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第一章 中国的起源文化(13)
冰山总裁的下堂妻 无爱不成婚:何以暖心 给反派当妹妹 重生之影后再临 神墓之古碑 我心安然 冥女如画 补天纪 穿越明朝之牧狼 丑小鸭的救赎
第23节:第一章 中国的起源文化(13)
人的社会心理往往相互联系着,普通人能享受特权、地位和尊敬,哪怕只是一个瞬间,自己便易于产生满足和惬意,产生幸福和乐观,也易于在其他时间去尊敬别人,而统治者之间的尊敬则维护了统治的梯级。通常的情况,受到顾客尊敬的营业员更易于对顾客产生友好和关心,提供优质服务,这也是该心态的反映。人作为社会性动物,儒家文化产生的效用对现今也存在借鉴作用。
儒家文化对社会关系的各环节,如上下级之间、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朋友之间,塞上一个软垫,使人们不停地为生活锁事牵扯,耗费脑力和精力,在其中自得其乐,无暇追求更高水平的社会生产技术和政治组织形式。这个软垫就是儒家系提倡的礼仪,用礼仪表示等级,如见面的方式、座次的排列、说话的语气等等都是固定化。大人有,小孩有,妻子有,官人有,君子更有。
礼仪的实施一耗时间,二耗精力,一旦成为习俗又不易破除,起到消磨人的锐气的作用,想有所作为的人往往还未触及到问题的实质,就先被礼仪打垮了。清朝的皇帝在与西方列国的使团谈丧权辱国的条件时,对条约的实质不认真推敲,却在外国使团进京的礼仪上纠缠不休,就是这样一种表现。
所以说,儒家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面子文化,繁文缛节在社会关系中起着缓冲矛盾的作用,使一些矛盾还未向中央政权集中之前,就被各种礼仪分散和消化,民主和自由应该是人们生活安定时易于渴求的权利,但是在太平盛世,礼仪已抽掉了民主和自由的土壤,因此整个封建社会,中国在政治上进步不大。
由此可见,儒家系文化着力于组织社会,既是优点又是缺点的内容有三,一是产生家庭社会哲学观;二是利用社会心理,放大社会权利,稳固宗法政权;三是倡导礼仪,缓冲或消解部分矛盾,抑制所有矛盾向中央政权集中。
1/6 法学
中国近代知识分子追求半个多世纪,要求实行法治政权,给予民众自由和民主,这征程饱经沧桑。
远的不说,近的如陈独秀、李大钊、蒋介石等,每个人都从追求民主和自由出发,到被部分中国人认为犯了压制民主和自由的错误,几乎使整个二十世纪产生二律背反的政治现象,即由追求民主自由,到当权后被人们认为忽视民主自由。
当然,部分中国知识分子关于民主自由的概念,有一种倾向,即以为天堂般的美妙,而实际上民主和自由都是有条件的,过份的民主和自由就违背了民主自由本身。
从实际情况看,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后,民主和自由就被普通人享受到了,甚至比帝国主义的自由选举和议会更充分,因为后者是名义上的,前者是实质的,政权意志不存在代替富人或穷人的问题,政权意志只代表国家和民族的最高意志,人们受政治、经济和文化水平的制约比较相近。1989年中国爆发一场学潮,其中提出的最强烈的口号又是民主和自由。为什么会如此呢?看一看中国的法治史或许可以找到部分答案。
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创制叫“刑书”的法律,遭到守旧派人士叔向的反对。叔向说,不用礼治而用法治,那么被奴役的人民不都会根据法律而起来反抗吗?不久,刑书破产。
公元前513年,晋国范宣子创制法律,并且将其条文铸在鼎上。孔子当即反对,说殷周以来,政府就讲究礼治,礼治能区别贵贱,能分出秩序和等级,如果在法治下一律平等,又如何能保证社会的秩序呢?
公元前350年,商鞅在秦国变法,变法的内容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放宽对农民的压榨。变法十年,秦国富强,但触犯了宗室贵族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秦孝公死后,商鞅遭车裂而死。
公元前335年,荀子主张“法后王”,反对“克己复礼”。可能由于当时的政治气候,荀子不敢强言法治,只说应该“法治”与“礼治”并重。
公元前390年,魏国李悝变法,鼓励发展农业,挖掘土地潜力,提高产量,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实行由国家调剂粮食的平衡买卖,防止谷贱伤农,谷贵伤民;按人的功劳选用官吏,废除旧的官爵世袭制;制定和颁布《法经》,分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等六种。变法不久也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