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卷一:神秘行动——中央纪委打“老虎”_第六章 省长情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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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卷一:神秘行动——中央纪委打“老虎”_第六章 省长情妇(1)
省长情妇与她的五个男人
——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情妇徐福英的真实故事
2003年5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依法做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嘉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0年7月,被告人李嘉廷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子李勃(另案处理)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810万余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嘉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被告人李嘉廷有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并提供线索,对相关案件的侦破起了重要作用,认罪悔罪,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有媒体报道,在中纪委查处的省部级贪官中,绝大多数都有情妇。可以说,贪官败于金钱女色已不再是什么新闻。只是,令人惊讶的是,现在的高官玩女人似乎也不讲什么品味。胡长清胡嫖滥搞,丛福奎恋上的是“女大仙”,刘方仁看中的是理发员,而李嘉廷呢,为之神魂颠倒的是一位仅有小学文化的老板娘,名叫徐福英。这老板娘文化浅一点也就算了,要命的是她竟然与黑社会搞在一起,而且凭借美色俘虏了一大串男人。仅有据可查的,就有五个。
第一个男人:让她16岁私奔17岁做妈妈
2003年7月2日出现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的徐福英,吸引了大批旁听群众的眼球。昆明的百姓们早就听说了他们的原省长李嘉廷被一位漂亮风流的女人拉下水,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今天,他们就要近距离地领略一下这女子的风采,睁大眼睛瞧一瞧,把一位位高权重的堂堂云南省长拉下水的,究竟有多漂亮,究竟有多大本事,在他们之间,又究竟藏着多少神秘的故事。众所瞩目的徐福英,似乎也早已知道今天出场的“磁性”。即便是庭审,即便穿着“黄马褂”,即便身后站着两位庄严的女法警,她仍然抬起浓妆艳抹的脸庞,优雅地向四周张望点头。她没能像她最后的一位情妇李嘉廷一样频频出现在主席台上,出现在聚光灯照射的公共场合,今天终于等到了万众关注的时刻,只是味道差了一点。
徐福英的父亲是江西省丰城县人,后迁徙至昆明,在昆明郊区某工厂当了一名工人,于六十
年代初建立自己的小家庭。1962年元月,小夫妻生下了一个女儿。尽管刚洗去胎水的女婴长得像个木头人,一副皮包骨的小巧样。然而的确眉清目秀,与众不同。许多亲朋来看了都说:“是个美人胎,长得真秀气,长大了一定是个美人儿。”这对年轻的父母听了高兴得合不拢嘴,便渐渐消云了未能生育儿子的遗憾。他们希望女孩身体健康,有福有寿,也给全家带来福瑞,便起了个名字,叫福英。
从幼儿园到小学,渐渐长大的徐福英果然长出美人儿的雏形。不仅脸蛋身材好,而且天性活泼,喜欢歌舞。而且唱的跳的还真有那么两下子,于是好多大人表扬说,将来肯定能当个歌唱家或者舞蹈演员,她得了更得意了。无奈她太贪玩,在功课上下的功夫少,成绩太差。加上那时**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昆明的大中小学也是一样,大家天天谈革命,贫穷和劳动光荣,知识分子是臭老九,成了批斗对象。本来就不喜欢读书的徐福英,更没心思上学了。1973年,12岁的徐福英上完了小学四年级,就永远告别了学校,成了一个小混混。
失去学业后的徐福英,在家无所事事,便整天和一帮同龄人到外面玩耍。随着年龄的增长,徐福英开始发育了,而且发育得比较早。就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徐福英忽然成了一个大姑娘,如一朵桃花一夜间绽放,面白唇红,双峰高耸,成为名副其实的美女。花红引得众蝶来。在与徐福英玩耍的同龄人中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男孩子,而且是比她大好几岁的男青年。这些青年都千方百计地要让徐福英做自己的女朋友,互相之间展开了一场竞争。他们在徐福英面前显本事,显家底,显父母的地位和家产。为了斗倒别的青年,他们个个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以各各种阴谋阳谋打击对方,有的还相约到郊外工地上进行决斗。徐福英对这些人虽都不太满意,但她已懂得如何利用他们为自己做事。一段时间的周旋,使她明白了男女之间友谊的实质,并为她日后成就更大的“事业”奠定了基础。然而,徐福英那时倒还比较单纯,她虽已情窦初开,想到了该为自己选个男人。可她心目中的优秀男人并不需要太多的金钱地位,而是要与她般配,也要长得一表人材。最终,她选定了一个身材高大,品貌出众的男孩。两人频频幽会,甚至开始偷情。老实巴交的父母发现女儿总是迟迟归来,在一个偶然机会得知她已有了男朋友并且犯了“规”之后,气得要命,狠下心来打了她一顿。并且告诫她,要是再不听话,就别再回这个家。
徐福英也曾懊悔过,但毕竟已经陷入情海,不能自拔。加上那位白马王子日日以情相激,两人便海誓山盟,私订终身。1978年,年仅16岁的徐
福英与男友私奔,在家中消失。第二年,他们就生下了一个儿子。有了儿子以后,他们才知道生活的艰难。做了母亲后的徐福英并没有感到快乐。由于夫妻俩都没有工作,借来的一点钱很快就用完了。可是,儿子要吃穿,大人也要吃穿,这么东躲西藏地没有一个固定的住处,真如行乞一般。有一次,他们已经一天多没吃东西了,只能喝开水度日。丈夫好不容易到外面捡了块废铁卖了,可是钱不多,只够买一碗米线。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却只填了肚子的一角。这碗米线吃得他们好伤心,好绝望。他们开始考虑下一步的日子该怎么过,毕竟他们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后来,丈夫也带些吃的东西给她,可晚上总是回来得很迟。最后,徐福英发现丈夫依靠的并不是劳动,而是自己的脸蛋。他竟然这么快就忘记了海誓山盟,这么快就背叛了他们的感情。在得知他外面有了女人后,徐福英哭了整整一个晚上,她决心报复,因为她知道,她自己也有脸蛋,也有吸引力。于是,她也开始依靠脸蛋混饭吃,和那些喜欢她的男人逢场作戏。不料,丈夫在得知此事后,彻底绝望了。他可能容忍男人在外面有女人,却不能容忍女人在外面有男人。他狠狠的掴了她一个耳光,骂了她一句赃话,就彻底离开了她。
第二个男人:比她大20岁的小商贩
被丈夫遗弃的徐福英,带着年幼的儿子,开始了凄凉的生活。
他恨丈夫,恨男人的无情。为什么男人可以在外面玩女人,女人却不可以在外面有男人?为什么她一个漂亮的女人,竟然被自己的丈夫抛弃,竟然会过上这样艰苦的生活?可怜她当初一片痴情,为了这个男人竟然与自己的父母闹翻。不值得呀,不值得!
有一天,饿得头昏眼花,抱着儿子,想到外面找点吃的。走着走着,就来到了(昆明湖)畔。既然老天容不下自己,自己何苦要存活于世。她在湖边久久地站着,流下了一串串的泪水。她要自尽,要把自己和儿子一起葬身于湖底。
她又看了看自己的儿子,他还很小,可是那么可爱,那么漂亮。自己要死了,为什么要拉上无辜的孩子呢?抬头看去,湖边都是一张张笑脸,孩子们在父母身边,又是唱又是跳,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她想,为什么别人的孩子那么幸福,而我的孩子却要跟着我受苦?不,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不仅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好好的,要让我的儿子活得好好的,而且要比别人活得更好。
“我要报复,报复这些无情的男人!”徐福英开始下定决心,要利用自己的天然优势,把喜欢自己的男人握进自己的手掌心,记他们听从驱使。只是,她再也不相信什么感情,再也不会被所有的甜言蜜语所打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