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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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2
四、背诵的秘诀
严师出高徒,这句话兴许有一定的道理。由于王老师的严格要求,我们的读写能力都有明显的提高。我那时十三岁,在高班里,我年龄是最小的一个。当时读的《论语》虽已开讲,但听了后还是似懂非懂的。与《论语》同时进行的还有《幼学琼林》,所以每天都要死记硬背一段新书。
我很少因为背不出书来而挨打。当时的同学们都很羡慕我,说我脑子好,他们念二十遍还记不住,而我念十遍就会背了。其实,也并不是我的脑子比别人聪明,而是我有些强记的方法。
一个方法是变抽象为形象:那时镇子上每到逢集时便有说大鼓书的,放学后,只要时间能赶上,我总爱跑到书场里去听一段。在听完之后,那书里的人物,人物的行为,以及书里的唱词(鼓书是连说带唱的),我大体上都能记住,有时还模仿说书人的调子哼哼几句。为什么听一遍就能记住了呢?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形象”在脑子里留下了印象。我们读的书全是言,许多字又是生字,语言既枯燥,生活又遥远,所以读起来记起来确实非常难。我接受了听鼓书的启发,在听老师讲课时,主要听他讲“故事”,只要记住是什么“事情”,那些古老的、刻板的内容,也就有些印象了。比如:“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利于吾国乎?”这些与日常口语毫不相同的语言,只要能想到一个有学问的老头子去见一个国王,国王向他问话,记起来就比较有依傍了。
另一个方法是借助于听觉:我们那个教室里共有三十多个学生,一旦朗读起来,嗡嗡然相互干扰,有时连读数遍而不知所云。每到这种时候,我就不再读了,而是集中精力听别人读。别的同学一边读着,我一边强记着,这样听一遍,有时比自己读一遍印象还深。同学们见我不读,以为我在“偷闲”,所以总感觉我读课的次数比他们少。有一次学刘禹锡的《陋室铭》,这篇章很短,我只在老师讲课时认真地看了几遍,尔后全是通过听同学们的朗读而默默记下来的。第二天早上背书时,我匆匆看了一遍之后,便到老师跟前无误地背了出来。这件事曾使我的同学们称“奇”。
再一个方法是靠抄写和默写:王老师很会教我们节约纸墨,每天写大楷的空行里,他都让我们写上小字。我经常利用这个机会,把当天学的新课抄写在大楷本上。这样抄过一遍,不但练了书写,熟了生字,也非常有助于对课的记忆。但抄写并不能证明自己已能熟记课,要检验它,最好是默写一遍。到了学习的后期,年龄大了些,学习的自觉性和迫切性都比过去加强了。我们共学了《古观止》中七十多篇章,对学过的每一篇古,我都是默写过的。我默写这些章,有时是在课堂上,而更多的时候是在**——即在黎明醒来的时候,一个字一个字用手指在肚皮上划过的。所谓“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立志时”,我在这段学习时间里,在那雄鸡报晓的时候,也是立过一点志的。
由于我背书比较得方法,再加上确实也用过些功,所以我的背诵在全班是数得着的。头一年,我们这个班共读了《上论》、《下论》、《中庸》、《大学》、((幼学琼林》(一、二册),还学了一本《常用尺牍》,在年终“包本”的时候,我把七本书捧在老师的案头,老师提到哪里,我能背到哪里。由于我能背诵如流,连十分严厉的王老师也是以笑脸相赞许的。
事后看来,那时的背诵还是属于不大理解的死记硬背。但这对我后来的学习很起作用。当我后来在部队当化教员时,再重新学习这些章,便方便得多了。记得我在一期教师训练班上课时,由于我在课堂上朗朗地成篇成段地背诵一些古,使得那些未来的教师们也都十分称羡。
五、写日记的秘诀
虽然我们读的是“私塾”,但也按“星期”安排课程。每星期五的下午,是我们的作课。同学们大都怕作,每到星期五,不少人都说“愁人鬼来了”。
我不大害怕作,因为作是老师出题目,只要有题目,我就可以根据老师的意图较顺利地写出来。我害怕的倒是每隔一天的日记,因为日记是要自己选题目的。我们生活在乡下的小孩子,接触事物非常少非常少的,哪有什么东西供自己记呢?所以我在写日记时,发生过不少笑话。
乡下流行着一首儿歌:“小白菜呀,点点黄啊,出生两岁没有娘啊。跟着爹爹还好过呀,就怕爹爹娶晚娘啊。娶了晚娘三年整啊,生个弟弟比我强啊。他穿新来我穿旧呀,他吃肉来我喝汤呀!”根据这首儿歌,我编过一篇日记,说邻居有个男人,死了妻子,又续娶了个老婆,虐待前房生下的孩子。这样的日记,居然也能让王先生打个“良”字。
但也有写得使王老师啼笑皆非的。那是一首民谣:“乡下人,去赶集,拿着木瓜当黄梨,咬一口,
酸唧唧,拿回家哄他小二姨。”我又根据这个民谣编了一篇日记,说在逢集的时候,我见到一个乡下人,买了一个木瓜当黄梨吃了,一口咬下之后,原来是个酸的,他又舍不得丢,就拿回家哄他二姨去了。王老师在批改这篇日记时,把我叫到他跟前,问我:“这是你在街上看到的吗?”
我说:“是的。”
“伸出手来!”王老师对我也不客气了。
我只好伸出手。
啪!啪……在我手心打了五板,王老师反而笑了:“真能说瞎话,乡下人不认识木瓜和梨吗?”老师这一笑,我也忍不住了,但我不敢看老师,只好把头低下。王老师在这篇日记后边批了两个大字:“笑话!”
有时也有例外。一次写日记,确实没东西写了,一下子想起一张年画来,那画上画了一个小猪救母猪的事。画面共有四幅:一幅是小猪吃着老母猪的奶;第二幅是老母猪被屠人绑走了,小猪在后边嚎叫;第三幅是屠人把刀放在老母猪身旁,屠人离开;第四幅是小猪偷偷把屠刀衔走,屠人走回而受了感动。这本来是个无稽的编造,我又大着胆子把它搬到日记里,说我看到一个小猪衔走了杀老母猪的屠刀,而后又加以发挥,说猪尚知救母,而世上有些不孝之人,连这小猪也不如。谁知这篇日记却获得王老师的好评,他写了很长一段评语,说我能触景生情,可为不孝者戒。
就是上面那些写法,还是解决不了题目与内容困乏的问题。后来我得了个写日记的秘诀:就是把读过书上的某一句话,发挥成一篇短,如“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就可以分别写成三篇日记。再如“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
“三人行必有我师”,都可以敷衍成一篇短。这样的题目,书上到处皆是,写起来也无多大困难,一般的写法都是:“今日阅读……其中言道……诚哉斯言也……吾人……可不勉之……”这样,虽把写的题目和内容解决了,但全作成了空对空的八股调儿,已没有什么生气了。可是王老师很喜欢这种日记,他甚至说:“你要是在满清时,能考童生的。”大概那些日记里已能替圣人立说了。
六、学馆的墙上留有我的作
私塾读了二年多,已读了十多种古书。书读得多了,知识的领域也宽广了些,作时便能比猫画虎,敷衍成篇。有三次作,使我在塾馆里给师生们留下印象:
一次是《论交友》,在这篇作里,我从“泛爱众,而亲仁”谈起,引申到“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最后用“人苍则苍,入黄则黄,古人见染丝而叹”收尾。通篇可以说是借用别人的话,但它颇受到王老师的称赞,他让我在全体学生中朗读了这篇作,并要我把它誊抄出来,贴在学馆的墙上作为展览。
另一次作题目是《龙山游记》。在官山北边约五里处有一座龙头山,山形望去像个龙头。山西南有一条白马河,河边有些垂柳。虽不能说山明水秀,倒也是一方山水。春天,老师组织学生春游,回来后让我们以此为题写篇作。在这前不久,我们这个班刚学了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这篇章从“环滁皆山也”开始,到“庐陵欧阳修也”结束,在各句尾处共用了二十一个“也”字。在写《龙山游记》时,我便对这篇章努力地模仿起来:开头便写“官北龙山也,其西南有河,奔流如带,望之怡然而悦目者,白马也……”其后以同学们到山前河边游览为内容,似通非通地模仿起来,全的句尾也共用了二十一个“也”字,结尾处写的是“游能同其乐,归能著以者,学子也。学子为谁,官山李心田也。”俨然一幅《醉翁亭记》的调子。写完之后,我不禁拍手笑了起来,开始不敢交给老师,后来硬了硬头皮交上去了。谁知引起王老师的极大兴趣,他又为我改了许多地方,由他在全体学生中朗诵起来,而且是一边念一边赞赏。这一下子使我的名声传到学馆以外,回到家里连我父亲都要我这篇作看。当然,这一篇也誊抄下来,作为展览品了。
还有一篇是《蜂与蝶》,如果说上面谈的两篇是以模仿为主,那么这一篇就算是有感而发的作了。章是由春天写起,由百草回生、百花开放,写到花间的蜂与蝶,一个是只知嬉游,而另一个则辛勤地采花酿蜜。到了秋冬之后,一味贪玩的蝴蝶便冻馁而死了,可是蜜蜂则安居在蜂房里,享受自己劳动的果实。在作了这番记述之后,笔锋转到青年学子的学习上来:有的学生像蝴蝶,只知嬉戏,轻掷光阴,而老大时,一事无成,徒唤奈何!另一种学生,像蜜蜂那样,辛勤地在书之花中采蜜,积累起知识,砥砺其心志,最后用他的知识之蜜,报效国人。这篇章交上去之后,王老师把它和其他几个同学的作一起,请一位叫李化鹏的先生批阅。李先生过去在小学里教四年级的“国语”,也是个有点家学的人,他的儿子李宗曦和我是同班,比我大一岁,也写了这篇《蜂与蝶》。哪知这一批,却给李宗曦同学带来一顿打。李老师在我的作上圈了许多红圈,批语中除说了意义深远、词句通顺外,最后一句是“童年有此,俾有后望焉”。可是他儿子的作却使他很恼火,他叫儿子把我的作读过一遍,然后又责问他怎么写得那么平淡无味,最后生起气来把他儿子打了一顿。我为这件事觉得很对不起李宗曦。而王子敬老师,似乎因我的作得到李先生的好评而骄傲。后来,我这篇作不但誊抄展览了,而且作为一篇模范式的章,在我以下几期的学生中阅读。
一九七六年,我弟弟来我家时,他还向我的两个孩子说:“你爸爸有几篇作,贴在我们学校的墙上展览,到他离学校一年多还一直贴在那里,我们后来的学生都抄了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