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那个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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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那个回忆
第二百零九章 那个回忆
月光如水,照在一块巨大的石碑上,上面两个大字隽秀刚劲魂界
不远处倒映出一对男女的身形,一个幽幽的女声传来“好了,你就送到这里,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啊!”
“你多保重!其实你能放下仇恨,寻找你本该走的归途,我应该祝福你的。可不知为何心里却涌起一股酸楚和失落,或许是想到马上又要回到以前的孤寂生活??”
“苏海,你别难过!所有事冥冥之中就已经安排好了的,我知道你一直在寻找心中的那个影子,不管时隔多年始终未改初心,不是吗?”
“嗯嗯,我用灵力一直在寻找她,只要她能转世为人,我就一定要接近她,爱她,只因她是我忍受这孤寂岁月的唯一念想。”
“喔?如果她转世成别的生灵,你就无法感应到她的存在?你们之间究竟有怎样的过往啊,能令你这般魂牵梦萦,始终不改初心?”
“哈哈,一向心如止水的蓝小青居然也有好奇的时候啊。好,我就告诉你,这些前尘旧事已经压在我心底多年了,一直没有机会倾吐出来。”
很快,男子把手放在了石碑上,那上面的字一下变得金光闪闪,接着石碑变成了一面光滑的镜子。
女子张大嘴微微有些吃惊的样子,随即很快恢复了正常的神情,全神贯注地盯着眼前的镜子。
渐渐地,镜子里开始有了一丝波动,不一会儿显出了一个怒气冲冲的女孩,她大约五六岁,穿着脏兮兮的破衣服,正使劲把一个布偶娃娃使劲往地上摔打,并不住用脚踩。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老天爷为什么对我这么狠,这么不公平啊!”
“啊?住手”一个女孩清脆的声音传来,随即一只白嫩嫩的手臂捡起了地上的布偶。
“小妹妹,你这是干什么啊?有气也不用往这上面撒啊,你看多可爱的一个娃娃啊,居然被你糟蹋成这样了。”一个十来岁的女孩拍拍布偶身上的灰,轻轻把它揽入怀里。
“你!要你多管闲事啊,这是我的东西,我想咋折磨都成。”小女孩一把抢过布偶,恶狠狠地瞪向眼前人。
“是啊,关我什么事呢,只是任何东西都是有生命的,你这样折磨它小心它以后找你报仇。你看,它的眼睛多亮啊,此刻正盯着你呢。”女孩笑吟吟地说道。
小女孩愣了一下,随即更加使劲把布偶往地上摔,“叫你瞪我!叫你瞪,你有种来报复我啊!”
女孩一下咬紧了嘴唇,刚要上前,小女孩却突然提着布偶跑开了??
女孩盯着她消失的身影,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叹口气转身离开了。
布偶倒立着在小女孩手下颠簸,它的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女孩,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
画面顷刻消失了,石碑又恢复了原状。
“这,那个大点的女孩就是你一直寻觅的佳人,你一直没有找到过她吗?”
“嗯嗯,没过多久我借助主人的怨气幻化成的人形,却打听到那女孩竟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中。我伤心之余,只得把希望寄托在她的转世,只要她能再度为人,那我一定可以找到她,和她共叙前缘的。”
“嗯嗯,会的!过不了多久,你们一定会再度相逢的,相信我!”
男子的脸瞬间露出了温柔的笑,“谢谢你安慰我!总之我是不会放弃的,直到找到她为止。”
女人轻轻地笑了,向男人挥挥手,随即身影消失了!
番外之叶晓晓最后的心愿
“好了,晓晓,阿婆只能帮你到这儿了,你该上路了。”
我猛地睁开眼睛,这时脑子里才想起为了让苏海能活下去,能永远忘了和我的曾经,我让万长风帮忙让其喝下了忘情水,这样他就不会再为情所困了。而我此刻只需要含笑赴黄泉,期待我和他的下世情缘就够了。
我刚要迈步,忽然停了下来,因为我又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阿婆,我最后求你一件事,能不能让我下辈子也叫晓晓,我怕,他找不到我??”
林阿婆一下愣住了,继而露出复杂的神情打量着我,久久不发一言。
我心里一惊,她这是要拒绝的节奏啊,刚要开口再次求她。
林阿婆朝我摆摆手,“没想到你们对彼此都是用情之深的,下辈子一定会有善缘的。我可以在你手上做个胎记,引导你来世的父母以此给你取名。”
我顿时眼前一亮,“好啊,你就放心来,我不怕疼的。”
我伸出了双手,林阿婆一把抓住我的手臂,在两个肩胛处刻下了“晓”字,顿时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袭来。
偶买嘎,怎么会这么疼啊?我不是**已经死亡了,按理说应该没有知觉了啊。
我看了看火辣辣的肩部,只见肩膀处两个晓晓十分鲜明,这下好了,我来世的父母肯定会认为这是上天赐的名,只要我还叫晓晓,一定能让苏海在寻找我的过程中少几分艰辛的。这世我们真是太苦了,不断牺牲自己为了成全对方,最后还是只有这样相忘于江湖的结局。
“好了,我刚才已经刻入了你的魂魄里,你将带着这个胎记转世,多半你的父母会认为这是天意,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好名字,下辈子你还叫晓晓的可能性很大了。”
我朝林阿婆深深鞠躬,“大恩不言谢,但愿下辈子还能有报答的机会。”
“我不要你报答,只要你能消去对我和闫军的恨就够了。去,下辈子一定不会这么艰辛的,你会享受到最完美的爱情的。”
我点点头,终于一步步走向了前面的黄泉之路??
一路沉默。气氛压抑而紧张。大家都在思考着这次旅行中的诡异事件。想到昨晚的梦和蓝宝的死,每个人都不寒而栗。
还是何雅先打破沉默,“难道你们不觉得恐怖吗?我们大家为什么会做同一个梦?蓝宝又怎么会莫名其妙地死了?这山林之中难道真有什么邪气作怪?”
听了何雅的话,金大卫打了一个大大的冷战。邵子峰皱起眉头,怒气冲冲地大叫:“什么邪气?我才不信妖魔鬼怪之说!”他拳头攥得紧紧的,像是回答何雅,也像是在为自己证明。
“医生怎么看?医学上能解释得通吗?”何雅转向沈步峥。
“我无法解释。一群人做同一个梦的事,实在闻所未闻。”沈步峥回答,“但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也许,地球某处的磁场出现特异,真的能干扰人类的脑电波吧。”
沈步峥的话虽然未能解释梦的离奇,至少让大家安心不少。邵子峰点点头,“我宁愿接受磁场干扰脑电波一说,至少比怪力乱神强!”
心悦忍不住问:“可是,蓝宝的死能跟磁场作怪有关系吗?”
“以死亡时间判断,我们做梦时蓝宝还活着。也许他死前也跟我们一样,做着同一个梦。”邵子峰分析。
“这个梦倒像是给蓝宝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呢!他究竟还是冲进着火的小屋去了,这跟他讲述的故事有些不同。只是,这一次他没有救出昆扎,自己也死了。”何雅边搜索着昨晚的记忆,边说。
“有部电影里讲过类似这样的逻辑:蓝宝做梦梦到自己死了,这个梦太真实了,真实到他的大脑忘了是在做梦,给现实中的蓝宝身体传达了死亡信号。于是现实中的蓝宝也真的死了。难道我们真的遇上了这种事?”沈步峥说。
“电影里那一套法医可不会接受。还是等着看法医的报告吧。”邵子峰摇摇头。
“Matrix,”一直在走神的金大卫听到有人提到电影,终于回过神来。
来的时候,翻过第二座山之后,又走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到了营地。而此刻,一行人向西北方向走了三个多小时还没有看见山的影子。
金大卫和何雅两个急脾气开始有点暴躁。金大卫焦虑地向邵子峰道:“老邵,会不会走错了?怎么不大对劲?”
“方向不会错,”邵子峰心里也有点着急,不过当了多年警察,职业习惯使得他表面上总能保持冷静,“按照树木的生长方向和我手表上的指南针判断,我们一直在向西北方向走。不过确实不对劲,跟来的路上不大一样。”
“你会不会把方向记错了呢?来的时候翻过两座山就是什么滇丁香树林,现在树林早该过了!”金大卫又问。
“来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注意方向,确实是向东南前进。”沈步峥说了这句,金大卫只好不做声了。
回程比来时更累,又走了半个小时,一行人不仅身体疲惫,精神上更是紧张而压抑。就在金大卫又要闹起来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山。
何雅高兴地挥动着手臂,“山!山!我们找到来时的山了!”
“可是这山有点不一样,首先,山下没有滇丁香。”心悦谨慎地皱起眉。
“这是座大山,也许滇丁香只长在某一段,而我们现在错过了那一段。”邵子峰推测。
眼看天近中午,大家又饿又累,于是就地休整,简单吃了点压缩饼干。前途未卜,五个人只是略略休息了一刻钟,就起来爬山。山路比来时更险更陡,又少了一个强手蓝宝,进度变得很慢。花了两个多小时,才勉强上到山顶,天黑之前返回驿站的愿望变得有点遥远。
山顶上树依然茂密,望向西北方向一直有树和山石遮挡,第二座山的方向不易辨认。大家只好一口气向西北方向推进。一行人中,何雅是力量最弱的,来路上是体力最强的蓝宝在帮何雅。此刻组合成邵子峰帮何雅,沈步峥帮心悦,最后团队平均成金大卫的进度。
何雅有些心急,不顾下山路途险峻,几次欲迈大步前进。终于邵子峰一下子没拉住,何雅一跤栽倒,向下滑去。心悦在后面一声大叫,原来,前面不远处是一段山体塌陷,何雅几乎滑到了坍塌的山体边缘,再往前几米就要坠下去。
五人大叫好险,何雅更是惊出一身冷汗。
邵子峰将何雅拉起来,回身示意众人停下,说道:“我们先调整一下,不能自己乱了阵脚。”
“首先我们要达成一个共识:不要急躁,安全是第一位的,我们已经失去一个蓝宝,不能再失去任何一位队友。”邵子峰说得严肃,另外四人也听得认真,听到这里一齐点头。
“其次,我们五个人要做一个整体,齐心合力。其实我们中间没有弱的,都很擅长爬山和徒步,但是一个群体里总有比较快和比较慢的,相互帮助是必须手段,谁都不要心急,也不要有负疚感。”一番话说得何雅脸色发红,看表情却是镇定了不少。
“再次,我们可以根据进度调整目标。假如我们今天无法赶回驿站,就在路上选个地方露营。现在,我们先定定心。还有什么问题,咱们讨论好再出发。”邵子峰在关键时刻展现的镇定和领导力确实起到了作用,其余四人毫无疑义。大家喝了几口水吃了几口干粮,又出发了。这回的气氛平静多了。
人心虽然安定了一些,自然界的挑战却更加严酷。山体塌方一眼看不到边际,走在塌方边缘不够安全,众人选择绕路而行:转向东南,再折西南,最后再回到西北方向。这一绕下来耽误了不少时间。到傍晚时分,大家终于翻过这座山,来到一片平缓的谷地。
邵子峰看看天色将晚,便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准备就地露营。
算算旅行开始了两天,第一夜莫名其妙地死掉一只猫,第二夜领队也离奇死亡。此刻,剩下的五人迷了路,不知身在何处。等等,前两次的死亡都发生在主办方安排的地方,也许,现在迷了路反而是好事?夜来了,心悦有些痛苦地想:不知今晚会发生些什么??
支起帐篷,生火煮饭。虽然这一天过得很有挫败感,但是此刻五个人竟然一致地倔强:不能向挫败感低头,吃一顿像样的晚餐!何雅于是认认真真地煮起了米饭。
心悦将食物凑了五种,颇为用心地摆放了一下,还真是有荤有素,四菜一汤:牛肉干、米饭、饼干、昨晚剩的小圆面包、罐头番茄汤。只是气氛不佳,连呱噪的金大卫都闭上了嘴。
心悦想了想,说:“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小学的时候,我们班上有个女同学很爱说话,老师在上面讲,她在下面说。有一天老师生气了,罚她站立。她还是趁老师一转身就小声跟同桌讲话。把老师气急了,就罚她中午不许吃饭,边罚边问‘这下看你还能说什么!’女同学硬气地把头一扬,说‘现在我可以说名人名言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全班同学都乐坏了,从此以后她得了个外号——□□。”
何雅扑哧一声笑了,“好个□□!真是坚贞不屈!”
“这个讲名人名言的□□就是你吧?”邵子峰笑问心悦。
心悦低头讲了一句,分不清是真话还是玩笑,却听得很清楚:“是我就好了。可惜我从小是个孤僻的怪姑娘。”
邵子峰还想再问,心悦已经面含微笑:“山居简陋,没有珍馐美味,好歹凑齐四菜一汤,有荤有素,还请大家慢慢享用。”一边为大家发餐具,态度俨然如一个得体的女主人在精美的餐厅里待客。篝火把山区的夜晚烘托得暖洋洋的,其他人也暂时丢掉了烦恼,准备享受这一刻短暂的放松。
“有吃堪吃直须吃,”邵子峰哈哈一笑,带头开动。金大卫不甘示弱,抢过一块面包咬起来。
比起昨夜的欢笑谈今古,今天的饭吃得有点安静。大家刻意不去谈蓝宝,也不谈今天的迷路,话题集中到何雅的手艺上——白饭煮得恰到好处,配上牛肉干,丝毫不逊于港式茶餐厅的牛腩饭——至少金大卫是这么保证的。
“雅姐,看不出你这么贤惠!”金大卫忍不住道,“讲讲你的故事吧!”
“停!”何雅叫道,“以后再也不要叫我姐。金大卫你97年已经读高一了,比我还年长两级呢!”
“那个,”金大卫想起何雅早上看了他的video,有点不好意思,“叫姐是尊敬你嘛!好吧,阿雅,讲讲你的故事吧!”
“干嘛?我们不是已经说好,不受这该死的主办方摆布了嘛?”何雅反问。
“跟主办方没有关系,我也想听!”心悦接口道。也许,在场的每个人都想知道,是什么样的生死故事让他们走到了一起吧!
“讲吧。这里不是主办方的营地,不会有人暗中窥探我们了。”听邵子峰这样一说,心悦心中一震,难道邵子峰也跟她有一样的怀疑:或许蓝宝的死跟上一个营地有关?
“那说好,我讲完你们每个人都要讲哦!”何雅将了大家一军。
“好!录完那段video,我倒是感觉到二十几年来从未有过的轻松。看来讲讲也不是什么坏事。另外,我们一股脑讲出来,也就破坏了主办方每天到一个营地讲一个的布局。”邵子峰说道。
“太好了!我这心里正七上八下,生怕你们都不讲,今晚就会梦到我了呢!”金大卫兴奋地一拍大腿。虽然金大卫是在开玩笑,心悦听完却是心中一震——昨天夜里的事实在是太巧了——蓝宝讲述自己的故事,紧接着所有人做了同一个梦,梦到蓝宝的故事,醒来之后发现蓝宝死亡??诡异的巧合,恐怖的巧合。
何雅听了金大卫的话一笑,但是马上又拧上了眉头。可想而知,她此刻忆起的,也必定是辛酸的往事。
何雅生于成都,长于成都。从读小学起,何雅学习成绩就一路拔尖,是老师同学眼里的优等生,父母心目中的骄傲。高考时,何雅如愿考上川大;大学毕业后,又击败无数竞争对手,进了出名难进的世界五百强外企A公司。何雅工作很拼,加班、熬夜、连续出差;娱乐也很拼,在工作的前几年,就利用假期游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还去了很多国家。何雅像众多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一样,急着犒劳自己多年简朴的苦读生活。她爱上了奢侈品,尤其是名包,经常砸好几个月的收入去买一只名牌包。
就在这时,何雅恋爱了。男方是一名律师,追何雅追得无比热烈。在何雅生日那天,他在何雅的办公大楼下面打出求婚条幅,用999朵玫瑰摆成了一颗浪漫的心。
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这对一直被命运厚爱的男女结婚了。结婚100天,律师先生为何雅买了一只她心仪许久的香奈儿皮包,枚红色,款式、颜色都是何雅一直想要的。何雅都来不及问他是如何猜中她心思的,她觉得自己实在幸福了,幸福得天都要妒忌她了
一切又都是那么巧。就在何雅和律师先生吃完烛光晚餐,在红酒的烘托下微醺着漫步回家的路上,遇上了劫匪。他们真是够倒霉,选的公园小路平时治安良好,这天却偏偏碰上个通缉犯。
通缉犯急着劫钱跑路,守在寂静的小路上许久,终于碰上这对衣着考究的男女,喜得一下子蹿出来,夺过何雅的包就跑。
夫妻俩瞬间酒醒了一大半。何雅急得直跺脚:“我的香奈儿,他抢去又没用。你帮我追回来!”
看着爱妻焦急的样子,律师先生追了上去,他身高腿长,很快追上了劫匪,大喊着让劫匪把皮包丢下,谁知劫匪听见喊叫心里一慌,拔出匕首,一回身扎在律师先生身上。
何雅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时,只看见他倒在血泊之中。她的眼前瞬间布满了红雾,好像整个世界都在流血。她爬到他的身边,试图用手堵住血流不止的伤口,没有用。她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打了电话报警叫救护车。救护车开来的时候,丈夫的血已经流了一地。因为失血过多,他死在去医院的路上。而何雅,她的骄傲、她的快乐、她的幸福也永远地留在了那条僻静的公园小路上。
跟当演员的金大卫一样,何雅也擅长讲述。她的声音和用词都很优美,如果这是一个喜剧或者正剧,她一定会讲得非常动人。可是此刻,听众只能感到深深的悲伤。夜幕下篝火朦胧,大家不必看,却能感受到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流淌下来的冰凉。心悦闭上眼,听到何雅的声音已经哽咽:“太蠢了,为了一个包,葬送了爱我的人。从那以后我撕碎了虚荣,却发现我已经一无所有。”何雅已泣不成声。
心悦正想走过去抱住她。何雅却突然抬头,鼓足力气讲了故事的最后一段,“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我永远不能忘记。多少次一闭上眼睛,我就看见他躺在血泊里,每说一个字,嘴里都有血沫喷出来。他说:别哭,哭红了眼睛不好看。我再给你买个一模一样的??”
何雅沉默了。心悦好像迷迷糊糊地回到丁昊死的那一刻。他走近心悦,伸手摸摸心悦的脸,俯下头在心悦的脸上亲了一下,咧嘴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帅气的样子就像有阳光一直照在他脸上:“终于可以走进你的三米距离,我真开心!别哭,把这个总缠着你的人忘了,快乐地生活。你以后不许想起我,我这样死在你面前真是不情愿,你想起我时,总会记得我一身的臭鸡蛋味??”丁昊说完就趴在她的腿上,不动了。
“把这个总缠着你的人忘了??”心悦又怎能忘怀?一年多来,打水时,跑步时,吃饭时,读书时??每一个角落,丁昊无时无刻不在。丁小可说,心悦,你要修炼出离心。出离心!突然之间心悦如醍醐灌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