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一五三章 亲民助农

第一五三章 亲民助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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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 亲民助农

上次我以王爷的身份去找汤若望,让汤若望不胜诧异,我还让他给我弄来了很多的玉米种子,并发给商山卫里开垦的荒土里种植,这个夏末的时候取得了收成,虽然比不上我的预期,但比传统的小麦毕竟多了一倍。

我让这些乡农把所有的玉米都给收集起来,交给马文斌,让他说服商州附近百姓,来年种上玉米。

对于这个陌生的农作物,大家当然是将信将疑的,就算是我的卫所,他们开始都怀疑能不能获得高产。

汤若望告诉我,他这几年都在西安府附近试种玉米和土豆,已经有了一套适合这里土壤气候的种植经验,这当初可是让我如获至宝的。

汤若望也没想到我是大明的王爷,不过,我们的师生情谊还是在的。所以,我邀请他不为任何目的地给本王翻译一些他们泰西的著作,他也毫不犹豫答应下来。把自己传教的重任都给放在了一边。可能他也认识到在中国传教无疑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能对中西方文化的交融做点贡献,也是他十分愿意的。

毕竟他是先行者,应该受到我的尊重。

因为马可波罗,他说他对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充满好奇心,等他真的来到这个地方以后,更加热爱上了这里。

这当然是主旋律的说法,我比较喜欢他的这种虔诚的态度,对我大中华的文化顶礼膜拜的人多了去了。

我对泰西文化的浓厚兴趣也得到了汤若望的欢欣,一个王爷居然对泰西文明感兴趣,这难道不是他此行最大的收获吗?

我不是农民,后世的我甚至不知道这些农作物合适的时令,更别说怎么种植这些作物了,好在,汤若望教会了一些本地的农民种植,本来一生都在土地里刨食的农民有的经验和教训,而所有农作物都有一定的相似性,什么土壤,什么水分,什么光照等等。

这些也是我看徐光启送给我的《农政全书》所带来的一些感受。其实,看了这些书,理论上的知识是具备了一些的,要作为一个合格的统治者,当然得对我国的农业现状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貌似,我们大明王朝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农业大国,要实现初步的工业化,那是任重道远的事情。

要做到清醒的认识,只是看看书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这个秋天,玉米成熟的时候,我让曹称带着我去到商山里我们自己人开垦的农地里去见识一下农人丰收的喜悦。

我虽然是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二世祖,但我好歹也知道袁隆平,他的杂交水稻是养活我们国家十几亿人的大功臣,这点无可厚非。

可在这个后世越来越追求生活质量的今天,杂交水稻已经不那么受到社会上很多人的认同。

因为,大家向往自然啊,自然是什么,自然就是有机食物,那些用杂交育种,用化肥提供营养的食物很难称

得上有机,而明朝这个世界,当然全是纯自然的有机食物。

为这个世界引来高产的比如玉米红薯这样的农作物还不是我的终极目标,我的终极目标是水稻的杂交技术。

可我是真心不懂啊。

我真的有些悔恨自己为什么在穿越之前什么都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我依然只能一天混吃等死,对推动社会文明的向前发展做不成一点应有的贡献。

我真是枉为后世穿越来的人啊。

所以,当我背上竹制的背篓下到地里跟这些农民伯伯一起掰玉米棒子的时候,就连汤若望这个有点自由主义思潮的人都大感意外。

堂堂王爷居然不怕玉米叶子的粉刺和相对还算毒辣的太阳,把身上弄得脏兮兮的,臭烘烘的去掰玉米。

我这算是在亲民吗,不,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我这是在赎罪啊。身为这万千子民的主人,不知人间冷暖,农事艰难,何以做一个受人拥戴的皇帝,王爷。

我不是像每年春耕开始皇上在地坛做样子的所谓亲耕,我这是实打实的走进玉米地。

我也没有让他们在旁边给我撑油纸伞,也没有让人在前面开道。虽然我没干过农活,但我也不是娇生惯养的人。做这点活计的体力还是有的。

不过,这活干的确实有些口干舌燥,还好,妙儿在旁边伺候着,给我递上香气扑鼻的好茶。我让她们几个把这些茶水送到田间地头每一个干活的农人手上。他们何曾喝过这样好的茶叶,极品铁观音。

当然,因为冲的水太多,味道差别就大了很多了。

这些农民笑呵呵地,有些腼腆地看着我,他们何曾见过这么大的官,这么高贵的王爷下地干活的。

“王爷,您看您,手臂上都给拉开口子了!”妙儿心疼地抚摸着我的手臂,刚开始我还真不知道这玉米叶子的叶边居然是锯齿形的,在这初秋的太阳下,给人以极其强烈的感受,加上玉米穗上面的花粉因为震动落在我的脖子里面,那感觉还真的是十分的难受。

但我可不能就这样认怂。我是谁,堂堂王爷,治国平天下的事情我都能胜任,难道这小小的掰玉米棒子还能难倒我。

“没事,妙儿,你看到这些金灿灿的玉米没有,这可是我大明的黄金啊,民以食为天,这几年陕西大旱,农作物歉收,而这玉米抗旱能力是很强的,只要有一点点水份就能茁壮成长,而且产量比起麦子来说高了一大截。”我看着堆成小山似得玉米棒子跟妙儿说。

“这个要怎么吃啊?”妙儿拿了一颗玉米棒子在手上,她当然没见识过这个东西。

“磨成粉,或者碾成颗粒,跟小麦的吃法差不多吧,汤老师,你说是不是?”按理说,我不应该知道这些的,但后世虽然没有种植过玉米,好歹知道玉米的食用方法。

“王爷说的极是,玉米粉可

以做成馒头,也可以和着面做成面条什么的。”

“当然,最好吃的吃法还是煮着或者烤着吃,比如这样的就可以拿来煮着吃,”我在玉米堆里选了一颗看起来很嫩的玉米棒子,递给妙儿。

“妙儿姑娘,你拿指甲掐一下,看能不能掐出一点浆出来,如果有浆就说明很嫩,就可以照王爷的说法做来吃。”汤若望对玉米的了解在吃这个方面还不一定有我多,毕竟哥伦布的地理大发现在西方也是有一个接受并普及的过程。

妙儿以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王爷真能干,好像什么都懂,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

“王爷真是博学!”汤若望也对我刮目相看了。

我坦然接受,这在后世是是个人都会知道的常事,在这个世界居然成了卖弄的手段。

我汗颜不汗颜啊。

“好了,大家伙加把劲,争取吃午饭之前把这块地全给掰了!”我都有动力,这群人谁能没动力呢。

“妙儿,你和曦辰姐姐就把我们掰来的玉米挑上一些嫩的,个头小的,咱们中午回去煮玉米棒子吃。”

我当然只是要挑这些小的,那些大的,颗粒饱满的,熟透的玉米当然是留作来年的种子使用。

这个世界可没有杂交的优良品种,好在,玉米这玩意不像杂交水稻。

(作为农民知道的,但作为二世祖应该不能知道,所以,我想普及一点有关杂交和自然留种的区别的知识,想想,还是算了。起点上的读者可能上三代,下五代都不会再有机会接触农作物,普及也没有意义,反而落得个,废话连篇的评价)

(说点题外话吧,书评区但凡给我书评的人给我的评价都离不开‘废话连篇,找不到重点’这样的评价,说实话,我不得不表示遗憾。我认为我没有一句是废话的话,居然这么不被认同。我想说,这是能力问题不是态度问题,很多小说一笔带过的东西,我就想多着笔墨,而别的作者详细加以描述、分析的地方,我却想一笔带过。这是我写了这么多文字的通病,有时想改都改不了,不过可能因为能力有限,反而让人觉得我写的语无伦次,废话连篇,找不到重点,但我认为我的出发点是合理的。比如,我行文总是纠结在数字上,别的作者在对待数字上只是一个认知问题,而我却想探究根源,比如主角总是对钱没有概念,主角需要没钱来表现某种东西的时候,他身上就一个铜板都没有,主角需要有钱的时候,几千,几万,上亿那就只是作者的一个数字而已了。而我却总是想去探究每一个铜板的来历,这样写就很累,还不讨好,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作者)

亲民是好的,但怎么保持上位者的尊容,也是一个严肃的问题。

好在,我现在的身份就是一个王爷,成天异想天开的王爷,心血**跑来掰玉米也是合理的范围内的事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