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十四章 3

第十四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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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3

周振邦马上忆起一件事,那丁汉不是有个女相好在镇上么?莫不就是她?他想问,怕人家多心,便先倒一杯茶递过去,绕个弯儿,说:“看不出,您还有这么一手!别的倒也不说了,单是这记性,就让人称奇!”

人们对彩凤肃然起敬,也不顾那些字了,齐把目光射向她。有人为她搬椅子,有人往她面前推火盆,打量陌生的贵人似地打量她。彩凤被望得不好意思,淡淡地解释说:“当初丁汉写这字的时候,是我磨的墨,一连写了好几张,最后才选中的这几个字。以后漆匠木匠拓上匾,有几处细小地方为了方便,抹去了,他自己后来没发现,可见他记得并不十分准。我有时候闲着没事,就把他写的字和摹本翻一翻,画一画,也不过好玩。其实这种事哪是我们干的!”

她叙述得极简单,好像她什么也不懂。然而那张字明明白白地摆在众人眼前,说明她不但懂,而且懂得很多。她越说得轻巧,人们越觉得她不平常。闲扯几句,天黑下来了,她借口有事,赶紧走了。

许长青赶紧关门,把那些字一抱卷起,去让木匠雕,让漆匠上油漆。

不消一个时辰,彩凤写字的事传得满镇无不知晓。

彩凤回家,人没到,消息倒先回了家里。进门时,只见好几个人围着火盆,宋长福两口子和徐小鹏两口子一边让座,一边用异样的眼光瞧着她,她笑吟吟地说:“怎么,不认得了?青儿,爷爷呢?”

孙子告诉她:“在里头睡。”

彩凤没坐,径直进了卧房,只见徐大发坐在被窝里,背靠着床头,两眼发直。她问:

“怎么,又不舒服了?”

徐大发盯她一会儿,苦笑笑,拍拍床沿:“坐下。”待她坐下了,他说:“我问你呀,你到底是不是丁汉要找的那个女人?”

彩凤也笑笑,说:“你呀,老夫老妻的,还七想八想的。他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他怎么瞧得起我呢?就算我是他要找的人,七十岁了,还会跟他走?”

徐大发不相信她的话,犹如做梦一般。他不明白,怎么会和这么个高的女人到一起的。回想这么多年来,自己像个年轻人干了那么多傻事,而这个女人一直沉静地生活着,虽不同意他忽冷忽热的作法,却从没有埋怨过他,连说话都从没有大声过。她的身份一挑明,他忽然无来由地怕她扔下他去了,竟像年轻小伙子吃醋,酸溜溜的。

“我不问你了,要走你就走……”他说狠话,声音在颤抖。

“我说你哟!”彩凤摇摇头,不再说什么。

徐大发认为她承认了,身子一软,溜进了被子。他的眼泪往肚里流。他舍不得她,想劝她不走,又输不了这口气。想骂她见利忘义,人家又没有明说要走,而且并未直接承认她就是那个女人。他只有暗自悲伤,外人看着还以为他怕死。

一群年轻人涌进来,带进一股冷气。打头的是迎春,请老权威教唱《蓝桥会》的。徐大发肚子里正演一出生死离别的惨剧,哪有心思唱《蓝桥会》?他向他们摆摆手,表示他很痛苦,闭上了眼睛。

阴天,夜晚倒还不太冷。彩凤说到吴画家坐坐,出了门,就放慢了脚步。望望天,她舒了口气。天上没有星星,黑黑的。望街上,已有了不少的灯笼,罩在电灯上,比过去亮堂,也比过去好看。但老街上没有。世界在变化,连热闹的区域也转到了公路边。但她不往热闹处去,只对老街有感情,不知不觉,就走到大队综合厂那幢房子前。门锁了,也没有灯。她望着重新粉刷的墙壁,慢慢地,魂飞回到了几十年前。

在丁汉武新做的楼房里,众多的女流中有个十几岁的姑娘,专为丁汉武和客人泡茶、打扇、收拾书房和客房。那就是她,彩凤。丁汉武在外是恶霸,是**棍,但是奇怪,他对家里下人都客气。打破了碗碟,睡觉忘了时间,他从不责怪谁。在人前晃动的美貌的彩凤,他对人说要给他兄弟,也从不对她干越轨的事。抗日时,丁汉从省里什么学校回来,他果然让彩凤去陪丁汉,还对她说过一番话:“日本人封了路,他去不成学校了,你去那边,还得劝他读书上进,万不可瘫子掉到井里,一歪就歪。再呢,男女接触多了,会分心的。他要真心爱你,你也爱他,那自然没说的。但是你要注意点,他在省里读书,漂亮女人有的是,小心他说些好听的话,骗你。那样的话,对他对你都不好。要真的相亲相爱,我们就堂堂正正请客,你们规规矩矩拜堂成亲。反正我们都是穷家小户出身,也不在乎门第……”

语气极为真挚,让人不能不正眼看他。

丁汉就住在这幢老房子里,由彩凤伺候着。丁汉武不愿让弟弟住在一起,碍他的手脚。那个读书人也瞧不起兄长,说他不学无术,一副暴发户的嘴脸。然而,他却又不得不接受他的学费,不得不吃嗟来之食。在这房里,忧国忧家忧自己。唉声叹气摇脑袋,再不就蒙头大睡,睡足了起来发牢骚,骂政府丧权辱国,骂兄长发国难财。

在他身边进出的只有一个人:彩凤。丁汉武让人送衣送米送钱,都让彩凤收着。丁汉饿了就吃,冷了就穿,不敢问钱是哪里来的,只有装糊涂,独自慨叹自己无用。相处久了,他才发现这姑娘很美,很贤慧,每日伺候他吃穿,并不干涉他骂人。她也发现这人不错,斯秀气,懂得多,又有那么多书,越发敬重他。她胆子大了,便翻他的书。有一次被他撞见,她赶紧放下,他说:“看吧,看吧,女人看书是好事。”

她不看了,给他把书放好。

“你怎么不看?我不会有意见的。”

“不,我不认识字……”

“那好!”他来了精神,“我正闲得慌,我教你。”

从此,他便教她读书写字,读书时挨着肩,写字时捏着手。她脑子灵,记性好,进步很快,很让他高兴。他为教出个女学生感到高兴。她为他做鞋,纳袜底,为他做衣服,那针线活儿叫他赞不绝口。渐渐地,两人难舍难分了,在他住的小房里,两人山盟海誓,要结为夫妻,白头偕老。她自持丁汉武当初有话在先,也暗自庆幸,找到一个如意郎君。他可以教书,她可以做针线活儿,在灯笼镇安不了身,他带她到武汉去!

县政府迁到灯笼镇,丁汉武那楼上常要接待达官贵人,嫌没一点气,就让丁汉写几个字,挂一块匾。丁汉不写,躺在**装病。彩凤夹在中间不好做人,磨好墨,铺好纸,左劝右劝,他就是不起来。她万般无奈,想出个主意,将他平时教自己写的“报国为民”几个字,大着胆子写了几张,偷偷送给了丁汉武。满以为丁汉武瞧不上眼,会另请高明的。谁知过了几天,丁汉武把丁汉请去吃酒,庆祝升匾。丁汉一去,老兄和一些要人就赞不绝口,夸他几个字写得好。丁汉摸不着头脑,幸亏彩凤暗地扯他一把,他才恍然大悟,是彩凤写的。待匾升上去,揭开红绸,只见那几个大字端的是他的笔调,只不过苍劲之中透出几分隽秀,除了他,外人无论如何是看不出来的。他感到甜蜜,在恭维声中喝了许多杯。

丁汉武出尔反尔,正当丁汉的彩凤准备成亲时,这家伙哄住老爹,给丁汉找了个国大代表的女儿。丁汉不依,老爹就发脾气。丁汉无计可施,是彩凤动员他连夜逃走的。她很伤心,却没有哭泣。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她为他收拾行装,说:“既然你不愿承认那门亲事,那就走吧,远些走。在这里,终究会落入他们一帮,你跟他们搅在一起,会被后人骂的……”

他舍不得她,说:“我跟一起走吧。要死,我们俩也死在一起。一个人我不走。”

她摇摇头:“不走也不会有人要你死。我跟你走了,明天人家送菜没看见人,不就发现了?骑匹马半天就追上了。还是你走吧。好男儿志在四方,天下为家,怎么这么没出息呢?若是不走,就算不跟那姑娘成亲,你吃他的,穿的他的,说不假是一家人,将来如何说得清?你想想吧……”

丁汉被她提醒,方才明白自己已经自觉不自觉地在习惯哥哥的作为。他只得连夜出走,临别,两人抱着哭了一场。他一再说,有机会一定要帮她脱离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