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十三章 红玫瑰让我触景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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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十三章 红玫瑰让我触景生情
原来,火车司机看到前方交叉路口有一辆重车刚好坏在那里,于是紧急刹了车。好险,要不是火车司机眼明手快,一场火车与重车相撞的事故不可避免。
不久后,火车已经到终点站乌鲁木齐了。
火车到乌鲁木齐是下午的十八点二十分。我们没有在那里停留,坐上了煤老板888万的SLR722奔驰车,去了昌吉市的共青团某煤矿。坐上了车,我才感到尴尬无比,我不知道该用‘冤家路窄’来形容,还是用‘不是冤家不相聚’来形容。
因为来接我们的是一位依然风韵犹存的老板娘,不,应该称为副老总,她就是我前三十年前最爱的恋人,就是那年我们正在大众电影院门前约会,被秃顶老板接走并当作我的面把玫瑰花丢出小车的魏杨思秋。她第一眼看到我时也愣了一下,随之内心变得无比激动,眼神充满渴望。她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说是要代表煤矿送给我。
我的脸煞白说:“谢了,我不喜欢玫瑰花,特别讨厌荷兰产的玫瑰花。”
我同时暗想:这种红玫瑰让我触景生情。它像当年抽打过我的马鞭,让我的心灵深处烙下永久的创伤。
她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是荷兰产的玫瑰呢?”
我本来想说:“一切事因都是你,你害得我好惨。”但我还是忍住了。
我没有回答她,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又浮现在眼前:
这种红玫瑰,我最熟悉不过,永志不忘。没错,这玫瑰花肯定是从荷兰空运过来的,当年我送给她(魏杨思秋)的就是这种花。
记得那一年的情人节,交通还没有像现在这么方便。我跑遍了城市里的几十条街,腿也酸了,脚也起了血泡。终于在一条写着‘女人街’的最北角的花店,买了一束刚从荷兰空运过来鲜艳夺目的红玫瑰。我把它在自己的鼻尖上闻了一下就停止了,因为我舍不得闻,生怕香味被自己吸完,心情别说有多激动。一想到她,我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她长得国色天香,简直是画中画,我无比自豪。担心的是,她真的喜欢我这个四海为家的地质人吗?不瞒大家,当时,我们地质人都住在山上,根本没有现在有电话手机这么方便联络,靠的是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来回的书信传递。好久没有见女朋友了,她还好吗?她变心了吗?心想,花为媒呀,这次一定要乘送花的机会亲吻她一下。我还做着白日梦想,在送花的时候,也许她会闭着眼让我亲个够。
不怕你们大家笑话,我们那个年代的男女青年谈恋爱,可没有像现在这么浪漫,什么花前月下搂搂抱抱的统统见鬼去吧。虽然我们也曾见过一次面,但我们都不敢正视对方的眼,都很拘束扭扭捏捏的。我敢起誓我们连拉手都没有过,更不要说接吻和其它有更大的动作。
我们选择了大众电影院的广场上会面,我来得比她早。当我看到她从远处走来时,我的心就开始紧张激动。我急速走过去红着脸紧张地说:“秋秋,你辛苦了。”
她抬起头拉着沉重的眼皮看了我一眼,落落大方地说:“你久等了,你辛苦呀。”
我把花拿在胸前红着脸说:“这是今天刚从荷兰空运过来的玫瑰,是我跑了十几条街才找到的。虽然辛苦,脚还磨起了泡,但我很高兴,因为这是我爱你的见证。给!”
老实说,这些话就像台词,我想了一个晚上背了上百遍,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来的。我多希望她很高兴地接过我的花,先说声感激的知心话,再给我一个深吻,或会闭着眼让我亲个够。
可什么都没发生。她刚接过我的花,还来不及给我说声谢谢,我更来不及说上一句痴心话或亲她一口,她便被开一辆黑色桑塔纳小轿车的秃头老板接走了,还亲眼看到车刚开不到五十米开外,当着我的面便把红玫瑰扔出了车窗口,洒落一地的玫瑰花被后面的重车轮碾成粉身碎骨。随即我的梦也被击得支离破碎、体无完肤。
我愣在那里发呆,脸色煞白想吐,好长时间才反应过来。暗想:怪不得即便她看到我站在那里等她,她还左顾右盼的,她接过我的花后,脸还是冰冰的,一点没有激动感谢的表情,原来有了新欢。怪不得她的脖子上挂起了铁索链粗的白金项链,那连着的心状坠子,像水蜜桃一样大。金银花色的手镯金灿灿的好像有一串,手一动便发出“叮叮当当”的铃铛声,原来她傍上了大款,有了新欢。
我没有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变故所击倒,我也没有资格对她说三道四。只怪自己没有记住同行老前辈的话,根据自己的职业,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三心牌(自己看伤心,别人看恶心,搁那里却放心。)老婆。庆幸的是,还好暴露得早没和她结婚,要不然娶上这样的花心老婆,一生中不知要戴多少顶的绿帽子。就是跟她结了婚又怎样呢?这样的婚姻还能持久吗?最终还不是分道扬镳、各奔前程。如果到那时既不是害得我更惨,既浪费了青春感情,又损失了一分
一分攒起来的血汗钱。
最最最后悔,最让我终生遗憾的,就是看到秋秋上他的车时,我脑子竟然一片空白,当时没记住那辆黑色桑塔纳小轿车的牌号,要不然即使它走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这“夺妻之恨”的‘黑’车,让它偿偿我千锤百炼地质锤的厉害。不过病了十多天后的我从此走向了极端,有了奇异的特异功能,只要是荷兰产的红玫瑰,我很远很远便闭眼可知。
……
能够有生之年见到老情人,封存已久的**又燃烧起来,我的心突然像有小鹿在奔跑。不过令我惊诧的是,我看到她的头发竟然是染黑的,虽然容貌美丽依旧、风韵犹存一点不减当年,可她的眼神中似乎暗藏着忧伤的影子。
在车上,我们俩都装着很沉着,当作是陌生人,没有半点老情人的激动,其实我们的心里都在激烈打鼓。是她先伸的手先开的口:“肖总,一路辛苦了,欢迎你。你的爱女真漂亮,漂亮得简直无以伦比,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小女孩呢?你没有带夫人来吗?女儿想必是像你夫人吧,你夫人一定是位大美人哟,是一位演员还是一位模特!”
其实我们从见面的一刹那,就已经偷偷地暗送秋波了几次。也许开车的驾驶员和思秋早就看出来了,只不过装聋作哑罢了。我仍然装着素不相识的样子,礼貌严肃地和她握手。我没有正面回答她的话,不卑不亢地说:“谢谢你的夸奖。夫人你也很漂亮。怎么不见你的先生呢?”
她避开了我的眼睛并转换了话题,继续暗送秋波地说:“肖总,晚上好好休息,改日请你到几个最特色的旅游景点走走,好吗?近年来到新疆的游客多得数不胜数,新疆可是个好地方。”
晚上我竟然再一次失眠了。魏杨思秋的老公怎么没有出现过呢?难度是怕见到我吗?当年我曾暗中发誓,如果能找到那部“黑”车,我一定要用铁锤砸碎它。难道他有了心灵感应变成缩头乌龟?我问魏杨思秋她为何也避而不谈他呢?她的眼神中为何暗藏着忧伤呢?她的头发为何白得这么快呢?难道她还有什么难言之隐?难道她过得不尽人意吗?
晚上,我们住在煤矿最高档的宾馆里,我和思秋住的是双人标间。第二天清晨,我起得很早,因为我要去办事又不想带思秋去。于是我写了几个字后放在思秋的枕头边,便蹑手蹑脚地退出房间。
我刚想关上门。
“大爹,你……”思秋睁开眼叫了出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