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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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在周至,无论山区还是平原,果树上的果子从来不全部摘完,总要剩三五个挂在树上,为的是给鸟兽留些吃的。大自然是广袤的,人与动物同时置身其中,彼此息息相关。大自然是鲜活的,跳跃着永久生命的脉搏,唱着永久生命的颂歌。在城市里对此很难有深刻体会,一到山区来,这种感觉立即变得清晰,变得非常细腻,人的心也变得很软、很软。夏天的一个下午,我坐在保护站的走廊下看书,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周围静得没有一点儿声音,北面的山,有一股水汽在向上蒸腾,它或生成一片云,飞出岭外,或者会挥散开来,化为山中一阵湿润的风……它是什么,不重要,我是什么,同样也不重要,在这一瞬,我们同在老县城的空间里存在着,共同构成了历史在此刻的内容,这是很重要的。一只蝴蝶,落在我的书上,它将书的香气误认为花,我看着它,它看着书,我听见了蝴蝶翅膀扇动的声音。那种奇妙的感应,我真的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体会,它的细腻,它的轻柔,它的真实,它的会意,给我们在城市生活中日益变得粗糙的心灵一丝滋润,一丝清凉。
感觉好极了。
到大自然的怀抱中来吧,朋友。跟我们的动物朋友作心的沟通,所罗门的指环就在我们自己的手上。
也并不全是和谐,并不全是蝴蝶翅膀的扇动,有时候也非常触目惊心。
有一天我看见两只鸟打架,本是漂亮孱弱的小东西,竟然打得昏天黑地,它们在保护站的半空追逐厮杀,彼此不依不饶,直杀得毛羽飞舞,遍体鳞伤。太阳落山了,黄昏将它们暂时分离开来,偃旗息鼓,不知息于何处。第二天早晨,天色微明,我就被鸟叫吵醒,推窗一看,又是这对冤家,歇了一宿,它们接着打。我不知它们是什么鸟,它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搞得这样不共戴天,看到这两只美丽可爱的小鸟打架,我觉得很可笑也很好玩,尽管它们打得很认真,很投入,我还是从人的角度把这场争斗看成了一种游戏。整整一个上午我都坐在廊下看着它们打,打到最后,它们已经飞不起来了,在保护站的菜地里扑腾,我走过去看,它们顾不上躲避我,也没有能力再躲避我了。一只鸟明显占了上风,还站在另一只鸟身上不解恨地使劲啄,它嘴底下那只鸟,躺在豆角架底下,头上,脖子上和整个背部的毛几乎都被拔光了,血肉模糊,奄奄一息。另一只胜利的英雄,模样也不好看,娇小的身体伤痕累累,头部淌着血,眼神却像小老鹰。
我想,没有哪一个童话作家会将美丽的小鸟写成邪恶、残忍的化身,但动物界的道德规范自有它自己的标准。和平鸽是可爱顺良的,而鸽子在无情啄击它的对手的时候,我想,那情景一定不亚于我眼前这两只鸟儿。人总是喜欢以自己的想法来判断动物,吃肉的都是坏的,吃草的都是好的,“一只可恶的大灰狼”从小孩子的启蒙开始灌输,晚间**,由母亲的口中,进入孩子的梦境,固定于孩子心灵深处,彻底坏了狼的名声。实际上,那些食肉的猛兽或许并不比这两只鸟儿打得凶,柔弱与强大是相对的。
日本的宫岛是日本三景之一,那里养了很多鹿,这些善良温顺的动物游荡于岛的各个角落,它们是食草的,它们是无害的,它们对人是友善的,我们在童话故事里也读到过不少“可爱的小鹿”,它们的存在,为这处景点增添了乐趣。我在日本的住处离宫岛只有20分钟的路程,每回朋友来了都要陪着去,对那些鹿是再熟悉不过了。劳伦兹在评论鹿的时候说,“这是我所知道的一种最恶毒的动物”,这个观点我赞成。我反感那些顶着一双大角的公鹿,它们并不像故事里说的那样,总是被狼欺负,事实是它们总是时刻欺负别人。有一次我用面包皮喂一只小鹿,一头公鹿不高兴了,它向我踱了过来,没有任何预兆,突然发起进攻,将一双大犄角毫不留情地向我顶来。我后退着,它把我逼进一个墙角,就在那双尖锐的角将要扎进我的身体时,我用双手攥住了它,接下来是人与鹿的角力,我被搞得满脸通红,大汗淋漓,周围的游人蛮有兴趣地看着我,没有一个上来帮忙,这大概是一场很有意思的人兽格斗,我当时心里真恨这些日本鬼子。眼这些在一边看热门的人。我的朋友用摄像机很有兴致地拍摄我和鹿斗争的场面,总之,大家谁也没意识到危险,谁也没体会到我在鹿角之下的艰难、恐惧,他们认为,这些吃草的吉祥物是平和的,是厚道的,它们不过跟我玩玩而已,不会怎么样。殊不知,友好的动物为了几片面包皮的嫉妒,要把我的身体戳个大窟窿,只有对峙的我才清楚地知道这鬼东西的目的。公鹿的角,一而再、再二三地对着我猛戳,我攥着鹿角的手不敢有一点儿松懈,鹿的眼睛瞪着,眼白往上翻,鼻子呼呼地喷着气,相貌丑恶,完全不似动画片里的清纯可爱。我想,不能这样被动地僵持,这样就是对上两个钟头也不会有人出来帮我,于是我抬起脚,照着那个湿润的大黑鼻子就是一脚,许是踢疼了它,它一下后退了好几步,我才得以脱身。心有余悸的我,哪里还有游览兴致,坐在石头上大口地喘气,抬头看那只鹿,又对一个男的发动了进攻。
是我们的化,让我们对“温厚”动物产生了误解,据说,圈养的公鹿常常将和它生活在一起的母鹿、小鹿挤到角落里去顶死。据纽约动物园统计,驯鹿每年造成的意外要比关起来的狮子、老虎多得多。听动物学家说,两只猛兽相搏,打败的一方为了表示臣服,总是仰面朝天,将肚皮亮出来。这使我想到了最初在日本东京居住时,楼道里跑上跑下的那群野猫,它们看见我,常常就地躺下,四脚朝天,一双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不知道它们要干什么,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摆出这样一副姿势,现在明白了,“它们是将身体里最受不起伤的那一部分,奉献给它的对手……”对食肉类动物来说,它们最薄弱的部位就是肚子,它们在向我示弱,在讨好。
整个秦岭的山溪间遍布大鲵,大鲵又称娃娃鱼,在分类学上属于两栖类,鲵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80年代,我在秦岭浅山长安县公路边的小卖铺门口看到两份检讨书,检讨书大字报一样贴在墙上,内容是两个农民私自捕捞娃娃鱼出售,被当地动物保护部门查出,责令写出检讨,张贴路边,以示教育和惩罚。检讨书一看就是农民自己写的,字迹拙劣,错字连篇,没有标点,读之障碍很大,比读古碑还难。有在小铺门口出卖小野蘑菇的老婆婆看我读检讨,说,有甚用,前儿个贴了,昨儿个还在逮呢。
我说,为什么要几次三番地逮鱼?
老婆婆说,一斤娃娃鱼比大肉贵3块呢,卖给外头来收的贩子,天价。
我说,您吃过?
老婆婆说,以前没保护的时候常吃,粮食困难时候,河里这鱼多得很,家家都捉,剥了皮,肉白嫩白嫩的,大补呢,生了娃儿的月母子(产妇),吃喔最好,比鸡的营养好。
据说,现在南方的饭馆,时有出售大鲵的,一斤大鲵能卖到1000元人民币。甭管肉好不好吃,钱是够多的。我见到娃娃鱼是在保护区三官庙的走廊下,一个大水桶,里面装了一条娃娃鱼,像小孩子一样在桶里窝着。黑皮,大脑袋,扁嘴,四只小爪还有手指,小眼睛很小很小,有人说它太丑,我倒是觉得它丑得可爱,用漫画手法来表现,是个极好的吉祥物。党高第是当时保护站的站长,我问他这个小可怜是从哪儿弄来的,他说缴来的,准备提到远一点儿的山涧放了。我用指头戳了戳它,它微微动了一下,发出了“咕”的声响,党高第说,它的叫声像小孩哭,不过它轻易不叫。娃娃鱼生活在山水跌宕的溪流石缝间,喜欢阴凉,栖息的石缝既要能容下身子又要有回旋余地。肉质的鲜美,为它引来了杀身之祸,尽管以黑褐的皮来伪装,这小儿科的聪明哪里敌得过大智大勇的人呢。
对于狗熊、狐狸、老虎、熊猫,对于森林里的一切动物,我们都可以提这样的问题:它吃什么?对于人,却绝对不能问这样的傻话,用“杂食类”来概括人的饮食已不能够,我们只能这样提问,你说,人不吃什么吧。的确,人可以把什么东西都弄到自己的嘴里去,包括婴儿的胎盘和自产的尿。遇到任何物种,首先刺激人的就是食欲,这点以中国人为最。我和记者们在保护区采访,大家捡到了很多豪猪的硬刺,田长山准备拿回去给他的小儿子,他对我说,你知道我的儿子看到这个第一句话会问我什么?
我说不知道。
他说,我狮子首先会问我,爸,这个能吃吗?
大概中国的小孩子都是这样,岂止是孩子,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去年冬天,我和京都教育大学青木五郎教授在京都鸭川散步,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彼此的交往要追溯到25年前。70年代,中国还没有改革开放,外国人在中国属于“凤毛麟角”。青木在北京某大学任外教,他本人是研究司马迁的,说一口可以乱真的流利汉语。有一天,他从北京来到西安,说要到陕西韩城去看看,韩城是司马迁的家乡,也是司马迁的安息地,对于研究司马迁的学者来说,是不能不去的地方。但是那时候韩城还没有对外开放,外国人不允许到那里去。于是,青木在黄土高原上,真正表演了一出“鬼子偷地雷”。他把自己化了装,穿了一身制服,戴了顶红卫兵的黄帽子,斜挎了书包,把老婆孩子丢给我,自己雄赳赳地上路了。谁都觉得他应该是万无一失,结果一到韩城就露了馅,衣裳和语言都无可挑剔,主要是他的做派不对,动辄便是“谢谢”,便是“对不起”,便是“打扰了”,点头哈腰不是中国人的举止,特别不是那个时代中国人的举止。韩城人还不错,没把他这个鬼子赶回来。
鸭川是最富日本京都特色的一条古街,夜色下,我们沿着河川走,头顶是一轮明月,时常有穿着盛装的歌妓踏着木屐哒哒哒地迎面走来。鸭川里有小花鸭在戏水,一个猛子扎下去,两只黄色小脚在水面上扑腾,打起一片水花。花鸭毛色很光亮,肥嘟嘟的,由河里自由嬉戏的鸭我想到了周至老县城满街跑的鸡。我想,从老县城那些鸡来推理,这些花鸭子的肉一定是很鲜美的,它们比北京填鸭的肉当更高一筹。填鸭是硬往鸭嘴里塞一团团饲料养的,眼前的花鸭子吃的都是活食,要是把花鸭子送进“全聚德”的烤炉,用果树枝一烤……
突然,青木站下来开始吟诗了:“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我感到了自己境界的差距,如此美景,想的竟是花鸭子和烤炉、薄饼甜面酱之类,只是一门心思地琢磨吃,没出息极了。
吃也是咱们中国的一种化,大化。
我看过某杂志上一篇很有意思的小品《外星人的遭遇》,说外星人到了美国,美国夹道欢迎,欢迎外星人到美国投资;外星人到了日本,日本人说,外星人一定带来新科技,会为日本的能源解决大问题;外星人到了欧洲,悠闲的北欧人说,快跟我们一起洗个温泉浴;外星人到了中国,几个饭店老板打了起来,有人要炸,有人要炖,有人要红烧。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饮食”既未规定饮的度数和档次,也未言明食的内容和方式,倒是有“割不正不食”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化导向,引领世界都向“佳肴”看齐的趋向,但是真正上升到理论高度的只有中国,并且在两千多年前,这理论就已经很完善,很正规了。于是,就有了数人围坐,将一活生生小猢狲的脖子卡在桌子上,由“德高望重”者用锤击破猴脑,在“服务员”的协助下,猴的天灵盖被揭开,露出白花花的脑浆,众人鼓掌欢呼,接着趁温热,用小勺舀着吃,据说补脑。
一个鲜活的生命,在餐桌上顷刻变为口中之食,并不是因为饥饿,也不是因为需要,只为了吃出花样来,吃出档次来,人的可恶,较之畜牲更甚。我相信,有一天,也会有敲击人脑的物种,如法炮制,那将是更大的大补。写到此,我想起“革”、“一打三反”“镇压反革命”时候,很是枪毙了一批人。该杀的、不该杀的,多是用大卡车拉到旷野去,照着脑袋砰地一枪。我有个朋友,他弟弟有精神病,听人说吃人脑可以治愈,因为我是学医的,就约我提了罐,事先等在刑车的终点,为他可怜的弟弟收取一点儿人脑。我当时的身份也是“现行反革命”,自己的脑袋尚在碎与不碎之间,怎好去挖别人的脑子。想来想去还是没答应他,不是害怕,是压根就不相信它会治病。后来,这个朋友自己提着罐去了,听说还真让他搞了不少回来,只是不知他的弟弟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