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卷二:神秘行动2——纪委打“老虎”_第十四章 司法考试泄密案大揭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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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卷二:神秘行动2——纪委打“老虎”_第十四章 司法考试泄密案大揭底(3)
考生迟到,临场表现“怪异”
层层追查,揪出“幕后高手”
2007年9月16日,是当年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天。考试铃声早已响过,但是宁波某考点的一个女考生,仍然在翻阅着手中的复习资料,迟迟没进考场。这一行为,引起了监考老师的注意——司法考试难度大、题量大,历年来,考生总是早早地进入考场,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可她为什么跚跚来迟,而且还在翻看着资料?
好心的监考老师立即上去提醒,这时,她才慌张地把资料放在考场外的课桌抽屉,走进考场。
监考老师怀着对监督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从桌子抽屉里找出那些材料时。拿起来一看,他惊呆了——上面写的内容,竟然和拿到手中的考卷的试题,惊人相似。这样的复习资料,“针对性”也太强了!
显然,题目泄露了!监考老师当即报警。考试结束后,考生被带进了办公室。
事后,根据司法部国家考试中心提供的鉴定报告,试题答案涉及试题220道,前3卷占总题量的73.3%,平均答对率为92.4%。
情况上报后,经有关部门核查,该份资料和司法考题、答案基本一致。 这名叫谢静波的女生随后交代了作弊经过。宁波海曙区检察院侦查发现,与谢有同样“资料”的还有该考点考生张敏、柏伟;考试当天,提供“资料”的卖家还在考场外利用对讲机为他们报答案。3位考生约定事成后支付对方12万元。 
2008年3月,上述三名考生司法考试舞弊案在宁波审理。宁波海曙区检察院以柏伟、谢静波、张敏非法向他人购买系国家机密的司法考试试题、答案,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3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成立,柏伟被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谢静波、张敏各被处有期徒刑1年。
因谢静波作弊被发现,刘振华、于树泉、李晓亮、石玉丹等4人相继被抓获。
2008年6月19日,这4人站在了法庭被告席上。庭审中,4名被告人都进行了忏悔。刘振华事先写好了整整两页纸的忏悔书。李晓亮在最后陈述中坦言 “害了前女友一家”,他说:“石玉丹因为爱情,把材料交给我;我出于友情,把材料交给于树泉。我为我的私欲,付出了太大的代价,我好后悔!我的想法不单纯,我为一己私利,害了太多的人。”法庭上,李晓亮哽咽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石玉丹、李晓亮、于树泉、刘振华明知国家司法考试考前试题及答案为国家秘密,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其中石玉丹、李晓亮、于树泉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7项,情节特别严重,刘振华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4项,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2008年7月10日下午,宁波海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司法考试泄题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石玉丹有期徒刑三年、李晓亮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于树泉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刘振华有期徒刑一年。
在上述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处的同时,一场全国性的调查也迅速展开。在北京、宁波、金华、临汾、唐山等地,共有20余名考生卷入该案。最关键的是,谢静波等人的落网,牵出了于树泉及其众多“上线”。
买家被一一揪出!贩卖国家机密的“幕后高人”也逐渐浮出水面。据检察机关调查,“复习材料”的源头,竟然是国家司法部负责考试监督工作的副厅级官员林建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