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后记 3丽华 4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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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后记 3丽华 4林媛
(三)
丽华家是工人出身,所以抄家批斗轮不到她们。但浩劫使人人都深受其害,他们家也不能幸免。六七年初,只有小学文化的丽华爸被选进了“工宣队”( 工人*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了一个中学,当了校领导。目不识丁的丽华妈也进了国营大厂,做起了仓库保管员。
为此,她爸爸单位分给了他们一套两房的工人新村房子。他们终于住上了带有卫生间和煤气厨房的大房子。不过那房子靠近中山南路。那时在我们的眼里,那是很遥远的地方,是“下只角” 的下只角,跟乡下也差不多了。不过他们的生活确实大大地改善了。
但丽华并不开心,她知道那里的社会和学校风气要比我们这里差得多,最令她难过的是,从此要远离从小一块长大的好伙伴,离开自己已经习惯了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丽华妈工作后,丽华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那里的社会风气太糟,四个弟妹还小,容易学坏,丽华几乎把全部的课余时间都花在了他们身上。这样就耽搁了自己的学业,好在那时读书也没什么用。
中学毕业时,作为老大,弟妹又多,丽华本来可以留在上海工作。可她为了照顾体弱多病的大妹,背着父母,报名去了崇明农场。在农场,由于她吃苦耐劳,一年后被提拔为排长。
七七年恢复高考,丽华原本想一试。 当她看到高考复习大纲,才发现距离太大,便放弃了。这样,她在农场一直干到七九年她母亲退休,她才顶替进厂。而老三、老四从小就在丽华的督促下认真读书,都考进了大学,有了好工作。
丽华和德明订过娃娃亲,可气的是德明有了上海工作后,嫌丽华在农场,开始对她爱理不理的。丽华一气之下,和他断了来往。可张妈要讨她做儿媳的念头,是一天也没中断过。
丽华一到农场,二哥就给她写信,安慰她,要她好好地在农场干,争取早日调回上海。丽华和德明断了之后,他们的书信来往更频繁了,经常勉励对方,互诉衷肠,坚信早晚有出头的日子。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他俩才是最般配的,只是没有说开来而已。
丽华一回上海,就向张妈表明了自己的心思,愿意去苏州跟德明二哥。张妈真是喜出望外,可是德明二哥早已调进了苏州的工厂,后来又当起了厂长,按政策他是不能再顶替了。张妈怎么舍得到手的媳妇再放到外地去。她动用一切社会关系,硬是把她儿子从工厂退回到农村,再从农村顶替她进了生产组。
在当时的社会里,谈婚论嫁都非常注重对方的所谓条件,但丽华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在外地工作的德明二哥。有情人终成眷属,双方家庭是皆大欢喜,唯独德明浑身不自在,从小就是他克星的丽华成了他的二嫂。
那时德明家有两间房,一大一小,大的向阳,小的朝北。德明大哥结婚时,厂里借给他一间宿舍,他就搬了出去。从此,德明这个猴子就在家称起了大王,把谁也不放在眼里。他结婚时,为了讨好女友,想占大房间作新房。张妈是死活不肯,这间房子是留给丽华结婚的,再说下面还有两个小儿子,四个大人怎能挤在一间小屋子里。德明是大吵大闹,我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了几次都没用,最后还是丽华摆平了他。
轮到丽华结婚时,两个弟弟在让房这件事上就非常通情达理,他俩从小就喜欢丽华姐。老五在单位搞到了一间单人宿舍,跟领导商量后,老四也搬了过去。
张妈自己提出要搬到她大儿子那里住,顺便给他带孩子。丽华不答应,他们把房间一隔两。小的他们住,带窗户的大间让张妈住。她的意思是,将来德明有了孩子,就可以在大房间睡觉和玩耍,老人和小孩需要阳光。
这本来是件好事,可德明媳妇她忘了自己的辈份,认为张妈偏心,把大房间给了丽华。便三天两头没事找事。德明也是个怕老婆的,夹在中间是闷声不响。
那天,丽华看见张妈在偷偷地抹泪,问清事由,便找上门去和德明老婆理论。丽华没做亏心事,当然是理直气壮。加上她从小嘴就利害,从不饶人。在农场,她什么样的人没碰到过。那个当小学老师的弟媳妇理屈词穷,哪里是她的对手,没有几句,便哑口无言了。从此,张妈的日子就太平多了。
丽华生了女儿,可把张妈乐坏了。她逢人便说现在是女儿好,贴心。人家当然要羡慕她,现在哪里还能找到像丽华一样,比女儿还亲的好媳妇。丽华的女儿很可爱,也很聪明,她是丽华的希望。她就读于向明中学,是个三好学生。
丽华没有什么学历,加上身体不好,两年前就被精简下岗了。但她闲不住,就出去帮人家看服装摊头,这样也有点收入,将来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
她丈夫进了张妈的生产组后,由于精明能干,便很快在那些阿姨、伯伯中崭露头角,领导就让他管理。在苏州当过厂长的他,管管生产组实在是大材小用,太委屈他了。不久区里就任命他为街道工厂的厂长。他文化底子好,要不是文隔,早就上大学了。后来电大开设了企业管理大专班,他成了这个专业的第一届学员。毕业时正逢区里招聘公务员,他既有企管经验,又有专业对口的文凭,便顺利地成了一名区里的干部,专管街道工厂。
由于他老实本分,在当今的社会中,这已吃不开了,所以他的仕途荆棘遍地,危机四伏。丽华也知道这一点,她的人生观是:不必升官发财,只求安安稳稳。好在他们现在什么都不缺,还拥有龙吴路上的一幢大别墅。那是她小弟为了报答丽华而赠送的。
讲到小弟,他确实很有意思,财运极佳。他从小就跟着德明,弄堂里的游戏是样样在行,那些带有赌博性质的,他更是精通。他把这些东西带到了新居,那里的孩子也算是开了眼界。
他从小就享受特殊待遇,长的是肥头大耳,在一群营养不良的同龄人中,他显得特别高大、壮实。他讲义气(这点像我们),出手又大方(和山东人的豪爽有关),发扬和光大了山东好汉的英雄本色。此外,他还是个摔跤王(跟我学的)。很快,远近的孩子都向他府首称臣,归到了他的麾下,他成了这帮人的大王。
丽华在家的时候,他只好老老实实,丽华是他唯一惧怕的人。丽华去了农村,他就开始无法无天起来。他跟本没有心思读书,中学还没毕业便被学校开除,赶出校门。从此他就在社会上鬼混,胡天野地,玩世不恭,整天带着一帮人到处惹事生非,称得上劣迹斑斑。杀人放火这小子还不至于,偷鸡摸狗,打架斗殴,胡作非为倒是常有的事。他还干起了倒买倒卖。开始,他只是拿了家里的粮票去换鸡蛋(丽华家女孩多,粮票有富余),接着又拿香烟票去换。他手下的还经常向他进贡,尝到了甜头之后,他就干起了倒卖粮票和烟票的勾当,有了些本钱后就跟德明去外地贩香烟、服装和手表等,什么来钱就倒什么。有了钱就花天酒地,不过,他把大部份钱都给了他妈。
他每次外出干坏事,手下的大小爪牙前呼后拥,威风八面,此时他已具备了一个山大王(流氓头子,也就是现在说的黑社会)的基本素质。所幸的是丽华及时顶替回沪,阻止了他的进一步堕落。丽华回上海,他稍微收敛了一点。毕竟他人大了,丽华也不能再像从前一样把他管死。有一次,他率领手下打群架,把人给打伤了,进去了一段时间,把钱都赔光了。出来后,他老妈跪在他面前,求他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改邪归正。四个姐姐也东拼西凑,给了他三千块,让他开个店,做生意什么的。我们几个也趁机教训他(他还有点怕我):你姐姐为你做到了仁至义尽,你也大了,何去何从,你自己拿主意。
这小子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还是听到了什么内部消息,在新中国历史上首发股票认购证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钟,他把三千块做生意的本钱全都押了上去。
他发了。
这小子总算还有良心,他爹妈、丽华和几个姐姐总算没白疼他,他爹妈从此享起清福来。姐姐送给他的钱,他以一百倍回报她们。他还花了近一百万在龙吴路(植物园不到)上买了三幢大别墅,他爹妈、大姐和二姐各一套。他知道是父母含辛如苦把他们拉扯大,大姐和二姐为他吃了不少苦,特别是丽华,是真正地疼爱他。
丽华一直和张妈住在一起,直到成都路高架动迁,她才把张妈接到了别墅。两个老姐妹、亲家又成了邻居,一起过着幸福的晚年。
(四)
六六年秋天,林媛的父母被说成是里通外国的特务,她妈妈不愿受辱,以死来抗争(后来才知道真相,她是为了严守党的秘密而牺牲自己)。运动(文割)初期,由于造反派和红卫兵的残酷迫害,上吊跳楼喝毒药(也有卧轨、开煤气、跳黄浦江和跳井的,但抹脖子的少见)的时有耳闻。尽管她的家庭成份如此,林媛一直是同龄人中的先进分子。在中学,她加入了红卫兵,后来转了团,学习一直名列前茅。
她们四人中,只有林媛和我们四个一起分到同一所中学,起先不在一个班,她到另一个差班当班长。不久,学校也搞起了“三结合”(是学校、里弄和家长三结合),她又结合到了我们一个班。
不知是年代的关系,还是年龄的关系,在中学里,男女生之间基本上是不来往的。我们和她之间的话也渐渐地少了起来。有时在弄堂里碰到,也只是点个头,就过去了。
据我们校长介绍,林媛在中学时就精读了
四卷,做了很多的读书笔记。初三时她开始攻读马列著作,像什么
、
和
等,并作深入的研究,所以她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相当高。同时,她还自学外语,学习和研究微积分,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她是我们学校唯一自学大学数学课程的学生。
林媛才华横溢,思路敏捷、能言善辩、出口成章,她最善常的是即席演说,高谈阔论,当场发挥。学校开大会时发言她从不用稿子,开口就是长篇大论,妙语连珠,涛涛不绝。她的演讲逻缉性强,有说服力,很能抓住人。在全校同学中,她有着极大的号召力。连口若悬河的校长也非常佩服她,认为她是演说家,是块当领导的料。
中学毕业时,林媛放弃了硬档上海工矿(姐姐已去农村插队),坚决报名去黑龙江农村。因为这,她成了我校唯一的学生党员,有人认为她是捞党票,出风头,这些人哪里知道她的宏图大志。在农村不到半年,她便成了最年轻的连队支部书记。一年后,她被提拔为农场党委副书记。听说她已被内定调往团中央当领导干部,大家都看好她的锦绣前程。
一年后,“四人*” 被粉碎了,她的政治生涯便早早地结束了。她失去了头上原有的光环,丢掉了党籍,也失去了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她从仕途的顶峰一下坠到了深渊,一颗灿烂耀眼的政坛新星从此陨落。但她的才华还在,她的魅力还在。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芬芳如故。她虽然遇到了巨大的挫折,但并没有自暴自弃,在业余时间发奋复习文化课。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她凭自己的实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数学系。
运动中期她家就被平反了,后来听说她父母竟和在台湾的**地下党有联系。林媛大学毕业后被分在国务*的一个部委工作,后被公派出国。三年后她毅然回国。在经济大潮中,她放弃了优越的工作环境,投入商海。可惜的是,她天才般的知慧和韬略加上满腹经论也只好用在生意场上了。她当官时积累的人脉、精明的头脑、美丽的外貌,卓识的远见,锐利的眼光,极深的城府,助她在尔虞我诈的商战中,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游刃有余。不久,她就成了一家大型集团公司的老总,身价上亿,在商界也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是个女中豪杰。两千年她挥师南下,把公司的总部迁到了浦东,回到了阔别二十五年的上海。在我们的心目中,她一直是我们的骄傲。
林媛大学毕业不久,就和大学同学结了婚,育有一子。八年前,这对在外人眼中很般配和恩爱的夫妻不知什么原因离了婚。儿子归她,现在是重点大学的大二学生。
从两千零一年起,在林媛的召集下,他们七个人每年都要聚上好几次(九七年我移居他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