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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黄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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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黄宗羲

§15黄宗羲(1/3)

哲人简介

黄宗羲(1610年9月24日—1695年8月12日)明末清初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教育家,东林七君子黄尊素长子。汉族,浙江余姚人。字太冲,一字德冰,号南雷,别号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蓝水渔人、鱼澄洞主、双瀑院长、古藏室史臣等,学者称梨洲先生。黄宗羲学问极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或清初三大儒);与弟黄宗炎、黄宗会号称浙东三黄;与顾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称为“清初五大师”,亦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

哲人生平

明万历三十八年八月初八(1610年9月24日),黄宗羲出生于绍兴府余姚县通德乡黄竹浦,其地现名浦口村,属浙江省余姚市明伟乡。降生前夕,母亲姚氏曾梦见麒麟入怀,所以,宗羲乳名“麟儿”。父黄尊素,万历进士,天启中官御史,东林党人,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不久下狱,受酷刑而死。崇祯元年(1628)魏忠贤、崔呈秀等已除,天启朝冤案获平反。黄上书请诛阉党余孽许显纯、崔应元等。五月刑部会审,出庭对证,出袖中锥刺许显纯,当众痛击崔应元,拔其须归祭父灵,人称“姚江黄孝子”,明思宗叹称其为“忠臣孤子”。 黄宗羲归乡后,即发愤读书,“愤科举之学锢人,思所以变之。既,尽发家藏书读之,不足,则钞之同里世学楼钮氏、澹生堂祁氏,南中则千顷堂黄氏、绛云楼钱氏,且建‘续钞堂’于南雷,以承东林之绪”。又从学于著名哲学家刘宗周,得蕺山之学。

崇祯四年(1630),张溥在南京召集“金陵大会”,当时恰好也在南京的宗羲经友人周镳介绍参加复社,成为社中活跃人物之一。这年,宗羲还加入了由名士何乔远为首领的诗社;后来,宗羲与万泰、陆符及其弟宗炎、宗会等还在余姚组织过“梨洲复社”。

崇祯十五年(1642),黄宗羲北京科举落第,冬月初十,宗羲回到余姚家中。崇祯十七年春,明亡。五月,南京弘光政权建立,阮大铖为兵部侍郎,编《蝗蝻录》(诬东林党为蝗,复社为蝻),据《留都防乱公揭》署名捕杀,黄宗羲等被捕入狱。翌年五月,清军攻下南京,弘光政权崩离,黄乘乱脱身返回余姚。闰六月,余姚孙嘉绩、熊汝霖起兵抗清。于是,变卖家产集黄竹浦600余青壮年,组织“世忠营”响应,著《监国鲁元年大统历》,鲁王宣付史臣颁之浙东。顺治三年(1646)二月,被鲁王任兵部职方司主事。五月,指挥“火攻营”渡海抵乍浦城下,因力量悬殊失利。六月兵败,清军占绍兴,与王翊残部入四明山,驻杖锡寺结寨固守,后因其外出时部下扰民,寨被山民毁而潜居家中,又因清廷缉拿,避居化安山。六年朝鲁王,升左副都御史。同年冬,与阮美、冯京第出使日本乞兵,渡海至长崎岛、萨斯玛岛,未成而归。遂返家隐居,不再任职鲁王行朝。七至十一年,遭清廷三次通缉,仍捎鲁王密信联络金华诸地义军,派人入海向鲁王报清军将攻舟山之警。期间家祸迭起,弟宗炎两次被捕,几处极刑;儿媳、小儿、小孙女病夭;故居两次遭火。顺治十年九月,始著书讲学,康熙二年至十八年(1663~1679),于慈溪、绍兴、宁波、海宁等地设馆讲学,撰成《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等。

康熙十七年(1678),诏征“博学鸿儒”,学生代为力辞。十九年,康熙帝命

地方官“以礼敦请”赴京修《明史》,以年老多病坚辞。康熙帝令地方官抄录其所著明史论著、史料送交史馆,总裁又延请其子黄百家及弟子万斯同参与修史。万斯同入京后,也执意“以布衣参史局,不署衔、不受俸”。是年黄宗羲始停止讲学,悉力著述。二十二年,参与修纂《浙江通志》。廿九年,康熙帝又召其进京充顾问,徐乾学以“老病恐不能就道”代辞。

康熙二十五年(1686),王掞视学浙江,倡议在黄宗羲故居黄竹浦重建忠端公(黄尊素)祠,宗羲写了《重建先忠端公祠堂记》。次年,王掞又捐俸汇刻刘宗周文集,宗羲与同门友董玚、姜希辙一起编辑了《刘子全书》,并为之作序。

康熙二十七年(1688),黄宗羲将旧刻《南雷文案》等文集删削修改,定名《南雷文定》重行刊刻。这年,他自筑生圹于龙虎山黄尊素墓侧,并有《筑墓杂言》诗。康熙二十九年,黄宗羲年已八十,曾至杭州、苏州等地寻访旧迹,拜访朋友。次年,应新安县令靳治荆之邀游览黄山,为汪栗亭《黄山续志》作序。康熙三十一年,黄宗羲病势沉重,闻知贾润刊刻其《明儒学案》将成,遂抱病作序,由黄百家手录。次年,《明文海》编成,宗羲又选其精萃编为《明文授读》。

康熙三十四年七月三日(1695年8月12日),黄宗羲久病不起、与世长辞。他在病中曾作《梨洲末命》和《葬制或问》,嘱家人丧事从简:死后次日,“用棕棚抬至圹中,一被一褥不得增益”,遗体“安放石床,不用棺椁,不作佛事,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觋、铭旌、纸幡、纸钱一概不用”。黄宗羲在临终前四天给孙女婿万承勋的信中写道:总之,年纪到此可死;自反平生虽无善状,亦无恶状,可死;于先人未了,亦稍稍无歉,可死;一生著述未必尽传,自料亦不下古之名家,可死。如此四可死,死真无苦矣!

黄宗羲曾自云一生有三变:“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终厕之于儒林,”这正是黄宗羲一生的写照。《鹿鼎记》人物黄宗羲,主要出现于第一章,其言行与真实当得无异。

黄宗羲有三子,黄百药、黄正谊、黄百家。

哲人思想

黄宗羲的思想主要有:

1.民主、民本思想

黄宗羲和顾炎武、王夫之等人是明代中国民本与民主思想萌芽的代表人物,《明夷待访录》是这方面的重要著作。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官员应当“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有治法而后有治人”、“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学校指一种机构)、“公其非是于学校”等观点。有学者认为黄宗羲的思想仍属治权在君,并没有到达近代民主思想的标准,也有学者认为黄宗羲的思想是近代民主思想,在民权理论上还超越了欧洲的卢梭。

2、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是指中国历史上赋税改革历朝历代都有进行,虽赋税改革目的很多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国家财政,每次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在短时间内确实有下降,但随后又增长到比改革进行前更高的水平,国家财政最后也得不到改善。

***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曾提到这一定律。

3、哲学观点

哲学上反对宋学中“理在气先”的理论,认为“理”并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而是“气”的运动规律,认为“气质人心是浑然流行之体,公共之物也”。具有唯物论的特色。

盈天地皆心也”的观点又有唯心论的倾向。这与黄宗羲服役阳明学,深受其影响有关。黄认为王学中“致良知”的“致”,就是“行”,两者别无二致。

4、政治、经济观点

主张土地改革,赋税改革,政治制度改革。反对传统重农抑商,认为并强调“工商皆本”。

5、文学观点

主张文学应当反映现实社会,表达作者的真情实感,这具有现实主义的特点。不满明代文学的刻意摹拟,摘抄剽窃之风。

6、黄宗羲赋税思想

黄宗羲是明清之际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反对日益苛重的赋税征收。他说“吾见天下之田赋日增,而后之为民者日困于前,”指出江南的田赋特重,有些田亩将一年的产量“尽输于官,然且不足。”他分析了使人民苦于“暴税”的三害“有积累莫返之害”,指税制每经过一次改革,都导致赋税的进一步加重;“所税非所出之害”,指田赋征银,银非农业生产之所出,纳税者因折银而加重负担;“田土无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个标准征税,造成负担不均。黄宗羲提出的赋税主张是,第一,“重定天下之赋”,定税的标准应“以下下为则”;第二,征收田赋“必任土所宣,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生产什么缴纳什么,不强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质优劣计算亩积,分别以240、360、480、600和720步作为五亩,即把土地分为五等,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的问题。

影响及评价

黄宗羲一生著述大致依史学、经学、地理、律历、数学、诗文杂著为类,多至50余种》,300多卷,其中最为重要的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葬制或问》、《破邪论》、《思旧录》、《易学象数论》、《明文海》、《行朝录》、《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黄宗羲生前曾自己整理编定《南雷文案》,又删订为《南雷文定》、《文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以及其后开始草创,并由后人和学生共同合作完成的《宋元学案》这两部著作在中国史学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开创了中国史学上的新体裁,即“学案体”。学案体以学派分类的方式介绍一定时代的学术史,这种体裁被清人取用,成为编写中国古代学术史的主要方式。

《明夷待访录》反映了黄宗羲民主、民本思想。他的思想为中国近代反专制主义的思想家们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经世致用思潮重视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博学考究的治学方法。开清代考证学术之风气,而立足现实,学以致用的观念也为后世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源泉。

进步思想家对理学的反思、批判,为儒学的发展变革注入了新的活力。明清之际的批判思潮深刻的影响着清末名初的思想家和民主革命家,鼓动着反对清王朝的民主革命。

是对专制主义政体的一次猛烈的批判,起到了一定的思想启蒙的作用。是较为朦胧的早期民主的思想。

哲人名言

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是故养士为学校之一事,而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

人生须自重。

学则智,不学则愚。

自古圣贤,盛德大业,未有不由学而成者也。

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