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十一篇:“他们”千秋功罪后人说(2)

第十一篇:“他们”千秋功罪后人说(2)


王牌特种兵王 替嫁贱婢 超级炼化系统 超级玄师系统 血海飘香 傲世狂妃 超时空游戏 男人你是我 二嫁温柔暴君:冲喜王妃

第十一篇:“他们”千秋功罪后人说(2)

第十一篇 “他们”千秋功罪后人说(2)(1/3)

秦桧是奸臣还是忠臣?

在杭州的岳飞墓前有一幅楹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岳飞是爱国的忠臣,秦桧是卖国的奸臣,一千年来似乎已是铁板铮铮,盖棺论定了。可是近千年来似乎一直也没有人去探究什么叫忠?什么叫奸?岳飞是谁的忠臣?秦桧又是谁的奸臣?

秦桧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他早年生活较为坎坷。于政和五年(公元1115年)才开始了其仕途,到徽、钦二帝被擒时,他已官至卿史中丞,也算是个不小的权臣了。

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正月,金兵渡河围困了汴京(今河南开封),宋钦宗慌了手脚,准备车驾,企图逃走。主战派李纲等人看见,连忙劝阻,要求钦宗留下,以安定人心。钦宗虽然留下了,但极为软弱,倾向于主和派的意见。当时,斡不离提出割取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今属河北)三镇和赔偿金银、彩帛的要求,更甚至要求尊称金帝为伯父,要钦宗做侄皇帝。当时满朝文武愕然茫然不知所措,独秦桧提出四点建议:表示坚决反对“割让三镇”,并劝侄皇帝听取百官意见,积极加强防御,不让金使入内等。因他表现积极,被作为特使同金兵谈判。最后秦桧以有限的条件,使得金人退兵。

返回汴京之后,经大臣李回等人的推举,秦桧升为殿中侍御史、左司谏。这年闰十一月,金兵攻破汴京,钦宗遍调四方兵力救援京师,但终因兵微将寡,且远水不解近渴,东京城被金人攻破,徽、钦二帝被掠。

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3月7日,金人立北宋遗臣张邦昌为“大楚”皇帝,以取代北宋政权。这时的秦桧认为,若立张邦昌为帝,“则京师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天下之宗子不可灭”。天下英雄必会群起而讨之,张邦昌也不会长久。于是他执笔进状,坚决反对伪立,痴呼“请存赵氏”,表现出鲜明的抗金立场。由于他坚决反对伪立,被粘罕和斡不离捉去。秦桧被捉后与徽、钦二宗关在一起,并由他来侍奉。

在被金人掳走一年后,徽宗听说康王赵构(即宋高宗)即位,便修书与金世宗议和,并派秦桧前往。金世宗留下了秦桧,把他赐给金王的弟弟挞懒使唤。秦桧在金营效力四年,于金天会八年(宋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突然回到南宋朝廷。

对于秦桧的归来,大多数人持怀疑态度,认为他是金人放回来的汉奸,或是超级探子。对于这次南归,秦桧本人也有解释。他在《北征纪实》中说是自己杀死了看守人员,和王氏连逃了二千八百里,才回到南宋。宰相范宗尹和李回因与秦桧私交很好,于是替他力排众议,消除群疑。再加上在前朝给人留下的较好的印象,高宗赵构还是很信任他,并授给秦桧礼部尚书的官位,又锡以大量的银帛。而秦桧也以忠臣自居,再次信心十足地登上了南宋的政治舞台。

此时宋高宗赵构政府面临着三大尴尬局面:一,当时北宋灭亡,南宋危险,朝野上下抗金情绪高涨,为了收拢人心,高宗需要抗金,必须要做出抗金的姿态来。二,他其实并不愿意坚决同金人作战,其道理很简单,万一打败了金国,徽、钦二帝还朝,他的皇帝就做不成了。其三,宋朝一直重文轻武,如果积极抗金,许多将领可能就会趁机壮大势力,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甚至比金人还可怕。在这种情况下,宋高宗的南宋王朝必然是先做做抗金的样子,然后再妥协投降。

秦桧在做了礼部尚书以后,更加体会高宗的心意,弄得高宗心中十分熨贴。在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他又被提升为右相,主持与金国和议事,翌年罢相,任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

在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金主粘罕死,其弟挞懒得势。过了几年,挞懒又恃兵威胁南宋,早巳被吓破了胆的宋高宗,又起用了秦桧为相,让他主持议和。

高宗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5月,金人再派来使,重申前几次提出的议和条件,态度十分蛮横强硬。秦桧不知高宗态度如何,于是在与金人谈判的前夕,秦桧一再试探高宗。经过几次密谈,秦桧觉得高宗仍然愿意和议,他便坚定地实行起投降方针。

秦桧先准备好议和方案,让高宗签字,然后一个人前去议和谈判,不许其他大臣干预。在议和时,金国派来的“谕江南使”和“明威将军”带来了议和国书,非要求高宗跪拜不可,否则,议和不成。正在万分为难之际,朝臣中有人引经据典,说是高宗守丧三年未满,不能处理国家大事,如果行此大礼,既属不孝,又属不吉,金朝使者这才勉强应允,由秦桧代行皇帝职权,跪在金使面前,在和约上签字。这也就是臭名昭著的“绍兴和议”。

此时金朝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也十分激烈,粘罕死于政敌之手,挞懒又死于政敌金兀术之手。金兀术以“与宋交通、倡议割地”为理由,处死了挞懒。当然,金朝也就不再以议和为方针,而是要**,灭亡南宋。在秦桧签订和约之后一年,金兀术就率兵南下,直取河南、陕西,陕西、河南诸州。这不仅惊醒了高宗的安乐梦,也使秦桧十分震惊。

金人撕毁盟约,秦桧议和无效,恐怕要遭贬黜了。他为了弄清高宗对金兀术入侵的真正态度,就找了一位心腹大臣,前去试探。此人见到高宗,试探着问:“金军**,陕、豫诸州陷落,张浚虽有陷州之责,但毕竟忠勇,尚可委以重任,使之领导抗金。”

高宗听了此话,拍案大怒说:“宁可亡国,我也不用此人!”

秦桧得到了这一消息,心也就放回肚子里去了。原来,张浚是一位坚定主张抗金的将领,失陷陕西诸州,并非张浚的责任,乃是由于金兵势大,高宗不用张浚,说明高宗并非真想抗金,还是希望议和。

然而,此时韩世忠、岳飞等大将却仍然在积极抗金。尤其是岳飞相继收复颍昌、蔡水、洛阳等地,又在郾城(今属安徽)大破完颜宗弼(即兀术)的拐子马军,岳家军由此名震天下。由于他素来“以恢复为已任,不肯附和议”,坚决主战,遂成为金人的心腹大患。兀术在给秦桧

的信中提出:“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而秦桧也认为,如果岳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

宋高宗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4月,秦桧以明升官职,暗夺军权的办法把韩世忠、岳飞、张浚召入朝廷,“论功行赏”,任命韩世忠、张浚为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趁机削去了他们的兵权。

这还不够,为了置岳飞于死地,他先派谏官万俟楔制造、收集伪证,然后又串通张浚收买了岳家军的王贵、王俊等部将,并令王贵、王俊帮助他炮制了一份《告首状》诬告岳飞最倚重的部将张宪要领兵到襄阳造反。

在迫害岳飞的过程中,秦桧代表南宋同金兀术签订了“和约”,规定两国以淮水为界,割唐、邓二州与陕西诸地;岁贡银两、绢匹各二十五万;北方人流寓江南者,任其归回旧地。

高宗没想到条件如此低,不仅满口答应,甚至还心存感激,连忙发誓同意,这就是宋金对峙史上的第二个“和约”,史称“绍兴和约”。

岳飞被关已两月有余,秦桧等人还是找不到足够的证据,便以尚书省的名义下了一道《敕牒》给万俟楔称岳飞“淮西之战,十五次被受御札,坐观胜负”,应即以此作为岳飞的最大罪状。然而此事既非王俊《告首状》所举发,也不是张宪在诬服时所涉及的;审问时又经岳飞逐一加以辩驳,据此定案终显十分牵强。在逼迫岳飞签字画押时,岳飞写下了“天曰昭昭、天曰昭昭”八个大字。

对于岳飞的被害,当时就引起了公众的愤怒。韩世忠已被罢职,但他还是当面质问秦桧说:“岳飞倒底犯了什么罪?有何证据?”秦桧说:“莫须有。”“莫须有”是宋时的口语,意思是也许有。韩世忠听了,十分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怎可服天下人!”

就这样一个莫虚有的罪名,年仅三十九岁的一代忠臣,爱国名将,民族英雄岳飞惨死了。天下英雄正直之士无不感到寒心与愤然,皆呼千刀万剐秦桧不解心头之恨。在中国历史上,似乎还没有哪一个奸臣能像秦桧这样受后人痛恨。

掩卷深思,我们不难看出:秦桧无论是和谈签约,冤杀岳飞,还是竭力阻止钦宗南归,他都是在执行宋高宗的旨意。卖国是宋高宗执意要卖的,秦桧只不过是一个积极的经手人。秦桧死后被宋高宗追封为申王,赠谥“忠献”。而宋高宗用岳飞之死、牺牲半壁江山的沉重代价换取了20年和平。但这20年宋高宗并没有励精图治,而是仅图眼前的利益偏安江南,致使金邦再次南侵时,他连岳飞这样的大将也找不到了,于是他退居为太上皇,新继位的宋孝宗为了动员全国军民抗金的热情,立即给岳飞平反昭雪。此后,岳飞便成了一面忠君的旗帜,受到历代皇帝的追捧。为了给岳飞平反,要找一个人对此事负责,冤杀岳飞的罪魁祸首是宋高宗,宋孝宗不能拿自己的父皇问罪,于是秦桧就很自然地当了替罪羊。

爱国的岳飞因为和皇帝不一致遭到了杀身之祸,卖国的秦桧始终与皇帝保持一致而遗臭万年。这就涉及到一个“忠君”与“忠义”的问题。古代的“忠”是儒家伦理道德学说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内涵。儒家所得的“忠”是从“孝”外化推衍而来的。由于中国的王朝不是一个公共的权力机构,而是一个私利的权力机构,那么古代所谓的“忠”应该是“忠君”而不是爱国。这样看来对于忠奸的辨别也应有两重标准:从民族大众的利益来看,秦桧是大奸臣,但是如果以当权者的利益来看,岳飞虽“忠”,但是是“大忠”,忠国不忠君,忠事不忠人,秦桧也“忠”只是是“小忠”,只忠君不忠国,忠人不忠事,是“愚忠”!

李鸿章:情有可原的“卖国贼”

李鸿章是近代中国一个颇有争议的历史人物。由于他一生从事“洋务”,以致他在生前和身后招致众多的痛骂。因为根据国人一向的认知,中国近代史上的屈辱与不公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他所竭尽心力的努力无不是在把国家的领土,财富和臣民出卖给洋人。这位大清重臣的罪责深重得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于是在国人的心目中,他也便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卖国贼。但是,很少有人会去想想,无缘无故地他为什么要卖国?而他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卖的?谁会知道为人臣子,这背后的几多辛酸呢?

李鸿章身为大清国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以其独有的眼光引导中国进行了近代化的第一次尝试,即洋务运动。他为大清国国计民生近代化所奠基的所有事业,令他身后的国人一直受益。李鸿章在晚清主政40年间参与了大量外交活动,这期间签定了大量不平等条约。其中,最为国民所熟悉的便是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签订的《马关条约》和1901年9月7日与列强签订的《辛丑条约》。正是由于这一系列条约的签订,标志着大清从没落走向沦陷。于是这些条约的经手人--李鸿章便成了国人心目中的“卖国贼”。但是,作为李鸿章来讲其个中原委又有谁知呢?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了,而当时的大清国国力衰微。战事相当紧张,中国军队在前线屡屡败退,海陆两军溃不成军。这时,作为这场战争中方军队总指挥官的李鸿章面临着其一生最大的挫折--“海军费绌,设备多不完,惟鸿章知之深。朝野皆不习外事,谓日本国小不足平,故全国主战,独鸿章深知其强盛,逆料中国海陆军皆不可恃,故宁忍诟言和。朝臣争劾鸿章误国,枢臣日责鸿章,乃不得已而备战。”

到1895年2月17日16时,日本联合舰队开进了威海卫,浩浩大清国败于一个弹丸小国也将成为事实。朝廷这时亦顾不得颜面,令李鸿章去日本议和。在此之前,中国原本想委以当时在中国海关担任官员的一个德国人去,结果日本人不接受,说他不是中国大臣,非要正式派代表不行,说是派代表,后来也只有李鸿章。

李鸿章到了日本马关便遇到一名刺客袭击,当时一颗子弹卡在他左眼下的骨头缝里,没有医生敢在这个位置开刀,李鸿章给朝廷的电报只有六个字:“伤处疼,弹难出。”面对日

本人割让辽东、台湾、澎湖,赔款军费3亿两白银的“要价”,朝廷在给李鸿章的电报中均是模棱两可的“着鸿章酌量办理”。李鸿章开始的时候,也是坚决反对割地、赔款的,但随着形势的变化,他意识到恐怕最后只割地才能保证北京不被侵略,这也是底线,但是,该怎样去谈?如果采取强硬的态度和立场,只能导致中日战争继续扩大。以大清国实际的军力状况而言,战争的结果只能是中国的东北被全面占领;而如果答应日本人的条件,大清国主权和财产的损失也是巨大的。两害取其轻,这是面对残局的李鸿章的选择。

1895年4月,带着《马关条约》草约和脸上的绷带回国的李鸿章,发现他成了举国的“公敌”:朝廷斥责他办事不力,官员说他丧权辱国,民间暗示他拿了日本人的银子,更有人公开声明要不惜一切杀掉他以雪“心头奇耻大辱”。李鸿章此时也无力辨驳,只是默默地承受着这些不公的指责,独自一人舔拭伤口。

1901年李鸿章的最后一次出场,也让他成为千夫所指的“卖国贼”。

1900年6月,外国联军攻陷了中国北方的海岸门户大沽炮台,3天之后,京城门户天津陷落,以保护使馆为名登陆的联军向通州进发。通州距大清国的都城北京仅20公里。21日,大清国宣布与各国进入战争状态。然后朝廷的电报一封接一封地到达南方,要求各省封疆大臣率兵北上共同灭洋。李鸿章深知国家忧患日深,军力积弱日久,“若不量力而轻于一试,恐数千年文物之邦,从此已矣”。

1900年8月15日,大清国都城沦陷,政府和朝廷逃亡。此一悲惨事件发生之前,朝廷的电报再一次一封接一封地到达南方,要求李鸿章北上与正在攻打这个国家的洋人议和。朝廷为此将李鸿章由两广总督重新调任为大清国封疆大臣中的最高职位: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而慈禧的最后一纸任命是:“着李鸿章为全权大臣。”---“每当满清政府把这个巨大的帝国带到毁灭的边缘,他们惟一必须启用的人就是李鸿章。”11月初,联军照会李鸿章和庆亲王,提出议和谈判的六项原则:惩办祸首;禁止军火输入中国;索取赔款;使馆驻扎卫兵;拆毁大沽炮台;天津至大沽间驻扎洋兵,保障大沽与北京之间的交通安全自由。这六项严重侮辱大清国国家主权的“原则”,令李鸿章说出了列强犹如“虎狼群”的话,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结束大清国的厄运。

1901年1月15日,李鸿章和庆亲王代表大清国在“议和大纲”上签字。国人即刻指责道:“卖国者秦桧,误国者李鸿章!”1901年9月7日,李鸿章代表大清国与11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签字回来后不久,也即1901年11月7日李鸿章在屈辱和病痛中辞世。

综观这段历史,中国的屈辱究竟怎么来的?单凭李鸿章一人之力,中国就能从一个“天朝上国”而跌为一个被人压迫和侵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吗?“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不争的事实,由于中国的固步自封,骄傲自大与西方的强大相比,它本来就嬴弱得多。但是,一个国家,它毕竟是由人来统治的,既然李鸿章所为被国民所唾弃,那么当时的统治者又干什么去了?

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之际,恰逢慈禧60岁的大寿。作为一国实际统治者的慈禧太后她丝毫不顾及国家面临危亡的实际情况,一门心思要办一次“空前绝后”的寿宴。她特派总管太监李莲英专职为她采办衣料,修葺房屋,整饬仪仗,题额置匾……据有证可查的纪录,这次贺寿共耗费银两数达658万两之多,约占当年财政总收入的20%左右。当有人建议停止颐和园工程,停办累点,全力以赴准备甲午战争时,慈禧生气地说:“今日令吾不欢者,吾欲令他终身不欢。”正因为慈禧的修园重于建军,祝寿重于备战,一昧胡来,不了解中国军事空虚的实情,结果导致中国军队在甲午战争中的惨败。面对此次的失败,慈禧非但不检讨自己享乐误事,相反却又摆一副屈膝求和,软弱卖国的丑态来逢迎日本帝国主义的欢心。她还曾向外国侵略者表示:“量中华之物力,结与众国之欢心”。从这可以看出,慈禧为了一已私利是执意要卖国的。另一方面,李鸿章再怎么权居高位,他也不过是人臣子。所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李鸿章面对着这样泯灭天良的主子,仍是力保其主。八国联军杀入北京城后,慈禧逃往西安。虽然大清国于1900年夏天发生的巨祸是由慈禧一手造成的,但李鸿章仍在联军的追究面前竭力维护慈禧的权力,他日复一日地“竭力磋磨”--“每当聚议时,一切辩驳均由李鸿章陈词:所奏朝廷折电,概出李鸿章之手”。所以“议和大纲”既没有将慈禧列为祸首,又没有让她交出权力,于是朝廷给李鸿章回电话:“敬含宗庙社稷,关系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李鸿章于是就成了无辜的替罪羔羊。

正所谓“君要臣卖,臣不得不卖”,就算李鸿章不签这些条约,也会有别的人签。什么叫身不由己?什么又叫情非得己?我们看到的知道的就是最后由李鸿章签订了这些丧权辱国的条约,谁又知道李鸿章在签订时也尽量做了最大努力的挽回,签订后又是怎样的痛心疾首?

每一次在国家面临危机时出来收拾残局的李鸿章,被国人斥为卖国者,只有全体军机大臣在上奏给皇帝的一份奏折中说过的“中国之败全由不西化之故,非鸿章之过”,曾令李鸿章老泪纵横。梁启超也对此叹然,说他“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只是该怎样来评价这位100多年前的大清重臣,希望历史能够给他一个公正的评判。

李鸿章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因此,国人在对他咒骂痛斥之时,确实“不可不深自反也”,确实不可“放弃国民之责任”。如果历史非得给他冠以“卖国贼”之名,那么他也是一个情有可原的“卖国贼”。

(全书完)

(本章完)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