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重金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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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重金求子
第106章 重金求子
如果说我对这个世间还有什么牵绊,除了那个遥遥无期的摇滚梦想,就是那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妻了。http:///那么蠢的丫头,随随便便的就被人骗了。如果最终不是嫁给我,我希望以后能遇上个真心对她好的人。
额,有时也就觉得自己很矫情,很多次,都有要将她拉黑的冲动,因为与其今后在她列表里做一个永远灰暗的头像,还不如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彻底消失,可每每看到那个头像欢快的跳动时,又不忍下手。
莎莎:你知道有什么快速赚钱的方法不?(#可怜)
我:怎么,你缺钱?(#抠鼻)
莎莎:不是我啦,秦阳那二货的学费和生活费在火车上被偷了(#衰)
我:那和你有什么关系→_→
莎莎:怎么会没关系!
我:怎么,你想帮他付?
莎莎:他自尊心很强,我直接给他肯定不会接受的。
我:呵呵,你怎么知道。
莎莎:(#撇嘴)
我:那你现在想怎么着呢,是打算想办法怎么让他间接接受你的钱?
莎莎:也不是啦,离开学还有十二天,我想和他一起做part-time赚一点。
莎莎:钱是我和他一起赚的,这样他应该更容易接受吧(#偷笑)
我:(#无语)
我:发生这么大的事他怎么不跟家里人说?
莎莎:一万多块啊,被他家里人知道会骂死的啊!
我:你也知道一万多块钱啊,还剩十二天,就你俩个,你算过平均每天要赚多少钱么?
莎莎:我知道该怎么办就不会问你该怎么办啦!(#折磨)
我:我就跟你说吧,当年我和宿舍几个哥们做兼职的时候,我们仨,整整干了俩月,也不过赚了一万多块钱。
莎莎:(#惊讶)
莎莎:那真的没有办法了吗(#流泪)
我:办法有啊→_→
莎莎:啊啊啊,什么办法?
我:你让他去卖肾吧。
莎莎:……
莎莎:拉黑你!
过了两天,在我差不多把这件事忘了之后,莎莎的头像又开始欢快得跳动了起来。
莎莎:啊啊啊,秦阳的学费现在有着落了!
我:(抠鼻)
莎莎:猜猜我现在在哪?
我:绿城人民医院肾移植科?
莎莎:我这两天在街上发传单,忽然想到了一个非常绝妙的办法(#偷笑)
我:什么办法?
莎莎:快看,快看!
莎莎卖了个关子,先发来一张照片,雨晨家的网速渣,照片是缓缓刷出来的,我竟一时有点小激动,还以为她终于要给我发一张自拍时,整张照片终于显示出了庐山真面目。
是一根贴满小广告的电线杆。
什么通缉令啊,重金求子啊,无痛人流啊,像狗皮膏药一样贴得满满当当的。
我:这是什么鬼?
莎莎:你仔细看!
我定睛一看,最醒目的除了那张搔首弄姿的重金求子,就是一张寻狗启示:爱犬“查理”白色马尔济斯犬。于8月15日恒隆广场走失,我现在非常着急,如有帮忙寻到者,请速与我联系,赏金五千元人民币,支付宝即时转账。
我:你说的是寻狗启示?
莎莎:(#酷)
莎莎:没想到帮别人找一只狗能赚那么多钱吧!
我:这么说狗你找到了?
莎莎:没有。
我:那你在这里说什么(#抠鼻)
莎莎:我在想啊,我可以写一张赏金一万块的寻狗启示让他看到,然后再从宠物店借一只狗。这只狗再故意让他找到,不就顺理成章的可以让他接受这一万块了么!
莎莎:怎么样,我是不是很聪明!
我:呵呵,是啊,你真聪明。
这一切的计划莎莎都进行的很完美,如果不是那只狗最终被别人捡走了。
所以莎莎又开始为那孙子的学费操心了。
如果把世间女子划分为天上,人间,阴间三种,莎莎,应该是属于人间的。
在亲眼见过那个叫秦阳的家伙之后,我就基本上可以这么鉴定了。
我非常好奇,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值得莎莎那样的付出,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我决定亲眼去见识一下。
秦阳和我一样也是绿城本地人,一副小瘪三的样子,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绿二大的操场上打篮球,一点都不像刚刚丢了一万多块的样子。随着他运球的动作,一撮长得可以拽到下巴的长刘海在他脸上甩来甩去,搞得我好想拿把剪刀把它剪了。我尤其讨厌那种刘海比娘们还长还特别喜欢甩来甩去的人,更讨厌那种刘海比娘们还长,打篮球的时候还喜欢甩来甩去的人,估计他们每甩一次都觉得自己是狂拽酷炫的流川枫,虽然在别人眼中充其量是羊癫疯发作时的杨迪。
还是和从前一样,不擅长形容一个人的长相,也不关心一个男人的脸上到底长了什么花头,因此此去略去一百字的外貌描写……
我一直远远坐在离篮球场不远处的一个乒乓球台上,看完了那孙子打完一场球赛,差不多结束的时候,光洙在他衣服旁边到乒乓球台的那段路上偷偷扔了一路的一块钱硬币,我坐在兵乓球台上晃悠着腿,悠闲得看见那孙子捡完衣服后一路低头捡着硬币朝这边走来。
在他捡最后一枚硬币的时候,我一脚踩在上面,他终于缓缓抬起了头。
“秦阳?”
他困惑的看着我,“你,认识我?”
我勾起唇角,冷冷一笑。
三天之后,莎莎和秦阳正式分手。
莎莎:我被甩了。
我:恭喜。
莎莎:……
我用一个简单粗暴的方法解决了莎莎的烦恼,不指望她感激我,但我知道她以后一定会感激我的。
莎莎说过,她会无条件的原谅我一次,这相当于一张免死金牌。我知道,我的这次机会已经用掉了。
或许,她永远都不知道他们分手的真相,或许,某一天她会知道。或许,我们在茫茫人海中永远都不会见面,或许,因为机缘巧合,某一天我们会以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式相逢。
不求永生,只求生命中能再匀出十年执子之手。不求白首,只求能有一段能铭刻进彼此生命的相互拥有。
雨晨决心一心一意的继续和我们做摇滚,为此毅然决然的辞去了月薪近2万的工作,人事总监为了挽留他,暂时压了他的辞呈,并透露他一个可靠消息,如果他能做到年后,销售总经理的位置一定是他的。
雨晨直接绕过他,把辞职的邮件直接发给了老板,当天下午就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为了方便一起创作,我还是决定搬出去住,和他们住一起,有一间一起创作音乐的房子是我们大学时期就有的想法。可丽姐还是以为我是在对那个孩子的事情耿耿于怀。
我笑笑说:“我不在了,有人能替我照顾你们,这是好事。你们有了这个孩子,我是真的挺开心的,就是,不知道我还能不能看到他学会走路。”
“不,这个孩子不会上我们家的户口本,也根本不会有学会走路的机会。”丽姐说,“子陌,我们永远都不会放弃你的。”
“什么?”我不解得望着她。
“这件事俊哥哥不让我说的,可是我还是想让你知道,你的病不是没有救,依你目前的状况,一年内进行同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成功的概率是大于百分之四十的。之所以治愈性低,是因为一般人都很少有同基因的兄弟姐妹。没有的,也很少人能有这个条件,有这个经济能力培育培育出来。”
我微微一怔:“所以呢?”
“俊哥哥第一次给你输血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培育这个试管婴儿了,这个孩子,我们养着不是为了让他以后为我们尽孝的,而是,用来给你治病的药。”
药?
我愣愣的站着,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我一定是听错了,活生生的一个人,怎么会是药?
“你们,需要在这个孩子身上取出什么?”连我自己都能感受到我自己声音中的冷意。
“骨髓,足够的骨髓。”
我肃然的问:“那取了这些骨髓,对这个孩子会有什么影响?”
“轻则瘫痪,很大的可能会夭折。”
呵呵。
如果你的命,要用亲生弟弟或者妹妹的命来换,你会如何选择?
我冷冷一笑,转身夺门而出。
“子陌!”丽姐在我身后不停的喊着,我头也不会,我只觉得脑子里很乱,我现在想静静,只想静静。
桑俊说得没错,我没担待,遇到事情只想要逃。
我登上我的凯迪拉克,扬长而去,将车速挂到了最大的档。
耳边的风呼啸而过,心中却没有畅快一些,那种糟糕的心情紧紧跟随着我,死咬着不放。
不知朝前开了多久,车穿过一条笔直的林荫道,这条临近公园的林荫道,车很少,也很幽静,我正在神游着,忽然“砰”得一声,感觉车头好像撞上了什么,一个白色的东西被抛得老高,我猛踩一脚刹车,这才回过神来。
直到车停下来,我才看到被撞的东西是什么,是一条小白狗,被撞得鲜血直流,正躺在地上不停的抽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