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附卷一:神秘行动——中央纪委打“老虎”_第四章 借佛敛财(7)(一)

附卷一:神秘行动——中央纪委打“老虎”_第四章 借佛敛财(7)(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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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卷一:神秘行动——中央纪委打“老虎”_第四章 借佛敛财(7)(一)

下篇:丛福奎案件警示录

丛福奎从一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堕落为一名严重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其贪婪之心可恶,其悲惨结局可哀。剖析他腐败堕落历程,揭露其政治上的两面性并深挖其思想根源,对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均十分必要。 

聪明反被聪明误,一意孤行恨千古

最近几年,尤其是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中华大地卷起一股声势浩大的反腐浪潮。一批又一批的腐败分子,在这场反腐败斗争中中箭落马,折戟沉沙。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有关反腐败精神、各种党纪条规和宣传资料,一个接一个地发放到全国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手中,党纪宣传教育也实在可以说是用心良苦。然而,即便是在这种形势下,仍然有不少腐败分子敢于在这股反腐大潮中露出“脑袋”,逆流而上,勇做一回“弄潮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侥幸心理作祟,小觑了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的能力,另一方面,就是仕途顺畅,自以为头脑精明、手法高超,做得天衣无缝。丛福奎,正是这样一个自作聪明,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典型例证!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丛福奎作案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手段隐蔽,犯罪智能化程度高,不仅借佛敛钱、借公司洗钱,案发前还大搞攻守同盟,使出各种花招与中纪委办案组对抗,态度十分顽固;二是表现十分贪婪,索要贿款行为十分猖獗,影响十分恶劣;三是犯罪群体化特点明显。丛与6名私企老板基于老乡关系或经人介绍后相互勾结,丛在帮助办事后与之大搞权钱交易。

他的惯用伎俩就是与私企老板大谈佛事,并以此为由,“狮子大开口”,动不动叫对方捐一千万,不行就几百万。对方不给就采取再三催讨、给脸色等手段,让对方乖乖地把钱交到他手里或打到指定的帐上去。同时,他还精心谋划出了极其隐蔽手段:一是对象隐蔽法。他索要贿赂的对象一律是私营企业主。因为私企财务制度不严,他曾经对李运良说过:“你们是私营企业,比较灵活。要是国有企业,我就不管你们了。”二是进帐隐蔽法。指使对方取钱时帐一定要做好,不要留下把柄。向丛真索要25万美元时,甚至要对方“一定要到境外去取钱,做好帐目,注意保密”。同时,他又不告诉对方钱款的去向;三是精神隐蔽法。抬出“老佛爷”,强化“神秘感”,不准行贿人向外张扬。其中对邢广浩就曾这样说过:“你回去马上办,跟别人不要声张

,回家和老婆也不能说,给老佛爷办事不要张扬。”

尽管丛福奎作案手段隐蔽,伪装巧妙。但是,在办案经验丰富、有勇有谋的“6?25”专案组成员面前,这些手段还是显得幼稚了一点,丛福奎很快就败下阵来,其精心伪装的面纱最后还是被一层一层地揭了下了。而且揭开后发现:其面纱背后的真实面目极其丑陋、行为极其恶劣、灵魂极其龌龊!

1996年3月,丛福奎认识了在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担任太学研究会助理的“大师”殷凤珍。由于殷凤珍热衷于追逐名利,为提高自己的名誉地位而常给一些寺庙拉捐款。丛福奎认为这里面有空子好钻,而且认为殷凤珍这人比较“可靠”,于是,两人从此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丛福奎在非常热情地帮助一些个体企业老板解决问题之后,又非常主动地向他们索取巨额贿赂,然后以做佛事为名,交给殷凤珍保管。

给老佛爷做事,说起来有些冠冕堂皇,能够唬住人。可是,如果所有索要来的钱财都奉献给了老佛爷,那也太不划算了。丛福奎自有他的小算盘。于是,他将小部分的钱交给殷凤珍,后被殷捐给了寺庙,大部分的赃款则打进了他以殷凤珍兄妹名义申办的北京龙吟公司帐上,或直接交给殷氏家人存进个人帐户。

1998年1月,为便于洗钱,丛福奎与殷氏兄妹商量,在北京注册成立了一个所谓的龙吟公司。由殷凤珍的哥哥殷凤军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三个月后,丛福奎怕殷凤军靠不住、乱花钱,又将法人代表的位置交给了殷凤珍担任。而这家所谓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做过一笔生意,公司里的一批乌合之众,也没有一个懂经营。

殷凤军曾经交待说:“龙吟公司就是空架子、摆设,是用来掩盖老丛打钱的一个公司。实际上这个公司就是老丛的。用公司遮盖比用个人帐号遮盖好听一点。说句实在的,公司纯粹是扯淡,正事不干,也干不了。龙吟公司就是丛福奎个人的公司,就像是丛福奎个人存款的地方,我妹妹是丛的保管,我是个具体跑腿的。”“我和我妹顶嘴时,丛福奎就在一旁训我:你有什么资格说这个话?你在我们面前,就是个打工的。气得我够呛。”

殷凤珍也这样说:“丛福奎叫我当法人,我以为法人是管法的,我干不了。丛福奎说:也不让你干什么,你担个名儿就行。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当,他说:我是省长不方便。”“我哥叫他老板,我也叫他老板。他的确就是我们的老板,龙吟公司就是丛福奎的公司。丛福奎才是我们

真正的老板。"

说到底,龙吟公司就是丛福奎的洗钱公司。有了这个地方洗钱,丛福奎胆子更大了,他开始肆无忌惮地打起做佛事、做善事的旗号,向私营企业老板索要贿赂,而且表现得十分贪婪、十分嚣张。

案发后,行贿人之一李运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办案人员道:“我的生意还没有赚到钱,他就今天一百万,明天两百万地向我要!”

李运良创办的河北省宇通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并无经济实力的公司。在丛福奎的帮助下,李运良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了省建行1千万元贷款,此后又两次获得总计7千万元的贷款,另外,丛福奎还让人帮助李运良拆借到资金1千万元。当然,丛福奎也狠狠地让他放了血,先后索取贿赂达550万元。

李运良回忆说:“2000年1月中旬的一天,丛让我晚饭后去河北饭店他的住处。他说:我在北京有个朋友资金紧张,急需200万,你给解决一下。我听到这么大的数额,当时惊了一下。……一个月后,当我凑齐200万送去时,丛福奎又说:200万先别拿,再准备一个300万一块拿来。我心想:200万还没办呢,怎么又要300万!……我认识到,他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吸血鬼。”

丛福奎索贿的手段,由此可见一斑。2000年6月中下旬,已经有传闻说上面要来调查他的问题了。可是,丛福奎还继续帮助李运良找贷款担保单位,并且仍无所顾忌地向3名私营企业老板索贿175万元,可见他的作案行为是多么猖獗。

当丛福奎听到上级要来调查的传闻后,他一方面是继续收受贿赂,一方面是与涉案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在电话里,让私营企业老板统一口径,咬定是自愿捐献做佛事的。还让另一位被索贿500万元的私企老板李晓明与龙吟公司签订假协议,并把时间提前到2000年1月。同时,让殷凤珍到寺庙去开收据,并授意说:“能多写点就多写点”。

假的终究是假的。丛福奎再聪明,在专案组强大的攻势面前,终于还是现出了原形。他在背后所做的这一切,只不过进一步证明了他丑恶的一面。

铁的事实告诉我们:党纪国法的威严决不容侵犯和亵渎。我们要正告那些腐败和正在走向腐败的党员干部:是悬崖勒马、猛然回首的时候了!是对照检查、扪心自问的时候了!如果再一意孤行,再自作聪明,最终必将沦为党和国家的千古罪人!

理想信念丧失时,悬崖峭壁在眼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