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二十二章 安静的夜晚

第二十二章 安静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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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安静的夜晚

月亮已经升到了中天,幽静的小木屋内,隐约透出温馨的烛光。

干净的木桌上,摆了四个菜,一碟酱牛肉,一份紫菜汤,一个水果沙拉拼盘,还有一大盘热气腾腾的番茄炒蛋。

这是一顿很丰盛的晚餐。

雷风本不打算搞得这么丰盛,但沈晓雨坚持说这是为了庆祝劫后余生,必须要丰盛一些。雷风拗不过她,只好听从安排。

碗勺一拿上来,雷风就迫不及待地剜了一口浓嘟嘟的番茄汤汁含在嘴里。

他曾听人说过,番茄炒蛋这道简单的家常菜实际上非常考验人的厨艺。尤其是其中的番茄汁,必须要做到甜而不腻,鲜咸中微透些许酸意,方才是上品。

雷风深吸了一口气,口中的番茄汤汁浓稠软糯,酸甜可口,是上品中的上品。

他不舍地咽了下去,赞不绝口:“好吃!晓雨,我真没想到你还有这种手艺。”

所有的菜全是沈晓雨一个人做的。雷风虽然**,但平时基本都是牛肉板面、肉夹馍凑活一顿是一顿,哪里会做什么饭。

对于沈晓雨的厨艺,他非常意外,没想到这种大家族的女孩会在这方面有所擅长。

沈晓雨听到雷风夸她,害羞地笑了,低声说道:“平时闲着的时候,随便学的。既然你喜欢吃,那以后我天天给你做吧。”

烛光的掩映下,沈晓雨越发显得美丽动人。雷风听着这暖人的话语,情不自禁地握住了她的小手。

沈晓雨微微挣扎了一下,却没有拒绝,只是娇嗔道:“快吃饭吧。时间不早了,吃完饭早点休息。”

“早点休息?”雷风有些疑惑地看着她。

沈晓雨更加害羞了。

实际上,话一出口,她就有些后悔了。

这本是一句极普通的话,但在这个时候说出来,似乎多了点别的味道。

“早点休息”——难道说她已经急不可耐了?

沈晓雨无奈地摇头,心想:“照这个形势下去,这顿饭非得吃到**不可。”

为了阻止雷风继续胡思乱想,她轻巧地抽回了被握的小手,用命令的口吻说道:“专心吃饭!”

“哦……”雷风不敢再瞎想,连忙埋头扒起饭来。

……

终于熬到了睡觉。

雷风看着松软整洁的床铺,费解地挠了挠头,疑惑地问沈晓雨:“你睡哪?”

“床。”沈晓雨害羞地说道。

“那我呢?”

“床……”声音小的犹如蚊子叫,再看沈晓雨的脸,已经跟炒熟的番茄没啥区别。

“这……”雷风有些不好意思了,“不太好吧……”

不得不说雷风是个深受传统教育“毒害”的好青年,在他心里,总觉得婚前睡在一起是不道德的行为。

沈晓雨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我的风哥哥啊,你可真是个好孩子哦。”

但是乐归乐,觉还是要睡的。

只见她不再逗雷风,而是恢复了正常脸色和语气,甜甜地说道:“没什么不好啦。睡觉而已。”

沈晓雨只是一个单纯的小姑娘。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不……不,我还是睡地板吧。”雷风很真诚地推辞着。

雷风只是一个传统的好青年,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真的?”沈晓雨斜眼撇着雷风,追问道:“你确定?”

“我……”

雷风还是暴露出了纠结,一个男人在这种时刻难以控制的纠结。

“睡地板还是睡床,最后一次机会。”沈晓雨眼角满是坏笑。

“我……”

这个选择确实不太容易。

不对,是太不容易!

……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了小木屋。

沈晓雨睡在**。

雷风也睡在**。

两人穿的是贴身的内衣,盖的是粗麻编织的薄被。

一切都很完整,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是根据经验,出现这种场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还未开始,第二种是已经结束。

现在的情形,明显是前者。

听着屋外密林间传来的飒飒风声,雷风突然觉得有些冷。

“晓雨,你……冷吗?”雷风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

“我再拿床被子给你吧。”雷风提出了解决办法。

“不……”

“那怎么办?”雷风疑惑地问道。

屋里瞬间静得落针可闻。

角落里传来吱吱的细小响动,似乎是两只小老鼠在甜蜜地打架;屋后阵阵鸣叫透过木墙隐约传了进来,似乎是公蛐蛐在摩擦着母蛐蛐的翅膀;远处的田野中,更是能听到雌性野猫欢唱的喵声,似乎正到了兴头上。

突然,沈晓雨一个轻巧的翻身,如同一只淘气的小猫,压在了雷风的身上!

她温热的嘴唇距离雷风只有不到3厘米。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雷风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扑通扑通,他的血压在急速飙升。

透过单薄的贴身睡衣,他清楚地感受到压在胸前那丰满的两团。

闻着沈晓雨散发出的宛若兰花般的淡淡体香,雷风沉寂的小刀不自觉变得长大起来。

“晓雨,我……”雷风刚想说什么,厚实的嘴唇就被堵住了。

堵住他的是薄薄的两片樱唇!

感受着嘴唇上传来的香甜湿滑,雷风血脉贲张。

他用手紧紧地将沈晓雨抱在了怀中。

这一刻,语言已经成了多余!

就在这样一个月色如水的美丽夜晚,雷风终于和他心爱的女子得到了灵魂的升华。

良久,世界归于安静。

沈晓雨扣着雷风厚实的大手,回味地咬着嘴唇,在他耳边轻声低语道:“风哥哥,我们结婚吧。”

月色皎洁,沈晓雨美丽的秀发如同瀑布般倾泻在雷风枕边。轻抚着那柔顺的乌黑秀发,雷风当然不会犹豫。

“恩!明天!”

……

清晨的阳光充满了蓬勃的朝气。

雷风脚步轻快。

他正在向北方行进。他已经从路人口中打听清楚,想要正式结为夫妻的话,必须在北方的圣恩教堂中登记,在主教的见证下完成婚礼。

所谓入乡随俗,既然有这种习俗,那雷风自然会选择遵从,他希望能和沈晓雨平静的生活在这里,当然不想成为人们眼中的异类。

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雷风从圣恩大教堂离开的时候,脚步明显变得沉重起来。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缓缓移动在珀斯小镇的街道上。

圣恩大主教机械的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回荡在他的耳边:“你们互有爱彼此的心,那就应该遵从神的旨意,将这份爱播撒到世界万物。伟大的圣主阿卡利尔,用您那圣洁的光辉净化世人丑恶的灵魂吧。……”

这段让人昏昏欲睡的废话不是关键,关键是最后一句。

“你必须进献三万魔晶,作为圣主的神赐材料。”

“三万魔晶啊!”雷风已经来到了珀斯小镇的广场上,看着周围忙碌的人们,他苦笑着摇了摇头,“看来这事没这么容易啊!”

其实反过来想,像结婚这种一般人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情,怎么会很容易呢?

雷风不甘心等得太久,但他又没有别的好办法。

最后,他不得不将希望放在了储物空间的珠宝上。

“看来我又得去拍卖了。”没钱寸步难行,他现在真切地体会到了。

只见他缓缓走进了旁边的驿站。

在这里,他可以租一辆马车前往洛特城。

但是很快,他就从驿站走了出来,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

因为根据驿站里人们的描述,从这里到洛特城最起码要用一个月的时间。

“竟然这么远。”雷风有些泄气。一个月的时间,他必定不能将沈晓雨留在这里,独自出发;而携带着沈晓雨,一起遭受连续一个月的舟车劳顿之苦,也是他不愿看到的。

可是在这珀斯小镇,他想不到任何快速赚钱的办法,只能打这堆宝藏的主意。

不知不觉,雷风已经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该怎么办呢?”他寻思着。

就在这时,雷风突然发现不远处的铁匠铺门口,里外三层,围了一大堆人。

而且他隐约还能听到阵阵叫骂声。

“怎么回事?”他好奇地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