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一百六十八章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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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一百六十八章 离开
衡山山脉上,猛然现出了一个人的形影。
正是李华那厮。
现在他看起来却是焦糊一片,不过这丝毫掩盖不了他身上冲天而起的生机灵气。
一朵紫云在高空栖息着,当修道者的修为高绝的时候气息就会外放,形成自己的云彩,传说皇帝之身云彩有五色,日夜变幻,品行好的时候为火红,坏的时候变黑,平常的时候就是极贵的紫云。
本来修道士的云彩不是白色就是黑色或者是金色(多与修炼功法有关)紫云乃是人间帝王之色,是不应该出现的,不过一些皇家血脉者却是例外。
李华把身上的破损道袍一扔,一个跃身跳上了紫云之上。
满身的肌肉畅达,看起来流线型的,及其有形,那其中掩盖不住的是滔天的灵压,肌肉耸动间,不用猜测,就是一座小山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也可以一圈粉碎了它。
“生命啊,真是不易啊,要是没有这山河,真不知道人要为了什么才可以活下去。”现在李华这厮颇为有了些独孤求败的味道。
中土道人被杀了这么多,比他厉害的人最终也是死在了他的七杀刀下,也难得他不骄傲一下。
这次他占的便宜也真是大了,得到了朱雀,得到了先天五行功法中的火灵水灵,灭杀了仇人,而且还在地底下面捡到了一枚圆圆的珠子,也不知是不是什么盘古珠,李华也不在乎。
那火神虚像给李华的两团灵血乃是当年水神和火神大战的时候流下的精血,可以说是太古大神的血液,李华的本体吞噬的虽然不是太多,但是身体的强度还是增加到了一个极其恐怖的境地。
最后那血液精华还多是被七杀神刀给吞噬了,这神刀吞噬几十个炼神返虚级别的高手,有吞噬了数个天仙级别的高手,再加上现在吞噬的祖巫精血,实力一下子增加到了一个恐怖的境界。
刀中蕴含的古朴、苍凉,嗜杀的气息,有时候就是连李华这个此刀的血炼者都有些受不了。不过,好在还出现了一枚血符。
现在那枚化血神符已经从七杀神刀中分离了出来,可以单独的使用。
李华站在云空上不管风飘飘吹衣。
手中捏着一枚血红色的玉符。
“这玩意也不知什么生成的,不过一面主生,一面主死,却也是个好东西。”何止是个好东西,现在他
李华是好东西太多了,说起话来不腰疼了,这玉符主死的那面挨着人的身体,不管他天仙神人,午时三刻间化为脓水,及其的变态。
主生的那面,那其中都是鲜血的精华,可以说只要你不是和地府中人有滔天的仇恨,在此符的护佑之下,那就没人拿得走你的生机。
现在李华是在想,这七杀刀是能够出化血神符的,不知到虎魄神刀的那枚化血神符在哪里呢?要是得到了那物的话,还不是天下可以去的?
肩膀上突然的一声鸟鸣,一只火红色鸟羽的巴掌大小鸟出现在了李华的身体上。
一股火焰猛的从此鸟身体上射出,周边的云彩升华了一般不见了踪影,天上猛然间一股太阳真火射下来,李华只感觉身体一热,没有先前风飘飘吹衣那般的束缚了。
暗恨一声,他却是颇为的后悔孵化了这小混蛋,要不是在地底的时候,怕他一出生不小心把他灭了,滴血血炼了这朱雀鸟蛋,他还真不想要此物。
一个人自在自在的,找这么个小畜生干什么?现在就是那先天蜜蜂都已经被李华赶到火神玉符的符咒空间里去了,他真是个独来独往的人。
“现在土木水火灵魄都已经有了,只差金灵了,看这天下大势,也快要风起云涌了,须得快点提升实力才是。”他也不知道先天五行功法到底是有什么用处的,不过既然是他那功法中最为厉害的法诀,想来极为的不凡,要是过去只是吸收了两个灵魄,他倒无所谓,随性而去,但是现在不行了,既然老天弄来了水火灵魄,那说明他的运势应该就应在这个上面了,他需要快快夺来金灵,成就先天之体才是。
“本尊。”李华的身边突然一个怪异符咒印记出现,从那圆形的符印之中猛然的跳出一个身穿黄袍的人。
正是应该在金陵城中的李煜。
“快,快拿来,给我看看。”见着本尊,李煜立刻就一脸焦急的说道。
丝毫没有一点久别重逢的感觉。
李华随手扔出了一枚紫色的果子,正是那枚号称可以提升皇运的紫叶七星果。
“是它,就是它,哈哈,本来我还以为它只是流传在书册之中呢!没想到此物此等逆天之物竟然真的存在,还被本尊你得到了,哈哈。”狂笑中,两人已经来到了衡山顶峰。
狂风呼啸着。
李煜一把拉住了
李华的手。
“本尊,回来帮我吧!有了此物的存在,我们成功的可能又增加了一重了,有了你的帮助,天下没人拦得住我们的。”
李华冷笑两声,一个霹雳,顿时没有了踪影,原本消失的符咒又是一现,原本的两人都在衡山上失去了行迹。
……
行走在山野林间的李华突然的一拍脑袋,好像是忘了什么事情。
“怎么忘了和鲤鱼那厮说,要把金陵城外那块黄金挖出来呢?”原来,当年战国的时候,楚王出游,来到今次的金陵之地,发现这地方王脉升腾,乃是帝王之乡,当时候大惊,以为境内又要出现一个帝王了。
后来一术士献计,在这城外埋上黄金,吸走这做城池中的龙脉之气,使其没有称帝的可能。
后来这城就成为金陵了。
李华也是在现今楚国的乡野之中走动无意的听到这个消息的,不过结合他当年的所视,真乃这么一回事,以他当时的实力都未能发现这事情,不得不说先秦时代修士修为的高绝。
“算了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李华舔了一口手中的棒棒糖,想到。
“这味道可真不错,恩恩,真好吃。”这棒棒糖乃是李华这厮从小玉儿手中用她手下产的蜂蜜酿就而成的。
想那蜜蜂何其威能?天地初开时候就存在的,蜜蜂的祖宗,她产下的蜂蜜自然是不同凡响。
那古树上的蜂窝连同古树都被李华移到了火神空间之中去了,有了其中的火灵之气,也不怕这树活不下去。
那蜂窝之中还住着小玉儿的后代,李华想要从那玉儿手中得点蜂蜜,结果那女孩死活不同意,没奈何,他只有把主意打到了小玉儿的那些后代身上,硬是抢来了一脸盆的蜂蜜,提炼出来了一个脑袋大小的棒棒糖。
他这要是被那些修士看到了,怕是得被直接的劈头盖脸的被骂死。
这种蜂蜜,只要一滴就可以让一个才筑基的普通人的修为迅速的达到化神后期,可以说是极其要紧的天才地宝,结果统统被李华给浪费了。
还好玉儿是很有脑袋的,没有把她产下的蜂蜜交给李华这傻子。
天上的云彩飘着,李华一路顺风,向着青藏高原行去。
当年他在禁神山脉显圣的时候,可是发现在那布达拉宫下面似乎是有金灵出现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