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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这个地点已经暴露,等小曼回来,搬家成了头等大事。
没有出现过,夫人也不会再来,我们依旧住在别墅里,只是区域不同了而已。
日子已经平和,但暗中却一直汹涌澎湃,女人要始终保持新鲜感才能长久吸引男人的注意,想一直拴住潘,我必须有计划改变小曼的风格。
好在小曼姿色上等,又是个发育期的孩子,她的可塑性十分高。
但是没有永久性的感情,况且潘的老婆是个厉害角色,小曼再如何,也是没办法取而代之的。
我对她说:“你用青春的优势征服这个男人,但你没办法征服自己的岁月变迁,要想一辈子买昂贵的东西,就要利用现在抓住机会,直到有一天能够全然抽身而退。”
这是我的心里话,她不走,早晚会被丢弃,与其某日流落街头,不如现在为自己谋算,因为我们都是为了自己而活。
时间在重重计划里流逝,小曼也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毕竟老是去取悦一个男人确实让她很累,今日装清纯明日装妩媚,她的演技也是练得炉火纯青了。
而我,除了吃喝拉撒睡,主要做以下三件事。
一:有计划的改变小曼的形象吊着潘的胃口;
二:望着风铃发呆;
三:研究一切与化妆有关的东西。
不同于在老板那儿,只去了解书面上的一些知识,这次是真正的研究。
服装搭配、设计及制作,diy配饰或单品的制作,色彩鉴定,灯光处理效果,炼香,美容美发美甲,护肤品和彩妆用品的成分和实验……
总之,稍微是碰了擦边球的东西我也归入了我的计划中。
小曼看到我几百页的计划单吓个不轻,问我:“你是打算下半辈子跟它们过啊?”
我笑笑:“这样才充裕。”
只有将自己的时间排满,我才能寻得平静。
就像这社会上的很多人一样,闲在家里无所事事,往往会把自己逼疯,或者把别人搞疯。
小曼虽是这样说我,但却十分支持我的工作,每当我自学遇到坎儿的时候,她会去向潘撒娇,然后顺利请来这方面的专家过来指导。
别墅明明是潘用来藏小曼的,但这里全是我的东西,其中就有六间房被清出来做我的实验室……
怎么说呢?小曼怎么想的我不知道,她一直心甘情愿做我的实验对象,甚至自掏腰包给我买实验材料。
潘是从来不管的,他只是想小曼的时候过来找她,他真正的家还是正房夫人那儿。
日子就在这样,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里快速流逝。
某年秋后的某一天,小曼带了一身的深秋气息跑进来,扑到我面前兴高采烈的说:“小筝小筝!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我从一堆试管里抬起头,摇着手里玫红色的**,看向她神采奕奕的脸。
她摸出我给她的一支唇膏略显激动:“今天聚会的时候,我朋友忘带口红问我借,然后她用了你制作的这支后特别喜欢,追问我哪里有卖的!”
“然后呢?”
我从一开始就提醒她,不要把我说出去,她不像老板爱八卦,一直以来都没在人前提起我过,我相信这次也一样。
“我说这是一个朋友自己做自己用的,市场上没有,然后你猜怎么着?”小曼没给我说话的机会,自问自答:“她说她要向你买!一千块一支!”
然后“啪”的一声,一沓钱出现在我眼前,接着是小曼更显得**澎湃的声音:“这是十支的钱!”
唇膏对女人来说十分的重要,但一支好的唇膏售价太高,又不一定适合自己,所以我喜欢自己研究给小曼制作。
水润服帖、色彩纯正自不必说,它最大的优势是天然,几乎不含什么化学成分,参加宴席的小曼比别人优,主要是不怕吃进去而刻意避开,或者用纸巾擦掉。
但天然的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成本高不说,有些我制作出来的护肤品,即便放在冰箱也保存不过12个小时,那个时候我总会和小曼赶紧往全身抹,以免浪费。
所以这支唇膏的保质期,只有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一千块……
“你太黑了!”我笑她:“她真的是你朋友吗?”
小曼嘻嘻一笑:“我都跟她说了,这个用不了多久的,但是你也知道女人都有这个坏毛病,非它不行!直接把钱给我塞怀里,我推都推不掉耶!”
小曼说着跑到后面的成品架上,哗啦啦扒出和她手里同期制作的口红,挑出十支装进包里说:“反正你每次做出来的东西都多出来,用不完的我都给你卖掉,那你可就发大财了!”
她一个人喋喋不休的说:“我们做生意吧小筝?没有负担的!反正你做多余的我拿去卖,不然过期了又可惜!然后我们给它取个名字!你说叫什么好?”
她总是兴致高昂,我也懒得理她,低头继续做我的实验:“我只是做给你的,成品怎么处理你自己看着办。”
小曼习惯了我没事就泼的冷水,笑道:“那就叫‘anemos’!怎么样?”
我一向都随她闹腾,挥挥手打发:“你喜欢就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然后眼前一抹靓影一晃,某人飘然而去。
研究这些我只是想打发时间,并非为了赚钱,心里感谢小曼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我也就一心想办法把她打扮的更迷人,那种从内到外,最健康的迷人。
当然,前期的投资,后期的收获,为了研究所耗费的资金,在我成功制作出成品之后,小曼再也没在昂贵的一线品牌上浪费钱,真的是狠狠节约了一大笔!
我一直以为,小曼会拿着我的成品去兜售,变成一个生意人,但是那一天,她笑着在我面前摆了一个风情万种的pose,问我:“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你觉得这样能入围model总决赛吗?”
我想,以小曼的条件不需要鼓励,只需要赞美,这或许就是她给自己选的路。
而最终结果,是小曼成功夺冠,成为了超模。
时间在我们各自的忙碌里,悄无声息的划过,窗台的风铃响的时候,我还是会发呆,几百页的计划也快进行到底。
不同的是,小曼不再为了取悦潘而劳神费力,反之潘变成了小曼的干爸,愿意为她马首是瞻,而我,是她模特生涯幕后的秘密形象设计师。
八年了,不知不觉间就这样流逝而去。
八年间,我的代号叫小筝,沐风那个名字,已经遥远的我自己都快忘了。
小曼曾说:“小筝,你是个怪人,一直盯着窗外像要飞出去一样,可八年来却从没踏出这里一步。”
是的,即便我要时时刻刻为她的各种出席打扮,也从来不用离开这儿。
在那个光鲜亮丽的世界,我将小曼推上最高端,但是我从不出面,即便小曼总被人追问身后的神秘人物是谁。
我有一个名字,anemos,这个名字被散播的网络上到处都是,是一些商品的总称,全来自小曼所用之物,而我是这些东西的设计师。
是的,现在小曼全身上下,所用的、所穿的、所戴的,都是出自我的设计和制作,全世界只此一件正品,满大街都是冒牌货。
不知是我成就了小曼,还是小曼成就了我,反正我们都已经红透了。
然而,极度的知名也就意味着迟早会透明。
小曼曾哀怨的说:“小筝,给你打掩护,真的比当年取悦潘还累人!”
但她依然坚持了很多年,然后有一天,她抱歉的看着我说:“真的,瞒不住了!”
这里已经被狗仔队怀疑了两年,总有一天能逮着我走出实验室,没有防备去客厅给小曼接包裹的时候。
为什么当红模特会自己苦逼的拎重物回家,也都是受我所累。
为了我的藏身之地,她不能带人进来,连她的经纪人都不知道她住哪,所以去门口给她接行李,我认为是必须要做的。
面前出现修长十指,繁复的水晶雕花指甲出自我手,是为了她今天参加的假面舞会所用。
然后她用这双手托给我一本证书,说:“这是‘anemos’的所有权,我很早就帮你注册了。”
我抬头看着她,24岁年轻的脸庞,褪去那份青涩,曾经圆圆的脸长成了尖下巴,不再是萌萌哒的洋娃娃,变成清纯的漫画人物一样,依旧十分的好看。
她说:“既然已经藏不住,那就飞出去,你也该飞出去了!”
她是个好女孩,初见面时孩子气的任性,也已经在多年磨练里变得圆滑,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我们不了解彼此的故事,却深深理解彼此心中的寂寞。
如果说,我视和乐肤浅的友谊是友谊,那么和小曼,我们就是一条生命线上,和彼此心灵相依为命的旅人,所以我们一直在为对方考虑,在不达底线的情况下,不遗余力的对对方好。
但我对名利金钱,以及这世上的东西都不感兴趣。
对我来说,除了思念祈,我只有帮助小曼这一个目标,我感谢她对我一直以来的支持和赞助,所以我所有取得的成果,都只是为了成全她,可她一向不独占。
她说:“我知道那些东西你不在乎,我一直奇怪你为什么会这样,直到几天前我遇到一个人。”
她说,三天前在一次聚会上,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大人物,为了结交这个大人物,特意恶补了他的资料,然后发现了我。
那个人叫朱祈,祈木集团最高负责人,祈木品牌创始人及代言,著名环境艺术设计师,著名雕刻师,曾担任《那一年热夏》场景设计组长。
然后,她在那部电视剧里看到了我,因为好奇调查了当年的新闻,知道我和他闹过绯闻。
那个时候她一心扑在如何取悦潘上,没有看过《那一年热夏》,也就不知道我就是沐风,但她很聪明,像个侦探似得问我:“八年前,你化名小筝,是为了躲他对不对?”
其实被她知道真实身份又如何?我已经被狗仔队拍到,明天一样会被曝光出来。
我扭头去看阳台的风铃,我知道我不可能藏一辈子,况且我也已经不需要隐藏。
小曼随着我的视线看过去,轻声说:“初见你的时候,你就是这样望着风铃发呆,无意识的把我认成了他,我还清晰的记得你那时候说‘祈,你来接我么’。”
我沉默,并未惊讶她的记忆力,也不惊慌被她知道我喜欢祈的事实。
小曼握着我的手,意味深长的问我:“小筝,你知道anemos的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