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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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我现在知道,李卫公三十岁以前在洛阳城里本分为人,这段时期里他很善良,但不够伟大。后来他逃出了洛阳城,就再也不善良,但是很伟大了。但是在他善良时,身上有伟大的成分。比方说,上面来的人员在他墙下尿尿,把墙都要尿倒了,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很本分地用绳子把墙拴住,让它倒不下来——这是他善良的地方,是主流大方向。不善良的地方是他把绳子打了活结,抓着绳头一拽就开,好像随时准备砸死谁。后来他真的用土墙埋住了好多人,而且趁着尘土飞扬时拉着红拂逃跑,在灰土里见到人影就照他两腿之间猛踢一脚,让他把双手夹在腿中间满地打滚——李卫公原来是流氓,最善于干这一手,但以前没踢过公差。他就这样跑掉了,至于土墙砸没砸死人,他又踢没踢死人,都一点也不重要,因为他跑了以后那一批公差反正都活不了。除此之外,街坊四邻也都遭了杀头之祸,他害死人的数目就此有了大批的进账。
五
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因为有了“连坐”这种事,一切都复杂了。举例言之,我们系里有个女人生了第二胎(这是不许可的),因此就要罚全系的奖金,一直罚到了我身上;而我是个单身汉,却要为别人生孩子而掏钱——我怎么也想不起我干了什么与此有关的事。李卫公从他家里逃走,犯下了杀差造反的重罪,按照一人造反十户连坐的原理,就要把相邻的十户人家满门抄斩,这又给刽子手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因为他只有杀男人的鬼头大刀、杀女人的坤刀,却没有杀吃奶婴儿的刀。而挥起杀大人的鬼头大刀去杀婴儿是不行的,会被人讥为小题大作,还会有人说他太残忍,所以他只好自己掏钱打了一把小刀子,后来不是总用得着,只好廉价卖给了杀羊的屠夫,到下次杀小孩子时再找他借。这些脑袋都杀好以后,就送到四门去悬挂,但是这一回人头多得没地方挂,只好用绳子串起来,远远看去,好像城门上在晾蒜。而李卫公本人却很卑鄙地逃跑了。当时正是半夜,所以没有逃出城去,而是找地方躲起来了。
“连坐”这种想法本来是这么考虑的:每个人都是在别人中间生活,所以他们天生小心翼翼,生怕招致别人的仇恨。假如一个人惹祸会连累到一大批人,那他一定会更加小心。这种想法是好的,但是对卫公这样已经害死了上千人的家伙却是不起作用的。假如我是他,到了这种地步也只好豁出去了。
那天夜里李卫公逃走的时候拽着红拂,而她老想转回去看看刚才为什么会轰隆一声房倒屋塌,故而他们是用两只蚂蚁争夺一个饼干渣的方式逃离现场的。因为李卫公长得人高马大,又锻炼过身体,力气比红拂大很多,所以逃得相当之快,但是逃到城墙边上一片菜园子里时,他还是觉得腰酸腿疼,而且背上的肌肉也扭伤了。这里有个荒了的土地庙,他就把她拉到庙里去。红拂说,她实在想知道一下为什么李卫公的房子会忽然塌倒。他就告诉她说,那是因为四堵墙都朝外边倒下去了,坐在墙上的房顶没了支撑,就掉了下来。而那四堵墙早就想往外倒,他用绳子把它们系住。在房塌前,他把绳子解开,那些墙就如愿以偿。红拂说她还是不明白墙为什么非要往外倒不可。李靖说,那是因为外面有人老往它们身上尿尿,这就使得它们很想倒下去压死那些人。墙倒时那些家伙正在尿……红拂说:你说那沙沙的响声就是尿尿?我不信。李靖说,男人尿尿就是这样的,你没见过男人尿尿吧。她就说:你尿给我看看。李靖就到外面去,解开裤带,亮出他那杆大枪尿了一回。红拂咬着手指看完了说:真奇怪。下回你再尿尿叫我一声。李靖不禁轻蔑地想:她真是什么都不动。李靖和红拂私奔的事就是这样。他们俩奔出来以后,他还傻头傻脑地问红拂道:你为什么和我私奔?她老老实实地答道:我也不知为什么。因此李卫公就觉得非常的莫名其妙。这一点后世的人也感到非常的莫名其妙,仿佛她应该继续在杨府呆下去,让头发接着长。
据说头发长到了一定程度,就变得非常之硬,发带束不住,会向四面伸展开,然后像伞盖一样垂下来,红拂就变成了一棵观赏植物。指甲长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变成麻花状,这时候长指甲的人就会变成一架多工位的组合钻床。奶妈子喂奶久了,**也会长到像大棉花包那样大,里面盛满了流体,这时候她只好用一辆手推车来搬运自己;而且还要小心,万一有什么在她胸口刺了一下,她就会整个儿流光,在地下摊开一张皮。这些奇形怪状者加上九十岁还能穿针引线的老婆婆,一百二十岁还能使女人坐胎的老公公,都被称为“人瑞”,会被盛到一个大笼子里,放到洛阳街头去展览。他们坐在笼子里,背诵看领导上教的傻话。这被视为一种莫大的光荣,但按我的观点应该叫做折腾人。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也在变成一个“人瑞”的中途。假如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就会当上各种委员,到各种场合去表演端庄,一开大会就该坐到主席台上背诵傻话。这是因为我有能人所不能的本领,但是这种本领比较抽象。很少有人知道什么叫费尔马定理,更没有人知道它有什么用处,领导上所知道的只是没人能够证得出它来。这完全不像一个女人长了两个各重一百公斤的**,每天能出两桶奶那样直观。虽然如此,我也不能拒绝领导上的关怀。正如地里有一根麦子长了两个穗子,它就不能拒绝自己被人连根拔起,被称为“嘉禾”,裹上缎子,用快马送进京城呈给皇上御览。虽然假如你是那棵麦子就会知道,它不过是生而不幸为双头怪胎罢了。但是它能让领导上感到满足:你看,我们这里什么都有,包括各种怪物。我现在夜以继日地努力,正是要证明自己是个怪物。因为不能证明我是个怪物,我就什么也不是了。
本章首次提到了一个古国扶桑,有人说它是古代的日本。作者也乐意相信,但就怕日本人不肯承认有一个中国人做过他们的王,正如我们不承认成吉思汗是蒙古人,而非要说他是中国人一样。
一
人家说,虬髯公和红拂也有不正当的关系,这是因为虬髯公送给了红拂一双自己打的麻鞋。当然,这不是一般的麻鞋,甚至你拿到手里也看不出它是麻制的。红拂起初并不想接受这件礼物,因为这双鞋里含有太多的唾液,想起来有一点恶心。但她后来还是收下了,因为这东西有奇异之处,只要穿在脚上,就会觉得冷冰冰麻酥酥,好像赤足踩着了眼镜蛇,马上就想拔足狂奔,而且跑上几十里还是惊魂未定,一点也不觉得累。除此之外,虬髯公还送了她一对轻剑,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告诉她说,这是他珍藏多年的宝物,送给红拂做纪念品,——虬髯公的声音不清楚,是因为他总在嚼鞋子,不知不觉把舌头的一部分也嚼掉了,——因为这些原因,红拂觉得他对自己很好,甚至到了最后被吊在空中时还在想念他。假如她知道在杨府时虬髯公总在她的小报告,就不会这么想了。每天虬髯公都要向杨素交一份例行报告,说说红拂今天干了些什么。每次她跑到外面去他都报告了,这种报告一次两次对红拂没有什么害处,积累到一定的数量——比方说,一百次,就会产生效果,领导上会派人把红拂用一床大被子裹起来,乱棍打死,然后埋在后花园里。——到了大唐朝,人们把杨素的花园挖开来,发现那里就像红色高棉搞的那种万人坑。到了宋朝,又有人到长安去发掘,发现那里到处都是万人坑。所以像这样的事我们还是不要乱打听,知道多了以后就会觉得活着没有意思。——除此之外,他送给红拂的那对剑也不是什么宝物,而是铁片做的,一点钢火也没有,只能拿来斩苍蝇。这对剑是这么来的:他给领导上打个报告说:需要一对剑,以便送给红拂作为感情投资,领导上就发下一对剑来。在这种情况下领导上自然不会给什么斩金断玉的神兵宝器,而要给一对切豆腐也费力的铁片。这样比较省钱,也比较安全。简言之,虬髯公住在她的楼下就是监视她的,但是这一点从来他没有告诉过她。这是领导上交办的任务,不能告诉别人。
根据史籍记载,虬髯公很爱红拂,但是红拂不爱他。失恋以后他就出国去,当了扶桑的国王。这件事说明想出国就得赶早,早了可以当国王或者发大财,迟了只能当数学或物理学博士。现在再去,就只能在餐馆里打工了。不过当扶桑国王对虬髯公可不是件好事,因为他最不喜欢吃鱼,而扶桑的御厨天天给他做生鱼片吃,假如有一顿他对生鱼的胃口不好,那些御厨马上就很冲动地跑到大殿上来切腹自杀,所以血淋淋的场面总是不能避免,不是眼前血淋淋,就是嘴里血淋淋。这时候他已经老了,长出了一个鲇鱼嘴,这和他松宽的两颊倒是很相配。我们说过吧,他是脸上毛孔很粗的黑胖子,很容易出汗。在杨素家里住着时,除了要打小报告之外,他对红拂倒是很好,很喜欢和她聊天,告诉她有关李靖的事——虬髯公的消息相当灵通,知道李靖闹事的始末,知道他是个数学天才,甚至知道李靖在酒坊街有一个相好,这说明领导上很信任虬髯公,虬髯公前途无量。本来红拂逃跑了他应该受到连累,但是领导上很信任他,就不一样了,红拂逃跑以后,杨府只是宣布注销她的乐籍,以后回来永不接纳,仿佛现在红拂已经后悔了,跪在杨府门前似的。而李靖跑掉以后,衙门里却派了二百五十六个公差到处去抓他,并且悬赏缉拿。结果总是拿不到,因为洛阳城大着哪。
假如杨素雇我当顾问的话,肯定很快就能找到李靖。这办法就是出一通告示,贴到一切地方,宣布赦免他的一切罪过,假如有可能的话,再任命他做一个小官,用官费给他出版数学书。他就会马上兴高采烈地跑出来。等他出来以后,想拿他怎么办都可以了。当然,我也会建议不拿李靖去做包子或者砖头,但是我说了人家听不听就不一定了。这种方法是从我自己的切身经历里推出来的。二十多年前我从这所大学毕业,当时我面色红润,嗓音洪亮,百米能跑到十二秒六;现在头发有点白,眼有点花,二十秒内能不能跑出一百米都是大问题,脱了衣服照镜子发现自己有点驼背,还是漏斗胸,肋骨像是些螃蟹腿。在这二十多年里我始终在这个学校里服务,头十年住在单身宿舍,一个房间里住四个人,睡上下铺。睡我上铺的是个大胖子,他经常很不自觉地放响屁,其声势穿透褥子和铺板直抵下层。后来又住了十年筒子楼,那里有些人很不自觉,上公共厕所屙了屎不冲。现在上厕所时则面对着一些乳罩和吊袜带,而这些东西和我没有一点关系。不管怎么说吧,我从来没有想过调到别的地方去,尽管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有的是机会。假如这个例子不典型,那么我还到过一些贫困地方,那里的人男的穷到连睾丸都吊不住,女的像是一批大怪物,人家也没想到要背井离乡。事实上一种生活越是不像样子,就越是让人依恋,因为这是领导上的安排,自己受苦受难就是替头儿分忧解难。根据这个原理,我认为李卫公在年轻时无限热爱那座泥水浸泡、雾气蒸腾的洛阳城,只要有一分可能就不逃跑。虽然他在其中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这件事一点都不深奥。稍有一点深奥的是李靖生在洛阳城,不管该城市多么的糟糕,但是它在李靖出世前就存在了,其结果是李靖有几分洛阳城,而不是洛阳城有几分李靖。而后来的长安的情形则恰恰相反。李靖从没想过要从洛阳城里逃出去。他只是被逼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