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212.创办养老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212.创办养老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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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212.创办养老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212.创办养老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三)有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四)有基本的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