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49章:(四十九)于成龙(康熙中期)

第49章:(四十九)于成龙(康熙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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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四十九)于成龙(康熙中期)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人。

谥“清端”,赠太子太保。

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

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

顺治十八年,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

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

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

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

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从仆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毅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罗城百废待举,首要在于安定社会,恢复生产。

于是,于成龙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乡建立保甲,严惩缉获案犯,大张声势地“严禁盗贼”。

境内初安后,他又约会乡民练兵,甘冒“未奉邻而专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条”的后果,抱着为民而死甚于瘴疠而死的决心,准备讨伐经常扰害的“柳城西乡贼”。

在强大的声势下,西乡“渠魁府首乞恩讲和,抢掳男女中只尽行退还”。

接着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不敢犯境。

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于成龙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

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

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

在深得民心之后,他又以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

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

康熙三年春,金光祖升本省巡抚,就地方施政征询于成龙的意见。

对此,于成龙曾两次条陈,针对广西地方施政的各方面,系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内容有:一.澄清地方吏治;二.“弭盗”与“慎刑”;三.推行“抚”字催科;四.减轻百姓负担,疏盐行、除灾耗、清杂派;五.改善民族关系等等。

这些建议是适应统治者的需要提出的,但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民众的利益,表现了他的敢于言事和不怕风险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