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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皇都设在十一楼的酒吧号称市内最销魂之地。
最优质的服务,最好的酒,最棒的驻唱乐队,以及,最漂亮的小姐和少爷。
尚是初夏,穿梭在昏暗明灭的彩色光线中的接待小姐,早早穿上了黑色的吊带裙,露出雪白的脖子。
酒吧安静的一角,陈自谨对着站立在身边的主管摸样的男人说:“上一打酒来,没事不用过来了。”
男人答应着走开了。
杜义大力地扭开了瓶子,倒了酒,狠狠地喝干了几杯。
陈自谨抽烟,慢慢地啜着酒。
身旁是热烈的人潮,有个染着金黄头发的少年抱着吉他台上唱歌。
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凄美的歌声。
陈自谨轻轻地扫视了一眼,唱歌和爱情一样,如果能够旁若无人,那真是最好。
他们坐的这一隅,安静得过分。
杜义脸上阴晴不定,紧紧地捏住杯子,猛灌了几杯,激动的情绪才渐渐平复下来。
两人沉默地喝着酒,好像许多年来的每一次对饮。
仿佛中间的时光,不曾流转。
他依然是那个桀骜的少年,可以笑傲众人飞扬不羁,却每一瞬间,都要习惯地在视线中看到那个男生秀拔的身影。
光阴改变了一切,可总有些东西,无法抹掉。
杜义抽出烟,夹在手间,手臂抵着额,他灼热的双眸望着陈自谨,有些艰难地开口:“阿谨,那天晚上,你跟我说你会结婚,你知道我他妈这段日子在想什么吗?”
他自嘲地笑笑,嘴角扯出一丝苦涩:“你出差这个星期,我脑子里他妈|的就一个该死的念头,我要和重阳分手。”
陈自谨瞳孔不自觉地收缩,烟含在嘴里,身体一愣。
杜义又快速地喝干一杯,继续说:“可我每次看到重阳,我——我就觉得我他妈真不是人,她是这样好的女人,跟了我这么多年,可我受不了,看到你跟江西媛一起下飞机,她推着你的行李,我真觉得难受——”
“阿义。”陈自谨轻轻地唤了他一声,将手覆在了他的手背上。
杜义神色有些激动和惨淡,一杯杯的酒不断地吞下去,他继续说:“我他妈像个傻|逼一样每天一直跟自己重复说我不是GAY,但我但一边又想,我要和重阳分手,我也拼命想要把江西媛当做我最好兄弟的女朋友,可我心里难受得要命,其他的我他妈|的不在乎,就怕家里老太太砍了我,她一直指望着抱孙子,我们家还有小思,她可以要孩子,那也是我们杜家的后代,我不要也没关系……”
他已经有些微醉,有些语无伦次,眸中泛着水光,他的手掌握住了陈自谨的手,狼狈地转过了头。
陈自谨看着他,他瘦削的脸颊疲惫不堪,眼睛里有着暗暗的血丝,眼窝下一片淡淡的灰色,他的下巴泛着胡茬的微青,他紧紧咬着嘴唇甚至有些干燥的微裂,陈自谨凝视着他,自己究竟是如何将这个男人,这个一向满不在乎磊落放纵的男人,如何将他逼到了这个地步,逼着他抛弃了二十多年的生活理想,走上了一条离经叛道为世俗所不容的路,自己一直说不要给彼此压力,可是感情,怎么可能会如自己所愿,如同抽丝剥茧一般,抽开,剥离,然后分得一清二楚?
感情原本就是世界上最纠缠牵扯的东西。
“谨,”杜义抱过了他,将脸埋在了他的肩窝上,温热的**烫伤了他的肌肤,杜义模糊不清的声音:“不要同江西媛交往,你是我的。”
陈自谨用手指托起了他的脸,两个人的唇舌很快地交|缠起来。
覆盖在睫毛上的眼泪落了下来,很快被陈自谨的舌尖灵活地舔去,杜义的舌探入了他的唇齿间,快速地搅动交|缠,感情如同覆顶的潮水,瞬间淹没了彼此。
陈自谨在模糊中,听到那个歌手低回的吟唱:
这不是他第一次听这首歌,却是他第一次,在这样的歌声中,泪流不止。
这个城市的初夏,一向是最美好的季节。
早晨的气温舒适宜人,南边有温柔的海风拂来。
街道上车流行人流传不息。
“喂。”陈自谨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摸起了旁边的手机。
那端传来的声音,低沉的,带一点宠爱:“起来没有?”
“在去公司的路上。”陈自谨含笑答了一句。
“晚上回来吃饭吗?”
“还不知道,晚点我打给你。”
杜义含着烟模糊的声音:“如果忙得太累了别自己开车,让阿宇开吧。”
“恩。”陈自谨柔和地答。
那头传来翻东西的声音,接着是男子的声音:“阿谨,下个月初香港那边有一笔货运要签单,我们一起去吧。”
陈自谨嘴角温柔的笑容:“恩,到时候再安排吧。”
那端有人敲门,然后道:“义哥。”
杜义沉了沉声音:“我忙了,要记得按时吃饭。”
电话挂断了。
这就是了吗,曾经梦想过的,相濡以沫,朝朝暮暮。
站在悬崖边上,梦境一般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杜哥,认了吧。
废话两句那首歌,最近的几夜,都是在这歌的单曲循环中写完的文。
高中时第一次听这歌,小孩子不懂事,完全感受不出里边的含义。
那时候藤田惠美还没发挪威甘菊这张专辑。
待到多年之后,俺已经容光焕发地准备朝阿姨级别奔去时,偶尔一个晚上翻出了旧曲。
才发现歌词写得这样的苍凉通透,感慨感慨下。
好吧,大妈抒情是很可怕的,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