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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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人的嘴,是万恶之源。
人的嘴,是动物的坟墓。
山中的大鲵也罢,河中的大鱼也罢,我们往嘴里填塞的时候总要多反省一下自己,是否该吃,是否有非吃不可的必要。现在不是“困难时期”,粮票肉票已经取消十年了,我们的敌人是营养过剩,城里多少人在为减肥而伤神,各种减肥药管用的不管用的,充盈着市场,其价格不比野味便宜。我们在树立大自然的伦理尊严的同时,更应该敬畏生命,敬畏生命的意志,不这样,人类就会陷入盲目的利己主义之中。善待动物如同善待人类自己,动物也有它的喜怒哀乐,它和我们一样,同样渴求幸福,畏惧死亡,同样具有生存的意义和价值。人要以自己的需要压制和消灭自然的属性,自然就必然会死去,自然之死的反弹,结果是人类也将自取灭亡。
秦岭北坡有村落,一农民,在河滩发现了一条大黑鱼,鱼是因为发水,不知从何处冲来,水退后,被搁浅在滩上。农民无意间发现了黑鱼,在河底迅速变小的水洼里,一条大鱼脊背突出水面,已经无法游动,那条剪刀一样的尾在用力拍打着水面,嘴巴一张一张的,像是呼喊。农民跑到河滩,跑到黑鱼跟前,为自己的发现而欣喜,这样的大鱼是他从未见过的,陕西关中农村没有吃鱼的习惯,拿到集上卖,能卖不少钱。农民与鱼的距离不过半尺,他只要一抬脚,就能踏住鱼的身体。黑鱼在已不能埋过它的水里沉默着,一会儿,大约是积聚了力量,它一通猛烈挣扎,一通近乎疯狂的扭动,在地动山摇般的翻滚之后又静下来,为下一次努力而准备力量。农民举起锄头,对着鱼的头部砸去,鱼头发出了“咔嚓”的碎裂声,脑浆在水中迸散。农民吃力地把鱼拖出水面,才发现这条鱼实在是很大,很美丽,拖到岸上,拖到集上,竟然没有一个人认得它是什么鱼。得了些小便宜,农民还是不甘心,在砸这条鱼的时候,他发现在河的水流里还停滞着另一条大黑鱼,他要抓住它。
于是,他再次来到了河边,另一条鱼被搁置在主流露出的沙堆上,农民下水了,他的水性很好,这条小河对他实在不是障碍。来到鱼跟前,他发现这条鱼已经死了,眼睛瞪着,空洞得没有任何内容。这条鱼,比他打的另一条几乎大了一圈,僵硬地展示在沙丘上。展示在太阳底下,农民寻了一块石头,对着鱼头猛砸一气,然后抖开腰里的麻绳,将自己和死鱼牢牢地拴在一起。他拽着鱼,一步一步地走进水中,鱼一入水,借助浮力立刻显得轻了许多,农民踏着河底拖着鱼走,倒也没费什么力气。到了河中心,他的脚下没了底,人浮了起来,可是那条鱼却借助自身的重量往下坠,他跟着鱼埋入水中。农民没有慌乱,他憋足了一口气,一只手将漂荡在水里的绳子抓紧,一只手压水,双脚使劲一蹬,就浮出了水面。他只要再划两下水就可以上岸了,但是就在这时,他看到了鱼尾的摆动,经过了水的浸润,鱼的生命在慢慢复苏。农民将腰里的绳子猛地一拽,转身上岸,就在他用力的瞬间,鱼也猛地一挣,将他翻在水中。黑鱼以它的本能,滑入主流,农民再一次被深深地压入水底。
人和鱼就这样较量着,较量着,顺流而下。
两天后,人们在河里找到了农民和鱼。其实他们并没有被冲多远,人死了,鱼还活着。活着的鱼和死了的人被麻绳缠在一起,如同一个庞大模糊的包裹。人们在解那根绳子的时候才知道了这项工作的艰难,浸过水的麻绳柔韧无比,非人手所能为,于是大家明白了水中的人为什么让鱼拖死也没有逃生。
一个人要了一条鱼的命,一条鱼又要了这个人的命,听起来有点儿天方夜谭,可它的的确确就存在了。村里人觉得农民死得太冤,不值,为农民办丧事的时候就吃的是黑鱼的肉,为的是报仇解恨。我为这事写了篇小说,《黑鱼千岁》,纪念那个为鱼而死的农民,也纪念那条为同伴复仇的黑鱼。
我和我的同伴们都是环保主义者,我们一向拒绝食用任何野生动物,尤其是蛇和龟,那都是很有灵气的东西,怎么能往嘴里填呢?1999年,西安联到汉中地区采风,当地主人盛情款待,弄了一些野味,什么狗熊肉、麂子肉之类,对那些菜,我们这桌竟没人下箸,没有约定俗成,可是大家都自觉不自觉地回避着。今年夏天,我参加笔会到福建,会议完毕在东道主陪同下在福建游走,行至湄州岛,在饭铺,主人也未征求意见,点了一道清蒸中华鲟。我在饭桌上发了脾气,看起来非常随和的我,充分表现了我极不随和的一面,那顿饭我一口不吃。主人反复解释,这中华鲟是人工饲养的,我说人工饲养也不吃。主人反复解释,这中华鲟是人工饲养的,我说人工饲养也不吃。我知道,饭桌上的我,恶得一定像个老刁婆,难伺候极了,大家心里都在骂我,但是我乐意。我顶佩服的组织就是“绿色和平组织”,他们没有国界,也不隶属任何政治派别,不畏惧任何庞然大物,在许多“不合时宜”的场合,大胆宣示自己的观点,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以颠簸的小船去阻挡高楼般的舰艇……这些人在我的心目中很高大。
我读过一首台湾诗人洛夫的诗,《猿之哀歌》,那是一首撼人心魄的诗,任谁读了都不会无动于衷,动物的母爱,绝不比人稍逊半分,抄录如下:
《猿之哀歌》桓公入蜀,至三峡中,部伍中有得猿子者,其母缘岸哀嚎,行百余里不去,遂跳上船,至便气绝。破视其腹中,肠皆寸断。
——《世说新语》
那一声凄绝的哀啸;
从左岸;
传到右岸;
回声,溯江而上;
绕过悬崖而泯入天际;
泪水滚进了三峡,顿时;
风狂涛惊;
水的汹涌怎及得上血的汹涌;
她苦苦奔行,只为;
追赶那条入川的船;
军爷啊,还给我孩子;
这一声;
用刀子削出来的呼喊;
如千吨熊熊铁浆从喉管迸出;
那种悲伤;
那种蜡烛纵然成灰;
而烛芯仍不停叫痛的悲伤;
那种爱;
缠肠绕肚,无休无止;
春蚕死了千百次也吐不尽的;
爱;
军爷啊,还给我孩子;
轻舟;
已在万重山之外;
滚滚的浊流,浊流的滚滚之外;
那哀啸,一声声;
穿透千山万水;
最后自白帝城的峰顶直泻而下;
跌落在江中的甲板上的;
那已是寸寸断裂的肝肠;
一滩痂血,把江水染成了;
冷冷的夕阳。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说过,“艺术所要争取的真正喝彩,不是一句漂亮诗句以后陡然发出的掌声,而是长时间静默压抑后发自心灵的一声深沉叹息,是使全国严肃思考问题而坐立不安。”这么些年来我一直记着这首诗,经常的给我喜爱动物和不喜爱动物的朋友朗读,我相信,内中真挚的情感,是可以打动任何人的。那只沿江奔跑的猿,是为了它的孩子;那一头扎下悬崖,寸断的肝肠,仍是为了孩子,绝望的母亲,会吟出另一种心曲:杀死孩子,同归于尽!
秦岭金丝猴大约有3000只左右,分数个群体分布在山林各处,老县城周围也有猴群活动。秦岭的金丝猴较贵州、云南的要漂亮,滇金丝猴称“黑金丝猴”,分布在云南西北部;黔金丝猴称“灰金丝猴”,分布于贵州梵净山一带。陕西的金丝猴与四川、甘肃、湖北为一类,毛色金黄光亮,艳丽夺目。陕西金丝猴的脸是天蓝色的,吻短嘴圆,唇厚而突,眼睛呈黑褐色,鼻孔上翻,身披金色长毛,如化了浓妆的贵妇。
猴群的组织纪律非常严格,分工也明确,一个个大群体由数个家族组成,白天大家集中在一起觅食、活动,晚上则小家成员凑在一堆,栖于树上。休息时有哨猴值班,发现动静即发信号,猴王率领群猴,扶老携幼,迅速撤离。他们逃窜的速度极快,一下可跃数十米远,逃窜时并不是集体向同一方向移动,而是分散于四面八方,这也是一种逃生的策略。分散的猴群不久即互相呼应,约一个小时,又汇集在一起。
保护区的雍严格,给我讲了一个他和同伴在山中遇到金丝猴的事。
有一天,他们到三官庙去找熊猫,走到一大片油松林,忽然大暴雨来了,他们就近找了一个石崖,蹲到下面避雨。这时候来了一群金丝猴,它们也来避雨,猴子们蹲在油松下,一棵树下蹲一圈,一圈卫个家族,互相挨挤着,也不吵闹,静静地看着山中的雨。雨越下越大,树叶已不能遮护它们,猴子们一个个身上**的。有的猴子开始给对方擦水,它用爪顺着对方的头背一抹,再把爪上的水一甩,一抹一甩,动作跟人一模一样。他们几个简直看呆了,那群猴也看到了他们,周围大雨滂沱,双方谁都无法动弹,谁对谁也构不成威胁,彼此就相安无事地呆着,各有各的天地。一会儿,猴王过来巡视了,领导一样的猴王在各个家族小群体之间走动,它走到哪个小群体,哪个小群体的成员都站起来,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怠慢。猴王跟众猴打招呼,拍拍这个,摸摸那个,完全是王者风范。被拍了的立即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越发的谦卑。猴王高兴了,在哪个小堆坐下来,这个家族便处于兴奋之中。大母猴过来殷勤地伺候,给猴王抓虱子、理毛,做出种种讨好动作,小猴也往大猴怀里钻,只有公猴躲得远远的,不敢近前。雍严格说,那天在避雨的时候,有一只小猴突然从树上掉下来了,整个猴群听到小猴的尖叫“呼啦”一下全围过去,它们从石缝间揪出小猴,抱在怀里不住地抚慰。猴王走过来,接过小猴,像看东西一样,翻来覆去地看,确定没有伤,抱着小猴又上树去了。猴王集王的尊严和爹的爱心于一身,猴子的首领当得也很不容易。
在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之前,金丝猴是人们的捕杀对象,主要是为了它美丽的皮毛。在30年代,一张金丝猴皮的价格是200美元;50年代,一张金丝猴皮收购价是3块钱。周至办公室有位退休的老会计,年轻时在山区工作,他说,50年代至60年代初,山区的百姓经常逮猴,很多时候是有组织进行的。1958年冬天,周至双庙子、安家歧、小王涧三个乡联合捕金丝猴,逮猴要赶雪天,大雪一下,猴子没了吃的,都下到村子附近的山林。逮猴要团队集体行动,几个村先围山,密不透风地围,要围几天,边围山边砍树,逐渐缩小包围圈,将猴群逼至预先设好的范围,再展开人猴大战。只为了谋取猴皮,不管死活,老百姓抡开了棒子打,一时人喊猴叫,血肉横飞,情景惨不忍睹。一场战斗下来,猴死了不少,人伤的也不少,树也砍了不少。死了的猴被捡作一堆,留待剥皮,没死的,装进木笼,抬回村去。
金丝猴的气性很大,被关进笼里的猴子常常集体绝食,以死相抗,表现出了猴子的气节。人们用萝卜、白菜喂它们,猴王拒绝进食,群猴谁也不吃。有初生不久的小猢狲忍不住伸手,立即被它的母亲抓回来,小猴饿得嗷嗷叫,它的母亲将孩子的头狠命地撞硬物,直至撞死,然后自己饿死。捕来的猴开始一天死几个,后来就成群地死,它们将落入人的手中视为不幸,不能自由地活着,不如速速地死去,绝不苟且偷生,这就是“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的猴子逻辑。
猴子的大批死亡,常常使山民们防不胜防。那时候,老百姓逮猴是记工分的,逮一天猴记15分,无论逮着逮不着,都记分。山区一个工几毛钱,几天摊下来,于生产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猴皮卖出去了,能补回来,卖不出去分无收,只好给大伙分了。老会计说,他至今还保留了一件金丝猴皮大衣,看上去华贵极了,那毛长长的,水一样光滑。但是他从来没穿过,他说,猴皮跟羊皮不一样,羊皮用手把毛一分,下面是硬板,猴皮把那长发一般的毛一分,下面露出的灰白,跟人的头皮没有两样……
听得真让人有些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