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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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清光绪十九年县志记载:
明正德十五年,椒溪河(叶注:穿越佛坪的一条河)获白鹿一、项悬铜牌,上有镌刻,皆漫灭,惟“唐”字可辨。
若此记为实,当是一只千年老鹿了。秦岭深处的老县城是很少被人侵害而残存下来的幸运土地,人们的生活观念落后,但是与动物相处的和谐自然,平等、共存的观念,绝对是世界超前的。英国思想家杰罗米·边沁(jelenybentham)很早就提出了给予动物道德关怀的观点,他认为,不仅人能够感受到快乐和痛苦,动物也会感受到快乐和痛苦,它们的生命是极有灵性的。老县城的牛老汉对我说,山里的野物其实跟人一样,它们什么都懂,就是不会说话罢了。因为少人干扰,有些小动物根本就不怕人。西安艺家采风团到老县城来,画家们在林子里铺开桌子画画,一只小松鼠好奇地探头探脑,后来竟上了桌子,上了画家的肩膀,画家很喜爱这只“有艺术气质”的大尾巴,极想把它带回西安去,权衡再三,还是把小家伙放了。它是大山生产的精灵,不是人类手中的玩物。
大自然实在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大如风云雷电、山川河流,小至岩鼠山猫、蚍蜉蝼蚁,一切分裂与分解,一切繁殖与死亡,一切活动与发展,俨然各有秩序。
羚牛是这里数量最多的动物,属牛科,但是我总觉得它和羊更接近,尤其是粪便,一个球一个球的,牛的粪不是这样。羚牛脾气古怪,性格粗暴,常常主动向人发动进攻,受害者接二连三,它有季节性垂直迁徙现象,春季高山缺乏食物,就下到山谷觅食,也有个别到村里闲逛的。夏天羚牛就到高山上避暑了,行动时有头牛带领,头牛一般都是母牛,牛群中也有个大强壮、毛色金黄泛红、异常美丽的公牛。由于羚牛在全世界分布狭窄,数量少,“世界自然保护同盟”将秦岭的羚牛列为珍稀级动物,中国将它们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老县城周边,羚牛的数量绝对超过老百姓所养黄牛的数量,它们自由自在地在这片水草丰茂的山地过着幸福生活,我行我素,霸气十足。羚牛不怕火,而且有踏火习性,见到一堆火,它非过来把火踩灭了不行。人在野外点篝火,最担心的是招来羚牛,它们来了,黑灯瞎火,跑都没处跑。20世纪60年代的困难时期,老百姓主要猎杀的就是羚牛,以补充食物不足。羚牛的肉与家牛肉没有太大区别,略膻,那时候一度羚牛数量剧减。成立保护区以后,羚牛受到保护,繁殖速度一下大增,以其对老百姓造成的威胁看,大概快到了应该计划生育的阶段。
秦岭草肥水美,保护得力,目前这种庞然大物已经发展到3000至4000头,给山区造成了危害,常见有新闻报道,某某处羚牛进了农家院,某某人遭到羚牛袭击,林业厅每年收到羚牛伤人的报告有十几起,数年来被羚牛挑死的无辜已有26人。2000年陕西艺家到汉中采风,面包车行至108国道,一头健硕羚牛竟然在车旁跟车赛跑,羚牛眼睛瞪着,尾巴撅着,一副不服输的架势,车上的人欢呼雀跃,大喊加油,大有进了野生动物园一般。这里是车来人往的国道,羚牛敢在人稠之处大摇大摆,足见它的数量之多,足见它没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我坐车进老县城,中途休息,下车时多要前后仔细看过,道旁山坡确实没有那个黄色的巨无霸才敢走出车门。有人说,羚牛是群居性动物,单个羚牛多是情场上失意的角色,心情沮丧,看什么都不顺眼,攻击性最强。
老县城西门外,有株数人抱不拢的大松树,桅杆一样地竖立在盆地中心,成为了老城的标志。这就是当年的祭坛所在地。松树下有户清朗的房舍,住着姓苟的一户人家,老汉苟厚元今年76岁了,1971年从紫阳搬到老县城落户,城里已经住满,看松树这儿相对平整,就盖了房子。
2001年农历八月二十四日,老汉的两个儿子苟发祥和苟发武到山上挖猪苓,两个人背着口袋,早早就奔了西南边的老林。
苟家哥俩一路挖挖敲敲,寻寻觅觅,渐渐地拉开了距离。清晨有雾,离开三五步就谁也看不清谁了,走在后头的苟发祥能够清晰地听到前面哥哥苟发武的喘息。走着走着,他突然听到苟发武啊了一声,再没了声音,他紧走几步,看见一头羚牛巨大的臀部消失在灌木丛中。苟发祥发现他的哥哥躺在了地上,脖子上全是血,气管断了,血管也断了,呼呼地冒着血泡——那头突然遭遇的羚牛用利角挑开了苟发武的脖颈。苟发祥要把哥哥往山下背,当时苟发武还清醒,能说话,他让弟弟赶紧下去叫人。
苟发武飞奔下山,寻来了人,上山时又迷了路,找不到地方了,等再回到哥哥身边时,苟发武的鲜血流尽,已经断了气。
花3000块钱发送了苟发武。
苟发武留下了一个三岁的儿子。
苟老汉教给我一个避牛的方法,万一迎面遇上了,它冲过来,你要赶紧找个小沟脸朝下趴了,双手护着脑袋,牛角是向上弯的,你在沟里比地平面低,它就抵不到你了。
我说这样的事最好还是别碰上。
城西门外紧靠城墙的丁家摊上了这么件事,有一天。夫妇两个在院里铡猪草,远远地看见羚牛在遛达。妻子说,看,白羊!当地人将羚牛唤作“白羊”,就像把大熊猫唤作“花熊”一样。
丈夫说,没事的,咱不惹它,它还能把咱咋的。
夫妻两个把羚牛当作了君子,当作了邻家跑进跑出的花狗,他们照旧铡他们的猪草,忙着他们的事情。不料,说话间那头羚牛晃晃悠悠就过来了,眼睛直着,嘴里喷着白沫,呼哧呼哧进了小院。丈夫一见,大呼一声,快进屋!一把将妻子推进灶房,自己一闪身也跟了进来,将门插了。
外面的羚牛不知为什么心情特别不顺,牛脾气正在气头上,对丁家夫妻不依不饶,穷追不舍,它憋足了劲,斜着脑袋冲着门猛冲过来,硬是将门板撞了下来。丈夫正躲在门后,用肩抵着门,冷不丁牛进了屋,将他扑倒在地,羚牛没理睬他,从他的身上踏了过去,直扑向里面的妻子。妻子一边大喊救命,一边躲闪着羚牛。羚牛的角咚咚地,戳在墙上,戳在灶上,沉闷而有力,它就是看准了这个女人,它不把她戳死不算完。羚牛将女人逼到墙角,一双大角毫不迟疑地抵了过去,女人本能地一侧身,那双尖锐的犄角戳断了女人一条胳膊,挑飞了一个**……
丈夫喊来了人,人多势众,羚牛不吃眼前亏,出门夺路而逃,钻进老林。大家抬着血泊中的女人一路狂奔,翻山越岭到了厚畛子,又拦车到了周至县城,抬进了县医院。丁家女人的命保住了,住了几个月的院,花了6000块医药费,丁总是不能理解,在家里待得好好的,大祸从天降,这是招谁惹谁了。丁到处告状,到处诉说,他不知道告谁,他不能跟一头羚牛打官司,不能跟畜牲较劲。保护站要不保护羚牛,羚牛能这么牛?后来,保护站补偿了3000块钱,丁的心里还是不能平衡,他说,野生动物要保护,难道人就不要保护了吗?人和动物比,谁重要?
丁提出的是个大话题。
我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夏天,我从城门洞里过,迎面碰上了丁的妻子,那女人笑嘻嘻的,穿了一件小碎花褂子,走得很快,她的伤已经完全好了……
我也到大松树下的苟家看望过苟老汉,失去儿子的老人思绪已趋于平静,他抱着小孙子亮亮说,孩子三岁,还没有正式取名他爹就死了,媳妇往前走了,给我们老的丢下这孩子,让人心慌哩。他让我跟政府提提,看国家能不能给补点钱。我跟有关人士提了,人说,国家有件,凡是为保护野生动物而献身的国家给钱,苟家是闯到人家羚牛的地盘上了,而且是在保护区的范围里挖药,不容许的,没追究责任就很不错了。公家人的话我没有转达给苟老汉,我总是不忍心看到那白发苍苍的老人和那个软绵绵脏兮兮的小男孩。
孩子现在也没有大名,仍旧叫亮亮。
我想,亮亮长大以后,大概不会长久地待在山里。
就在我写作这一章的时候,老县城传来消息,羚牛又闯祸了,将某媳妇的大腿扎穿了。人家不答应,找到周至林业局,进门就说,你们林业局的羚牛把我们人伤了,咱们得讨个说法。林业局说,怎么是我们的羚牛,是大家的羚牛。受害者不走,躺在局长办公室的**,准备长期静养,局里掏了4000块钱了事。
听说林业部有关保护区野生动物伤害群众的赔偿办法正准备出台。
羚牛的天敌是豺,这些小而厉,狠而刁的家伙如一群流氓,在山林里闯荡,它们敢向任何动物发动进攻。吕书记家的黑白花,是一条典型的豺狗,也就是农村的土狗。土狗的“土”,在于它的传统,它的祖先是豺的后代,而不是狼的后代。每只豺对于它的头领都有天生的服从精神和尽忠精神,经过驯养之后,它就把这种尽忠精神转移到了人的身上。这种土狗,包括后来演绎出的巴儿狗一类,和它们野生的同类相比较,它们的特征和心理结构与野生动物的幼年期是相吻合的。野生动物一旦成熟,幼年时期的种种形象和特点就不再保留。比如我参观日本秋吉台的小老虎,它们总喜欢亲近你,逗弄你,向你展示它的热情,但是长成大虎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那种暴戾凶狠,威严冷漠,让人望而生畏,不敢近前。而由豺变成的家狗却把幼时的特征永远保留下来了,它们短毛曲尾,短嘴垂耳。保留了大部分豺的长相。野生的小豺狗虽然对于母亲的爱极其热烈,但是一到了成年,这种依恋之情就消逝了;而受驯已久的狗却将这个特点终生保留下来,只是将对妈妈的爱转移为对主人的爱,将对头领的忠诚转移为对主人的忠诚,并且这种爱和忠诚是海枯石烂,永不改变。
日本东京涩谷车站有个小广场,场上有尊名叫“忠犬八公”的狗的雕像,是车站一个出口的标志,也是涩谷一带约会、等人的地方。狗的主人叫什么,大概没人知道,跟“忠犬八公”的知名度无法相比。主人每次出门,他的狗都到车站来送他,回来时又来接他,人和狗成为车站一道固定的风景。有一天,主人走了,死在外面,再也回不来了,狗就一直在车站等,任家里人怎么叫也不回去。不吃不喝的狗,眼巴巴地望着车站出口,每一个从车站出来的人看到这情景都非常感动,人们拍拍它的脑袋,搂搂它的脖子,后来,狗死在车站,人们就立了这个纪念像。
豺狗驯养成的狗对周围的人是很容易轻信的,尤其是家庭养的那些宠物,劳伦兹对它们有过一段精彩描述:它们对人“老是纠缠不休,就像那些惯坏了的孩子一样,见了每一个成人都称他作‘大叔’。无论是人也好,是别的动物也好,它老是缠着他们要和他们玩。如果这种脾气一直不改,或者发展到极处,这狗就一点儿个性也没有了。最糟的是,因为它把每一个人都认作‘大叔’,无论谁只要稍微对它严厉一点儿,它就由轻狂式的热情一变而为奴隶式的服从,摆出一副受辱后的奉承样子。几乎每一个人都碰到过这类不是跳上跳下把你缠个不休,就是赖在地上,四脚朝天,对你摇尾乞怜的狗。它总是直扑到你身上,把你弄得全身都是毛,等你实在被它弄烦了,顾不得得罪女主人,吼了它一声,它马上就可怜兮兮地滚到地上,把肚子摊开来,哀恳地向你求情。你过意不去,又想讨好女主人,才好言安慰了它几句,它已经一个箭步跳了起来,把你的脸整个舔了一遍,并且又腻到你身上来了。”从那些野气实足的流氓豺,到甜腻腻的宠物狗,这个改变是人的功劳,也是豺本身内涵的素质,这实在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儿。
狼狗的特点更接近于狼,它缺少豺狗从内到外的热情,比较冷酷。狼的特点是排外主义,同舟共济,真正的中国狼狗几乎没有,所养多是洋种。狼狗一旦认准主人,一生就是他了,其他人再讨好它也没有用。养到半截而换主的狼狗是最悲惨的狼狗,它永远会记着它的第一个主人,而永远不会是“别人”的狗。它的忠诚让你觉得可怕,几乎成了一种负担,离开了它认定的主人,它会变性情,会精神错乱,会见谁咬谁,没有一点儿自制力。劳伦兹是这样评价狼狗的:“狼狗具备许多大型猫科肉食动物所共有的特征,它固然会对你矢志不渝,可绝不是你的奴隶。虽然它活着不能没有你,可是它仍过着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