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陆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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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陆发展史
古魔法时代人们通过冥想来提高对元素的感知力和控制力,这样的人被称为魔法师,魔法师通过咒语可以激发各种元素中蕴含的能量,释放出魔法。
魔法师经过无数年的发展从最初的四大系发展到后来的光、雷电、水、冰、火、精神、亡灵等多个系别的魔法种类。
在对魔法不断的探索中,魔法师发现有些宝石中同样含有四大系中的魔法元素,并且可以通过阵法和咒语激发其中的能量。只是魔法阵的威力太过庞大极容易对作为媒介的魔法师造成反噬。
魔法前纪元330年:著名大魔导师赖特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魔兽体内的晶核所含魔法元素是有魔兽的品阶所决定的,并且证明魔兽所凝结的晶核经过特殊处理可以取代魔法阵所需的魔法宝石,而使用不同品阶的魔核更容易控制魔法阵的威力,因为魔核成本低廉且较容易得到,引发了魔法阵研究热潮。
魔法前纪元255年:仅不到一百年的时间,众多魔法师证明只要有各种的魔核布阵,可以施展各系八成以上魔法。
魔法前纪元162年:魔法工会发现单系魔法师通过魔法阵即可跨系施展魔法。也就是说魔法阵只需精神力即可操纵,并发挥全部威力。而不需要许多人天生就不具备的魔法感应力和穷极一生都无法掌握的元素控制力。
魔法前纪元51年:魔核被31岁的魔法师奥古斯塔成功应用在各系魔法卷轴中,并称普通人即可使用。后经试验,仍需精神力触发,成为魔法界最大的笑话。
魔法前纪元13年:魔界、兽人、半兽人、魔兽组成大军进攻人界。魔法师和战士在落日要塞激战三天三夜,魔法师大队被敌军偷袭,死伤殆尽。战士疲惫不堪,誓言死战到底。关键时刻,69岁仍是魔法师的奥古斯塔到达要塞。以死相劝,由精神力较强的战士激发其空间戒指携带的数千魔法卷轴进行反击。是役大获全胜,追杀敌联军百余里。发起攻击的战士损失仅有区区百人,奥古斯塔被称为“法阵之神”。
因战胜联军,大陆欢庆。研究魔核制作魔法卷轴的魔法师遍及大陆。奥古斯塔被各大魔法学院邀请讲学。
魔历纪元年:奥古斯塔去世,其孙伊古斯塔主动请缨,率三千弟子携魔法卷轴攻击魔族,连克狼人、熊人、半人马、牛头怪等七个部落三个大城池。魔界之主被逼无奈,于落日要塞签订“落日条约”。内容含魔族千年不得侵犯人族等内容,更向魔神立下血契。此年被大陆定为魔历纪元年。同年各大魔法学院全部开设魔法阵、魔法卷轴研究制作系。
魔历纪元8年:魔族突然集体消失,不知所踪。
魔历纪元24年:一部分魔法师对工会倚重晶核,大肆制作、研究魔法卷轴的做法提出反对后被排斥、打压。
魔历纪元47年:魔法工会分裂,反对倚重魔法卷轴的魔法师离开魔法工会后产生分歧。著名魔导师勃朗格失踪,除个别魔法师隐姓埋名离开,剩余魔法师创立古魔法工会。招收学徒极为严格,要求学徒必须放弃学习魔法卷轴。而魔法工会则偏重阵法和卷轴。
魔历纪元102年:魔法师拜赛因使用一阶魔兽萤光线虫晶核、阳春草制成微型光系照明术魔法阵,此魔法阵为贵族莫茨世袭伯爵府照明使用。
魔历纪元104年:古魔法工会最后一名魔法师去世。专门修习古魔法的魔法师彻底消失在这个大陆上。仅存的魔法工会已失落大半古魔法,取而代之的是各种魔法卷轴。
魔历纪元152年:魔法走下神坛。几位魔法学徒将照明魔法阵模仿制作,并可放置在透明容器中。不再依赖卷轴或魔法阵。并与凯特家族名下商团合作,大批制作照明用具。自此后光系魔法中照明、治疗等魔法逐渐逐渐转为民用。
魔历纪元320年:所有基础魔法均以应用到民间、商业、军队等领域,各行各业均有应用。且无需卷轴做载体。各大商团开始圈养魔兽,建立生产线,批量生产魔法用品。
魔历纪元368年:一位名为介罗的年轻人因心理畸型,按照书籍记载学习并施展亡灵魔法后,将艾玛城的居民全部变成亡灵,并波及附近城市。另一位老人56岁特勒曾在年轻时根据古典籍记载修炼魔法,已等同大魔法师。因泄愤施展大型火系魔法烈焰地狱烧死436人,焚毁建筑无数。两个事件迅速被传播开来,大陆人激怒之下,爆发了后世被称为“魔法灭绝运动”的事件。所有记载修炼魔法咒语的书籍、典籍全部被烧毁。古魔法修炼方法从此在大陆失传。
数百年后民间的魔法用具已经开始通过开关控制。生活、治疗以及攻击防御等领域的魔法器具,被人们统称为“芒器”,芒器在形状上逐渐形成戒指、项链、肩饰、腕扣等
种类。在威力上被划分成一至九阶和圣阶。需要人们使用精神力放出各系魔法。
芒器的内核也就是提供魔法元素的地方叫做“晶源体”,其本质也就是原来的芒星阵,晶源体在晶源体所需三阶以下晶核从圈养的魔兽身上批量提取。高阶晶核仍然需要人们猎杀魔兽得到……
这是我在异界的直播。因为是日记,所以我用了第一人称。必须的,不是吗?
白天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如同起点小说中最最泛滥的题材一样——我穿越了。穿越的过程我就不写了,反正是小说中的一种。
我叫楚昊,这辈子没偷过葱,没扽过蒜,也没顺人几个鸡蛋的好人(脸红),可老套的事情真的就发生在我的身上。哭不是我的性格,笑也不太合适,当务之急我身上的零件没缺吧!
发现全身都没有任何伤痕的时候,把我乐坏了。
我老婆——就是我攒了几个月工资买的笔记本电脑也还在廉价的电脑包里面,这可是我视如性命的东西,取出电脑按了开机键,开机的音乐响起,竟然没坏,我真的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了。
正当我高兴的时候,一阵声音从旁边传来,有人来了。
这时我的手速足有六十动,肯定超过了音速,甚至达到了光速,三两下就把本本装进了包里,我怕被人见财起意。
后来我知道这个人叫雷特,是专门负责回收芒器的。
芒器就是这个世界用来攻击防御的武器。
“你是谁,蹲在这里干什么?”雷特问我。
“我叫楚昊,迷路了。”我选了小说中最最常见的回答。
“你迷路到我的地方来了?”我的话他明显不相信,用怀疑的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
他的地方?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观察环境,这里很像一间废弃的小工厂,周围是斑驳的围墙,中间是很大的一个车间,是的!我认为这是车间,因为这间房子和我家那里的车间一样,宽度很短,长度很长,高高的房子,到顶的窗户上镶着破烂的玻璃。
“我真的迷路了,请问这是哪里?”我挺客气,到人家的地盘了,你敢嚣张吗?
“这里是尼利市多利商团芒器回收部,我是经理雷特。”他语气里带着调侃。
我知道他在讽刺我,但是我得忍着,因为他说的地名和厂名都非常古怪,是我从没有听说过的呃。
“好吧,我承认,那个……其实我是来找工作的。”虽然是相同的语言,但是我确定这里肯定不是中国,因为远远的地方能看见一栋栋高楼大厦。这是一座城市,可是我不记得中国有尼利市存在,难道是外国,国外也普及中国话了?
“你?”也许我的穿戴不像能干活的人,雷特还是一副怀疑的样子。
经过我再三解释,也许是我诚恳的表情打动了他,他终于同意让我他的手下干活。
进入车间的时候,里面仅有的两个人都把我给震了,真的,你看到也一定会把你震了。
眼前这丫头实在太漂亮了,纯白色丝质长裙上面是略低于纤细的腰身的纯净米黄线织小衫,腰间松搭着一条深褐色的软质细带。
脖颈上一个天蓝色宝石坠饰挂在银质细链的下面,精致的小巧下颌配着鸭蛋圆的脸蛋,真想上去亲一口。
乌黑亮泽的长发沿着白皙的额头垂泄在肩头,长长的眼睫毛衬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眼睛中充盈着活泼和俏丽。
手机昨天被我摔坏拿去修了,不在身上,电脑包里没带摄像头,这两件事让我后悔不已,否则就可以拍照给各位看看了。
葫芦岛、怀柔、八里库、玉门、天津、查里蒙干、射阳。咳咳!这个想法有点猥琐了。
另一位是女士,这位女士的照片要是传到网上,也会死一大片,是吓死一大片。
这大姐一双估计有48号的大脚丫子,两米多的身高,穿着一身粗布衣服,往上看是一张足足一尺多长的脸,长长的鼻子下面是翻翘的嘴唇,都快吓死我了。
你知道吗,她转身的时候,我都要哭了,你可别以为我是被她的丑陋给吓的,不歧视残疾人我还是能做到的。
我是气的,因为她背上一上一下有两个很大的隆起,走路的时候上下一颤一颤的,当时我以为是她的胸部,把天上地下所有的神灵都骂了个遍,怎么会穿越到这么个破地方!难道这里女人的咪咪都长在背上?是不是这里流行背入式,可以用手扶着那里?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雷特给我介绍了一下,漂亮的那个叫紫淇,嗯!偷偷说一下,她的隆起长在前面,嘿嘿!**笑中。
难看的那位是骆大姐,她是半兽人,马各马它族的。这回我放心了,因为骆驼两个字是怎么拼的我知道,原来她是骆驼人。哈哈!就是传说中咪咪长在背上的人。
半兽人这个名词也让我有了猜测,后来证实是对的,这
里是魔法大陆。不过不是魔法师横行的年代,那年月已经过去一千来年了,现在是晶核时代。
这位骆大姐的种族,这让我犹豫刚才的地名,半兽人中也有狐女,狐女长着长长的尾巴,我的眼睛扫过美女的翘臀,轮廓很清晰,应该没长大尾巴,可我还是不能确定,毕竟还有兔女,兔子的尾巴可是小小的。
雷特告诉我,我们这里加上我现在是四个人,都是一种工作,当清洁工,这个答案让我郁闷了半天,可是又不能不干,由此看来穿越的人也不一定都能牛B的一塌糊涂,也有点背的,比如我。
干活的时候,骆大姐从旁边搬过来一个大纸箱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中间的台子上,箱子里东西挺让我开眼界的。
基本都是各种各样戒指,数目之大,恐怕比我在首饰店见过的都多。
我跟他们学了两分钟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其实就是用一根针那么尖的东西把戒指的后盖撬开,然后把里面的几棵小石子倒出来,然后在把戒指擦干净就行了。
小石子很漂亮,很像玛瑙。我本来想藏起来几颗做纪念的,可他们说这是魔兽晶核,而且是元素能量已经用尽的,所以没有什么纪念意义,就算了吧。
“咦!这种芒器我怎么没有见过。”正干活呢,紫淇拿起一个五角星形状的东西打量一番,扭头问雷特。
这个芒器像海星,五只一指多长的触角在紫淇白皙的手上稳稳地立着,暗紫红色衬着磨砂质感显得分外高档而别致,触角中心的位置有一个白色喷嘴,不知道是什么用处。
雷特只扫了一眼就说:“这是一种有钱人才能用得起的水系芒器叫做熏肤仪,打开开关可以放出淡淡的水汽,这样对皮肤比较好,一般都是贵妇人才用的。”
呵呵,我心里暗暗好笑,地球上的女人为了保养皮肤把各种化学产品往自己的脸上涂抹,这个世界的女人利用魔法来保养皮肤,看来爱美果然是女人的天性,嗯,这个世界还有兽人的,应该说是雌性动物的天性。
“这个东西是不是很贵啊!可惜我没钱要不我也卖一个。”紫淇抚mo了一下白嫩的脸蛋。
“紫淇,那个熏肤仪你喜欢就拿去吧,自己去配个晶核还可以用的。”雷特挺大方,怎么不给我一个呢。
“不好吧,虽然咱们有权把过时或者无法修复的东西报废,可这么珍贵的东西报废会不会有麻烦啊!”紫淇拿着那个五角星一副爱不释手想要又顾忌的样子实在可爱极了。
“没关系,现在市场上这种护肤的芒器产品已经更新两代了,这个就算翻新也卖不出去,你拿回去玩吧!”雷特说,他还挺了解这些的。
我拿起一个有着奇怪花纹,表面污突突的戒指,拿着开壳器在戒指内圈划了半天也没找到卡扣,“雷大哥你看看这个戒指怎么打不开后盖。”
雷特接过戒指仔细看了一下说:“这个戒指没有开关不是日用品,是攻击或者防御的,我用精神力触发一下试试。”
侧面打听之后,我才知道精神力可以用来控制芒器中的芒星阵攻击或者防御。
他连续试了几次,戒指都没有反应,顺手就把戒指丢给了我,“这应该是个废品,给你玩玩,不要就丢掉吧。”
接过戒指我随手揣进兜里。这还是我的第一个戒指呢,废品就废品吧!
快下班的时候,雷特告诉我了一个好消息,他把紫淇推荐到总部去了,这是早就说好的,顺便带上了我。没想到来异界第一天就碰上机遇了,还沾了个美女的光,我也不知道是该郁闷还是高兴!
雷特真是好人。不但推荐了我们俩,知道我没有住的地方,还把他空着的房子给我住。
“这是神器,你想要吗?”我对着卖肉的小贩说。
……小贩不理我,给另一个买肉的割了一块。
“这个神器很厉害的,可以用来——剪指甲。”此刻我正在为了晚饭,向小贩推销我的指甲刀。
我没有这个世界的钱,所以我只能在这里费口水,准备从菜贩子那里用神器——指甲刀,换点吃的。
你见过穿越以后为吃穿发愁吗?没有吧,可我就是。
小贩很精明,但是还是被我给拿下了。我是这么说的:
“我看你骨骼精奇,是块百年一见的练武材料,我这里有一柄神器,以后拯救世界就靠你了。你给我些吃的就送给你。”
结果,他收下了我的神器,我从他那里拿走了一些吃的,晚饭有着落了。
这里的房子大概也非常贵,因为雷特的房子面积只有二十多平,做饭、睡觉、上厕所的地方都挤在一起。
卧室里面只有一张简易木床,以后这就是我的小窝了。
在**我发现了两本书,应该是老雷留下来的,一本是《大陆发展史》,另一本是《精神力修炼方法》,简单看了一下《大陆发展史》,还挺有意思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