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一百二十章 认罪伏法(下)

第一百二十章 认罪伏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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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认罪伏法(下)

杨倩头脑冷静、逻辑清晰、不紧不慢地回答道:“如果我说的这段话会成为口供,那么我要求完整的记录我接下来说的每句话、每个字。”

“行。”老警察点点头。

杨倩微一沉吟,组织语句,说道:”对我采取强制的刑事拘留措施,缺乏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这是一起由李国基亲手编织、导演的冤假错案,他才是强、奸未遂的犯罪嫌疑人。你们对我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已经给我本人并且还将给我的朋友以及我所就职的单位带来极大地不可弥补的伤害。“

说道此处,杨倩停了停,等待小警察做笔录,见他停下了比,才继续说道:“我希望公安机关能秉公执法、严肃办案,还我一个清白,争取把对于我、我的朋友以及我的单位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此外,对于强、奸未遂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该具有管辖权,现在,我要举报李国基的违法犯罪行为。”

“你的要求我们会相局领导汇报的。”小警察说道,见杨倩没有新的口供需要补充,再一次把经过补充的询问笔录递给了杨倩。

杨倩再一次仔细的看了一下询问笔录,发现一处与自己说的不同,说道“缺乏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被记成了缺乏足够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我要求按照我的原话修改。”

小警察说:“这不是原则问题,不用修改了。何况你确实是把受害者捅伤,任何两个字不妥当。”

杨倩心想他这次说的并非没有道理,何况自己当前也不想和办案人员在枝节问题上斤斤计较,若是引发他们对自己的反感,反倒不妥。

于是,杨倩平静的点了点头表示认可这份询问笔录,随后依照要求在上面按下了手印。

此时,杨倩才感受到国家机器的力量有多强大,在它的面前,任何个人力量被对比的如此渺小!纵使犯罪嫌疑人有着堪比窦娥的冤屈,也只能按照他们规定的道路走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即使明知前方的道路是一条死胡同,清楚前方等待自己的是地狱,那也一样只能被推着往前走。

杨倩想起了自己畏罪自杀的父母,他们当时也是别无选择才会无奈的舍弃他们姐弟俩吧!

“你是否还有别的要求?”老警察打断了杨倩的思考。

“我需要通知我的朋友我被拘留的这件事。”杨倩对老警察说道。

“当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也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你的亲属。”老警察回答道。

“我父母已经去世,我没有直系亲属,我希望你们把我的事情通知给我的领导李铭瑄,他是ls集团董事局主席、董事长,如果可以的话,还希望你们通知一下我的好友袁仪,她是一名服装设计师,我需要请她为我聘请律师。”杨倩经过一个下午疲惫的审讯,虽然精神很萎靡,但是情绪却还不错。

“这些我都已经记下,他们的联系方式请你写出来。”老警察把纸笔递给了杨倩。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取保候审?”杨倩写了李铭瑄和袁仪的联系方式后问道。

“这点需要看被害人的身体状况,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那么就不可以取保候审,如果被害人的伤势不太严重,那么可以由你的律师提出申请。”老警察细心的解答道,这让杨倩对于警察的观感好了不少。

听了老警察的话,杨倩点了点头,心里不由期盼起来,希望李国基那个混蛋最好不要有事。

“除了这件事没有别的了,现在是不是要立刻把我送到看守所去?”杨倩问道。

小警察看了杨倩几眼,说道:“你知道的还不少嘛,接下来就是要送你去看守所。”

“作为ls集团那种大公司的董秘办秘书,法律、和财务是我们必须学习的知识,虽然我的专业知识一定不如你们,但是最基本的常识还是清楚的。”杨倩有意识的强调自己学习过法律知识,意思则是要告知对方,自己懂法,希望他们不要在看守所里乱来,说完还强颜笑了笑,

老警察拿着询问笔录推开门,早有两位女警察等在门前。

杨倩在小警察和两位女警察的押送下,朝着停在大楼门口的一辆警车走去。

四人来到警车旁,小警察抬手示意杨倩做到警车后座上。按照从电视剧中看到的场景,杨倩很清楚自己会被两位女警察加载中间,但她极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屈辱,更加不想在心理上被慑服。

“我想坐在前排副驾驶位上,当过秘书的人,已经习惯了。”杨倩对小警察提出了请求。

小警察万万没有意料到杨倩会提出这样的请求,有些迟疑,呆呆的注视着杨倩的眼睛。

杨倩看懂了小警察的心思,微笑的回答道:“你看我会是那种企图逃跑的人吗,何况我坚信我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我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

小警察大度的说道:“我们也只是公事公办,对于你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我们不会太刁难,能够满足的要求我们也会尽力的去做。”

虽然小警察话里话外依然是犯罪嫌疑人的称呼,但是杨倩对于他可以满足自己的这个要求,还是充满感激的。

于是,杨倩做到了视野开阔的副驾驶位上,心绪烦乱的看向窗**沉可怕的天空。

警车很快启动起来,朝着上海市久静区看守所驶去。

做在警车内的一路上,杨倩侧着头看着路边被细雨洗涤过的翠绿植物,她心绪烦乱,只因不太清楚这次会不会有事,会不会因此而被判无期徒刑,会不会就这样失去了自由。

虽然杨倩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但是她也清楚,对于李国基这样的人来说,想要在司法审判中给法院施加一些压力并不是什么大麻烦。

而之前杨倩委托老警察通知李铭瑄的同时还通知了袁仪则是为了做好两手准备。

首先,李铭瑄应该会为自己请律师,但是是否能请到李凌云的御用律师徐健强是很难说的一件事情,何况就算请到了徐建强,也未必能为自己开罪,毕竟他擅长的是经济法、公司法、商法等,长期从事的是与刑事无关的官司,在形式方面的人脉和资源肯定有所缺陷。再说,自己弄伤的是李凌云的大儿子李国基,尽管李凌云已经把ls集团董事长的宝座传给了李铭瑄,可那不能代表李凌云不会帮儿子“讨回公道”。

其次,袁仪虽然也不认识什么知名的律师、法官,但是袁仪会把自己的事情告诉谢志超。谢志超的外公曾经是市政法委副书记,虽然已经离休,但是一定能帮上忙,怎么说自己确实是正当防卫,最多不过防卫过当而已。

如今,杨倩已经把大部分的希望寄托在袁仪和谢志超身上了。

杨倩再次平静心情,看着窗外似曾相识的景象,不断地鼓励着自己,“也许几天,也许一个月,最多也就是半年,等到法院开庭,真相大白的时候,我一定会重获自由!”

只是,不管杨倩怎么鼓励自己,身体还是越来越冷。

时隔多年后,杨倩依然能很清晰的感受到那天的阴冷,永生难忘。

当天的天气并不好,断断续续的下着绵绵细雨,上海虽然已是初夏,坐在警车副驾驶位上的杨倩却只能感受到一阵阵刺骨的寒冷,就如同中午被马翘带到佘山疗养院外吹冷风一般,仿佛那不是生机盎然的初夏,而是秋风瑟瑟的深秋时节,风也萧萧,雨也萧萧。她此时才明白,当个人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时,不论是什么人,不管是否犯了罪,都无法避开那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那种情况下,人们的绝望与无助,痛苦与无奈,非亲历者无法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