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三章我会武术

第三章我会武术


校园护花高手 职场规则 蜜婚谋爱 贪财皇后 易筋经传人在异世 邪神狂女:天才弃妃 虚拟王朝 帝宠:替身废后 麻辣小娘子 嫂子,是你诱惑我

第三章我会武术



天历1521年2月15日,是一个值得阿拉西亚世界的全体生物纪念的日子,尤其是对于居住在阿拉西亚世界东部海滨小镇艾克托镇的德雷克斯而言。

德雷克斯今年18岁,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他没什么特长和特点,扔到人堆里用各种方法检索都不一定能把他揪出来。他出身于艾克托镇内一个普通的人家,从小上的是最普通的私人学校,毕业后就在一家图书馆里当图书管理员。

图书管理员这个工作不好也不坏,薪水不高也不低,这和素来平凡的德雷克斯倒是很登对。他在图书馆的主要工作有:

1、管理图书。

2、帮自己的顶头上司,也就是图书馆的馆长大人整理他的私人会所。根据艾克托镇的特有法令,艾克托镇的各位商人和各部门的头头脑脑的私人会所都设在市政厅中,会所中保存着他们的一些资料。图书馆离市政厅比较远,馆长一般都泡在图书管里,把私人会所的一些事务交给一些自己信得过的属下打理,德雷克斯就是其中之一。

3、凭借超强的记忆力写出遗失的书稿。

4、……

N、练武。

2月15日。

艾克托镇的天空一片昏暗,小凉风嗖嗖地挂着,风中飘着些若有若无的雪花。

现在是管理员的换岗时间,值完一班岗的德雷克斯借了本书,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他来到门口,披上风衣,踏上了被雪染得有些泛白的小路。

突然,他看到几个有些眼熟的人穿着破烂的衣服、拎着几包书向这边跑来,样子很是狼狈。等他们跑近,德雷克斯下意识地叫了出来:“比克!”

比克是图书馆里一个新来的小伙计。德雷克斯知道今天一早馆长把比克和另外几个人派出去买书了,看他们的样子也确实有所收获,但怎么会是这幅狼狈样子?

“老雷,准备回家啊?”比克几人跑过来,一边吸溜鼻子一边问。

“嗯,回家了,晚上再来。”德雷克斯说,“倒是你们几个,怎么搞成这样?被马车撞了?”

“被马车撞了就好了。”比克说,“被人打了!”

德雷克斯仔细看了看,这三四个人都是头破血流,一身污泥,既然比克说是被打了,那就是被打了没商量。

他皱了皱眉头:“打你们的人在哪,我去找他们!”说罢德雷克斯把手里的包一放,撸起袖子。

“等等啊!”比克拉住德雷克斯,“他们四个人,都人高马大的,我们四个都不是个儿,你一个人能管什么用?”

“对啊!”很快就有人附和,“赢不了的!”

德雷克斯笑笑,拍了拍比克的肩膀:“你忘了?我会武术啊!”说罢转身就走。

“你……”比克和另外几个人望着德雷克斯的背影,一起怔住。

武术?

这倒是德雷克斯日常当着他们这些同事时挺常见的一句吹嘘,但大家谁也没当真,都当德雷克斯在说着玩。毕竟这几年来,也从没见过脾气不错的德雷克斯和人动手过。

但是眼下,看着德雷克斯一步步地走远,比克心急如焚。

这家伙不会疯了吧!

比克正着急着,德雷克斯回身喊道:“喂!给我指路啊!”

比克有点懵,他下意识地指了指右边的路口。

德雷克斯像中了魔一样,迈步就走。

比克一拍大腿,对身边的另几人说:“你们先把书送回去,我去看看他!”说罢追着德雷克斯跑去。

“你不要进去。我马上回来。”德雷克斯回头说。说完他径直走进了比克指的小巷里。

“靠!”刚想劝他别去的比克话没出口,德雷克斯已经甩了一个大后背给他。

巷子中,正站着四个施瓦辛格级的肌肉男,胡子拉碴,看着就不像什么善类。

看到德雷克斯进来,四个壮汉缓缓移动,一人占据一个方向,包围了德雷克斯。

三个大汉一起扑向德雷克斯,最后一人前冲两步,一拳猛击向德雷克斯的头部。

德雷克斯一矮身,避过这一拳,在风衣的掩盖下一个肘击,正中背后那人的软肋,那人被打得倒飞出去,像死猪一般摔在地上。

此时前方三人一起攻到,德雷克斯闪开左边一人的攻击,伸手抱住最右边一个人踢来的腿。那人的右腿被德雷克斯抱在怀中,竟是一分一毫也动弹不得,他感觉箍住他腿的不是胳膊,而是两根钢条。

德雷克斯双手一拽,右边那人的腿竟被德雷克斯硬生生扯到面前挡住了中间一人的拳头,右边这人的身体在这一拽之下不由得向后躺到,而德雷克斯的腿也间不容发地踢出,正中中间一人的裆部,那人一声惨叫,捂着裆蹲了下去。德雷克斯再次抬腿,一脚将他踢翻,那人躺在地上,不动了。

转眼间干翻两人后,德雷克斯扔下右边的大汉,扑向左边的带头者,身体略晃一下就避开了他的第二次攻击,左腿向上一撩,正中那人的面门,左腿落地后右腿跟着飞起,蹬在那人的胸口处,竟将那人踢得离地而起。

此时德雷克斯专心对付这个领头的,背对已经爬起来的右边这人。他看德雷克斯露出空当,立刻迈步抢上,想不到德雷克斯察觉到背后异动,底下一脚飞快踢出,正中背后那人的小腹,那人毫无防备,被踹得一个趔趄,险些摔倒。不等他稳住身体,德雷克斯飞快地转身,身体转到一半的时候起腿,当身体转了360度正对着背后这人时,他的脚正好接触到了这人的脖子。一声闷响,这人被突如其来的巨力击晕,咚的一声倒在地上。

德雷克斯收腿,领头的大汉见德雷克斯用不到三秒的时间击倒了三个人,再傻也知道德雷克斯不是等闲之辈,准备逃跑。德雷克斯迈步追上,一个扫腿将那人掀翻,然后蹲下身子,一拳打在那人太阳穴上。那人昏死过去。

躲在巷子口的比克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德雷克斯用几秒钟的时间打趴下四名大汉的潇洒身手让他怀疑自己在做梦。直到看到德雷克斯插着兜一摇三晃地向他走来,他才意识到这是现实。

“你真的……”比克瞪大了眼睛问。

“废话。”德雷克斯说。

他的确会武术,但不是在阿拉西亚世界学到的。准确来说,是……前世。

那时候,德雷克斯还不叫德雷克斯,他名叫陆飞,是一支特种作战部队的指挥官。退役之后,他醉眼朦胧地登上了一辆本不属于自己的越野车,也没让司机送,就自己醉醺醺地开动了车子。

就算是个特种兵队长,平日里连坦克军舰都开过的人,在十来瓶白酒下肚之后,也是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的。

而醉酒驾车的后果……

陆飞跌进了山涧,车毁人亡。

再醒来的时候,陆飞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有古朴的桌椅摆设,这里的天空明显没有工业废气,这里的人们说的语言是自己听不懂的……

陆飞知道,自己穿越了。

他这一世的名字,叫做德雷克斯。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德雷克斯拥有前十的记忆,论到搏击技术,那也是出类拔萃,纵使没有人教导,纵使是近二十年没练,但收拾几个街边地痞还是容易得很。

“走吧,回去。”转世的陆飞,现在的德雷克斯一边用衣袖擦着头发上的雪花一边说。

“你不回家了?”比克问。

“雪越下越大了,回什么家。”德雷克斯说,“还是先回图书馆暖和暖和吧。围着火炉子喝酒聊天才是真正快乐的生活。”

“好吧好吧。”现在比克对德雷克斯佩服得五体投地,德雷克斯说什么是什么。

图书馆里,气氛一片肃穆。从老板到清洁工的所有员工一致认为德雷克斯的脑袋被门挤了。以至于完好无损的德雷克斯带着精神有些恍惚的比克出现在图书馆中时,大家都出现了看外星人的表情。

“……你没死?”一个比较正常的人问德雷克斯。

“他们没死。”德雷克斯说,“我手上留情了,四个人最多死一个。”

众人全部歪着脑袋看德雷克斯。

有人问比克:“怎么回事?他傻了?”

比克先是掐了掐自己,确认这不是做梦之后,对大家说出了自己看到的景象。

没人相信德雷克斯真的有武艺,更没人相信德雷克斯能凭一己之力制服四个肌肉男。

比克带众人去参观尚保持原样躺在地上第四名大汉,他们不能不信。一时间德雷克斯在众人心中的地位飙升。

“行了行了,都干活去吧。”回到图书馆后,老板挥挥手遣散了大家,然后问德雷克斯:“你怎么不回家?”

“雪太大了,家远,图书馆暖和。”德雷克斯说,“您有事叫我,没事我去休息室烤烤火。”

“当然有事。”老板说,“比克他们又进了一批书,他们正在忙,你去盯着他们写个进书单和报价单。还有,把一些抢手的书的租金设置好。我给你奖金。”

“好吧。”德雷克斯离开老板的办公室,来到图书馆里。比克等人正在清点书目。

“列个书单出来。”德雷克斯说,“还有进货时的报价单。”

“报价单在这里。”一个小员工将几张卷宗交给德雷克斯,德雷克斯参阅了几眼,收好,然后问:“你们挑几本畅销书给我,最好是新书或者绝版的,我拿给老板,让他老人家过过目。”

比克等人很快挑了几本书出来,都是书商向他们推荐的很受欢迎的书。德雷克斯一本本地翻看。

比克递过的一本硬皮书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这本书非常精美,封皮和封底是黑色的皮革,上面用金色的流体写着神秘的精灵语文字,笔法飘逸,再加上闪亮的金色,整行字仿佛要飞起来一般。这行字下面写着两个人类的文字:“天意”。

德雷克斯将天书翻开

,只见书中的纸页已经泛黄,但是墨质很好,一排排整齐的小字黑得发亮。他简略地看了看内容,是一本关于历史的书。

德雷克斯对历史的兴趣较为浓厚,当下表示他要将这书拿回休息室仔细研读后再标明租价。比克们也不反对,任由德雷克斯笑呵呵地将书捧走。

回到休息室,德雷克斯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天书的第一页。

雷克萨斯将这本名叫天命的书翻开,只见书中的纸页已经泛黄,但是墨质很好,一排排整齐的小字黑得发亮。书中的文字是精灵族语言和人类语言对照的,每行飘逸的精灵族文字下都有人类文字与之对应,所以雷克萨斯可以看懂。他简略地看了看内容,这是一本关于历史和地理的书。

“阿拉西亚世界是什么时候诞生的,早已无史可考了。在传说中,千万年前,游荡在茫茫宇宙中的风、火、水、土四种元素粒子聚集到一起,越聚越多,彼此的能量产生了排斥,引发了巨大的爆炸。爆炸之后,清者上升为天,浊者下降为地,许久之后,世界乃成,有了山川,河流,草木……。

神,是世界上第一个诞生的生命。神出生之后,吸收了创世大爆炸后残余的能量,获得了无穷无尽的生命和通天彻地的力量。而他拥有的最重要的一项能力,就是创造生命。

只有神自己的世界,未免显得无聊。于是神运起他的能力,创造了鸟兽鱼虫等种种生物。此后,他又创造了几种智慧生命,以显示世界的丰富多彩。

首先是天使。这是神根据自己的样貌创造的生命,拥有高度的智慧和完美的能力,但是天使们并没有个人的感情,他们无爱无恨,无好无恶,只是创世神的随从而已。

此后,神又希望创造一些新的生命,代替自己来统治这个世界。他厌恶了天使们的死板,决定给这些新生物赋予情感,但他又害怕这些拥有情感,拥有欲望的生命威胁到自己的绝对统治地位,于是他刻意地为每种新生物塑造了缺点,以保证自己独一无二的统治地位。

精灵族拥有发达的头脑,高度的文明,他们可以使用强大的魔法,但却没有强健的身体。

兽人族身强力壮,但却不能使用魔法,而且头脑简单,文化落后。虽然随着历史的发展,兽族的巫师们发明了巫术,但终究不是正宗的魔法力量。

矮人族的身体也很强壮,并拥有一些魔法能力,但他们却被神安置到了西域的重重大山之中,难以与外界沟通,除了挖矿打铁,没有别的生存方式,而且数量稀少,无法与规模宏大的兽族、精灵族抗衡。

水族是相对完美的种族,他们继承了神的各项能力,但作为补偿,水族只喜欢在海洋中生活,离开大海的水族就像离开水的鱼一般难以忍受,只有极少数的身体强健的水族可以在陆地上生存。

巨魔族是兽人族的亚种,他们和兽人族一样,拥有强健的体魄和低级的文化,只是他们比兽人更像人类一些。由于体质的相似和文化的认同,巨魔族和兽人族世代杂居,长期发展后,巨魔族渐渐演变成兽人族的一部分。

地精族是头脑最聪明的一个种族,他们拥有神也难以企及的高级智慧,他们拥有比人类科学家领先500年的科技成果,如直升机、坦克、大炮等。但是地精族除了科技之外一无是处,他们的体型像大老鼠,并且性格奸诈,遭到其它各个种族的厌弃。由于地精族和矮人族都有着发达的工业水平,他们一起居住在西方的山脉中。

最后,神决定照着自己的样子,创造出最后一种生物——人类。

模仿神的样子创造一种生命,让创世神的威信降到了史上最低,天使们意见不一,甚至大打出手,神族出现了分裂。以大天使长撒旦为首的一派天使激烈反对创世神创造人类,近六成的天使与撒旦执相同意见。最终,撒旦发动叛乱,堕落为邪神,而拥护他的天使们也变成了堕落天使。

大天使长撒旦,也就是大魔神王撒旦,拥有着不亚于创世神的能力,为了与创世神抗衡,他也创造出了一种生命,并将其命名为魔族。为了让自己创造的生命比人类更强,撒旦让魔族拥有了他的一切,强壮的身体,发达的文明,以及高度的智慧。魔族,成为有史以来最为完美的一个种族。

可因为魔族是堕落天使创造出来的种族,他们的气息为创世之力所不容,创世神创造出的所有生物,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厌恶魔族的情绪,他们见到魔族,必除之而后快。虽然在千万年的历史发展中,魔族与各个种族日益交融,其他种族厌恶魔族的情绪也渐渐改观,但是在魔族出现之初,他们吃尽了苦头。

创世神以自己的外表为模版创造了人类,但他同样给人类留下了缺憾,以防日后人类威胁到自己的统治。虽然人类是最接近神的生命,但他们的力量弱得可怜,连一些野兽都打不过。不过神给了人类另一样东西作为补偿,那就是不亚于神的想象力、创造力和出色的学习能力。

完成了创世的工作,神感到了劳累,他带着拥护自己的天使们来到了西域的崇吉海姆神山。这座山脉高愈万米,直插云天,“崇吉海姆”在精灵语言中的意思是“与太阳等高的山”,极言此山之高。崇吉海姆山脉的最高峰称为日不落峰,是神和天使居住的地方。

阿拉西亚世界由三块大陆组成,最北方的大陆面积最大,大陆上是一片广袤的荒原。但因为位于极北地区,此地终年白雪皑皑,景致一片荒凉,除了冰川雪原和寒带针叶林什么都没有。这片大陆名为坦尼亚斯,意为“受神诅咒的地方”。坦尼亚斯大陆是魔族的家园。

坦尼亚斯大陆以南,是一块被称为洛丹伦的大陆,它被这里的居民划分为五块区域,东海、西域、北国、南疆和中土。五大区域之间有天堑相隔,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遂演化出不同的地理人情。

东海靠近海洋,大陆支离破碎,海岸线曲折漫长,其中星罗棋布地分布着众多岛屿。东海生活着大量的人类和血精灵,海洋中生活着水族。东海西部的大陆地区受斯比亚帝国和布卢克公国的控制,而东海中西部的岛屿和海域都是无政府地带,位置偏远,海盗猖獗。

北国面积最广,横跨大陆,东部是平原,中部是一片茫茫草原,名为堪萨斯草海,兽族和巨魔族定居在这里,以畜牧业为生。北国西部是哈德瑞克大沙漠,这里黄沙漫天,荒无人烟。哈德瑞克沙漠以西是什么地方,至今仍是无解之谜,因为从古至今都没有人能穿过广袤的大沙漠。

南疆位于大陆南方,地形以丘陵为主,森林广布,气候潮湿,这里生活着各种异族,与世隔绝。一些精灵族也定居在南疆森林之中。西域是一片高原和山脉,被称为世界之巅,这里气候恶劣,猛兽广布,无人居住,只有矮人和地精生活在山里。

而中土,是大陆的中心位置,也是创世神诞生的地方。这块地方又被人们命名为“阿沙尼亚”,意为“蒙神恩宠的土地”,与坦尼亚斯大陆遥遥相对。中土的土壤是五块区域中最肥沃的,气候是最适合居住的,矿产资源是最丰富的,很多旅行家如此评价中土:‘当你走在中土,随手抓起一把土,都可以捏出一把油来。’但中土的面积,也是五块区域中最小的。

中土的面积太小,容不下所有的种族在此生存。于是,净土变成了战场,天堂变成了地狱,除了水族之外,各个种族都参与竞争,为了抢夺中土而打破了头,你方唱罢我登场,城头常变大王旗。所有种族的鲜血都洒在了中土,而中土的土壤因为吸收了生物的血液而更加肥沃。经过数千年的战国时代,精灵族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他们统一大陆,以中土的尼兰城为都,建立了横跨天下的精灵帝国。而其它种族,都被精灵族的大军像撵耗子一样撵出了中土。精灵帝国成立的那年,被当代的精灵王定为天历元年。

大战之后,各族各回各家,大陆迎来了一段时间的和平。

天历356年,精灵第一帝国已是岌岌可危,于是久居诺森德大陆的魔族伺机南下,侵略中土的精灵帝国。大战之后,精灵族的大帝国不复存在,魔族统治了中土,成立了另一个帝国。虽然政府变更,但是“天历”这一历法却一直流传下来,以纪念世界的第一次统一。

在战败后,精灵族分裂为两个部族,一部分精灵厌倦了尘世的争斗,定居在南疆的森林之中,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们被世人称为森林精灵。而另一部分精灵坚持自己是高级种族,对于保守妥协的同胞极度鄙视,誓死争夺中土的控制权,他们自称“高等精灵”。在大战之后,高等精灵一脉被魔族杀得七零八落,惶惶如丧家之犬般地离开了中土,又无法回到南疆,只得来到东海,与人类混居。由于他们在战争中付出了血的代价,与魔族和其它各族结下了血仇,又被人们称为血精灵。

血精灵和人类杂居了千余年,文化交流和通婚均很频繁,两个种族的差异渐渐缩小,血精灵族变得更像人类而不像精灵,人类也拥有了更强的魔法能力。一千年后,拥有人类和血精灵两种血统的人甚至比两个种族的纯种居民加起来还要多。可以使用魔法的人类,不论远近,都多多少少地有着血精灵的血统。

而兽人族和巨魔族仍然定居在北国,虽然他们无力抢下中土,但以魔族的军事实力也不足以将他们斩尽杀绝。

此时的人类,只是在各个种族的夹缝中生存着。遥远而贫瘠的东海地区聚集着大量的人类,还有很多人类在世界各地流浪着,做些小生意,或做雇佣兵、冒险者等,用低调的方式艰难地生存着。

……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天历1368年。经历了无数的战火洗礼、王权变更,当时统治中土的,是魔族第四帝国。一位名叫埃尔隆德的天才将领率众起义,推翻了魔族的统治,建立了横跨中土的斯比亚帝国。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斯比亚帝国一直是大陆上最强盛的国家,屹立于世界的中央……”

“天书”中的文字不是精灵语就是人类语言的古文,德雷克斯读了几页

,他“啪”的一声将书合上。

突然,他发现书中多出了一角纸。他心里一惊,以为是自己合书的时候不慎折了一页。这书虽然自己看不懂,但它的价值德雷克斯还是知道的,遂将书翻到折角的那一页,想将书页展平。

书页平得不能再平,丝毫没有折损的痕迹。

德雷克斯认为是自己翻错了页,又向前后各翻了几页。

每一页书都很平整。

德雷克斯再将书合上,多出来的那一角仍然存在。

这回轮到德雷克斯精神恍惚了。他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视。他再次将书翻开,仔细查看。

那张书页的一角被磨损了,而多出来的一角纸,是德雷克斯合书时从那磨损的一角中掉出的!

夹层!!

德雷克斯激动了,这样一本古书中隐藏的,究竟会是怎样的秘密!难道会是传说中的藏宝图?

他先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一下情绪,然后将那一角纸往外拉,没有拉出来。显然藏在夹层中的这张纸面积不小,无法从一个磨损的角中取出来。

德雷克斯想将这张书页撕开,但书页很薄很脆,他怕一不小心书和夹层里的纸一起被他破坏。

思来想去,德雷克斯找到一把镊子,夹住盖在掉出来的纸上面的书页,小心翼翼地向上撕开。

随着那张书页被他掀起,夹在里面的纸张暴露在他的眼前。

这是一张折好的巴掌大的纸,纸的颜色黄到有些发红,上面还有一滩已经泛黑的血迹。德雷克斯将纸展开,端详。

这张纸大约是A4大小,纸上写着密密麻麻、细若蚊足的小字,字迹工整而清晰。在这些字的空白处,绘着两张插图。

德雷克斯将这张纸凑到眼前仔细观看,上面的字倒看得清,但是语言艰深晦涩,难以理解。德雷克斯摇了摇头,放下这张纸,正想将书页重新粘合起来,突然瞥见那张纸的下方正中央,有一个小小的数字——4。

德雷克斯脑海中仿佛想到了什么,他将纸翻过来。纸的背面是和正面相似的小字,也绘着一幅插图。他看了看纸背面的下方,也有一个数字——3。

德雷克斯明白了,这不是一张纸,而是一本书中的一页!而自己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一上来就看了第4页,前三页没看!

既然有了3-4,那么1-2在哪里?是否也在这本书中?德雷克斯好奇心大起,用镊子将这页书完全分成上下两部分。

另一张纸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张纸上的血迹更多。虽然黑色的字在黑红色的血迹中有些难以辨认,但德雷克斯还是看到了这张纸的页码——1。

这张纸上面没有插图,全都是文字。德雷克斯将纸翻过来,果然看到了它的页码——2。

这是两页书。

德雷克斯将天书合上,然后将手里标着“1”的这页书拿到眼前细看。

第一页的第一行,是十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其实不大,相对这页的其它字来说算比较大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猪狗!

这十个字,笔风古朴,笔势遒劲有力,竟有裂纸欲出之势。

德雷克斯初看还没什么,注视片刻之后,突然觉得头脑一昏,脑袋不自觉地向后一仰,离书页远了几分。德雷克斯大吃一惊,定了定神,却发现那十个字仍在纸上,纹丝不动。他小声吁了口气,这气势真挺唬人的。

然后第二行,是四个小字,居中:雷动九天。

“雷动九天?什么东西啊?”德雷克斯嘀咕一句,继续往下看正文。

夫天地造化,盖谓混沌之时,蒙昧未分,日月含其辉,天地隐其体,廓然既变,清浊乃陈。

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久。然天地万物皆有其相,众生沉迷,惑於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以为众相故,心生三毒三惧三恐怖,不可久矣。

天象无刑,道褒无名,是故说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即达光明。持一正道,内体自性,天地以本为心者也。

故动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见也。

故无实无虚也。

故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也。

故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哉!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故虚胜实,不足胜有余。其意博,其理奥,其趣深。

天地之象分,阴阳之候列,变化之由表,死生之兆彰,不谋而遗迹自同,勿约而幽明斯契,稽其言有微,验之事不忒,诚可谓至道之宗,奉生之始矣。

假若天机迅发,妙识玄通,成谋虽属乎生知,标格亦资於治训,未尝有行不由送,出不由产者亦。

然刻意研精,探微索隐,或识契真要,则目牛无全,故动则有成,犹鬼神幽赞,而命世奇杰,时时间出焉。

五藏六府之精气,皆上注於目而为之精。精之案为眼,骨之精为瞳子,筋之精为黑眼,血之精力络,其案气之精为白眼,肌肉之精为约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於脑,后出於项中。故邪中於项,因逢其身之虚,其人深,则随眼系以入於脑,入手则脑转,脑转则引目系急,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亦则精散,精散则视岐,视岐见两物。

阴极在六,何以言九。太极生两仪,天地初刨判。六阴已极,逢七归元太素,太素西方金德,阴之清纯,寒之渊源。

……

以上是第一页除注释外的全部内容。

德雷克斯有些看明白了,这是一本魔法教材的残页!一般魔法书的第一页都是些概括性的文字,而没有具体的修行指导。而魔法书上记载的各种魔法完全可以由读者自行修炼成才,除非一些极其难学的魔法或盗版的魔法书。

虽然纸页上的文章全部用古文写成,但德雷克斯有些古文功底,再加上注释,通篇看完后也懂了个十之七八。

在这本魔法书的第一页中,其实并没有什么修炼法门,通篇的艰深文字,可算是总纲。虽然德雷克斯能看懂,不过仅限于是看懂而已。

德雷克斯翻过这张纸,看第二页。

第二页比第一页好懂,记载的是魔法的基本原理和如何引天地间的魔法元素粒子入体,炼化成魔力,然后通过咒语施放出魔法。最后,就是一套修行法诀,名称是“雷动九天第一式”。从这个名字上,德雷克斯判断这一套魔法属于雷系。

在这套修行法诀的最开始,作者附上了一句话:本门修行贵在循序渐进,脚踏实地。若贪功冒进,只怕成事不足,反有大祸。成与不成,自有天定,不必强求。如妖魔外道,异端邪术,欲求不满皆欲速成,最后多半反遭天谴,可悲可叹,请读者自量。

德雷克斯又看了看三四页,都是在讲这个雷破九天第一式,但并没有讲完。其中第四页的内容看起来也不像刚才那样枯燥难懂了。他决定先按照纸上写的炼化些魔力,然后开始学习这一套雷破九天。

当下德雷克斯深呼吸几下,把休息室的门锁好,然后慢慢走回桌边,按照纸上画的姿势打坐在桌面上,双眼自然闭合,上身挺直,双手相握置于腹下,进入所谓的冥想状态。

冥想,是魔法师的基本功,无论是吸纳魔法元素粒子入体、训练精神力还是炼化魔力,都需要在冥想状态下进行。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呼吸吐纳和清除杂念,德雷克斯终于进入了冥想状态。

世界一下子黑了下来,德雷克斯仿佛置身于一片无边无际的虚空之中。

德雷克斯此时的心情很兴奋,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身边居然还有这么多神奇的东西。无数的彩色光点漂浮在他身体周围的虚空里,密密麻麻的。这些颜色各异的光点应该就是书中写的魔法元素粒子。

在黑暗的虚空中感受了一番后,德雷克斯按照古籍中记载的方法退出了冥想状态。他感觉自己整个人像刚睡醒一般神清气爽,耳聪目明,甚至能感觉到身边魔法元素粒子的轻微波动,虽然没有冥想时感觉得清楚,但也能模模糊糊地感应出来。

其实,能在常态下感应到魔法元素粒子的人已经可以算是初级的魔法师,而第一次冥想之后就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更是极其罕有,德雷克斯的魔法天赋已经可以说是千里挑一。但是他对这一切并不知晓,只是宁神休息片刻后再次进入了冥想状态。

这一上午德雷克斯都在修习这套魔法,直到午饭时间。他将这两页残书折叠好放进衣兜,给《天书》标了个租价后离开了休息室,前往餐厅。吃过午饭,雪也停了,德雷克斯准备回家踏踏实实修炼雷破九天。

从餐厅出来以后,德雷克斯突然感觉同事们的表情不太对,连平时最喜欢跟他搭话的比克都一声不吭。他来到休息室,却发现休息室的门锁了,他进不去。

他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老板的胖脸出现在不远处的一间房子外:“小雷啊,过来一下。”

德雷克斯走进老板的办公室,只见办公室中还有两个人,穿着绘有奇异纹章的丝绸长袍,皮鞋领带一应俱全,一看就是达官显贵型的人物。

老板说:“小雷啊,你来我们图书馆也有些日子了,工作一直挺认真的,有些事儿吧,着实挺让我为难的……”

“你直说吧。”德雷克斯说。

“那好……你被……解雇了……”老板吞吞吐吐地说,“你上午打的一个人是城主的舅舅的孙子……你把他打成了终身残疾,城主怪罪咱们……我好说歹说才把咱图书馆保住,但是城主提的条件是……必须把你开除……”

一个穿丝绸长袍的人点了点头。

老板接着说:“那个……鉴于你给咱图书馆做了不少事,城主打算给你点面子……你自己写个辞呈,按主动辞职算吧……”

“成吧,我辞职,不过辞呈就不写了,算口头辞职吧。”德雷克斯说完,转身就走。

老板叫住他,沉默了半天后叹道:“小雷,你是个好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