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琐碎的青春 都市全能奇才 重生之幸福日 总裁,情深不浅 欢乐英雄 美人鬼骨 天骄帝后 少年枭王 妻妾成群 罪档案系列iii:断指弦
第三十五章
斯泰芬:您不知您那一套有多可笑……(您就没)上那些尚有古风、不屑与时代为伍的中学和大学去看看。我的思想方法都是在这两个学校养成的。所以您觉着统治英国的是金钱,却也难怪。可是您总得承认,这问题我比您知道得更多。
安德谢夫:那么统治英国的是什么呢?
斯:品质。爸爸,品质。
安:谁的品质?你的还是我的?
斯: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而是英国民族一切最优的品质的结晶。
这里,我们需要研究一下,斯泰芬的品质是怎么来的。这些品质是他过的那种生活的产物,教育只是其中一个侧面而已,他什么也不要想,什么也不用记,只要过这种生活,品质就自然地形成啦。也可以说,这种品质不是知识,不是学问,只是一种情绪罢了。
凭着这种情绪,我们不难把世界上的一切分为好和坏两大类,不难“明辨是非”,但却不能做成任何一件事情。看到这儿真让人为安德谢夫捏把冷汗,不知他能给他儿子找个什么事做。可是他居然找到了。
噢!正合他自己要干的那一行。他什么也不懂,而自以为什么都懂。就凭这一点,到政界准能飞黄腾达。……
让我们回到关于“明辨是非”问题上去。“明辨是非”并非毫无必要,但是如果以为学会了“明辨是非”就有了什么能力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学会了把世上一切事物分成好的和坏的以后,对世界的了解还是非常非常可怜的。我们还要继续学习一切是如何发生、如何变化的。这些知识会冲击我们过去形成的是非标准,这时我们就面临一个重大抉择,是接受事实,还是坚持旧有的价值观念?事实上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却成了接触世界与了解世界的障碍,结果是终生停留在只会“明辨是非”的水平上。可以这样说,接受了一个伦理的体系不过达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水平,而接受一个真理的体系就难得多,人们毕生都在学习科学,接触社会。人们知道得越多,明辨是非就越困难。
在一个伦理的体系之中,人们学会了把事物分成好的与坏的、对的与错的、应该发生的和不应该发生的,这样的是非标准对我们了解世界是有不良影响的。科学则指出事物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不发生,这些事实常常与那些道德标准冲突。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如果我们承认它,就成了精神上的失败者。如果我们不承认它,那么我们就失去了一个认识世界的机会。事实上很多人为了这种精神上的胜利,就被永远隔绝在现实世界之外。在萧伯纳的戏剧中,这样的人物多得是。斯泰芬、巴巴拉、《英国佬的另一个岛》中的娜拉等人都是。还有另一种人物:他们信奉一套道德标准,在行动中却绝不遵守它。他们可以正确地认识世界,但是又不和旧有的信念冲突。他们保存了这个矛盾不去解决,结果活得很好。如薄丽夫人,《英国佬的另一个岛》中的博饶本。第三种人就是安德谢夫,他把这个矛盾解决啦。他干脆不去明辨是非,只信奉“绝不要脸”的信条,结果在那个社会非常成功。
在我们看来,安德谢夫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他残酷地剥削和欺骗劳动人民。但是他在那个社会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又说明他有他的高明之处。比之那些糊涂的“善良人”,他是一个头脑清楚的坏蛋。一个坏蛋清楚的头脑中,真理的成分要比善良的糊涂人多一些。然而坏蛋终究是坏蛋。这一点提示我们,“明辨是非”的伦理体系并非毫无用处,我只是说,它不是接近真理的方法。萧伯纳在其戏剧之中,把这一点表达得淋漓尽致。
第五十四章《血统》序
艾晓明请我给她的新作写序——像这样的事求到我这无名之等头上,我想她是找对了人。我比艾君稍大一些,“化革命”开始的时候是个中学生。我的出身当时也不大好,所以我对她说到的事也有点体验。我记得“化革命”刚开始时,到处都在唱那支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与此同时,我的一些同学穿上了绿军装,腰里束上了大皮带,站在校门口,问每个想进来的人:“你什么出身?”假如回答不是红五类之一,他就从牙缝里冒出一句:“狗崽子!”他们还干了很多更加恶劣的事,但是我不喜欢揭别人的疮疤,而且那些事也离题了。
我说的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我的这些同学后来和我一起去插队,共过患难以后,有些成了很好的朋友,但是我始终以为他们那时的行为很坏。“化革命”是件忽然发生的事,谁也没有预料到,谁也不可能事先考虑遇到这样的事我该怎么做人。我的这些同学也是忽然之间变成了人上人——平心而论,这是应该祝贺的,但这却不能成为欺压别人的理由。把狗崽子三个字从朝夕相处的同学嘴里逼出来,你又于心何忍。我这样说,并不等于假如当年我是红五类的话,就不会去干欺压别人的事。事实上一筐烂桃里挑不出几个好的来,我也不比别人好。当年我们十四五岁,这就是说,从出世到十四岁,我们没学到什么好。
我在北方一个村里插队时(当时我是二十二岁),看到村里有几个阴郁的年轻人,穿着比较干净,工作也比较勤奋,就想和他们结交。但是村里人劝我别这么做,因为他们是地主。农村的情况和城里不一样,出身是什么,成分也是什么。故而地主的儿子是地主,地主的孙子也是地主,子子孙孙不能改变。因为这个原因,地主的儿子总是找不到老婆。我们村里的男地主(他们的父亲和祖父曾经拥有土地)都在打光棍,而女地主都嫁给了贫下中农以求子女能改变成分。我在村里看到,地主家的自留地种得比较好,房子盖得也比较好。这是因为他们只能靠自己,不能指望上面救济。据说在“化革命”前,地主家的孩子学习成绩总是比贫下中农出色,因为他们除了升学离开农村外,别无出路。这一点说来不足为奇,因为在中世纪的欧洲,犹太人在商业方面也总是比较出色。但是在“化革命”里,升学又不凭学习成绩,所以黑五类就变得绝无希望。我所见到的地主就是这样的。假如我宣扬我的所见所闻,就有可能遇到遇罗克先生的遭遇——被枪毙掉,所以我没有宣扬它。现在中国农村已经没有地主富农这些成分了,一律改称社员。这样当然是好多了。
到了我考大学那一年(当时我已经二十六岁),有一天从教育部门口经过,看到有一些年轻人在请愿。当时虽然上大学不大看出身了,但还是有些出身坏到家的人,虽然本人成绩很好,也上不了大学。后来这些人经过斗争,终于进了大学。其中有一位还成了我的同班同学。这位同学的出身其实并不坏,父母都是**的老干部。他母亲在“革”里不堪凌辱,自杀了。从党的立场来看,我的同学应当得到同情和优待,但是没有。人家说,他母亲为什么死还没有查清。等到查清了(这已是大学快毕业的事了),他得到一笔抚恤金,也就是几百块钱吧,据我所知,我的同学并不为此感激涕零。
以上所述,就是我对出身、血统这件事的零碎回忆。也许有助于说明“血统”是怎样的一回事。总起来说,我以为人生在世应当努力,应该善良,而血统这种说法对于培养这些优良品质毫无帮助。除此之外,血统这件事还特别的荒唐。但是,现实,尤其是历史与我怎样想毫无关系。因此就有了这样的事:在“化革命”里,艾君这样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孩子,她的命运和她的外祖父——一位国民革命的元勋(但是这一点在当时颇有争议),她的父亲——一位前国民党军队的炮兵军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这本书就在讲这些事——艾君当时是怎样一个人,她的外祖父,她的父母又是怎样的人。拿破仑曾说:世间各种书中,我独爱以血写成者。假如你是拿破仑这样的读者,就会喜欢这本书。
第五十五章《私人生活》与女性学
李静让我谈谈对女性学的看法。我读过一些女作家的作品,但不幸的是,这些作品不是中国女性学中的代表作品,真正的代表作一时又找不到,于是她给我拿来一本陈染的《私人生活》。据说这本书卖得虽好,还算不上女性学的代表作。虽然不是代表作,毕竟还是女性学。看过这本书之后,忽然想到前几天在报上看到一篇评女性学的作品,说是这类作品无他,不过是披露个人的**,招人窥视。女性学该如何评价暂且不论,这种批评本身是没有道理的。明明你窥视了别人,却说是人家招的,这是一种假道学。如果不用窥视的眼光来看,就该说它是本小说,按这种标准来评价。
《私人生活》是本有趣的书,讲述了一个女人成长的经历。假如我理解得不错,主要是讲她的性别意识形成的过程。类似题材的书,我以前只看过闵安琪用英写的《红杜鹃》,这也是本有趣的书。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红杜鹃》,因为它的时代背景是“化革命”,和我的生活经历比较接近,因为同样的理由,年轻人会更喜欢《私人生活》。《红杜鹃》是用英写的,国内看不到,其中也写到了性别意识的形成,甚至也有女同性恋,不知这是不是女性学的特征。这两本书有趣归有趣,恐怕还不能说是好小说。
《私人生活》的前半部比后面写得好。主人公童年的经历讲得有条有理,和t老师爱恨交集的感情纠葛交待得也算清楚。因为这个缘故,我说它是有趣的。书的后半部陷入了严重的混乱,主人公甚至进了精神病院——一部以第一人称写成的书出现这样的情节,应该说是失败的。听了一个故事,后来发现讲故事的人头脑有问题,这肯定不是个意外的惊喜。一般情况下,听众会感到后悔,觉得不该一本正经地听了很多疯话。所幸故事结束时,主人公的神智又恢复了,给读者一点安慰。总的来说,我不赞成这样写小说——这样对待读者是不严肃的:假如作者的态度不严肃,读者又怎能认真地对待你的作品呢?照我看这是全书最大的败笔。作为小说,《私人生活》不够好。假如《私人生活》是男作家写的书,我对自己的看法就有十分的把握。现在的问题是:这是女性学。人家可以说,这是男性中心主义的批评,还可以说,我没读懂女性学。所以我对自己的意见也没有把握了。
《私人生活》写了主人公的性经历,我觉得也没有写好。场面的描写本身就有问题(那些描写完全没达到陈染的水平),感情的脉络也不清楚。全书结束时,写到主人公在浴缸里审视自己,恢复了平静,我的理解是:主人公感情的主线是自恋,再翻回去看前面那些吃力的煽情描写,觉得言不由衷——和自恋的感觉很矛盾。我觉得把这些描写通通删掉会好一些。当然,都删了就会不好卖了。但想写好小说,就不能管它好卖不好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