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正文_第八章 春·猫鸣

正文_第八章 春·猫鸣


爱情这把刀 透视兵王 再嫁红妆 冷情总裁强行霸爱 总裁的偷心萌妻 重生之不跟总裁老公离婚 快穿:病娇boss又黑化了! 我的老公有点坏 唯一使命 风流官王

正文_第八章 春·猫鸣

春,把自己的种子,种在冬那苦涩的土壤里,伴着百灵鸟清澈的鸣叫,以及最后一阵北风低迷的咆哮,在死亡里放出稚嫩的芽。因为挂念,她总能绵延成挪威的森林,拥抱北冰洋的极夜,融化冰原的苍凉。

学校的门有时比任意门更奇绝。

门外面有家里柔软的被窝,有背后捅刀子的螳螂或黄雀,或是悬在头顶却抓不到的钱。门里面有永无止境的作业和考试,有不抓坏人专抓恋人的监控,有没由来就是讨厌你的女同学。尽管如此,门里总比门外好。门里只需劳筋骨,门外却要苦心志;门里是理想国,人人平等,不分贵贱,门外的人身上贴满了标签,等级森严;门里的所有人都匆匆忙忙地经营着自己的小世界,将灯红酒绿和嘈杂喧哗隔在平行时空外,门外的人在高楼大厦的丛林里彷徨,忙碌也无所事事,愤怒却碌碌无为,把自己封锁在自己的世界里,顾影自怜。

春天的校门里,缓缓地放着《TheRose(玫瑰)》,让我忘记了踏进校门之前,我从爸爸黑色的瞳孔里看到的那只翩翩起舞的、嗜血的蝶。

1

毕竟青春不等人,而且戴宁说自己将在一年之内出国,我担心这个“间接联系”的消失,会让我和宫宸隽再也没有交集。我不打算击破脑袋里氤氲的那个粉红色气泡,决定往前进一步。

我用一顿牛排的约定搞定了戴宁,他告诉我,夜晚的操场上有惊喜。

那天晚上,我就去了操场。

操场一片漆黑,看到几个身影在黑暗中闪烁,我站在原地等。

夜晚很安静,我的心跳很清晰。

昆明三月的夜晚不冷,味道清新。一阵风刮来的时候,微微的冷,正好浇不灭我的热情,又抚平了紧张和不安。

我隐约看到不远处跑来了一潇洒的轮廓,校服衣裤被穿的很有型,高帮鞋的鞋沿上躺着一些裤脚,头发被迎面的风吹得浮在空中。我确定是他。

他用飞快地速度从我身边经过,目视前方。等他离我约莫十米,我开始追赶他,可是他跑得太快了,我追得上气不接下气,不到十秒钟,他便又消失在夜色中。

自行车追滑行起飞的飞机,不是自取其辱吗?可是转念一想,我和他距离那么近,多么不容易,如果每晚都能离他那么近一次,那还有什么不满足!

之后的几个晚上,我一直跟着去跑,享受他离我最近的那段距离。他仍旧没有正眼看过我,不过我冥冥中感觉到,他注意到我了。

2

晚上总是朦朦胧胧的,还是不如白天来得真切。

四月初的某一天,年级篮球赛来了,那一场是宫宸隽他们班和我们班的对决。

篮球场外的小树林里,桃花随风碎在风里,球场外窄窄的草坪上,粉色铺了浅浅的一层,一吹就会扑一脸碎屑。书里的“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大致如此吧。

正午的太阳直射在头顶,他身穿一套白得发亮的篮球服,手腕上带着一个黑色的简单的手表,脚上正是开学时候穿着的那双银灰色的乔丹,头发刺向天。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观察他的五官,其他和我记忆中的模样都没有多少差别,只是比常人宽一些的双眼皮流淌着浅浅的温柔,而底下的眼睛仍然是炯炯有神的,目视篮筐,一直在练习投篮。

戴宁看到我,就跑来腻着我,两个班的啦啦队分别站在不同的两边,大声地鼓气。我和戴宁站在篮球架边上,这里是无人区,也是“叛徒区”。在这个区域,我能最大程度地接近宫宸隽。

班里平时和我关系好的同学向我招手,示意我过去,我指了指地上篮球架投下的影子

,挥了挥手,示意不过去了,我要和戴宁坐在影子下。有几个平时就很厉害的女生凑在一起,伸长了嘴,叉着腰,歪斜着眼睛,议论着什么。有的认识高年级的学长学姐的女生,还会向这边翻白眼。胆子小的,只敢背对着我瞎起劲,不敢往这边看。

我一直只知道宫宸隽跑步厉害,网球厉害,会踢足球,没想到他打篮球也是主力。比赛才开始十分钟,就投进了好几个球,带领着队员们一起努力,超了我们班10分。戴宁一直高声呐喊着“老宫加油”,听起来特别像“老公加油”,听得我从嘴角不舒服到脚趾头。我则是安静地坐着,自己班进球的时候跟着自班同学貌似热烈地拍手。

忽然,戴宁把自己的手机和宫宸隽的校服衣裤丢给我,表情扭曲地跑了。我忍不住笑起来,他内急的样子就像《动物世界》开头片段奔跑的青蛙一样,只是青蛙表情淡定,他的脸就像怒放的霸王花,急促又丰富。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手机的触屏突然亮了。我咽了一口口水。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趁戴宁不注意的时候看看他手机里的通讯录,记下宫宸隽的电话号码。这次机会来了,可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怎么办?怎么办?

一想到下学期戴宁可能就要走了,这可能是我最后的机会了,我用宫宸隽的校服衣覆盖住自己,划开屏保开始飞速记。

正当我准备扯下宫宸隽校服衣的那瞬间,我听到脑壳“嘣”地一声响,宫宸隽衣服上的洗衣粉味冲进我的嗅觉里,我被球砸蒙了。我听到有急促的脚步声和嘈杂议论声袭来,我想做点什么,可是我的大脑仍然在天旋地转。

这个时候,眼前重复光明,宫宸隽揭下了自己的衣服,然后喘着粗气,急促地说:“对不起。”他眼神里泛着一丝剧烈运动后的疲倦,不过仍旧温柔。他目光和我对视零点几秒后,飞速地扫过戴宁的手机,然后把衣服重新丢到我手里,捡过球迅速回到赛场上。

球场上另一个长相喜感的,和宫宸隽打配合的高个子男生扫视了一眼宫宸隽的衣服,然后用像发现了什么重大新闻似的神态,冲着宫宸隽用昆明话打趣道:“哦哟,老宫,那件不是你的衣服嘛,咋交给一个小姑娘抱着?”

宫宸隽奔跑着,没看他,也用昆明话回道:“莫烦,打球。”然后跑回自己的位置。

我感觉像中暑一样,脸火辣辣的,抱着他的衣服不知所措。不知道是不是刚才那个球砸的反应太久,我仍旧头晕目眩。除了那句调笑的话,我更担心的是,他有没有看到戴宁手机屏幕上他显眼的名字和熟记于心的手机号。

怔了大半天,戴宁终于来了,我把衣服和手机还给他,手机上没留下痕迹。没等比赛结束就跑了。他满脸都是疑惑,我也没解释。

中午快上课的时候,同学陆陆续续回教室了,很多女生眼眶红红的,有的还挂着泪水,有的甚至悲痛不能自已,趴在桌子上抽噎,同桌不停地递纸。

不出所料,宫宸隽他们赢了。

这场比赛也让我成了众矢之的,似乎比赛输了,全是因为我。

一个满脸长着横肉,我一入学就看不惯我的女生,带着许多爱管闲事和怕惹是生非的女生一起孤立我。流言里,有的说法真是让我啼笑皆非,有人说我将我们班的篮球战术出卖给了宫宸隽他们班,甚至,还有人说我和戴宁谈恋爱了。

中学时代的兵荒马乱,大多来自女同学的飞短流长。很何况,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大多数人信了,谎言就成了真理。

我才不会理会,理会也无济于事。再说,用被流言中伤来换取他的手机号码和他温柔的“对不起”,已经足够我高兴

无数个夜晚了。

3

夜跑。

我还是等着他从身边经过,然后慢慢跟着。竟然,我能慢慢地、远远地跟上。一开始,我以为是为了追逐他,自己体能也好了起来,后来发现,他的速度整个慢了下来,只比快走再快一些,我完全是能跟上的。

即使是傻子吉姆佩尔,也知道这是源于他的反馈。可是他没有停下来过,我猜测他是知道我钦慕他的,而他对我也不讨厌。可是为什么他不能主动地掀破那层窗户纸呢?

《三十六计》,其中“抛砖引玉”深得我心。抛砖引玉--类以诱之,击蒙也。**敌人,便可打击受此**之人。

快到期末时,跑步时我和他的距离也就是两、三米了,我就把手机音乐打开,舒缓地放《therose(玫瑰)》,里面的歌词句句有“love(爱)”,怕他听不见,到了那句“somesaylove,Itisaflower,youaretheonlyseed”(若说,我的爱是待放的蔷薇,你便是唯一的花种)的时候,我便跟着哼唱,可是他似乎听不见的样子。

后来我直接就不跑了,看他的反映,他也就在我前方那么远,也停下来不跑了,可是仍旧不回头,用我跟得上的脚步走着。

我想“抛砖引玉”是不行的了,只能试试“欲擒故纵”了。我故意消失了三天,不去食堂吃饭,一下课就冲回宿舍,也不去跑步,期间无数忐忑不安。三天后去操场,发现他也消失了,反倒是我乱了阵脚。

之后我便天天和他去同一个食堂吃饭。经过将近一年的观察,我已经摸清了他的就餐规律--早餐总在一楼食堂,午餐在二楼,晚餐在四楼,特殊情况除外。

光在一个食堂还不够,我就坐在他五米之内的位置,而且吃完总是去跟戴宁要纸擦嘴。因为我知道,戴宁是从来不带纸的,所以每次都是宫宸隽从包里掏出一包纸来,嘴上带着一抹诡异的微笑,似乎是胜利者傲娇又要表现得谦虚的那种笑。

我猜他也偷偷观察过我,因为我一直用的都是米白色磨砂壳的面巾纸,连教室里用的都是这种纸的抽纸版。刚开始厚颜无耻地去要纸的时候,他还用的是黑色磨砂壳的,后来就换成米白色的了,而男生几乎是不会用米白色的,因为会显得稍欠男子气。

这种感觉就是恋爱中的情侣在搞拉锯战,女孩想玩冷战,结果没得到预期效果,就着急上火的情节,反而是自己又死皮赖脸地粘上去,男孩子自诩憋气神功了得,不战而胜,所以自鸣得意。

4

就在我觉得得到反馈很开心,而又为自己略逊一筹的功力懊恼时,期末考到了。

我的考场不是他的教室,可让我觉得惊喜又意外的是,考试那天,在路过的所有考场巡视一圈寻他无果之后,我在我的考场见到了他。并且,他坐在我右后方。

考试时,他的笔掉了一次,滚到离我较近的地方,我为他捡了一次,迅速递给他,我的手和他的手仅隔着5厘米。捡完后,我一直觉得右手食指上被电电过似的,又像是食指尖有磁性,而冥冥中有一个磁极在吸着之间,酥酥麻麻的。

第二天,我发现自己的信息卡下方的空白处写着“加油”两个字,我转头看了他一眼,他看着讲台上安排考试的老师,转着指尖的碳素笔,没有看我。可是我还是断定这是他写的,因为字真的丑得出奇,不是笔画凑不到一处的丑,而是故意把笔画凑到一处显得工整的,东施效颦的那种丑,我猜测考场里很少有人能写那么丑的字。

就这样,一年结束了。他,就是我整个高一的唯一主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