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决战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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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决战前夜
战场终于出现了暂时的宁静,宁静之中又蕴含着生气和活力,每一个阴暗之处都潜伏着杀机,也许它会出现在明天。
坍塌的木城还在不停地燃烧,形成亘古未有的光芒;都护军的营地也到处是篝火,但见不到活动着的士卒。在黑魆魆的天幕环抱和火光映照下,土城更显得高大、寂寞与孤单。城下的近处、远处,到处都是士卒的尸体,横七竖八的交错在一起,有郅支军的,也有都护军的。多数人都是中箭而死的,也有被砍下头颅的。地面上原本是冰雪覆盖的,现在已被血水染红。
嗜血的或食腐的飞禽和走兽凭着灵敏的嗅觉寻到了这里,它们都在窥视着这块洒满鲜血的土地。秃鹫在几度盘旋之后,终于选中了目标,垂下双脚,从容地降落下来,一阵饕餮后,才招引来更多的同伴。双眼冒着绿光的土狼在确认安全后,迅速地从阴暗处蹿出,用锋利的牙齿撕咬开战衣,眨眼间,原本硕大的身躯变成了累累白骨。城上和城下的人大概都已精疲力尽,无暇顾及他们的战友了。
甘延寿和陈汤巡查着攻城的各校,传达决战的部署。各校机会均等,号令一下,一齐进攻。首先登城者有功,打开城门者有功,寻找到汉朝使者信息者有功,斩将搴旗者立大功。各校的云梯、钩梯都准备就绪,剩下的几桶石油也被均匀地分给攻击城门的队伍。
士卒们都在营帐内酣眠,在冰凉的营帐内和衣而卧,头盔下还不时沁出汗水来。只有营地后面的厨房在紧张劳作,几十个大锅热气腾腾,伙夫们你来我往忙个不停。他们有的烧水,有的往锅里加油盐,一大块一大块的牛肉牛骨被拖入滚开的热锅里。
他们又登上了敌楼,观察对方的动静。土城看起来像死城一样,没有人影,没有灯火,也没有击柝声。然而,这死寂之下却蕴藏着杀机,绝望之后鱼死网破的杀机。他们在设想着里面的情形,一点也不敢低估凶残的敌人。这个敌人曾让他们愤怒,让他们咬牙切齿,让他们兴奋,让他们为了追到天涯海角而食肉寝皮才甘心。如今,他就在那乌黑的城堡里,正筹划着新一轮的厮杀。
两个人本来还有些担心,郅支会不会像抱阗那样狡兔三窟,上演偷逃之戏,但是,很快就取消了这个想法。
“郅支无路可逃!”
“我们逼他决一死战!”
冬日的夜晚是最寒冷的,都赖水谷地尤为如此。即便没有什么风,也会让人感到刺骨的寒冷。奔忙,劳累,兴奋,使铠甲下不断渗出的汗水凝结成了冰,滚烫的躯体此刻也变得冰凉。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感受到了身体的异样情况。
甘延寿下意识地捂住了胃部,那种感觉就像把盐撒在伤口上一样剧烈难忍,迫使他们咬紧牙关,紧皱眉头,避免发出痛苦的呻吟,可是,躯体却因此而弯曲晃动。此刻,他看到,一串串汗珠滚下来,跌落到战靴上,立刻结成一片片冰。他使劲地挺直了身板,与陈汤并列站在一起。
陈汤的半个身躯也疼痛起来,那是西进留下的顽症。疼痛难忍,他敢忍,能忍,可他唯独害怕躯体麻痹状况的出现,那是他无法预见,更无法遏止的。全身依然冰冷,与那种麻痹也仅有半步的距离,无论如何,不能让那种情形重演,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历史的时刻。于是,他也向甘延寿的方向凑了凑,两个伟岸的身躯结结实实地靠在了一起。
距离天亮,还有三个时辰,整个战场是一个酣眠的世界。突然,一个唤起另一个的鼾声,又引来无数的呼应,于是,响声如雷,穿透了营帐,飞入了夜空,汇成如同惊涛骇浪的合唱。
甘延寿和陈汤选择了不眠。
他们想,还有许多人会这样。
二
郅支也选择了不眠。那个扎在鼻子边上的箭头,差点要了他的命,郅支也把它当成了一种征兆,不祥的征兆。
在这漆黑的夜里,他不用去看,不用去说,只需要去向。因为他很清楚,这是他在人世间最后一个夜晚。也许命中注定,这是一个冰冷的夜晚。
他不愿意回想白天激烈的战事,因为想什么也没有用,对明天的事儿一点用都没有。他想超然地梳理一下人生的脉络,预想一下明天谁会砍掉自己的头,他长得什么样,用什么样的刀或者剑。他在思考,身首异处后,灵魂能否回到漠北的单于庭,与父母祖先团聚。
他回忆,自己出生在一个狼性的部落,每一个人都是狼,区别也就在雄狼、雌狼和幼狼,共同的品性是弱肉强食。然而,狼的部落里也是充满爱意的,在这冰冷的夜晚里,回忆又激发出心中潜藏的暖意。
襁褓的时候,郅支就经常跟着父母去捕猎,捕猎的对象不是他人的牲畜,就是无主的禽兽。爸爸总是切下来那块最鲜美的肉来喂自己,妈妈用期待的目光鼓励着还不懂事的孩子。他学会了撕咬,像狼一样的。撕咬替代了吮吸,替代了咀嚼。
后来,自己有了呼屠吾斯这个名字,它的含义来自于遥远的记忆,与英雄有关。呼屠吾斯刚会走路,父母就交给他照料弟弟稽侯珊的任务。弟弟更招父母喜欢,因为他不仅会撕咬,而且撕咬得很慢,很文雅。
呼屠吾斯很嫉恨这后来居上者,于是,兄弟之间爆发了不停的撕咬,结果是互有胜负。有时,自己更狼狈,因为稽侯珊更会咬,伤口总出现在规定区域之外。没有人裁判,没有人评断,因为每个人都是一匹狼。
结果是,自己被送往了一个更为遥远的部落,到那里去放羊,继续培养狼性。临别时,稽侯珊满眼是泪,但呼屠吾斯分明看出他的眼睛防着绿色的凶光。
因为是狼,所以总要为最高荣誉而战。父亲去世后,各路狼群撕咬在一起,居然让稽侯珊无路可走。这一对狼兄
弟首次联合起来,夺回失去的东西。然而,即便是兄弟,因为那东西只有一件,呼屠吾斯和稽侯珊又重演了儿时的撕咬。两只狼心里都很坦然,自己被对方战败,荣誉依然属于虚闾权渠的子孙。于是,更有野性,更有经验的呼屠吾斯咬跑了稽侯珊。
然而,此后稽侯珊违反了狼的规则,不,是背叛了狼的规则。他与龙,那黄色的龙结盟,一起把呼屠吾斯驱赶出自己的领地。呼屠吾斯边跑边回头,又见到了稽侯珊那含着泪水的眼里闪放着绿色的凶光。
与龙搏战,注定了狼的失败。然而,既然是狼,就是为搏战而存在的,否则,失去了狼性就会变成狗,狗就是奴才的化身,与稽侯珊一样。所以,撕咬,搏战,是狼毕生的使命,只要有草原,就有战场。
如今,龙的魔爪已如泰山压顶挤压着狼的空间,空间越来越小,使狼近乎窒息。困兽犹斗,何况永不停止撕咬的狼呢?
做一匹真正的狼,就该对搏战,对撕咬义无反顾。
所以,郅支把明天看成人生最后也是最好的一个节日,去准备,去迎接。
那么,谁有资格来领取自己的狼首呢?
当然是陈汤。也许,在瞭望塔上看到的对面那个挥舞令旗的人就是他,因为他与自己听到的故事中的描述相吻合。不管结局怎样,死在他手里,也是一种荣耀。能持之以恒与狼搏战的,都是英雄,更何况战胜野狼者。
不过,现在恐怕自己已经没有了与陈汤平起平坐的资本了,没有当年斩杀谷吉时的实力了。陈汤不必亲自出手击杀我了,我也再也没有机会亲自撕咬他了。
想到这里,郅支略略有点失落。但一想到搏战毕可避免,撕咬在即的时候,他又极度地兴奋起来。哪怕我倒在他最小的一个士卒剑下,也是荣耀的,因为我是用战斗的方式结束自己的一生的。
然而,对人生最后一件事的兴趣,促使他继续思考,到底是谁用何种方式让自己去死的。
这个人应该是他,那个指挥火攻的人。
伤口还在阵阵作痛,郅支想该去了结一切痛苦了。
杜勋也没有入眠,他在为白天事情痛苦,自责,咬牙切齿。
今天的火攻攻坚战以全胜而告终,然而,却让他失掉了赵国志,他不知道,将来如何在乌垒向赵国志的母亲汇报。
赵国志是自己最心爱的战士,从酒泉一见之后就有了这种感觉。这孩子勇猛而又文雅,严谨而又大方,是个难得的文武双全的士卒。经过历练,前途该是无可限量。把他放在手下,无论是甘将军、陈将军,还是自己都有很大的寄托。如今,一切都成了泡影。
哎,都是因为那豺狼一样的郅支!他毁掉了赵国志的家园,拆散了他们的家庭,杀死了他的父亲,现在又让那苦苦等待的老母亲彻底失去了希望。这仇,这恨,必须由我来报!恨不得马上就冲进土城,与老贼决一死战!
哎,这样的夜晚真难熬啊!
脑海里又浮现了火攻的场面。敌人如雨点般的箭镞阻挡不了战士的奋进,一个倒下了,又一个跟上了,终于让熊熊大火燃烧在敌城脚下,毁掉了敌人守城的希望。那么多的弟兄倒下了。有从长安一起来的,又在凉州加入的,有在乌垒参军的。他们都是为了荣誉,为了国与家,才跟随我一起历尽万险到康居来的。就在他们愿望即将实现的时候,却让他们牺牲了,我有什么颜面见他们的家人呢?
赵国志的身躯本不高大,可在那箭飞如雨的火海里却显得那样的魁梧雄壮。这样有爱心、有胆量、有前途的青年人毕竟走了,而且是在自己的眼前是那样悲壮地倒下的。真是可惜,真是痛心啊!
哎,人生短暂,能像赵国志一样,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明天,就要面临一场决战,但只能胜利,而不允许牺牲。因为不仅要砍下郅支的头来,还要亲自押送到长安,到北阙下,到藁街。
我唯一的目的、唯一的任务就是决战。
为了这场决战,我杜勋追随陈将军十年了,又联合起甘将军,我千辛万苦,终于快要看到光明了。
可是,一想到结局,杜勋都有些茫然了。
我辛辛苦苦,难道就为了这些?
大概是人各有志,虽然我对甘将军和陈将军可谓高山仰止,但明天之后的抉择可能就不大一样了。甘陈二将军都是正义勇敢坚毅果决之人,但是,具体为人却是大相径庭的。甘将军爱功名,毕生精力而为之,真是锲而不舍,大丈夫当如此。然而,他有时过于看重这一点,则患得患失,甚至忘了原则。陈将军爱金钱,一点也不隐瞒,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堂堂正正。然而,以他的才华来看,贪财爱利,最终使他无法在污泥浊水中挣脱。他们的优点,我永远也赶不上,他们的缺点也是我不敢学的。
也许,明天以后,我就会与他们俩分道扬镳了,至少是在精神上。
这时,一阵击柝声把他的思绪从玄想中叫了回来,杜勋一拍自己的脑门,都胡思乱想了些什么?
于是,他推开门帘,走出营帐,久久地注视着对面黑魆魆的土城,然后,攥紧了的拳头猛烈地对撞了一下:
郅支,我们今天见!
甘延寿也不可能睡着觉。
他在期待一场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决战,没有退路。
不过,他早已设定了唯一的结果,都护军必胜!
虽然如此,但胜利是等待不来的,而创造胜利,对指挥官而言,就要承受着牺牲部下的思想准备,尤其是在马上就要大功告成的时候,眼看着那些曾伴随过自己的鲜活的热血青年逝去。
甘延寿自认不是多愁善感之人,但是,那些年轻人陪伴
在身边一久,自然而然地就会让他产生特别的感觉,多了一份热情希望,反之,就会失落。赵国志就是个例子。当这个年轻人挣着命要去杜勋队伍为父报仇的时候,甘延寿同意了。这个孩子去杜勋那里以后,甘延寿总觉得干什么都不顺手,草拟个命令也找不准字眼。等在前线看到赵国志跃跃欲试的样子,他又很欣慰。心想,一回到乌垒,就准许赵国志陪伴老母回居延或是去长安,让他们母子团聚。今天,甘延寿站在敌楼上,亲眼看见了赵国志的牺牲。本来,他想偷偷地擦泪,等他一转身的时候,看到陈汤也是如此。
不该走的走了,让我们这些老一辈的人可以忍受?
一将功成万骨枯啊!现实总是如此残酷。你追求荣誉,渴望胜利,为之锲而不舍,总有一些崇高的理由。可这也是一道深不可测的沟壑,需要无数人去填充,用他们的热血,他们的躯体,他们的骨骼。当你越过沟壑,攻城拔寨,凯旋而归拜将封侯的时候,再回首,你不会觉得自己太自私,太残酷了吗?
可是,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已不可能改弦更张了,欲望的惯性使然。还要为明天的自己提前打气,身为将军,身为主帅,此刻必须表现出坚定的作战意志。明天要用几十倍于敌的力量围歼残敌,天罗地网,一个也不放过,当然为的就是郅支!
谷吉遇害,就使甘延寿有了一个终极的任务,让他八年来一直锁定郅支,寻找机会,想一举而擒杀之。原来看起来是希望渺茫,可自从与陈汤并肩战斗,它变得由远到近,一点点清晰起来,到现在已赫然呈现在眼前。一向沉稳的甘延寿,也是激动不已。
现在,若再赋予此次行动以意义,那可就太多了,太复杂了,以至于甘延寿想,摘下郅支的人头,专门拿出两天时间去探讨,去总结。但是,眼下还是要琢磨一下怎么对付困兽犹斗的郅支,看看谁能刺出这最后一剑。
靡诺能,他的羌人与匈奴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又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手提郅支头,也是献给大汉天子的最好礼物。
塔尔拉诺能,故国遭受匈奴践踏,被迫浪迹他乡,他对郅支有切齿之恨,能在家乡砍下仇人的头,保家卫国,光宗耀祖。噶肉启,米尔哈,也都是如此,可谓人人得而诛之。
不过,甘延寿也算有点私心。让自己的嫡系,让汉军去最后解决问题。
牛锐田,还是杜勋?他们二人不分伯仲,细品一下,还是杜勋略强。但隐约地有种感觉,似乎不太愿意让杜勋为这场大戏收场,可又说不太清楚。是怕杜勋锋芒太盛了吗?身先士卒,攻城拔寨,军人当如此啊!是因为杜勋指挥不力?不对。杜勋总能审时度势,以最小的牺牲换取最大的成功?那是因为什么呢?
甘延寿终于想清楚了,还是因为有陈汤的因素。杜勋与陈汤走得太近,杜勋的每个成功都是给陈汤增光添彩,让陈汤更有资本凌驾于我之上。还有陈汤兵谏的时候,杜勋虎视眈眈的神情让我心寒。真是在两人中选,我宁愿看到牛锐田立最大一功。
击柝声也把甘延寿的思绪拉回到了现实。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这样的私心杂念?”
陈汤睡不着觉,他又走出营帐在各营地间行走,检查士卒的休息,检查前沿的布置,这些都是他和甘延寿刚刚做完的事情。他第一次不能忍受夜晚的漫长,不能忍受战场的寂寞。他甚至想,此一生就是为明日的决战而来的。
他仰望乌黑的天幕,突然有了新感觉,一连串新的问题:我是儒者,还是军人?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宝剑。我是怎么从一个温文尔雅的儒生变成攻城拔寨的将军的呢?命运使然?那又太笼统了,等于没有回答。对,不是命运,而是使命使然。陈汤又记起了孟子的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明天,将要攻破郅支的土城,将有人砍下郅支的头颅,我们回把它送到长安,把他悬挂在北阙,悬挂在藁街。这就是对我人生艰难坎坷的最好回报,也是对父母老师还有富平侯等人在天之灵的最好慰藉,更是大汉的荣耀。他想好了奏凯捷报的关键措辞:
“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虽远必诛?理想和愿望终于要变成现实了,陈汤已经能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了。
土城黑暗处的郅支,你现在好吗?我要向你索要!
我要索要谷吉,谷吉之死是大汉的国殇,是汉天子心中的隐痛。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历史的那一页要由最后的胜利者合上。身为军人,这是我最高的职责。
我要索要荣誉,与强敌作战,斩将搴旗,战而胜之,凯旋而归,是军人的最高荣誉。郅支,你是我最好的敌人,你的存在提高了我的价值,我们都是应运而生的。不过,我要让你陪衬我,用你的疯狂,你的英勇来衬托我沉着,我的果断,我的勇敢。
我要索要财富,把你的宝藏一扫而空。你的大内之中,定有见过未见的宝贝,有掠夺大汉的,有逼迫其他蛮夷纳贡的,也有从西域三十六国洗劫的,反正没有一件是属于你匈奴的。明天,我要纵兵洗掠,我要索要属于我自己的那一份。
他预想着,得胜而归的都护军不仅满载战果和荣誉,每个士卒也盆满钵满,衣锦还乡。所有这些,都是我陈汤的职责,也是我的骄傲。不过,一想到,凯旋大军里缺少了赵国志等后生,他的鼻子不免一酸,眼圈里又有了湿润。他赶忙一擦:
都什么时候了,还要偷偷抹泪?
他想,大战在即,还要万无一失。于是,他转过身来,又朝杜勋那边走去。路上,他听到了一阵击柝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