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回忆害死人
影帝 倾城国医 婚姻告急 王牌设计师 首席邀爱笨妈咪 坏蛋之风云再起 炼心仙魔录 燃尽红尘三千丝 男 赤血红眸:血之泪
第五章 回忆害死人
一
“是时候兑现你的承诺了!”唐木在培训班跟我说,我正在收拾东西,准备搬去策划部。
我这才想起当初跟她借800块钱的时候她说过请她吃个什么听都没听过的自助餐。
“等我发了工资吧!”我兜里真没钱了,比脸都干净。
“什么人啊?转眼就不认账了!”
我怎么能告诉她,我兜里那几十块钱,真的不够吃一份自助的。我摸摸裤兜,说:“哪天?”
“就今天!周一鱼子免费加一份,生鱼片敞开吃!”唐木说着,夸张地咂吧嘴。
“今天?!”我借钱都来不及。
买化妆品的钱是她出的,然后没送出去,等于她买来送了自己。我请她吃个大餐,本是应该的。可是,我更愿意请张落雪,而不是眼前这个嘴如刀的女人。
唐木掏了掏兜,变出两张券,在我面前晃了晃:“喏,两张自助餐劵,打个八折卖给你!”
我接过餐券,说:“过两天给你钱!”我不知道唐木的包里怎么那么多的小玩意,一会是金卡,一会是餐劵,一会说不定又变出什么来。好像她干什么都不用花钱似的,这就是所谓的优越生活吧。
下班后,我们去了唐木点名的那家日式自助。门口的迎宾一律用日语打招呼,我手心出了汗。唐木在前面轻车熟路地左右穿行,在靠窗的地方找了个位子。我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手足无措。唐木则得心应手地张罗着取三鱼、鱼子酱,问我喝什么饮料,这里的红酒都是免费的。看着一碟碟精美的食物,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裤兜,生怕那两张餐劵飞了。
唐木说:“知道吃自助的最高境界吗?”
我绞尽脑汁想了想,说:“不吃最好吃的,只吃最贵的。”
唐木说:“no,no,no!最高境界是扶墙进,扶墙出。哈哈哈哈!”
她的大笑惹来了侧目和围观。她丝毫不在意,趴在桌上大快朵颐。而我,当然也不能放过我昂贵的198元/位的餐位费。
尽管我尽量装作老主顾的样子,可我还是把桌子上的净手水,当做饮料,喝了下去。这让唐木差点喷了饭,她捂住嘴,低头肆意地笑,憋得脸都红了。一杯清澈干净的水,里面还放着一片柠檬,难道不是用来喝的吗?我自惭难当,恨不能赶紧吃完,离开这个地方。
剩下的时间,我再也不敢造次,只吃自己认识的,只喝人家提供的。
结账的时候,我故作优地抢在前面掏出餐券结了账。这餐,是她请了我。我暗自庆幸自己下半个月的伙食终于不用算计着泡面过了。
“等发了工资,我再请你来。”
“不装能死啊?”
被她戳穿了心思,我窘迫得不敢跟她对视。
我和唐木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这点我比谁都清楚。我是一个被社会遗忘的农村小子,为了大学的骄傲、城里人的荣耀,死死地把自己拖拽在这座并不属于我的城市,艰难度日。而她呢,从小就养尊处优,漂亮、聪明、大方,又有城里人那种与生俱来的调皮和娇气。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气质吧。我也有气质,农村泥腿子的气质,农村娃天生腼腆、自卑**的气质。所谓天壤之别,就是指我和唐木吧。
唐木终于意识到了我的不自在,她摸着肚皮说:“其实,日式料理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知道你们大学二门旁边有家灌汤包子铺吧?啧啧,那才是我的最爱!明天你请我吃吃!”
我的生活就这么闯进了一个娇娇女。
第二天,她果然拉着我去吃灌汤包。路上,唐木又说,先去会展中心看个车展。我的行程,就这么被安排了。我只能跟着去。
到了会展中心,我看到了农村赶集一样的热闹。我只能这么说,因为我是来看热闹的。我大概只认识几个天天在马路上见得着的品牌。而唐木,对每个品牌,每款车型都有什么特点,都脱口而出。按常规,见了新车,口若悬河的,应该是我,因为我是男的。一个男人,如果不对三样东西感兴趣,就不是男人:女人、汽车、战争。而我,一样都不搭边。
我很想记住唐木介绍的每款车的那些故事,可我一个都记不住,甚至记不住那些品牌的logo。唐木对一款据她说是新登陆中国的车型很感兴趣,绕车好几圈。结果,售车小姐很热情地过来,邀请我们试驾。我顿时傻了眼,我从来没碰过车。
唐木开着车去跑道上溜了一圈,下来说:“棒极了!等我有钱了,我一定要买一部。”
而我想说的是,等我有钱了,我一定要考驾照。
这次车展给了我很大的刺激,让我近距离意识到了自己和唐木的差距。唐木把这些东西玩得团团转,而我,则被这些东西玩得团团转。
我催着她,赶快去吃包子。吃完包子,我好赶紧回家,离唐木的气场远一些。
这是我被开除后第一次主动靠近母校。她还是那个样子,高高的院墙,森森的树木,寂静的校园里每天都有欢乐,有悲伤。
那家包子铺就在学校二门门口。包子,稀饭,小咸菜,马扎,污水,狭小的店面,我在大学时经常来这吃早饭,因为稀饭是免费的。
唐木确实很喜欢吃这里的包子,每当她要咬开一个,都把身子躲远了,只伸出一张嘴,凑近包子。即便这样,包子里的汤还是会喷溅出来,惊得她连连叫唤。我告诉她咬住包子的同时要吸气,这样汤汁就会被吃进嘴里,而不是溅出来。
她说:“我最喜欢吃灌汤包,但是一直学不会怎么吃。没想到,你可以。”
我讪讪地笑着,心想,我也就是吃包子比你有优势了。
正吃着,我隐约看到了两个人,从二门一闪而过,进了校园。我不敢确认,也不愿确认。
“想什么呢?怎么不吃了?”唐木正吃得起兴。
“没事,我吃饱了。”我敷衍她。
“八成是看到旧情人了吧?”
唐木再一次不经意戳穿了我。我要是有她一半的脑子,就不至于在大学里把自己搞得一团糟。
七月的傍晚,天黑得很晚。吃完包子,唐木要求去学校溜达溜达消消食儿。我不想去,里面是我的伤心地。
“没什么好看的。”我说。
“怕勾起不堪回首的往事啊?”唐木说,“走吧,进去狠狠地踩上几脚,心里就舒服了。”
我跟她进了校园,学校操场后面是一座山。从山上看下去,能看到这座城市引以为傲的海水浴场和被德国占领时修建的别墅区。再放眼望去,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大海不择细流故成其深,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可是,这里容不下一个来自农村的卑微谨慎的孩子。这个孩子在学校里,在同学面前,话都不敢说,唯恐说出来成为他们的笑柄。这就是这里的胸怀吗?
“你为什么一点也不想她?”唐木冷不丁问我。
“想谁?”
“你的母校啊!”
“有什么好想的,想想都胸闷。”除了张落雪,我只对唐木这么说。在学校时,我从来不流露对学校、对同学的愤懑,我怕他们知道后更加认为我是个另类,适应能力差,不合群,不入流。我要在他们面前装作很向上,很快乐。这就是我近乎人格分裂的根源。
“跟我说说你上学时的事吧!”唐木酒足饭饱,开始拿我寻开心了。
“没什么好说的。”我不愿意回首往事。
唐木很扫兴,慢吞吞地说:“你梦想的职业是什么?”
呵呵,我梦想的职业?恐怕还没有。如果当作家也算我的理想,那我希望成为一名作家。我说:“作家吧。”
“哇,作家!佩服!”唐木用几个感叹词表达她的惊异。
“是幻想,不是梦想。”我补充说。
“我不是嘲笑你,只是惊讶。现在这个社会,还怀抱学青年梦的人不多了,快绝种了。”唐木确实没有嘲笑的意思。
“那你呢?”
“我的理想是做一个考古学家、探险家,而我的幻想是做一个盗墓贼。别惊讶,我喜欢未知带给我的快感。”
直到后来,我终于明白并理解了她说的这句话。她的现实世界,充满了富足和娇宠,她的家人、她的同学、她的亲朋,无一不是光鲜亮丽城里人。她没有机会去实现她的理想,更不可能做一个盗墓贼。而我的出现,恰恰让她乏味的生活出现了一个未知。我像一个新物种,满载着她所未知的新奇,出现在她面前。这就是我现在跟她一起吃灌汤包的理由,不过这个理由是她的,不是我的。
“那就说说你小时候吧!”唐木对我的兴趣远远超出了我的心理准备。
我摇摇头。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唐木感慨。
“谁和谁?”
“你和陈总。”
“我跟陈总怎么能比?”
“怎么不能比?他也是被开除……算了,你不肯说,我也不告诉你。”唐木欲言又止。
听到唐木说陈总也是被学校开除,我心里突然有种卑鄙的平衡和安慰,甚至是一种希望一闪而过。
“陈总怎么了?”我追问。
唐木“切”了一口气,说:“中国人就是喜欢通过看别人的热闹,围观别人的不幸,来获得自己的心理平衡和安慰。不过,你不一样,你和陈总都不是这种人。你这次策划的成功,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我怎么能跟陈总一样,我什么都不是。”这是真的。
“呵,怎么就不能比?他几年前跟你一样。郝伟本来很有希望进公司的,可是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不该跟陈总说,你被留校察看一年。聪明反被聪明误,陈总最厌恶的就是这种人。”唐木对陈总很了解。
二
“说起来,你跟陈总是校友。
“他是园林设计系的,如果他能正常毕业,现在说不定就是一名高级设计师,而魔法盒子可能就不存在了。他是86级的,当时的大学生是货真价实的天之骄子。
“他的成绩很好,系里的老师,嗯,几乎所有的老师都很喜欢这位农村出来的学生。他一门心思要读研究生,成绩在班里总是前三名。大三时,他几乎已经获得了一个保研名额。
“大三下学期,陈总父亲病重。他跟学校请了事假,回家探望父亲。陈总一周的假期很快用完了,当时农村没有电话,他也不能再坐火车回学校续假,来回就是五天,如果在路上父亲病逝,他就是不孝儿子。再说,家里也没钱让他来回这么折腾。
“半个月后,父亲病逝。陈总在老家料理完父亲的后事,匆匆赶回学校。
“但当他回到学校时,学校的开除通知也下来了,理由是长期旷课,未向学校报告思想及行踪情况。而向学校反映情况的据说是他们班的班长,曹锟。后来,这个班长被保送研究生。
“陈总被开除了,学校很快就把退学通知书寄到了老家。陈总的户籍也被遣送回原籍,这在他的老家引起了很大轰动。虽然乡亲们知道事情的起因是他父亲病重耽误了补假,但被学校开除这个噩耗依然把他的母亲击垮了。
“不久母亲也离开人世。陈总老家除了已经出嫁的两个姐姐,已经没有其他亲人。1990年,他背井离乡,回到了这座城市,成为这里最早的一批在景区贩卖旅游纪念品的业主。他靠这个生意赚了不少钱呢。”
“后来呢?”没想到陈总的经历这么丰富,我对陈总充满了好奇。
“后来没了,在一个大学老师的支持下,他开创了魔法盒子。”唐木戛然而止。
“那这位老师,是他的恩师啊!”
“那是当然!”唐木很得意地说,好像她认识这位老师。
“陈总这样的性格,真好。”我说。
“他什么性格?你不觉得你俩很像吗?”
“呵,我有陈总那么厉害就好了。他虽然也是农村出来的,但是那时的大学很淳朴,不像现在这么势利,所以他能继续好好学习,还被保送。我,自从进了大学就找不到北了。他失去了一切,学业没了,父母没了,他还是一个人闯荡出一片天。我呢,我没有他的魄力!”
“那你自己窝死算了。农村怎么了,一无所有怎么了?”
我默然了。
三
“你是一个心事重重的人,我真搞不明白,是社会原本就太复杂,还是像你这样复杂的人把社会搞复杂了?”
“我……看起来像一个很复杂的人吗?”
“不知道!但是,你整天看起来一点都不高兴。”唐木叹了口气,把身边的灌木丛踢得愣愣响。
“我也不知道,从上大学起,我就不快乐!”我真的无法找到快乐的源泉。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你小时候快乐吗?”
想起小时候,真是无忧无虑,麦浪,榆钱,知了,弹弓,多少个苦闷的夜晚我曾梦想回到农村。
“我多想回到小时候,虽然穷,但是快乐。我多想回到中学,虽然学习很苦,但也很快乐。”我感叹。
“你的大学是个噩梦啊?”唐木又戳到了我的痛处。
“是,我经常梦到自己掉进了漆黑的深渊。”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为什么呢?一个原本快乐的人,到了大学就不快乐了!跟我说说为什么!”唐木想知道,可我只想忘记。如果可以把这三年半的时光吞咽下去,我会的。我不会再把自己的痛苦,像老牛反刍一样,吐出来,让自己再咀嚼一遍,让听者像看笑话一样再围观一次,或者送来同情的目光。
我坚决地闭了嘴。
唐木也识趣地转移话题:“农村好玩吗?我还没去过。”
“不好玩,小学没有体育课,没有音乐课,没有美术课。”我突然又想起了自己大学的糗事。我不会打球,不会唱歌,不会画画。
唐木说什么也提不起我的兴致了。
“你别整天这么跟自己过不去,找点乐子,奖励一下自己,不好吗?”唐木劝我。
我不想给自己找点乐子吗?
可是,我现在是一个连毕业证都没有的人,我没有在外面找乐子的资本。
“我现在急需的是一份好工作。”
“又如何?”
“一份好工作,可以向家里有个交代,回报他们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让他们不再为我操心;一份好工作,可以让我觉得自己不是一无是处,找回自己;一份好工作,可以让我在这个城市站住脚……”
“如果你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就不再闷闷不乐了,是吗?你确认?”唐木停下来,很认真地看着我。
“一份好工作,是一切一切的前提!”我很确认。
“那我要提醒你了,这次陈总调你去策划部,可不是一个大馅饼。那个马四眼,可不是那么与人为善的,这次你驳了他的面子,他不会让你好受的。”
“去策划部是我的梦想,我是学中的,做业务确实不行。或许,我可以胜任案。我去了以后,一定好好干活。”
“干活?去了有没有活儿干,还难说呢。这个马四眼,我也说不上来他到底哪里不好。不过,既然陈总让你去,一定有他的道理。”唐木自己也是瞎猜,她并不确定什么。
“你很了解陈总。”我不自觉又有了阴暗的猜测。
“闷骚的人都很恶毒。”唐木突然翻脸。
我觉得自己很卑鄙,很小人。说白了,我就是隐约地猜测到,陈总和唐木之间有某种关系。
四
我怎么就成了一个心理阴暗的小人了?
这一切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一个人提心吊胆地走在学校的小路上,生怕碰见熟人。
夏日,夕阳紧贴着海平面,周围归于寂静。整座海湾,金色的余晖满布,波光粼粼间,仿佛身在异境。
我坐在天地之间,却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我对自己的过往讳莫如深,从不对别人提及,包括张落雪和唐木。
越是不愿意想起的事,越在心里蠢蠢欲动,不时探出头来,刺痛你的神经。
我出生在农村,上面两个姐姐,我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父亲是小学民办教师,母亲在家务农,爷爷是村里的老秀才,也是一个极出色的木匠。这样的家庭,在农村来说,已经算是不错。家里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唯一的传统就是供养男孩读书。爷爷是村里为数不多的秀才,父亲也在那个普遍小学不毕业就辍学的年代被爷爷逼着读完了高中,我则更进一步,考上了大学。
我从小并没有表现出过人的天赋,一天到晚,只知道疯玩。在农村,没有变形金刚,没有奥特曼,我小时候甚至还没有电视。可是,农村的一草一木,一块石头,一团泥巴,一张废纸,都可以成为我们玩乐的道具。
春天,我们上树采榆钱,去田野里挖一种叫“福根”的草根(茅草的根,细细的,一节一节的,像甘蔗),嚼在嘴里很甜,福根的花(茅草花)在抽穗前我们就从松散的黄土地里抽出来,很清新很好吃。
夏天,我们用面筋粘知了,用油炸了吃,很香。夏日的中午,趁大人都午睡了,约上几个小伙伴去鱼塘摸鱼。
秋天,田地里的野兔很肥,我们用夹子在兔子的必经之路上埋伏,一天总能抓到一只两只,在田地里生火烤了吃,美味极了。
冬天,我们在冰面上玩陀螺,打冰溜溜。
就这样,一直玩到八岁。
这年,父亲已经不能容忍我的贪玩了。我不得不背上书包,跨过幼儿园,直接进入一年级。小学前四年级,我的成绩一直中游泛泛。奇怪的是,我在即将升五年级的时候,突然发力,一下子成了班上的优秀生。
我在学习上开窍了,爱上了学习。升入初中,我延续了自己对荣誉的渴望,为了期末考能拿到年级第一,考试前的一个月每天早上四点钟我就悄悄起床,溜到教室学习。当时的镇中学,条件很差,冬天宿舍和教室都没有暖气,连炉子都没有。可是,我并不感觉冷,或者苦。
一好百好,学习好了,其他什么事仿佛都可以做好。我那时有无穷的动力和精力。学校的女生,经常用异样的眼神看我,可是我并没有动心。
初中毕业,我放弃了那时很抢手的中专,以全县第二的成绩,进入了县一中。我这时想到了要考大学。考大学比考中专有面子多了。现在想想,当时的学习动力,是为了博得家乡人的艳羡,每当看到父母脸上自豪的笑容,我心里就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从初中到高中,我一直是班长。高中时,还获得了一位华侨老乡在学校设立的奖学基金。学校每年只有三个高中生入党名额,我就是其中之一。
高考时,我发挥得不是很理想,只考上了一所一般的“211”重点大学,但我想尽快进入大学,我憧憬着自己的大学生活。
五
1999年,我进入了大学。
大学离老家不远,坐落在举世闻名的海滨大城市——岛城。
在乡人的眼热艳羡中,在父母和爷爷的幸福期盼中,在自己的无限憧憬中,我作为当年村里唯一一名大学生,踏上了去岛城的火车。
开学第一个月,军训时间。
辅导员根据高考成绩和高中表现,任命我为临时班长。
我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个任命,我已经习惯了当班长。
军训间歇,教官带我们跟其他系的方队拉歌。我作为临时班长,居然连《打靶归来》都不会唱。还好,班上有不少人也不会唱,我并没有很不自在。
军训很苦,但是这些苦对我——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来说,不算什么。
刚开始时,我普通话极差,生硬,拗口,发音也不准。不需自报家门,说一句话,就知道是农村出来的。
军训快结束时的篮球比赛,教官喊了其他方队的几个教官组成一队,要跟我们打篮球友谊赛。班上几个同学都跃跃欲试,教官说:“班长,挑几个人,上!”,我窘迫地站起来,跟教官小声说:“我……不会。”
教官没在意我的羞惭,“这么个大个子,不会打篮球?”然后他转身对着我们的方队:“出来几个,快点!”
班上,蹭蹭地站起几个同学,而我,只能装作兴致很高地跟一堆女生给他们加油。这场篮球赛是我进大学后的第一课,我觉得自己很丢人,很糗。
新学期开始,辅导员王刚组建了临时班委,我依旧担任着临时班长,等待三个月后班里的重新组织选举。“选举”,这个词,我是第一次听说。我已经习惯了被“任命”为班长。
六
我、孟代强、郝伟和赵忠娃分到了一个宿舍。
赵忠娃跟我一样,来自农村。他话很少,每天最早一个起床,洗漱完毕,把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然后,按时上课,认真听讲。
郝伟和孟代强,一个来自大连,一个来自天津。他们出门腰里总是别着cd机,戴着耳塞,他们甚至在第一学期就染了黄头发。他们喜欢打篮球,更喜欢看足球比赛。那时,韩日世界杯刚刚结束,这成了他们俩晚上的谈资。而我和赵忠娃几乎像听天书,插不上嘴。
郝伟和孟代强不但喜欢打篮球,而且喜欢一身运动装扮,整天一身对勾牌运动服。很不幸,我也有一件这个牌子的t恤,是高考完了我在农村的大集上花了十五块钱买的。那个对勾,现在满大街都是。孟代强问我:“你这件对勾牌t恤我在专卖店怎么没见过这款?多少钱?”我说:“十五块。”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品牌。郝伟听说我买的地摊儿货,指着自己身上的那件说:“一件正牌的对勾t恤至少得上百。怪不得中国人出国旅游,人家老美、老法在海关会验明正身,就是要看看你穿的到底是不是假货!”
从那天起,我再也不穿那件冒牌对勾t恤了。当然,也没有钱去买正版的。
开学没几天,郝伟父母不放心儿子,专程从大连开车来岛城看望他。据说,郝伟父亲在大连有三家公司,资产几个亿。可是郝伟故作独立地跟我们说,他毕业了,才不稀罕回大连那个小地方。他要留在岛城,自己创业。那天,郝伟父母请我们宿舍三个去香格里拉吃饭。我第一次进这么高档的饭店,路都不会走了。那一餐,听郝伟说花了两千多,我一年的生活费。
郝伟父母回大连前,在岛城雇了一个钟点工,每周来一次宿舍,收走郝伟的脏衣服,一天后,叠得整整齐齐地给他送回来。在我还不知道电脑是什么的时候,郝伟已经配上了笔记本。那是我噩梦的开始,郝伟和孟代强两人各自在宿舍里放了一台电脑,中午睡觉时两人把音响开到最大,咣咣地玩cs。我觉得郝伟有些洋相,洋相就是装的意思。当然了,我也想装,但装不来,没钱。
开学没多久,中秋节到了。
艺委员赵娜娜,团支书周肇峰,跟我商量,要组织一场露营晚会。这场晚会也是我当班长以来,要组织的第一次重要活动。
我也曾听师兄师姐说,大学里,学习很重要,但是活动更重要。尤其是班长,组织能力如何是能否带好整个班级的关键。我当然不会把他们的话当耳旁风。
我跟赵娜娜、周肇峰等班委,分工,买月饼,小礼物,想了几个游戏。我想,一定要办好这个晚会。
中秋节到了,那晚的月亮很圆。
我们从系里借了麦克风,在学校图书馆前面的草地上,开始了我们的活动。
刚开始,班上几个离家远的小女生就开始哭。我做了开场,话说得很俗套,都是些什么有缘聚在一起,就要精彩地过好大学每一天,不留遗憾什么的。现在想想那些话,纯粹像节目重播一样让人反胃。可是,我当时真的没什么说的,只能走套路。
记得那晚,最出风头的就是周肇峰和郝伟。周肇峰模仿迈克尔·杰克逊的擦玻璃,令人叫绝。郝伟则唱了一首布赖恩·亚当斯的《everythingido,idoitforyou》,迷倒了班上所有女生。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边弹吉他,边唱英歌。
我虽然听不懂郝伟在唱什么,但是他唱得确实很好,吉他也弹得非常棒。
那晚,除了主持晚会,我什么才艺都没有,我什么也不会。其实,从郝伟迷倒了众人那一刻起,我就觉得自己应该学点什么了。
晚会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张落雪了。当时,她很安静地抽出一管洞箫,开始吹。那晚,她吹的是《平湖秋月》,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她是那么安静,却那么切合意境。一曲箫声,让所有人都沉醉了。后来,我不止一次地听这首《平湖秋月》,那种意境,每每让浮躁慌乱的我,静下心来。
七
开学后不久,班里的同学都开始找课外组织。有的参加了校广播站,有的去了吉他协会,有的成了校报的通讯员,有的进了学生会。
没有任何特长的我,为了显示自己的课余生活也很精彩,找了一个不需要任何体特长的部门——学生会生活部。生活部的工作很生活,我们关注学校食堂的饭菜是不是货真价实,学校小卖部是不是有暴利。
后来,班上成立了篮球队,参加学校班级联赛。
中系男生少,我们班四十六个人,男生只有十七个。会打篮球的有七八个,不会打的里面大部分是小个子。而我,作为班上第二高度,居然不会。
郝伟跟我说:“班头,你不练练篮球?一百八十公分的个子,不打多浪费啊!”
**的自尊揪紧了我的神经。从那天开始,我每天早上五点起床,一个人去篮球场练习投篮,没人指导,没人陪练。我那时并不知道,篮球是个集体项目,一个人瞎跑瞎投,永远也学不会。
一个月后,我开始跟着他们一起去球场,偶尔抢篮板,不是撞人,就是打手,或者拿到球后不出三秒区,原地起跳。我总是忘了规矩。
这样,我成了班里篮球队的替补。
我想,我可以慢慢融入这个团队,成为他们的一员。
班级联赛很快就开始了,我们班要跟大一的其他班打小组赛。之前的三场,我都没有上场机会,我是替补中的替补。不到万不得已,篮球队队长郝伟是不会让我上的。
小组赛最后一场,对手是机电系的。如果我们赢了,就出线。
结果,中锋孟代强,在第四节扭伤了脚,此时比分很接近。
郝伟招呼我。我很紧张,我从来没上过正式比赛。
我**运球,带球突破,然后后脑勺传球,郝伟轻松投进,过来跟我击掌相庆。然后,我后场断球,快速通过中场,形成突破,对方三人包夹,我一个转身运球,摆脱防守,在罚球线起跳,像乔丹当年那样,飞身跃起,左手转右手,来一个暴扣……在我的出色发挥下,我们逼近比分,并一举反超,拿到出线名额……
我上场前,这么幻想着。
可是,上场后,我接连两次犯规。我的技术动作根本就是野路子,拿到传球后,总是慌里慌张地赶紧把球传出去,我不会带球!手里的篮球就好像一个烧红了的铁球,不敢沾手。
比赛不到一分钟,77∶78,我们落后一分。
机电系进攻,我本能地退到他们的篮板下,准备防守。他们的五号,内切投篮,动作很漂亮。可惜,打筐没进。我高高地跃起,篮球居然被我抢了下来。
这次,我落地后,把球抱得稳稳的,想着怎么把球传出去。
我看到了队长郝伟,他在外线。
我高高地抛起球,传给他。球飞到半空,一只手突然伸了过来,抢走了篮球。
郝伟急得大喊:“人盯人,人盯人!”
我们扩大了防线,把对方挤到了三分线外。我盯着刚才断我球的那个大个子中锋,他在运球,试图突破我。
只要不给他投篮机会,24秒就很快过去了。然后我们就能抓住最后一次进攻机会,关键球反超比分。当然,那时我不可能想得这么周密,这是我后来回忆时分析的。
我看着球在他**跳来跳去,我果断地一伸手,球,居然被我拨了过来。
拿到球后,我迅速扔向我们半场。我说过,我不会运球。
结果,一扔出去,我就傻眼了,我们半场一个人都没有。大家眼看着球,扑腾扑腾在那里跳。我赶紧冲了过去,还好,我再次拿到了球。而且,球就在三步上篮的位置。
对于三步上篮,我练得很好。
我开始准备。
一步!
两步!
三步!
……
四步!
我走步了!
裁判吱吱地吹响了哨子!
我走步了!
我当时愣在球场上。
时间到,机电系一分把我们挡在小组赛。
比赛结束了。郝伟过来,揪住我的球衣,瞪着我。周肇峰赶紧过来把我和郝伟拦在两边。
郝伟吐了口唾沫:“你丫就是农村来的傻b!什么也不会的土包子!当班长?当个屁!”
我站在场上,血蹭蹭地往头上蹿!我攥紧拳头,站在原地,足足几分钟。等他们都退场了,我才收拾自己的衣服,回了宿舍。
郝伟不在,赵忠娃也不在。
孟代强坐在电脑前,玩游戏,把音响开到最大。
我进了宿舍,他没理我。
“白痴!”他无所指地骂。
多少年了,我是在同学的围拢中度过的,从来没人这么指桑骂槐地对我。我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说谁?”
孟代强回过头:“你会不会说普通话?你说的话我听不懂,这是你们土沟村的方言吧?”
我缩在自己的床铺上。我是农村人,什么也不会,现在又成了班里的罪人!
这些强加给自己的定语,让我再一次确认了我跟他们的差距。
八
快要大二的时候,篮球队宣布解散,一来中系阴盛阳衰的现状,使得篮球队的成绩很差,二来认清了大学本质的人对集体活动失去了刚进大学时的兴致,他们纷纷把兴趣转到电脑游戏和女生身上。通宵达旦地玩游戏,或者跟女友出去彻夜不归。
篮球队的成员每人凑了几十块钱,去吃散伙饭。
我之前没喝过酒,当他们提着暖瓶去下面打了满满的八瓶扎啤上来,我看着有些发憷。铺开报纸,一堆花生米,一堆小咸菜,一包酱牛肉,然后从别处弄来一个电磁炉,买了火锅底料和切片羊肉、冻豆腐、粉丝,一帮人围坐在一起,开始吃饭。
我用水杯喝了大概一杯,就浑身通红,开始打瞌睡。他们正喝得起兴,吆三喝四地high了。
当我喝到第二杯的时候,那八暖瓶酒已经喝光了。周肇峰和另外一个人,又下去买了八暖瓶。他们上来的时候,我斜倚在床栏上不省人事,胃里难受得很。
“瞧,这就是我们的班头!嘿,班头,嘿,班头!”郝伟叫我。
我无法应声,很难受,想吐。
“怂!干什么都这个怂样!当什么班头!”我脑子很清醒,这是隔壁宿舍的石大力,篮球队的中锋。
“别提他了,我们喝酒。”
“这个班待得真没劲,你看人家新闻传播系的,都成立乐队了?那些小丫头片子见了他们跟疯了似的追!”
“傻b,你也成立个乐队啊!”
“嘿嘿,别赖我,要赖就赖睡着了的这个仙!他是大仙!”
我的胃很难受,想吐,但我憋住了,还要假装睡着了。我怕自己睁开眼,不知道说什么。
“都少说两句。喝酒!”这是周肇峰,他是团支书。
那晚,他们喝到深夜,我就装睡装到深夜。浑身酸麻,却假装熟睡。心里很恨自己,为什么不会唱歌,为什么不会打球,为什么不会喝酒?
大学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
我找不到答案,我找不到自己。
我唯一知道的就是,他们不认可我这个班头。无论我怎么假装,始终得不到他们的认可。我装得很累,身心交瘁。
这些事情,我从来不跟家里说。每次给家里打电话,我都说,很好,很好。
可是,挂了电话,我很不好。
班里有人开始自己组织玩,去吃饭,去唱歌,去打游戏……我都不在其中。
我很想参与他们,可是我参与不进去。他们觉得我什么也不懂,不愿意带我。
在宿舍里,我唯一能参与的就是看足球比赛。每当有比赛,孟代强或郝伟的电脑前就坐了一群人。我坐在自己的床铺上,远远地盯着电脑。他们围坐在一起,讨论得热火朝天,骂娘摔板凳,我就像一个看客。
时间晃晃悠悠就到了2003年年底,大二第一学期快要结束了。
这个学期,我似乎习惯了一个人,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去图书馆看书。这些书里,有欢乐,有泪水,有鼓励,有打击,什么都有,比那些活生生的人要温情得多,礼貌得多。
九
在图书馆,我经常碰见张落雪。
她很静,很温顺。
夏天,她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干净,素淡,留着半长的头发,没过耳梢,令人赏心悦目。
冬天,她一双雪地靴,牛仔裤,一件灰色的长外套,头上一顶针织的小瓜皮帽,很有气质。
当班上的同学都左搂右抱地开始谈恋爱时,我想,我喜欢上了张落雪。只不过,我只能远远地看着她,不敢靠近。
我有时候在图书馆看金庸小说,看得特别入迷。我喜欢郭靖这个闷骚男,他什么都不是,做什么都慢别人一拍,这跟我很像。我渴望自己有一天也能突遇贵人,指点我,给我武功,旷世的武功;渴望自己身边有一个黄蓉,替我抵挡一切。可是,《射雕英雄传》始终是小说,里面的故事很好看但离现实很远。
大二的元旦,按惯例,我们要组织元旦晚会。班上还有几个同学生日是元旦前后,赵娜娜提议给她们一起过,其中一个是张落雪,她的生日是一月六日。
作为班长,这件事我是一定要同意的。而且,我也很乐意为张落雪她们过生日。尽管我没有艺细胞,但也很投入地为这次晚会做准备。
郝伟和孟代强表示要出一个节目,而我,则在图书馆鼓足了勇气,问张落雪会不会吹《梁祝》。
张落雪很安静地说:“会啊。”
元旦那天,我们班包下了学校的一间小舞厅,作为活动场地。
好久没有组织活动了,气氛很热烈,大家都很high。到了半场,吹灭蜡烛后,我接过麦克风,说:“下面请张落雪为大家演奏一曲《梁祝》!虽然我不会唱歌,但是今天高兴,我给张落雪伴唱。”
张落雪愣了一下,但很快取出洞箫,准备演奏。
班里马上哄然热闹起来,他们从未听过我唱歌。
悠扬的曲子响起来,我几乎不能站立。为了唱好这首歌,我偷偷地在操场后面的小山上练了好多天。
可是,跑调还是如期而至。虽然张落雪已经尽量配合我的节奏,但我仍然把这首耳熟能详的曲子唱得七零八碎。
唱完,台下怪叫声、口哨声四起。我窘迫地放下麦克风,躲到了一旁的角落。
本来,我还偷偷和赵忠娃准备了一段双簧,看来也不用演了。双簧的台词是我写的,自认为非常地搞笑,不过现在不用继续出丑了,因为我的一首《梁祝》已经达到了很好的喜剧效果。他们笑得如此放肆,如此开心。
十
自从那次元旦晚会后,我发誓,绝不会再出去现眼了。我蜷缩了起来,图书馆成了我唯一的避难所。
一天,张落雪突然拿着一本书,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以为她不会再跟我说话了,我让她跟着我出了丑。她居然小声地跟我说:“谢谢你元旦给我唱的歌!”
她说得很真诚,没有一丝要取笑我的意思。
“我不会唱歌,唱什么都跑调。”
“你唱得很好啊,真的!你看什么书呢?”张落雪怕我再窘迫,很快就转移了话题。
“瞎看。”
“我发现你天天泡在图书馆,有什么好书给我推荐一下啊。”
我点点头。
在接下来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和她一起看完了米兰昆德拉,看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看了村上春树的几本书。
我和她几乎没有交流,只是互相推荐书。
她的学习成绩一直是前三名的。而我,这些书几乎都看到了狗肚子里。学期末,《西方学理论》课程,我第一次挂科。老师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女教授,她给我的分数极低——38分。就因为我在答题中提到了一本**——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并说,劳伦斯很好地把握了一位苦闷少妇的内心。
这位女教授在第二学期的课上,点了我的名,并把我的试卷公布于众。
自此,“老实孩子内心翻腾了”、“闷骚男”就成为同学们对我的新认识。
从此,我再也不去上这位老师的课了。结果,第二学期,她的课我又挂了。
十一
转眼到了大三。
我已经无力也没有兴致再当班长,辅导员王刚找过我几次,想做通我的工作。
我做了一个让辅导员气急败坏的举动,我干脆直接跟他提出了辞职。哪有我这样的班长,一个不受拥戴,不受重视,甚至是同学的笑料!
辅导员召开了班会,由全班同学投票决定新的班委成员,周肇峰高票当选新任班长。
我卸下了让我不堪重负的班长职务,一心要做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或许,我可以从普通同学的身份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东西。
刚卸任的几天,我感觉心里轻松极了。
我辞职,意味着我承认自己是一个不合格的班长。虽然心有不甘,但既然当不好组织者,当不好班干部,那我就做一个良民吧,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同学吧。
可是,这个愿望我也很难达成。
转眼到了大三的元旦。
这是周肇峰上任后组织的第一次活动。他准备得很细致,很充分。班上的几个刺头,居然忙前跑后地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我心里有些不忿,也有些不情愿地承认周肇峰确实比我有办法。
晚会临近结束时,郝伟窜上舞台,手里攥着麦克,招呼我上台:“我们请老班长赵横日再上台演唱一首他的保留曲目《梁祝》,大家说好不好?”
我没想到。
我没想到的太多了:
我没想到事情过去一年了,郝伟仍旧对我的出丑念念不忘;
我没想到郝伟会这么不顾及我的感受;
我没想到他是这么对待他的室友和老班长的。
我装作没听见,坐在原地。郝伟依旧不依不饶,台下几个同学见我虎着脸,稀稀拉拉的掌声渐渐停了下来。
郝伟见我不上台,就说:“下面,我为大家表演一段模仿秀。”
我以为他感到无趣,要换台了,谁知他居然开始模仿去年我唱《梁祝》时的样子,跑调跑得更加夸张。下面的同学再也忍不住了,哄然大笑,给郝伟鼓起了掌。郝伟得到鼓励,唱得更加起劲,在舞台上甚至做出各种怪异的表情和动作。
我已经失去了知觉,手脚麻木。
我呆滞地走向舞台,取下另一个麦克,靠近郝伟。郝伟边唱边跳,看见我上台,居然还伸手招呼我,让我跟他一起唱。我举起那个麦克,跳起来,狠狠地砸在郝伟头上。
郝伟捂住了头,我在霓虹灯下看到有浓稠的**从他指缝间渗出。我狠狠地摔了麦克。周肇峰和其他同学慌乱地扶着郝伟奔向校医院。
我一个人去了操场后面的小山。我坐在冰冷的石头上,望着被午夜的霓虹映衬得斑驳陆离的海湾,望着这座美丽的海滨之城,我找不到自己存在的理由。
我站起身,对着大海狂喊,直到声嘶力竭,小腹酸痛,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嘴里咸滋滋的。
我在那里蜷缩了一夜,冬日的寒夜侵骨。
十二
第二天中午,回到宿舍,郝伟不在,孟代强也不在,赵忠娃在收拾床铺,他过来跟我说:“你去哪了,大家找不着你,辅导员都报警了!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学校恐怕要给你处分。”
周肇峰住在我隔壁,听见宿舍的动静,就跟过来。他轻轻地拍了拍我说:“系里和学校已经知道这件事了,辅导员让我见到你就带你去找他。”
我去了系里,辅导员瞪着我,吼道:“作死!你就作死吧!郝伟跟你什么深仇大恨?你要往死里砸他!他现在还躺在病房,起不来!”
我不说话。他们都没注意,从一回来我就没说一句话。
谁关心过我?谁问过我心里好不好受?
第二天,学校通知下来了,留校察看一年。
这是一个晴天霹雳,我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我找了辅导员,他答应去帮我求情。但是,必须先去跟郝伟道歉。
在病房里,我再一次见到了郝伟父母。大一时和风细雨的郝伟父母,此刻,眼里却充满了仇恨的眼神。他父亲用浓重的东北口音跟我说:“依我的脾气,我就血债血偿,让人弄死你,信不信?”
郝伟父亲的话把我吓蒙了。郝伟冷冷地看着我,郝伟父亲转过身:“好好的啊,伟伟,谁敢再碰你一下,看我不弄死他!”他父亲绝不会想到,一年后,我再次打了郝伟。
辅导员冲我使眼色,我忙说:“对不起,是我冲动!”郝伟没说话屋子里一片死寂。
回到教导处,教导处主任说:“你是党员,还曾是班干部,现在却带头打架,还有没有起码的素质和觉悟?现在知道错了!学校也不希望耽误任何一个学生,农村出来的孩子不容易,我也是农村的,但是你自己要引以为鉴,下不为例!”
就这样,我被学校留校察看一年。
从那以后,同学们见了我都不多说话。我不知他们是怕我,还是想远离我。我仿佛不再属于这个班级!我也越发地沉默寡言。
十三
也是从那时起,我时常做噩梦,梦见自己从高处跌落,跌进无底的漆黑中。我常常半夜满头大汗地醒来,周围一片漆黑。
有一天,在图书馆,张落雪递给我一份《都市报》,学副刊上有一则征,命题是《我的童年》。
确实,只有童年是唯一值得我回忆的一段快乐时光,不久,我的三篇章《乡野童年》、《堂前燕》和《放鹅郎》相继发表。
我用的笔名是“落雪之日”,希望有一天张落雪明白其中的含义。
大三就在煎熬中过去了,我在学校几乎失语。孤独是什么,孤独就是你身处人群中,却无言以对。
再过一年,我就毕业了,熬过这一年,一定要熬过这一年。
这个愿望几乎就要实现了,直到我和郝伟狭路相逢。我再一次动了手,被学校开除。
现在,我坐在山顶,一点一点的回忆涌上心头。落日余晖已经隐没在天尽头,海面又一次被都市的霓虹映照得五彩绚烂。
想必海的那边,天的尽头,已经卷起夏日的云彩,只是不知是风是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