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一封情书
军婚有瘾 总裁通缉令:俏妻别想逃 误窃天下 非正常恋爱 剑道圣皇 爱妃:等等朕嘛 魔法男妾 前夜 三界之子 半熟
4 第一封情书
4,第一封情书
四月底,天气转暖。笔)痴(中&文 人们纷纷脱下厚重的棉衣、毛衣、毛裤。学生们早上穿着夹克骑自行车上学,到中午就热得脱掉外衣。四中不设校服,大家随意穿着,只要不离经叛道就行。南香一直羡慕电视上那些穿着校服的中学生,虽然校服丑了点,但是起码不用每天发愁要穿什么上学。
镇上只有地摊式的集市。普通人家进城买衣服大概只在春节前进行一次。于是乎,撞衫是不可避免的了。有一年夏天流行竖条纹的女式上衣,每天都有七八个女生穿着这种黑白相间的衣服。又有一年流行格子半大衣,班上几乎半数男生都穿那种外套。穷家无二件,乡下人并没有许多换洗的衣衫,所以明知道撞衫也得硬着头皮继续撞下去。
牛仔裤还没有引进到乡下。男生们有人穿成套的运动服,或者扮成熟穿皮带西装裤。女生们最多只肯穿运动服的上衣,绝不肯穿运动裤。李秀琴有一条黑色裤子,窄裤脚,白衬衫塞进裤腰,外面罩一件紫棕色套头薄毛衣,要多漂亮又多漂亮。南香央求妈妈给她做一条同款的裤子。南香的妈妈同意了,却在镇上听信了裁缝的意见,最后做出来一条灰色格子的裤子,穿在身上显得双腿无比粗壮。南香虽然很气愤,也只能接受现实,不好意思再央求妈妈去做新裤子。只盼着夏天快来,可以去年那条黑纱裤。
家秀从来不发愁穿衣。她的父亲在外地工作,常常带时新的衣物给她。她的衣服、鞋袜、发饰、书包、饭盒都是与众不同的。在学校里,家秀的吃穿用度都惹人艳羡。南香除了成绩好,几乎没什么过人之处,她羡慕家秀。
随着春天的来临,同学中间也开始了恋爱的苗头。刚入高中时候大家都还拘谨,只跟自己初中就认识的几个同性别的学生有交流。经过一个学期的观察,一些个男生开始贼眉鼠眼地追求女生了。男生们还彼此交换意见,划定势力范围,明面上称兄道弟,暗地里偷鸡摸狗。按照家秀的情报,南香同村的两个男生,已经各自有了心仪的女生。南香也见到过课堂上有几个人眉来眼去。
女生们呢,比较矜持,就算对谁有好感,也是绝对不会采取行动的。就连最亲密的好友,也不能告诉。南香因为成绩好,在学校里算是风云人物,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所以暂时没人敢打她的主意,怕被人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家秀则不同,她成绩中等偏上,样貌中等偏上,性格又温柔随和,俨然是男生们眼中的美味大餐。所以,放学回家的路上,南香常常叮嘱家秀,万万不可搭理那些狂蜂滥蝶,否则她就去家秀妈妈那里告密。
十七八岁的年纪,很难讲他们的爱情是严肃的感情,或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男生们可能更多看中的是女生的身材、脸蛋,女生们则更多地讲究“感觉”。感觉是个说不清楚的东西。比如,林黛玉对贾宝玉有感觉,史湘云对贾宝玉就没有感觉。南香以为自己对陈建业有感觉,对其他所有男生都没有感觉。
校方关于早恋的态度明确而坚定。早在开学初的迎新大会上,黑脸楚校长已经明令禁止谈恋爱。大人们把谈恋爱叫作“搞对象”、“交朋友”,其严重性可比“耍流氓”、堪称“不害臊”。整个大环境是严防死守,就使得地下活动更加刺激。不过,无论多么疯狂,90年代的校园恋情最多就是课后多说几句话,或者结伴去河边小树林坐坐。多年以后,南香看到居民楼下的花园里穿校服的小男生小女生搂抱接吻,就不禁感慨自己的中学时代是多么保守纯洁。
五一过后,走廊另一头的高一四班出了大事。原来,五一放假的时候他们班十几个学生自己组织起来去了二十公里之外的小黑山春游。有男生,也有女生。他们还拍了照片。就是这些照片惹了祸。据说是有一天他们在自习课上传阅,被班主任从走廊里隔着门上的玻璃看见了。四班的班主任是个老头儿,教化学,脸色黑的跟楚校长有一拼,学生们私下里都叫他“老摩尔”。老摩尔看到学生在查阅照片,一个箭步走进教室,逼着那个可怜的女生把照片交出来。那是一张合影,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合影。老摩尔看到之后,火冒三丈,暴跳如雷,把合影的一对男女揪到化学教研室,批评教育了三个小时!还不解恨,第二天还不准他们上课,一定要叫家长来谈话。那两个学生在学校里丢尽了脸,后来女生转学了,男生到毕业为止都不再跟任何女生讲话。
校方还专门为这件事召开了学生大会,楚校长作长篇重要讲话。然后各班再各自举行班会,由班主任深入阐述早恋的危害性。
家秀和南香都觉得老师们太过分了些。拍一张合影又不能怀孕,何必小题大做呢?可是她们从此也不敢随便跟男生合影了,只想安安静静过完高中三年,考上大学完事儿。
有一天放学,到了前后无人的路段,家秀喊南香一起下车。家秀从书包里翻出一个信封,扔给一头雾水的南香,大声说:“季枫给你的!”然后翻身上车,头也不回地继续骑行。南香愣了几秒钟,家秀又停下来,用一条腿支着地,回头冲她喊:“别太高兴了,赶快回家吧。”
南香急忙把那个信封装进兜里,好像烫手一样。想想不妥,又从兜里拿出来,塞到了书包里。然后她猛踩了几下脚蹬追上家秀,想问她,看她一脸便秘的样子,也就识时务地保持了沉默。
到家时妈妈已经把晚饭煮好。南香放下书包,洗手吃饭。心里记挂着那个信封,吃了几口就说饱了。又不敢马上回房间去看信,装作看电视等大家都吃完,帮妈妈收拾完餐桌,就说要写作业、进了自己的房间。
妈妈就在一门之隔的厨房洗碗,妹妹和爸爸在看电视剧,南香无心写作业,一道数学题用了二十多分钟还没个头绪。季枫的信还在书包里,没敢拿出来。南香每隔两分钟就朝书包看一眼,额头开始冒汗,仿佛那不是一封信,而是一个炸弹。
终于,电视剧播完了,爸爸和小妹相继入睡。妈妈探头进来说:“我要去睡了。你别太熬夜了,小心明天早上起不来。”南香答应了一声,继续埋头写作业。
九点了,家人都睡着了。南香回头看看房门是关好的,然后小心翼翼地拿出那封信,在台灯下展开。信封没有封口,上面写着两个大字——“南香”。
信上写道:“亲爱的南香同学:(南香的脸刷地红了)
从看你们班的课本剧《雷雨》开始,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每天都在偷看你,对不起,我控制不住自己。
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如果你同意,可以给我回信,托赵家秀转交给我。
如果你需要时间考虑,我会一直等下去的。
季枫”
那封信用的是横格作业本撕下来的纸,边缘犬牙交互,字迹有些潦草。
南香读完就把信纸连信封都团在手心里。想了想,不敢发出声音吵醒家人,把纸团又放回了书包。那一夜,南香辗转反侧,人生第一次失眠了。那季枫,她有点印象,诗词大赛的时候他和家秀都为一班出战。家秀居然肯帮他送信,看来他俩交情不浅。家秀今天好像不高兴呢,到底是为什么?还好这封信没被老师发现,否则不堪设想啊。
第二天早上,她趁妈妈去喂鸡的时候把纸团塞进了厨房灶坑,看着它燃烧殆尽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