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附卷二:神秘行动2——纪委打“老虎”_第四章 副部级高官诬告上司(2)(二)

附卷二:神秘行动2——纪委打“老虎”_第四章 副部级高官诬告上司(2)(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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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卷二:神秘行动2——纪委打“老虎”_第四章 副部级高官诬告上司(2)(二)

也就是说,他编著的这本书,重点发行对象是“医务人员、医学院校、科研机构、生产厂家”。因此,如果他动用权力发行,那就与腐败挂上了钩。

以张敬礼的身份,销售自己所著的书籍应该不是难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如果高于定价销售,完全可以认定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界定为非法经营。”

……

在公众视野中消失了近9个月以后,张敬礼的名字又一次出现在媒体报道之中。只不过,上一次关于他的正式公开报道还是他以国家药监局副局长的身份到广西视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而这一次,在他的名字后面跟着的却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字眼。

更严重的是,三年前,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玩忽职守两项罪名,从2006年12月26日被中央纪委“两规”到2007年7月10日被执行死刑,前后时间不足一年,是我国药监系统落马的最高官。

根据法院的指控,郑筱萸在1997年中至2006年年底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审批八家药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直接或者透过妻子和儿子受贿649万多元人民币。2001-2003年,擅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其后被揭发部分药厂虚报药品资料,其中六种是假药。2006年齐齐哈尔第

二制药有限公司(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以及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欣弗”注射液事件,导致十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现肾功能衰竭。

至今仍让人记忆犹新的是,2007年郑筱萸案发后,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当年的例行发布会上说:“郑筱萸腐败案这种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对整个系统来说,确实让我们蒙羞。……药监系统要从这个案件当中怎样汲取深刻教训,怎样让我们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堵塞漏洞,使我们的监管工作真正地做到为民监管,真正地保障人们的饮食用药安全。所以,这些都是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想的,要深刻反思的,是现在正在做的和以后要做的事情。”

然而,事隔三年后的2010年4月,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调研员卫良、药监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孔繁忠、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祁自柏、白坚石、陈继廷等多人因涉嫌贪腐纷纷落马;2010年10月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八室主任陈海峰因受贿而获刑……这一系列案件,曾被业内人士喻为国家药监局自郑筱萸案之后的第二次地震,但由于涉案金额少,涉案官员级别低,而被某些人称为“在后郑筱萸时代,药监系统在权力约束方面有所改观”。这一论断显然太过轻率和乐观。随着2010年底张敬礼落马,尤其是此案真相扑朔迷离,更让公众感觉到,药监腐败乱象似乎

并未彻底肃清,药监系统的一些官员仍在延续着“前腐后继”的事实。

药监局作为拥有巨大权力的部门,出现腐败现象并不值得惊讶。让公众难以容忍的是,药监腐败几乎是以相同的方式、相同的轨迹运行着。郑筱萸伏法之后,有人总结两大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和“监督不力”,而这两个原因在张敬礼案中表现得同样突出。2005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涉案被捕后,医疗器械审批大权就落到张敬礼手中。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照理说,有腐败案例在前,正是反思制度弊端和监督漏洞的契机,然而这样的契机被一再错过,以至于问题的隐患在避开“风暴”之后出现报复性反弹。药监高官接连落马,让我们看到了整治腐败的决心和魄力,但这种“抓一个是一个”零敲碎打式的监管模式,怎能唤起公众对反腐的制度化期待?制度生病,人不可能幸免,没有人知道,药监腐败还将多少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三年内,一个部门连续发生这么多起较大的腐败窝案,而且是在关系百姓生命安全的监管部门,说明腐败具有深刻的体制根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在任何国家,药监系统都是国家民生方面的一个重要保障系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药监系统的权力分量就比较重。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我国药监局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值得引人深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