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卷一:神秘行动——中央纪委打“老虎”_第十一章 贪腐大检察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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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卷一:神秘行动——中央纪委打“老虎”_第十一章 贪腐大检察官(3)
无论是在江西省军区,还是在武警部队,公安机关,无论是战士、班长、参谋长、还是武警总队长、公安厅长,丁鑫发都始终“要求把工作做到最好”,他曾对一家中央媒体说:“要做就做最好!”当武警总队长时,全国武警部队刚刚初创,丁鑫发和他的战友把江西武警部队建设得令人刮目相看,在江西公安厅担任主要领导的10年间,他提出几年内进入全国公安先进行列,几年后,这个目标实现了。每到一个地方,他总能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不甘落后,都要打开新局面,干出一番事业。2001年春天,丁鑫发受命担任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同年6月,他当选为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一上任,他就鲜明提出了三年内跨入全国先进检察机关行列的目标。丁鑫发曾说:“我是2001年初,到检察院工作的,为了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当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和我们党组成员一道,研究决定,提出了全面振兴江西检察事业,力争三年内跨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行业的奋斗目标,并且制定了两手抓,抓两头的工作思路,就是一手抓检察队伍建设,一手抓检察业务工作,一头抓领导班子和机关建设,一头抓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同时在全省检察机关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末位检讨制,每年年终到要进行考评,我们一共12个市分院,考评成绩前5名的,要给检察院集体和检察长个人给予奖励,考评最后一名的,要进行末位检讨,这样奖惩严明,很快就调动了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家都为了全面振兴江西检察事业这个奋斗目标,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奋斗。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争当上游,勇于进取,出现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多项工作都走在兄弟省市检察院的前列。”
尽管十六、七岁就参军,但丁鑫发一直没有中断过学习,熟悉他的人告诉我们说他是一位“学习型”的领导。丁鑫发曾经作过自我介绍:“我2001年参加了我们江西省委党校,在职法律研究班的学习,当时学校的领导告诉我,我是省委党校年龄最大,职务最高的学员,是两个突破。我为什么来学习呢,我讲了这么几个意思,第一,我这个学习不是为了文凭,第二个,也不是为了提升作用,我学习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强知识,更新知识,为了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更好的履行检察长的职责,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第二个目的就是为年轻人带一个好头,起一个促进作用。”
丁鑫发办公室的背后是他自己拟的八句诗句,第一句就是“终生不敢离书山”,表达了他对知识的强烈渴求。“他勤于学习,也善于学习,让身
边工作人员深受感染。走出去,请进来,是丁鑫发所倡导的学习途径的一种。丁鑫发有一个习惯,就是只要一有时间就往基层跑,深入基层院,深入办案一线,深入到干警中,他认为这也是一种学习的渠道。”
丁鑫发曾说:“我在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服了31年,其中在基层部队工作了10年,在机关工作了11年,然后在省军区,在武警部队又工作了10年,所以长期的军旅生涯使我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我深深感到有一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我们部队要打胜仗就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就是在部队做一个指挥员,还要深入的了解这个敌情,了解我们自己的情况,制定正确的作案方针和策略,以及战略战术,这样才能指挥部队打好仗,打胜仗,才能打得赢。那我们在地方当领导干部,也要知己知彼,掌握真实情况,对某个问题有真知灼见,心中有数,我们才能及时果断的作出决策,这个决策才能正确有效。”
因此,丁鑫发主张“靠前指挥”,既但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丁鑫发曾担任省院立案侦查的六个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专案组的组长。有人甚至说丁检察长是个“工作狂”。他的工作日程表上总是排得满满的,他每天的休息时间很少,以致连检察长办公室的年轻人有时甚至跟不上他的快节奏。丁曾经主张“办公室无抽屉化”:当天的文件当天处理,文件不过夜,随到随审,随审随签。对此,他的解释是:“要只争朝夕,提高工作效率,这是在各个方面体现出来的,其中有一点,就是对下面请示报告的问题,我们要尽快的作出答复,行还是不行,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不应该久拖不决,更不应该石沉大海,不要把请示报告,放在我们的办公桌上,放在我们的抽屉里,一压就好几天,甚至十几天,这样的工作作风是不可取的,这样的工作作风就不可能有很高的效率,因此我就提倡这个办公室不要搞抽屉。”据悉,很多事丁鑫发任检察长期总是事必躬亲,亲力亲为,一些重要的文件或讲话,秘书很少为他代笔,一般都是他拟定提纲或亲自起草,有媒体记者看过一些他起草或修改的文件,上面满确实是密密麻麻的修改痕迹。
“反腐专家”丁鑫发,曾被视为“正义的代言人”
丁鑫发长期从事公安、检察工作,由于精通反腐而被誉为“反腐专家”,同时,也因为经常有反腐方面的著述、经常有反腐方面的呼吁与建议而被视为“正义的代言人”。
2003年3月12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之一的丁鑫发在审议高检报告时,曾对国家级媒体的记者说:“当前检察工作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还缺乏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检察机关应该以纠正有案不立
、以罚代刑、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为重点,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以纠正徇私枉法造成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案件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以纠正以钱抵刑等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问题为重点,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以解决裁判不公问题为重点,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
据央视报道,2004年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建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目前已经缺乏操作性,应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分别是1990年和1991年颁布实施的。丁鑫发认为,经过了十几年后,这两部法律目前已经缺乏操作性。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现在实际上,渎职的、侵权的这些案件比较多,特别是受贿都是,侵权案件比较多,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法律规定的太原则,不具体,这样就会导致腐败,就会出现这样那样一些问题。”丁鑫发提供了一组数据,这几年,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判决有误,而提起的抗诉,平均每年达1万多件,一半以上再审改判。在今天的高法的工作报告中也提到,去年一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共依法纠正判决5805件。丁鑫发:“这两部法律的修改,我认为是很必要的,修改以后,检察机关的监督的职能、范围、方式、方法、要求,更具体,更明确。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提高法律监督的权威性。”
在江西省,丁鑫发更是我多次强调“检察机关要理直气壮讲办案。”他曾经说:“我们检察机关一定要重视执法办案。如果不重视执法办案,我们就不能履行好检察职能。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失职,因此我在大会,小会上讲,检察长要重视执法办案,要亲自抓执法办案,要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执法办案的水平,执法办案的质量。检察长如果不抓执法办案,就是失职。检察机关不抓执法办案,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为了加大反腐力度,舒解民怨,丁鑫发还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在他的重视下,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信访处,作为一个专门机构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同时,丁鑫发还积极开展了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亲自接待群众来访。
最让人感动的是2001年12月7日上午进行的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活动。负责接待的该院检察长丁鑫发以出色的“表现”,赢得了上访群众的阵阵掌声。上午9点,接待正式开始。看到省检察长亲自来接待,前来反映问题的20多人一起拥到了门前,纷纷要求第一个谈。丁鑫发走到大门前,对大家说:“别急,你们来了我很高兴,很欢迎,我会接待好你们每一个人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