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243 萤火灼,山河色

243 萤火灼,山河色


潜能极限 你若安好 艳照门徒 青春荷尔蒙 神主 王者封天 夺命稻草人 选夫记 临界·爵迹1 你好,莫先生

243 萤火灼,山河色

“信你没有看吗?”谷主疑惑,故人只交代转送礼物,并没有做多余的解释。他以为他们之间至少熟识到能认出对方字迹的程度。

公西意有点不好意思,笑道:“看了……真没看出来。谷主能否提示一二,若是友人相赠,我却不识,岂不是拂了人家的心意。况且,也劳烦谷主这样行方便。”

谷主大笑道:“哦,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我还纳闷儿,他为何称你为姑娘,现在明白了,你们也许并不熟识。你可去过达乌?”

“呃……去过。”公西意咽了一口吐沫,达乌她好像没有认识的人吧?

“那你可见过达乌王?”

公西意条件反射,达乌王不就是蒙珞的爹?她摇摇头:“我虽然去过达乌,但是真的没见过达乌王,我只是个小老百姓,去哪见啊……哈哈哈哈”她的笑越来越干,好吧,她承认自己以前并不是小老百姓,但是现在是啊!况且她真的没有见过达乌王。

“没有见过?”谷主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他现在也不知道这两个人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公西意?乌扎蒙拓那臭小子不会是看上她了吧?这么一想,谷主整个人都精神了。当初公西意他们来蛇谷的时候,若不是那臭小子打招呼,他才不会行什么方便。蛇谷一向是不接受什么外人的。但是!但是!她长得虽不错,但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娘了!又不是什么水灵灵的小丫头!

“真的没见过。”公西意无比恳切,“他难道没说我们之间什么关系?”

谷主摇头,心里却想。那还用说?男人和女人之间,还能是什么关系。千万别告诉他,只是纯洁的不能再纯洁的朋友关系,朋友关系能这么用心的,还送……好吧,礼物真的不怎么样,难怪乌扎蒙拓年过三十,还未娶妻生子!难道!

谷主突然两眼放光,盯着公西意,那两个孩子……是达乌王室后代!一定没错,这样就合理了,他一定是和公西意春风好几度,但隐瞒了自己的身份,让人家娶妻生子还背井离乡逃难!坏人!这臭小子太不人道了!

那么……这只狼崽……就是狼王的崽子了?

谷主再回头的时候,眼神都不一样了,一定是狼王的崽子!公西意看着自己把自己激动地不行的谷主,心里很困惑。她的目光也转移到了小狼身上,用很小的声音道:“谷主,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这是狼崽,不是狗崽……”

“恩,怎么了?”

公西意微笑:“狼……一般一个多月就断奶了,两个月就长出尖锐的牙齿,可以吃一些动物的死尸,三个月就能喂半死不活的,半年就能学会最资本的捕猎……谷主,你要教我的方法,莫不是养狗的方法?”他竟然说这么一只已经睁眼的狼,还没断奶!是欺负她读书少,就骗她?好歹,在美国做义工赚学分的时候,她也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做过事情。

“……”谷主语塞,这跟狗还不一样吗?

“最重要的是,母狼那么护崽……你们就硬生生把她们分开了?”公西意一副义正言辞的样子,看的谷主有些不好意思,好像自己做了什么天大的错事似的。过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反驳道:“是乌扎蒙拓那臭小子做的,干嘛这样看我?”

乌扎蒙拓?好熟悉的名字,乌扎蒙珞,乌扎蒙拓……哦!她想起来了,好像几年前有过几次照面吧?她没多大印象了。恩,是乌扎蒙珞的亲哥哥来着。公西意突然想到,好像……好像……好像……达乌王归西了?那么这些就是乌扎蒙拓送的!

谷主有些不耐烦:“既然你知道怎么养,赶紧抱回去。自己的东西自己看好,要是长大了出来乱咬人,被毒死了,可别来跟我告状。”

公西意讪笑:“知道了。”

五口之家,如今又多了一位新成员。梁药很喜欢这只小家伙,小狼也最黏梁药。公西意怕它伤人,想要把它拴起来,但是梁药不肯。

“妈咪,我可以教它的,不要把他绑起来。”

公西意耐心解释:“药药,这是狼,不是小狗。等他长大了,会很危险的。妈咪会找机会把它送回大草原。”

梁药一只是个懂事的孩子,但这次跟公西意杠上了:“不要!妈咪,它在草原上会被孤立的。从小不在狼群中生活的狼,就算回到了草原,也只能靠自己生存,没有领地,没有陪伴。变成一只流浪的孤狼。”

公西意头疼了,乌扎蒙拓送什么不好,非要送一只危险动物。

“蒙拓哥哥是草原驯狼的高手,他和狼王都能成为朋友,他可以我也可以。”

“哥哥……”公西意石化,药药管一个比自己妈咪还大很多的人,叫哥哥!“药药,是蒙拓叔叔,不是哥哥。”

“可是我一直都教他哥哥啊。”梁药不懂,乌扎蒙拓是玛塔他们的大哥,他也就跟着叫大哥了。有什么不对?

公西意扶额:“药药,他的年纪当妈咪的大哥绰绰有余,但是你就是叫伯伯也不为过。”

“……”药药无奈,“妈咪,这很重要吗?我们不是在谈小狼吗?”梁药试图把主题拉回来,跟妈咪聊天,最后总是不知道在聊什么。

公西意斩钉截铁道:“妈咪说不行就是不行,咱们家妈咪最大!”

“才不是!咱们家婶婶是老大,婶婶只要说行,就行!我去问婶婶……”梁药急了,抱着小狼转身就跑。气的公西意差点没一只鞋扔过去,家庭地位!她的家庭地位呢!

越芒丹这么危险的女人当然会做最危险的选择,要是一只狗,她就站在公西意这边了。但是这是一只狼啊!狼啊!这辈子她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一只狼!“养!别管你妈咪,我说养就养!哈哈哈哈哈……是真狼吧?”梁药可算是找到知音了,吧嗒吧嗒跟越芒丹讲了一大通关于狼的传说,这些传说从小就住在他小小的脑子里。

“婶婶,我们给小狼起个名字吧?”

“好啊,你的你决定。”

梁药思考了很久,才说道:“叫塔林巴特尔!”

“……”越芒丹瞬间蒙了,这是什么名字?

梁药骄傲的解释:“这是达乌语中,草原英雄的意思。”

越芒丹接受无能,道:“直接叫草原英雄不就好了,什么巴特尔,不好记。”

梁药固执道:“就叫塔林巴特尔!”

“好好好,你说了算。”越芒丹妥协,“那小名就叫塔塔……怎么样。”总要有个好记的吧?梁药的小脑袋一转,塔塔?虽然让他想起了玛塔不太好,但是勉强可以吧,看在婶婶支持他的份儿上,塔塔就塔塔。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躺在草地上的少年和他的英雄玩儿作一团。扎着满头小辫子的女孩儿细细的胳膊上缠着一条蛇……越芒丹和越玉龙交头接耳,谈论着在方子里加一味什么效果更好。只有公西意抱着一卷书,远离这群怪人。她发现她身边的人越来越奇怪了。驯狼的御蛇的制毒的……唯独越玉龙稍微好一点,却天天跟越芒丹腻歪在一起。

今天早早的从书塾回来,缘缘闹着要所有人出动,陪她抓萤火虫!公西意懒得只想睡觉,但是耐不过缘缘胳膊上那条蛇,只好强迫自己来这里坐等天黑。

“妈咪,你看塔塔的眼睛会发光!”

废话,一到晚上狼的眼睛不都是绿油油的!看着吓人。她根本不敢跟药药的草原英雄对视,生怕人家一不高兴扑上来咬死自己。

“哥哥,萤火虫也会发光啊!”

“那只是虫子!”

“虫子怎么了,虫子也会发光!”

梁药还想反驳,但是看着缘缘胳膊上的银蛇,把话咽了回去。他的狼固然是草原英雄,但是说起吓人,还是这种没有脚却能飞快的游走的动物更吓人。

“娘!快看!萤火虫!”公西意懒得动,爬在草地上睡觉。她对一两只会发光的虫子不感兴趣,曾经她抓过很多来做宫灯呢。

越芒丹被夜色中的星星点点迷住了,她用脚蹬了蹬公西意的屁股:“快抬头,快快快。”

公西意这才翻过身,枕在自己的胳膊上。漫山遍野的萤火虫,就像是夜色中光的精灵一样,在空中飞舞。更美的是远处的群山、天上的繁星、萦绕在周围的花香、微微的和风……还有身边大笑大闹的人。

如果不是……如果不是……此时塔塔的一声长啸的话,氛围也许会很温馨。

也许是想念梦中的草原,塔塔开始一声接着一声的狼啸。

大家甚至顾不得看萤火虫,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这匹雪白而身躯健美的孤狼。她时常在想,如果乌扎蒙拓真的爱狼,达乌的牧民真的敬畏狼神,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捕捉它们,驯化它们?只为了彰显自己贵族的显赫吗?竟要这样孤独而萧肃的动物,陪伴左右?

十几个身着彩纱的宫娥,翩然起舞。

忽哲黛站在舞池的外面,细细审看。这是要在皇上寿辰上,表演的舞,自然马虎不得。甚至每一个细节,她都会亲自过问。悠扬的乐曲,伴着轻盈的舞姿,忽哲黛竟也有些陶醉了。以至于白叶什么时候进来的,她都不知情。待到反应过来时,已经跌入温暖的怀抱。

“皇后怎么穿的这么少?”白叶在忽哲黛耳边轻轻吹气。

忽哲黛眼中闪过了一丝无人察觉的厌恶,之后巧笑嫣然:“天气暖和,就不再想碰那些厚重的料子,可惜这舞殿里还残了些凉气,由不得臣妾任性。皇上今日怎么得空?不是向来不爱这些歌舞?”她不留痕迹地脱离了白叶的怀抱。

“这好办,朕让内务府把银炉架起来,要是皇后着凉了,朕会心疼的。”忽哲黛只是笑笑,没有接话。白叶再次拥她入怀,这次她没有挣脱。一次偶然,两次就是故意的了。

白叶陪她看了许久的舞,突然道:“你记不记得,当年穆恭年在醉仙楼做得一首词?”

忽哲黛没什么反应,淡淡道:“风韵之词,我哪能记得?不过穆先生所做,一定为世人多推崇,想必很有名气吧?”

白叶的手玩弄着忽哲黛腰间的玉佩,这玉佩经历过什么?竟然只留下一半?残玉还被主人珍视,定然是绝世美玉吧?他没有低头去看,只是放在手里把玩。目光落在舞池里的宫娥身上,感叹:“百里舞,哲黛妆,咸绝妙容。朕如今只曾见皇后的容颜,不曾见那惊世之舞,倒觉得有些可惜。”

忽哲黛依旧不为所动,她知道皇上是故意的。年纪小的时候,她最讨厌的一句名家词作就是这一句,将她和一个舞妓相提并论,但是今天的忽哲黛,早已不在乎这些。甚至,也会想象,那叫百里澈的女子,能舞出怎样动人的身姿,能让穆恭年这样称赞。

“她死了,死也死得名动天下。”

“是吗?”

“无色,亲手用她调制了人香。”白叶吻了吻忽哲黛的发丝,“你也早该知道了,无色就是忽哲格,皇后那死去的二哥。”白叶很满意,因为他环抱着的女人的身体,狠狠地颤了一下。这个聪明绝顶的女人,却又美得不可方物。

男人都喜欢美人,但不见得喜欢聪明人。要么女人就做个大智之人,要么就做个大愚之人。骨子里透着小聪明的,若再配上美色,命运大抵会很悲惨。就像百里澈,被方戈宠爱了那么多年,到最后还是惨死在自己的旧情人手里。

“臣妾自幼就未见过这个哥哥。”忽哲黛推开了白叶,正色道,“他活着还是死了,跟臣妾都没有关系。当初是贤妃告诉臣妾这个消息的,臣妾也想过和哥哥相认。可一个江湖浪子,是不会在乎这点儿血缘的,不是吗?”

“你呀!”白叶摸了摸忽哲黛的脸,“朕又没说什么,瞧你紧张的。朕只是在感慨,自古美人多薄命。朕的皇后这么美,当然不要跟那么危险的人有什么瓜葛,百里澈不就是个例子?皇后只要在这大梁的后宫,为朕打点那些女人,就足够了。”

忽哲黛看着白叶,低头微笑。

他真的是梁简吗?

为什么她提到贤妃这两个字,却被他略过了?是他太急于震慑自己?还是他真的一点都不在乎公西意了?有时候,她提起公西意,梁简的瞳孔都会不自觉的一震;但有时候,又完全没有那样的状态。忽哲黛有点儿不明白。

桌上的一只花瓶中,却盛着世上独一无二的人香。花瓶上,是方戈请的画师,细细描摹的百里澈曼妙动人的舞姿,瓶身上的题字恰恰就是那句:百里舞,哲黛妆,咸绝妙容。方戈将这瓶子,摆在了他书房的梨花木上。好让所有前来和他议事的人,重温那段绝望的回忆。

百里澈死了,樊争和攸枳走了。

忽哲格独自一人,在他和樊争住过的小院里站着。最终要走的人,为什么要留下这么美好的让他无所适从,不知从何忘起的回忆?他留下他一个人,他从此以后,就只剩下一个人了。忽哲格突然仰天大笑,方戈说与其天下人负他,他宁负尽天下人!他突然就懂得这这种感受,他失去了樊争,是因为得到过。方戈呢?他是因为失去了什么?

“元帅,舵主有请。”

忽哲格冷笑,还真是个商人!不出三天,就要物尽其用。也罢,从此他忽哲格就做个无情无义嗜血成魔的恶人好了,做恶人总比做好人来的轻松。从他放走樊争和攸枳的那一天,从樊争选了攸枳而不是他的那一天,他就再也不想做好人了。

“舵主有什么吩咐,可一次说完。”

方戈挑眉:“忽哲格,你好像还没弄清楚。你已经不是我的下属,你把自己送给我了,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意味着什么吗?”

“没想到舵主对我这么感兴趣,我说话自然算数。不过青天白日的,不太合适吧?”忽哲格的心都死了,根本不在乎这些皮肉买卖。

“你想多了。”方戈冷脸,他纵然觉得忽哲格动人无比,但是本质还是一个男人,他对女人都没多大兴趣,更别说本就不感兴趣的男人。“要是有需要,我可以给你任何你想要的人,把樊争抓回来都可以。而你需要做的,就是牢牢记住,你是我的。永远都是我一个人的,你的身体你的灵魂你的所有,都不再属于你自己。”

恍然间,方戈觉得自己心里的那个无底洞,好像又填满了。

“好啊。”忽哲格妖气地笑了,“任何男人?你自己也可以吗?”若是不谈爱情,他对方戈已经垂涎很久了。方戈一本书甩在忽哲格脸上:“以后再说这样的话,试试看。”

一天两天倒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方戈依旧没有让他做任何事情,既没有他想象中的肉体凌虐,也没有精神上的控制,甚至连最基本的任务都没有了。忽哲格开始怀疑,自己是真的理解什么叫“他是方戈的”这个概念吗?方戈真的可以趁此,让他满足一些他的欲望,什么杀人放火的勾当他都准备好了。

但是,方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非但如此,他竟然有种被“包养”的感觉。

自从被书打脸之后,他就莫名其妙地过上了神仙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