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九十三章 I DO 17

第九十三章 I DO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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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I DO 17

一路上,车内的空调打得很低,穿着裹胸礼服的费南雪冷得直哆嗦,忍了很久,才对梁逍说:“有没有外套?”

他递了自己的备用给她。

“有没有纸巾?”

他又递给她。

“有没有AD钙奶?”

这一回,他伸过来的手有些抖。

很久,他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对她说:“祝你幸福。”

祝你幸福,而我能做的,只有送你一段。

【9】

订婚典礼进行到尾声的时候,费南雪收到了梁逍出车祸的消息。

他开车七年,比她入行的时间还要久,却竟然犯了那么低级的错误,连人带车直直地撞上安全栏。

费南雪整个人傻住了,过了很久,才记起说话:“Vanessa,帮我叫车!”

她连礼服都没来得及换下,便匆匆赶到他所在的那家医院。

临下车,Vanessa拦住她:“Nancy姐,你要走后门进去,然后……”

“滚开!”她第一次气急败坏,“不要管我!”

她提起裙袂便冲下去。

现在的她,怎么可能还有心情去遵守那些繁复的规则,因为躺在病房里的人是梁逍啊,是她爱的人啊……

直到这一刻,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爱他。

而那些爱,虽只能存在于暗夜,却绝不会因此消融。

病房里,刚结束手术的梁逍睡得很沉。见到他久违的睡容,费南雪终于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手机似乎是震动起来,她拿出来,是褚凡。

“你只有七天。”他的声音清冷而平静。

她忽然泪盈于睫:“我知道了。”

她只有七天,然而直到第三天,梁逍才能下床。其实他伤得不重,复原得也很快,但这一切于只有七天的她来说,还是太慢太慢了。

她心事重重的样子梁逍看在眼里,良久,他走过来轻轻抱住她,说:“我想溜出去跟你约会,好不好?”

费南雪诧异地看着他,最终,是重重地点点头:“好。”

他们换了便装,从后门溜出去。

这一回,他们终于能在太阳下牵手,而这也是费南雪第一次感受到,做对普通恋人的感觉有多好。

但是这样的感觉,却不能够延续一生一世。因为在更早之前,为了爬上顶端,她已如童话里的人鱼公主,与巫婆达成交易,为之舍去了她的声音,与长发。

城市最高山顶的观景台上,费南雪伏于梁逍怀中,眼中有泪光浮动。

“山上真冷,一点都都不像夏天。”她喃喃道。

“是啊,高处都很冷。”他揉揉她的头发,似乎在于她话家常。

她的眼泪终于落下来。

那天最后,他们手牵着手坐缆车下山,在落地之前,梁逍忽然吻了她唇一下。

那样冰冷的触感,令两人同时为之颤栗。

梁逍

得意地笑了:“从前都是你主动吻我,我总算是实现先吻你的愿望了。”

“傻瓜,以后我们……”费南雪的话说到一半,终究没有了声音。

在并肩看过这落寞的人间后,他们或许并没有以后。

但如果,如果……

费南雪望着他若有所思的寂寞侧脸,心中有了决断。

【9】

当晚,费南雪主动找到褚凡,提出取消婚礼。

“我可以为他放弃全部,钱,荣耀,fans……”她说这些的时候,胸口重重起伏着,仿佛是担心他不信,不信这个曾经为了爬上顶端,能够脱光站在他面前的女人。

但褚凡却比她想象的更加冷静:“是吗?你说你可以为他放弃一切,那你是否问过他,他愿意你为他放弃一切吗?”

一霎间,费南雪呆住了。那个掩埋在她心中的最坏的预感呼之欲出,她无法视而不见。

果然,回到医院的时候,梁逍已经消失了。

除了他睡过的病**还放着他脱下的病服,其余一切了无痕迹,他甚至吝啬于留下只言片语给她,哪怕一句“再见”都好。

费南雪就那样怔怔地坐在沙发上,直到Vanessa走进来,向她报告明天的行程安排:“明天上午有电视台采访,下午还要去录新专辑。行程有点赶,Nancy姐你OK吗?”

这才是属于她的最真实的人生,她以为自己会哭,却终究笑了。

“没问题。”她背对着Vanessa答道。

那之后,便是第四张专辑的录制,发行,以及一场又一场的采访,活动,演唱会。

不知为何,褚凡选择拖延了正式婚礼的时间,对此她有些不解,问他:“你不是急着要结婚?”

褚凡笑起来:“但不急这一年半载。”

她从来不懂他,也不想懂。

年底,她的第四张专辑销量破了纪录,她终于拿到一年前老板口头应允的假期。

Vanessa以为她会出国度假,没想到费南雪却让她帮忙定了开往即墨的火车票。

“我想去散心。”她笑着说。

而其实如果她没有记错,即墨应该是梁逍某一夜跟她提起过的,他的故乡。

她没有去过那里,所以想去看看。

这半年来,她已经放弃找他。因为成年后的她早懂得,一个人若是真心避开你,那便是你掘地三尺都不可能找到的。

她放弃再寻找他,只想来他生活过的地方看看。

住宿的地方靠近鹤山景区,帮忙来接她的是个少年。不知为何,她竟然在他的眉目中看见梁逍的影子。

或许思念一个人的时候,全世界都是他的影子吧。但可惜于他们而言,这一辈子,相逢无用,痴情无用,一切终归迢迢。

费南雪总共在即墨待了小半个月,直至Vanessa打电话催她回去工作,她才不得不订票离开。

去机场的一路飘起小雪,费南

雪放下车窗,凝望着漫天的雪白,有些出神。

司机健谈,笑问她:“小姑娘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在想什么呢?

大概是突然想起某年某月某一天,她曾对他说:我叫费南雪。南国的南,雪天的雪。”

“真是好听的名字。”他粲然一笑。

然而一笑间,便已错过一生。

后记 不悔

其实有些不知道怎么下笔写这篇后记,所以在打开文档之前,我跑去阳台上抽了一支烟。

戒烟两年,最近两个月慢慢拾起来,还是不怎么习惯,大概再不愿意承认都得承认,自己真的无法再回到二十二岁之前的那个状态了。

所以结束这本书后,打算再次认真戒掉。

说起来,今晚看到的月亮竟意外的明亮。我不大懂月相,只能端了把小板凳坐在那里,把它幻想成一颗柠檬味的水果硬糖。

像此刻我嘴里含着的这颗一样。

很明显,我在跑题,因为我发现,这篇后记,与我曾幻想的,实在是相差太多了。

就在三天前,我还在脑内炮制出无数煽情的句子,准备在这一刻一一记录。

想着想着,就默默流了很多眼泪,像一个傻瓜。

而其实,当我坐在这里,真正敲下那个“The End”的时候,我反倒比下午时平静许多,至少,我没有写着写着就哭出来,再次像一个傻瓜。

忘记说,这个故事,不仅是我写过最长的一个故事,也是赚取我眼泪最多的一个故事。

真不是因为它虐得撕心裂肺,相反,我觉得它温情得令身为作者的我都觉得嫉妒。

我创造了一个不存在于世间的男人,然后将我曾得到过的温存与美好,一点一点投映在他身上,就像在圆一场属于自己的失落的梦一样。

这大概就是能写故事的好处,生活中无法圆满的事,总能在故事中讨一个圆满。

只要我愿意。

写到这里,或许有人会猜测,沈先生的原型不会就是我的前任吧。

答案大概会令你失望,当然不是。

但或许,我已不自觉的在沈先生身上,留下了许多他的痕迹吧。

这就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的好处,他走了,除了留下些没用的回忆,还总可以留下些聊以兑换稿费的素材。

说笑而已。

其实我还是非常享受回忆这件事本身的。

不过在两三年前,我却是个非常憎恶回忆的人。

回忆没有任何重量,这是我多年来秉承的观点。

当然,我的这种观点至今未变,但这并不妨碍最近我又体悟到点新的东西,那就是回忆虽然没有力量,却可以令人快乐。

比如现在的我,坐在空调房里写这篇后记,既要保持住头脑的清醒,又要控制可能泛滥的情绪,这事其实挺恼人的,但做这事的同时,我却可以尽情地回忆两年前的今天,西宁下着雨的空旷大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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