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曾当百万师:曾茜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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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曾当百万师:曾茜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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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作者:消失的神话(感谢书友支持)
我看着自己的手,那纤细修长但是有力的五根手指,心思却早已飘到九霄云外,隐约中好像听到一个倔强的男孩故作老成的跟我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那是一个很奇怪的男孩子,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叫做茂华的小餐馆里,喔,不是的,我们并不是在吃饭,而是在制定一个如何消灭猛虎帮的计划——
作为天狼帮的四大金刚,我当然知道这次的计划对我们以后的发展有多重要。但说实话,我并不太喜欢这次的计划,首先,这个计划让我暴露在一个陌生人的面前,即使他是帮主章波涛的三弟,但对我来说,除了自己以外,这世上没有多少人是真正可以信任的——
枪神,这个外号听起来虽然威风,但我自己心里明白,我就是一个见不得光的、专打黑枪的一个刺客。
是的,比起听上去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杀手,我更喜欢刺客这个称号,这让我可以保有一丝浪漫的情怀。
不过你有听过一个整天抛头露面的刺客吗?
所以我不喜欢见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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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见到那个叫做丁的男孩,是在我们灭了猛虎帮的很久以后,看着进入校园的他,高高兴兴的跟着朋友们庆生,我的心中突然涌起一种羡幕的感觉——
虽然从小就被爸爸当作男孩子来训练,虽然我觉得若是能穿上笔挺的军服也没什么不好——
但我偶尔也会想要像着一般的女学生那样,抱着两本厚厚的原文书漫步在校园之间,让温暖的阳光恣意的洒在身上——
那感觉应该是很惬意的吧?
可惜,作为一个不但背着通缉令,而且还被仇家惦记着的黑帮份子,即使连睡觉也要把枪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
这样的我又怎能奢求哪怕是简简单单的逛一次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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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个好的枪手,她可以是一个好的刺客,但并不一定是一个好的保镖,就如同奇幻小说中的jing灵,她们可以是最好的弓箭手,但很少人会想要让她们拿起笨重的盾牌,因为那只会让她们失去灵动的翅膀而坠入凡间,所以即使我一个人能打倒两三个百斤的大汉,但若非万不得已我还是宁可藏在yin影之中,做那一击即中,远扬千里的刺客——
但因为帮主他需要一个能绝对信任的人做他的亲卫队,所以我也只能尽力扮演好这个角sè,而比起担任帮主的保镖,偶尔我被派去保护那个姓丁的男孩时,那对我来说就好像是度假一样——
是的,这次他回到了县城以后,我又被派去保护他了,只是这一次,这个任务让我想起了一些不是那么开心的事情,我本以为我已看透了人情冷暖,但我现在才知道其实我只是把这些不开心藏起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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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帮主,也就是我恩人的儿子章波涛让我去刺杀库瓦将军,我点点头就走了出去,或许丁丁他不知道,但我知道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是不是该跟他说些什么?何必呢?我又不是他什么人,不是那些如同飞蛾扑火一般扑向他的女孩子,虽然其实我很羡慕她们,毕竟爱情对我来说是一个太过奢侈的东西——
作为一个保镖而非刺客,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目标的安全,在无法将威胁拒之门外的情况下,必要之时,一个保镖甚至要用身体去帮目标挡住那飞来的子弹——
我曾经问过自己,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会用身体去帮这个男孩子挡子弹吗?我不知道——
在很久以后,我不经意说出的一句话中,透漏了这个答案——
我是这么说的——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想问你,是否需要我去保护其他对你很重要的人,比方说云燕或是冉凤之类的;但是后来想一想,没准我自己都需要保护呢——呵呵,我这个人很笨的,有的时候想问题没那么容易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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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该出发去刺杀库瓦将军了,但我却收不住我的思绪,我是个很认死理的人,所以说即使所有的人都说章叔叔是因为贪污而入狱的,但我就是不相信,他应该也是被陷害的,就像我爸爸一样——
丁丁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对了,那两句话是这样说的——杀人放火金腰带,造桥铺路无尸骸。
真的是这样子吗?希望今天我能用手中的枪找到一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