第十篇:好人难得有好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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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好人难得有好报(1)
第十篇 好人难得有好报(1)(1/3)
中国人向来是比较信奉由外国舶来的佛教所宣扬的那套因果循环论,对由此而形成的“好人终有好报”的观念也是深信不疑。然而,事实往往要给这些信徒们当头一棒。翻开历史,历史的血腥至今犹能闻到。“好人终有好报”这种天道显现的时候似乎并不多。我们看到的反而是奸佞邪徒飞黄腾达,坐享天成,而好人却太多惨死或枉死。难道是我们的信念出现了问题吗?
忠正之将的下场
乱世造英雄,国难显忠良。人人都应该有颗爱国之心,尤其在关乎民族存亡的关头,这颗爱国心就显得更为重要。在忠正之臣的眼里,面对国难家仇,心里只有民族大义,而没有个人生死荣辱。岳飞是宋朝一等一的忠正之将。但最后却冤死风波亭,这哪里是好人有好报,分明是好人恶报。
岳飞是南宋民族英雄,金兵南下时,岳飞意气风发,主张收复失地,恢复中原,而且在抗金中建树不凡,因此成为一代名将。可就是这样一位民族英雄却被卖国求荣的秦桧害死了。关于他的死,《宋史》在他的本传最后连出“呜呼冤哉!呜呼冤哉”八个大字,十分注目。
在这一千古悲剧中,我们实在不忍心指责岳飞不善自保。岳飞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国家衰微,民族危亡的时代,北方女真族咄咄逼人。徽钦二宗被俘,国土沦陷,康王赵构逃到江南,依托长江天堑才重建南宋王朝,维持了半壁江山。此时岳飞面对的一方面是两个民族、两个政权的对立冲突,另一方面是徽钦二宗被俘,宋高宗新立,改朝换代的矛盾。岳飞爱国,作为军事统帅他要收复失地;岳飞忠君,作为宋臣他忠实于钦宗。这两条都与在位的高宗的利益不符。所以岳飞既忠君又爱国但还是屈死在风波亭。
那么,这么一个尽忠报国的岳飞何以莫须有之罪而冤死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岳飞河南相州汤阴人,自幼贫苦,文武并修自学上进。可惜岳飞生不逢时,大宋王朝已经走过了它的辉煌时代,进入衰落期。当朝的徽宗皇帝,是个琴棋书画样样出色,惟独不知如何治国的风流天子。在他穷奢极欲、大肆挥霍的影响下,朝政陷于极端腐败,阶级矛盾便日益激化了。同时,久已存在的民族矛盾,又出现新的情况。原居白山黑水之间的女真人,建立了金国,势力急剧扩展,大举攻辽,十年之内基本上攻占了辽国全境,对宋王朝构成了新的威胁。岳飞考虑读圣贤书,走科举考试的老路大概不行了。便把更多的精力用来习武。父亲见他是个有出息的好苗于,便鼓励他:能为时用,徇国死义。
岳飞到了二十岁,便辞别母亲,投军杀敌。临行时,其母请人在岳飞的背上深深地刺了四个大字“尽忠报国”。从此,岳飞便把这四个字,作为毕生庄严的誓言,奔赴沙场,死而无悔。
靖康元年冬,岳飞在相州从军,恰逢康王来相,遂隶大元帅府,屡立战功。次年春,金人虏徽、钦二宗北去。康王即位南京(今河南商丘),是为高宗。岳飞当即上书请“乘敌穴未固,亲率六军北渡,则将士作气,中原可复。”建炎四年(1130年)五月,趁金军北返之机,岳飞在常州、镇江、清水亭、牛头山、静安镇等地,伏兵截击,大败金兵,遂收复重镇建康。这是岳飞参军以来取得抗金战争最大的一次胜利。战后到行在奏捷献俘,高宗细加询问,特予嘉勉。不久,即授武功大夫,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成为南宋政府日益倚重、独当一面的要员了。
从此以后,岳飞更加忠心耿耿,为了南宋王朝的稳定,为了收复北方的河山,奔驰在广袤的战场上,英勇杀敌,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在公元1140年(绍兴十年)的五六月间,岳家军和金军进行了几次大战,结果使金军的十万人马死伤过半,收复了蔡州、郑州、洛阳等地。金兀术闻岳家军到来,就恐惧后逃,真有闻风丧胆之势,很多金将已准备降宋,在这种形势下,岳飞准备乘胜追击,他豪迈地与诸将说:“直抵黄龙府,与诸公痛饮耳!”
正当岳飞雄心勃勃地准备大举进攻之际,秦桧却以高宗的名义命令刘倚、岳飞“择利班师,不可轻进”。不久,岳飞又在朱仙镇大败了金兀术,准备渡过黄河,剩胜追击,秦桧慌了手脚,在一天之内,连下了十二道金牌,催逼岳飞撤军。所谓金牌,就是木牌朱漆黄金字,使者把金牌举过头顶,骑马奔驰,见者让路,一天要走五百里。其催逼之急,可以想见。岳飞无奈,只得仰天长叹,痛惜十年之功,毁于一旦。
从朝廷回来不久,岳飞便被人诬告“反叛朝廷”而落入天牢。岳飞自北宋末年参军抗金,胸怀“尽忠报国”的壮志,不怕艰辛,历经磨难,矢志不移,为宋王朝建立了不朽的功勋。正因为如此,他也从普通一兵,逐步升官晋职,做到了“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河南诸路招讨使、兼营田大使、武昌郡开国公、食邑五千四百户、食实封二千三百户。”这长长的官衔,当然来之不易,既是他个人的荣誉,也是南宋政府对他出生人死,奋战沙场,为国立功的肯定。真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功臣,在战场上回来不久,便被人诬告“反叛朝廷”而落入天牢。
“反叛”二字,当然与“尽忠报国”是决不相容的。不仅岳飞会感到万分气忿,不肯服罪;就是被秦桧派来主持审判的何铸,在事实面前也不好反白为黑,诬陷好人!
岳飞被逮捕入狱后,负责审理此案的是御史中丞何铸。他不太了解此案的奸伪,在一次提审时,根据揭发人提供的材料,气势汹汹地问道?“胆大岳飞,身为朝廷命官,何故反叛朝廷?赶快从实招来!”岳飞猛然听说自己反叛朝廷,莫名其妙,一时间想不出用什么话来为自己辩护,气愤填膺,一把撕开自己的衣服,**肩背,要何铸看看这里写的是什么?何铸走近一看,原来是“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深入肌肤,磨而不灭。何铸深为感动,当即暂停审问;接着又调阅全部案卷,仔细分析,所谓反叛的事实,竟然一件也不能落实。于是便向宰相秦桧禀报,岳案有冤。但秦桧哪里肯听,不仅不为岳飞申冤,反而撤了何铸的职。
十月二十一日,秦桧另派万俟楔接审此案,他由于并无可以定案判刑的证据,“不知所问”,只好“哗言”讹诈岳飞有“异谋”,有致张宪的“书信”,但又快一月,仍然“无可证者”。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出主意可另加两条罪状:一条是说岳飞当年奉命增援淮西,可是“逗留不进”。尽管不符真实,但胡说一通是可以骗人的。第二条是说岳飞“指斥乘舆”,曾私下对部将们说:“我三十二岁时建节,自古少有。”就是自比太祖三十岁作节度使。还说:“国家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就是辱骂皇帝。因为皆属口说,可以无凭,随便找个人证明一下就行了。万俟楔大喜,命大理评事元龟年将这些并不确实可靠的材料“杂定之,以傅会其狱”,上报大理寺。
十二月十八日。大理寺接到审判的材料。开始研究如何量刑断案。由于证据不足,意见十分分歧。大理少卿薛仁辅认为岳飞无罪,寺丞李若朴和何彦猷认为最多判徒刑二年。他们反映给大理卿周三畏。周再报告给万俟楔,楔默不作声。周说:“判刑应当依法,我岂能可惜这项大理卿帽子呢?”可是,万俟楔根本不听这些反对的意见,仍然以“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岳云私罪徒”定案,上报高宗,请“圣旨裁断”。
当时朝廷内外对岳飞一案十分震惊,许多具有正义感的官员,纷纷出面进行营救。宗室首领齐安郡王赵士偯上书说:“中原未靖,祸及忠义,是忘二圣不欲复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飞无他。”南剑州(今福建南平)布衣范澄之上书说:“胡虏未灭,飞之力尚能戡定,岂可令将帅相屠,自为逆贼报仇哉!”还有进士智浃、布衣刘允升也上书为岳飞鸣冤。这时已罢官闲居的韩世忠,本已杜门谢客,绝口不谈政事,但实在无法平息愤懑的心情,还是去质问秦桧,有什么根据说岳飞谋反?秦回答说:“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他蛮不讲理地认为,尽管岳云给张宪的书信找不到了,难道这个事也没有吗?我看是或许有的,可能有的。韩世忠见他硬把无理说成有理,只好怫然说道;“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
宋高宗和秦桧为什么一心要杀岳飞呢?
原来,宋高宗是一个既自私又懦弱的皇帝,他其实并不愿真正的同金人作战。道理很简单,万一打败金国,徽、钦二帝还朝,他的皇帝就做不成了。因此,他一边假装积极抗金,另一边又秘派人与金人和议。而岳家军的节节胜利吓坏了高宗和秦桧。高宗和秦桧既然决心与金人讲和,就必须满足金人的条件杀掉岳飞。这既除掉了妨碍自己的绊脚石,又杀鸡给猴看,警告拥有军权的武将们必须顺从,使自己的统治基础得到加强和巩固,又何乐而不为呢!于
是他们不顾众人的反对,一意孤行,在这年的除夕,下达了“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的“圣旨”。一代忠臣,爱国名将,民族英雄岳飞,就这样惨死了,年仅三十九岁。
高宗杀岳飞无异是自毁长城。此后金军再犯,南宋再也找不到一个像岳飞这样一个尽忠爱国的大将了。所以岳飞死后,宋金议和,两国东以淮河为界,西至大散关,其北之地全归金国所有。宋向金称臣,每年奉银绢五十万两匹。从此,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堂堂大宋王朝只能偏安一隅,难以再谈恢复了。
岳飞的冤案,留给后人的感慨和思考,是深刻的,没有穷尽的。元朝诗人赵孟颊在拜谒《岳王墓》中说:“英雄已死嗟何及,天下中分遂不支。”十分沉痛!明朝名士文征明在题《杭州岳飞庙》中说“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亦堪怜,风波狱。”岳飞是民族英雄,却落得个如斯下场,空留给后人喟叹!
于谦忧国忘身反被杀
中国人非常相信因果报应,以前还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看了历史上太多“好人不长寿,恶人活千年”的事例,才明白这是因为天理得不到昭彰,正义不能伸张,人们自己创立了一套理论来自我安慰,他们把希望寄托于渺茫的某个“时辰”。人们就靠着这种信念继续生活。我们也不得不理解人们这种心态,历史上的冤案实在是太多了,当年岳飞忠义被杀的几百年后,明朝又出了一桩忧国忘身反遭杀的冤案,岂问:“天理何在”?
于谦是明代中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不愿只限于做一介书生,而是志在社稷,他在少年时期就树立了“殉国忘身,舍生取义”的志愿和远大抱负,心存忠国。并把苏武、文天祥等民族英雄作为自己的榜样。他于永乐十九年(1421年)中进士,被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从此便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于谦在任职期间,勤政爱民,始终如一,为民办了许多好事,政绩十分“优异”。
但是于谦生活在明朝政治日趋黑暗的时期,这一时期,朝廷官僚中分为邪正两派,时常发生斗争。当时皇帝英宗年幼荒嬉。正统七年以后,宦官王振专政,擅权纳贿,骄横日甚。他不仅控制了不少朝臣,同时也操纵了皇帝,跋扈专断,登峰造极。他又勾结奸臣,树立党羽、,手下的爪牙遍布各地,到处欺压人民,谁要惹了他,就会遭他的毒手。一般昏庸腐败的大臣,不仅不敢触犯他,反而对他邀媚奉迎,有的称他“翁父”,向他跪拜,其权势真是灼手可热。这使得于谦在行政上也遇到了阻挠。他每次进京奏事,总是不带任何礼品赠送权贵。有人劝他多带点著名土产,而于谦“独不持土物贿当路”。他对阉宦的滥作威福本来就是极其痛恨的,因此他笑着举起衣袖说:“带有清风!”
于谦的声望很高,作风又清廉刚直,虽然得到人民的赞许,但却引起朝廷宠贵的不满,太监王振更是嫉恨于谦,总想寻找机会来打击他。
正统十一年,于谦到京师奏事,更荐举参政王来、孙原贞代替他当晋豫巡抚,王振就唆使他的走狗通政使李锡弹劾于谦,诬蔑他“因长期不升官心怀怨望,随意荐举私人自代,不合大臣的体统。”于是把于谦关进监狱,由三法司锦衣卫鞠讯,受尽折磨,并判了死刑。这是王振向于谦下毒手的开端。当时山西、河南的百姓听到于谦被诬陷下狱的消息,多纷纷到京师,上书申请释放于谦。王振虽然专横,也知道群情愤激,众怒难犯,只好将坐牢三个月的于谦释放,并降官为大理寺少卿。可是山西、河南的百姓仍然不满意,又集合了一万多人,伏阙上书,请求命于谦再巡抚河南、山西。同时,明朝皇族河南、山西的藩王周王、晋王也请求还让于谦做河南、山西巡抚。明朝政府只得命令于谦仍回原任。
正统十四年(1449年),瓦刺贵族也先率军攻打明朝。明英宗在宦官王振挟持下,发兵五七万亲征。朝中不少大臣极谏不可亲征,王振不听,并命兵部侍郎于谦代理兵部事,守卫北京城。英宗这次亲征,由于军事组织的不健全,后勤供应的困难,军队在行进过程中就多次惊扰不定,再加上受到王振的错误指挥,迂回周折,延误了时间。当明军行至土木堡(在今河北怀来)时被敌军追及。将士饥渴疲劳,仓猝应战,死伤过半,英宗被俘。王振也被乱军杀死,明朝的五十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这就是明朝历史上所谓的“土木之变”。英宗被俘后,瓦刺军直驱北京。留守北京的于谦组织军民坚决抵抗。十月,瓦刺军抵北京城下,于谦率兵出城迎敌,然后派骑兵在郊外埋伏出击,连北京西郊的居民多登屋掷砖瓦助战。瓦刺军屡战不利,被迫退却,明军乘胜追击,杀死瓦刺军数万人,取得北京保卫战的决定性胜利。
京师保卫战取得胜利之后,明朝的边防在于谦的整顿下,日益严密,瓦剌以武力进攻不能取胜,而诱降、反间等政治图谋也不能得逞。此时,英宗在瓦刺手中,已失去了任何的**作用,也先决定把英宗送归明朝。这时英宗的弟弟朱祁钰已成为明朝皇帝了,是为代宗。代宗不愿接英宗回来,怕影响自己的皇位。于谦认为,英宗在瓦剌手中,毕竟对明朝不利,如果瓦剌送英宗回来不是诡计,对明朝还是有利的。于谦便对代宗解释说:“天位已定,宁复有他,愿理当速奉迎耳,万一彼果怀诈,我有辞矣。”代宗同意了于谦的意见,派人去把英宗接了回来,但为了提防他复辟,就把他软禁在南宫,切断了他与外边的联系。
景泰四年(1453年)十一月,皇太子见济,忽然病死,代宗又没有第二个儿子,于是关于重建“皇储”便成为明朝大臣们担忧的重大问题。次年四五月间,御史钟同,礼部仪制郎中章伦先后奏请“复皇储于东宫,以定天下之大本”,立刻触怒了代宗,命逮捕二人,幽禁于锦衣卫狱,榜掠残酷,逼他们供认主使者和交通南宫(英宗)的罪状。于谦曾秘密向代宗请求赦免钟、章,也遭到代宗的“怫然不悦”。公开建议“复储”遭到了严厉的压制,反而促进了暗中复辟的隐谋,明争暗斗的结果,终于爆发了“夺门”之变。
景泰八年正月,代宗病重不能临朝,石亨、徐有贞勾结太监曹吉祥等,在夜里秘密将英宗拥上皇位,当时正是正月十七日,天方破晓,百官都在朝房内等候皇帝临朝。即入朝,听到南宫和殿上呼噪声,都不知何故?徐有贞大声说:“太上皇帝复位矣,趋人贺。”百官震骇,各就班列。英宗在殿上宣告复位,命百官“任事如故”。英宗复辟成功后,废代宗为王,没过几天代宗就死在西宫。这个事件在历史上叫做“夺门之变”。英宗复辟成功后,当即传旨逮捕于谦。同时,大学士王文、学士陈循、商辂,尚书俞士悦、江渊,都督范广,太监王成、舒良等,也都被捕下狱。
廷审时,徐有贞当众喝令法司把于谦等痛加拷掠。王文不堪冤愤,激辩不止。于谦笑道:“亨等意耳,辩何益?”遂被判处谋逆罪,死刑。抄没家产时,发现于谦“家无余赀,萧然仅书籍耳!”独有正室锁钥严密,查抄者以为内中所藏的一定是金银财物,及将屋门打开一看,原来里面珍藏的是代宗赏赐给他的“蟒衣剑器”等物。于谦的清廉忠正更得到明证。
于谦被杀时,英宗尚犹豫说:“于谦,实在是有功!”徐有贞秘密进言道:“不杀于谦,此举(夺门)为无名!”遂下毒手。都督范广,勇而知义,为于谦所信任,却被石亨忌恨,并斩范广。英宗、徐有贞、石亨等更疯狂残害抗战派人物,王立、陈循、江渊、俞士悦等充军,年富、萧兹、商辂、王伟等革职,其他经于谦推荐选拔的文武官吏都加以迫害,列名镂板,并且榜示“于谦党”于天下。于谦等既死,国防又陷废弛。此后,边警频传,恭顺侯吴瑾对英宗说乙“使于谦在,当不令寇至此!”英宗、徐有贞、石亨之流的凶残反动,陷害忠良,致使明朝政局更加恶化。
于谦含冤而死,就像当年秦桧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一样,给于谦加了“意欲”罪名,定为死罪。
英宗复辟以后为什么要马上就逮捕于谦呢?原来英宗被俘以后,希望明朝和瓦剌讲和,能把自己赎回来。于谦坚决进行抗击瓦刺的斗争,使他在瓦刺中吃了不少苦头,便对于谦恨之入骨。于是他复辟之后,马上就把于谦逮捕起来。
另外还和复辟的主谋人徐有贞和石亨有关。徐有贞是副都御史,因在也先入侵时,倡议南迁,被于谦所驱斥,为舆论所讥笑,后来他想当国子监祭酒,也没有得到于谦的支持,所以一直仇恨于谦。石亨在北京保卫战中立了功。景泰三年任京营总兵官提督十团营,佩镇朔大将军印,职任极重,但骄纵枉法,结党营私。于谦屡次对石亨的罪行加以奏劾,石亨本来嫉妒于谦的才智和地位在己之上,至此更积恨在心。
像于谦这样
一个忘国忧身,清正廉明的大臣到最后也不得善终,实在是不得不让人遍体生寒。英宗杀于谦就跟当年赵构杀岳飞一样。都只因他们忠于民族大义而触犯了他们的私利。于谦和岳飞之死就在于他们不明白,国与君是不同的。国为公,君为私,忠君未必过爱国,爱国更未必是忠君。在封建社会里,虽然理论上把君国看作一体,把国看作君的一家之产业,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你损害了君的一已私利而为国谋福利,你必定会倒其霉。自古“忠孝”两难全,于谦在民族大义面前选择了忠事不忠人,而导致杀身之祸。另外,昏君眼里皆奸佞,奸臣当道,小人得志也是这些英雄们含冤而死的原因之一。
谋国未谋身的李善长
臣为君死原因有很多种,但忠心耿耿,一心为皇上效力也得死,就未免有些说不过去了。所谓雷霆易怒,天威难测,皇帝仅凭个人的判断就可裁判生杀大权,那么生命也似乎太儿戏了。
朱元璋早年寄身寺庙,暂作和尚,后见郭子兴起兵反元,遂投奔义军,在南征北战中李善长一直追随他左右,直到最后他取得帝位,李善长也是忠心为其效力。
早年,朱元璋对李善长一直很信任。有一次朱元璋问他:“四方征伐,何时定乎?”李善长当即回答:“秦乱,汉高起布衣,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杀人,五载成帝业。今元纲既紊,天下土崩瓦解。公濠产,距沛不元。山川王气,公当受之。法其所为,天下不足定也。”朱元璋大为赞赏。从此,他视李善长为知己,令其参预机务,主馈饷,深受重用。当朱元璋威名日振,诸将来归者与日俱增,李善长便认真考察,辩贤愚,别优劣,量才录用,朱元璋无不言听计从。
朱元璋的主帅郭子兴为人暴躁,忌能护短,又好猜疑。朱元璋虽受宠用但处境险恶。郭子兴有时听信谗言,疑朱元璋欲夺其位,于是收回朱元璋一部分兵权,还有意把李善长置于自己的麾下,以分割他们的联系。李善长“固谢弗往”,婉言谢绝了。通过患难与共的生活考验,朱元璋更加信任李善长。不久,朱元璋帅众渡长江,拨采石,趋太平,克集庆,并以集庆为根据地,西征陈友谅,南攻张士诚,东平方国珍,乃至北伐大都,李善长都参预帷幄。经过十余年的南征北战,大半个中国已在朱元璋的控制之下了。为了实现“成帝业”的目标,1368年,李善长和刘基、朱升等一批功臣,向朱元璋“劝进”,终于使朱元璋在金陵正式登上皇帝宝座,大明王朝由此开始了。
按道理说,像李善长这样一心为主,与君主出生入死的功臣应该得到重用,不说以后有多少荣华富贵,但至少也可善始善终吧!但李善长的悲剧在于他所遇到的是一位善猜忌的君王。在朱元璋这位专制独裁的封建帝王的心目中,“功臣”往往功大“过”也大,所以他们无不都是被猜忌的对象,与他们只可共患难,忌能共安乐?
所谓“共患难易,共富贵难”,历史事实都为此作了例证。范蠡在帮助越王勾践打败吴国之后便泛舟五湖;张良在辅佐刘邦平定天下之后便飘然远行;朱升在帮助朱元璋建立明王朝不久,便乞求告老还乡。这些慧眼识人君的人臣,由于能够看清时势的变易而“鸟尽弓藏”,也不仅是为了洁身自好,而更重要的还是向往能够以终天年和为子孙计。李善长辅佐朱元璋建功立业,有类似范蠡和张良,他与朱升更是袍泽同俦。但在功成身退上去未能像他们那样干脆利索。
朱元璋在即帝位之后,逐渐感到帝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虽几经设法加以调整,但并不令他满意,最后决意废除这一制度。中国历史上皇权与相权在官僚制度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君相之间还可以相维相系,宰相协助君主理万机,君主依靠宰相御天下。但令朱元璋坐寝不安的历史教训时常盘桓在他的脑海里。如:霍光、曹操、司马氏父子和桓温等人,都是以相权压倒帝权的有名人物。而在实际生活中,君相之间的权力冲突日益加剧,朱元璋在即帝位之后,逐渐感到帝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虽几经设法加以调整,但并不令他满意,最后才决意废除这一制度。导致朱元璋和李善长之间关系也逐渐疏远,竟至互为敌意。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遂导致后来李善长满门被斩。
“胡惟庸谋反”一案是致李善长冤死的导火索。朱元璋是权力欲极强的人,凡事都要自己做主,但是丞相一职,却对皇帝的至高权力起了分权和牵制作用。因此,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就显得尤为突出。胡惟庸又是一个依权仗势,专横跋扈的人物,他在朝中结党营私,组成一个淮人官僚集团,排斥异己,独操生杀黜陟大权。与朱元璋这样一个十足地自私猜疑的雄主当然如同水火。朱元璋深虑身后子懦孙弱,生怕和他自己并肩起事的一些功臣宿将不受制驭,由此而对丞相制深恶痛绝。朱元璋常常用历史的经验教训,作为治国的借鉴。他曾指出:“乱自秦起,宰相权重,指鹿为马。自秦以下,君天下者,皆不鉴秦相之患,相继而命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既有历史的教训,又有现实的情况,于是决心废除丞相制度,以期永固皇权,而要废除丞相制,自然要先向胡惟庸开刀。
在朱元璋向胡惟庸开刀之前,刘基突然暴卒,有人说这是胡惟庸毒死的。据《明史》载:“御史中丞刘基亦尝言其(胡惟庸)短,久之,基疾,上遣惟庸挟医视,遂以毒中之。”这件事是真是假,当属疑案。但这正可被朱元璋用来作为加罪于胡惟庸的一个把柄,为了尽快给胡惟庸定罪,朱元璋便叫汪广洋来作伪证。汪广洋虽和胡惟庸有隙,但他是个持身以正、小心谨慎的人,既不愿捏造事实,陷人以罪,也不想传布谣言,行涉轻薄。而是采用息事宁人、一了百了的办法,对于刘基被害的传言,他是持否定态度的,当朱元璋问他时,竟说:“无有。”汪广洋的回答正是朱元璋不愿听的。因此,“帝怒责广洋朋欺,贬海南,舟次太平,帝追广洋赐死。”
处死汪广洋,是给功臣们一点眼色看看,这对胡惟庸的震动更大。因为右丞既死,左丞自是岌岌可危。果然不出所料,不到一年,胡惟庸的大祸降临了。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杀丞相胡惟庸;又以镇压奸党为名,株连蔓引,诛杀了一些公侯、大官僚,并乘机取消了中书省。还立下家法,以后不许再设丞相一职。从此,由秦始皇开始的大一统封建王朝中的丞相制度废掉了,皇帝成为综揽政事最大的独裁者。
胡惟庸被诛,只是朱元璋屠杀功臣的开始,从此,“坐堂死者甚众”,李善长自然在所难免。因为胡惟庸是李善长亲自举荐的,且两人过从甚密。杀胡惟庸岂能不杀李善长?但李善长随朱元璋时间较长,功劳卓著,位极人臣,影响较大。要想杀李善长,必须罗致罪状方能下刀。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要惩治李善长,最好的办法莫如把他列入“胡党”中加以问罪。也不知是不是李善长的运气不好,此时的另一件事正好促成了朱元璋对其入罪。当时有一批在京城的人犯了罪要发配到边境,其中有一位叫丁斌的与善长有“私亲”,善长为其说情,而丁斌又曾经“给事惟庸家”,于是朱元璋便抓到了这个难得的“机遇”向李善长问罪了。先是逼丁斌揭发李存义往日“交通”胡惟庸的情状。遂逮捕了李存义父子,并逼李存义交代李善长与胡惟庸的交往过程。特别是李存义揭发胡惟庸劝善长一同谋反的事实,善长虽不愿为,“然颇心动”。仅此一罪,足够问斩了。再加上又有人告李善长包庇胡惟庸派往捕鱼儿海(今内蒙古东部贝尔湖)与蓝玉联系的“使者”封绩,对这件事“匿不以闻”。
事情发展至此,“罪证”俱在,李善长将获重罪已成定局,他的左右也突然“叛变”了。首先是他的仆人们,大家为了免祸,便都纷纷出头首告,把李、胡之间如何密切往来,如何互通贿赂,如何时常摒人密谈等等,都分别揭发出来。编造“莫须有”的罪名,罗列李善长的罪状。为了把李善长的罪状昭告于天下,以见其罪有应得,朱元璋还把李善长及其从犯的供词勒为一书,名曰《昭示奸党录》,印出多册,发往各地,俾众周知。其意一在晓谕臣民,使知所惧戒,不敢再行谋逆;二则也是昭示李善长等都是罪有应得,并不是他大杀功臣。
这时李善长已七十七岁,被赐死,自缢,并株连九族,“遂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诛之。”在李善长被杀后的三年“蓝玉案”又发生了,被杀者一万五千人。
李善长实在是死得冤枉,他完全是皇权与相权矛盾下的牺牲品。但是,李善长的悲剧也因他的性格所致,只知忠诚,却不知为臣三忌:忌功高盖主;忌权大压主;忌才大欺主。只知为君王着想,却不知自谋生路;锋芒太露,不知迁徐移转;触人太多,不知激流勇退。看来在古代做官是一门很大的学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