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五十七章 纸鸢

第五十七章 纸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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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纸鸢

对杨小志来说,王玄应是他的救命恩人。于红衣阁来讲,王爷是必不可少的肱骨。

沐红衣对帮派一窍不通,杨小志也好不到哪里去,黑鸡他们也只能算是一知半解。而王玄应是什么人?斧头帮帮主,当初上海滩鼎鼎有名的大人物。虽说到底争不过许家,但不可忽视其雄才。

龙头正了,才有龙身。

他手底下的鹞雀,遍布上海,他是继承了暗杀大王名号的人。而暗杀,首要的是情报,或许斧头帮的战力比不上青帮,但情报能力,却足以独霸上海!青帮血滴子这支暗杀队伍,甚至都在他的情报网下!

从血滴子的首席,到末流的枪手,他们的详细资料,详细到才入血滴子的一个枪手,在**喜欢用什么姿势,王爷几乎都能背出来。

王爷阴恻恻地笑着:“要不是白马义从赵遗孤,许婧现在估计应该要给我弟暖床。”

那个估计能挑战代号零的男人,当初如果不是他,王玄应也不可能败得这么惨,连弟弟都被生擒。枪法如神,不是火枪,是长枪。王玄应手里的斧头,敌不过他手里的长枪。八十刀斧,被他一枪挑翻。

“京都里出来的,父亲是梨园巨匠,从小挑花枪,后来拜了李云舟为师,得了一手梨花枪,是继承刀枪剑棒四绝中枪术的人。”

唐松鹤是国术大师,拳脚了得。李云舟是兵器大师,械斗无敌。

王爷舔了舔嘴唇,狞笑着:“那小子也有一副好皮囊,走他的旱道,岂不美哉?”白马白马,是马非马,按江湖评价来说,王玄应也不是低手,他手里斧头砍翻的人不计其数。

土包子王爷只是笑着,等你砍了几千个人,管它是甚么兵器,到了手里,你就是高手!至于这位王爷用斧头劈过多少人,那就不大清楚了。

杨小志嘿嘿一笑,说道:“那我以后,应该也是一位枪术大家,只不过,我的枪,专对付女人。”

王玄应无情嘲讽道:“老子走过的旱道,比你小子见过的水道都多!你要是枪术大家,老子岂不是一代枪神?”

杨小志只是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我这是养精蓄锐,为将来做打算。”自从和俞胜兰约法三章,只能看不能吃,让杨小志今年就把她肚子弄大的打算全盘推翻了。虽说还有个唐玉茹,但知道唐玉茹身份以后,杨小志实在有些汗颜。

“切,你就等着走水道吧。”王爷嘴角勾起,喃喃道:“青帮朱雀堂……连洪门里的老子都不怕,会怕她区区一个朱雀堂?”

……

这是一处青帮的秘密据点,背靠黄浦江,还能看到滨江岸边的风光,但纸鸢只是看着镜子的脸旁,一时有些怔怔出神。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张**脸。

但她可以指天发誓,自从被萧十一郎丢到了和另外十个女人一起的**,她从来没有被其他男人碰过。她很爱萧十一郎,虽说大抵是因为他的**功夫了得。但身为朱雀堂堂主,也只有萧十一郎敢胆大包天地把她收为禁脔。

她可是掌握了青帮四堂之一的人。

作为黑道五朵金花之一,这张脸,的确担得起这个分量。她只要勾勾手指,愿意和她共赴巫山的人,不在少数。连青龙堂堂主梁通,也是其中之一。梁通作为四堂之首,又是青竹会最手眼通天的首座义子,会少女人吗?但为了她,

至今等着。

她毫不怀疑,如果梁通想,萧十一郎是争不过他的。

或许,萧十一郎死了之后,梁通才是她的归宿,女人,毕竟是要有个依靠。但萧十一郎的血仇未报,纸鸢还没有这么凉薄,但梁通看到她时的炙热眼神,又有谁看不出来其中的含义呢?

“萧郎,等我杀了那个志哥,梁通恐怕也不会再放过我了。”纸鸢似是喃喃地说了一句。

那个最爱折磨女人的四堂之首,梁通。纸鸢曾经见过,那些被梁通杀掉的女子,下半身已经见不得人了……他是个施虐狂。

一个朱雀堂算得了什么?整个青帮的运筹,都掌握在青竹会手里。纸鸢只是一个女人,虽然坐上了堂主宝座,但在青竹会眼中依旧不过是一条狗而已,更准确点来说,一条母狗。

纸鸢低头擦拭着一把匕首,这把陪伴了她已有十年之久的匕首。合金打造,没有半点锈迹,跟崭新的一样。

把匕首放进皮鞘,绑在了小腿上。

这是作为一名死士的最后尊严。

她还不是朱雀堂主的时候,曾经就是一名死士,在索马里,这把匕首,曾经无数次地救过她。

“或许,杀了那个志哥以后,我就要来找你了……”

纸鸢换上了一身紧身的运动装扮,她的神情更有些恍惚,他最喜欢她穿上这身,然后脱一半,把她丢到**。仔细看了看身上的装扮,应该已经濯洗掉了曾经的痕迹,唯一不同的,是曾经被扯破的裤子,换了一条。

“咚咚咚”的三声敲门声。

两长一短。

暗号。

纸鸢开了门,是两个男人。

纸鸢皱了皱眉头:“不是说明天碰面吗?”

其中一个满口黄牙的男人说道:“事急从权。”

进了门,另外那个有点胖的男人随意地坐在了沙发上,满口黄牙的男人点了一支烟,打量着房间。纸鸢看着这两个‘血滴子’,问道:“你们来找我,应该是查到消息了吧?”

那满口黄牙的男子点了点头。

纸鸢说道:“这里就我一个,说吧。”

那黄口黄牙的男人嘿嘿笑了笑:“就你一个,也就好办了。”纸鸢忽然生出一种不妙的感觉。

另外那个胖胖的男人说道:“王爷,你就别调戏她了。”随即转过头,对着纸鸢笑了一下:“你好,我叫杨小志,嗯,就是你要找的那个志哥。”

纸鸢差点忍不住把匕首拔出来,但她没有那个机会,就被临近她的那个满口黄牙男子制住了双手,卡在背上。

这两个人,当然就是杨小志和王玄应了。

杨小志走到她面前,笑眯眯地说道:“哦,对了,来之前,我们先去了工厂,你要等的那两个人,现在已经被丢进黄浦江了。啧啧,那两个还蛮能打的,差点折了一个乞子,不过嘛,毕竟十多根钢管都打弯了,他们也就老老实实地招了。”

“你想干什么?”

看着怒目圆睁的纸鸢,杨小志耸了耸肩:“你们这些青帮的人还真奇怪,想要杀我,被我抓住了,怎么都喜欢问这句话?我想干什么,知道了,你们又能怎么样呢?”不过他还是摸了摸下巴,说着,“嗯,简单点来说吧,我要灭了青帮跟许家。复杂点说呢,毕竟都是爹生娘养的,我不太喜欢直接杀人灭

口,而且,我听说你是个大美人,所以想着来看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纸鸢看着眼前这个胖乎乎,还带点清秀,却说不上帅气的男子,很难想像,他居然就是那个搅得地下世界风雨不平的志哥。

是他,杀了萧十一郎!

纸鸢想要挣扎,但王爷砍过几千人的手,力道可不小,她一个女子,虽说会近身格斗,但胳膊怎么扭得过大腿?

杨小志坐在沙发上,敲了一个二郎腿,但他偏胖的身体配上这个二郎腿,没有霸气,只是显得有些滑稽。王玄应掏了胶布,绑了她的手脚,却没好气地道:“跟她啰嗦那么多干什么?我帮你按住手脚,你只管掏鸟出来,大干一场不就行了?”

“那有什么意思?”杨小志嘟囔着:“我还不如买块猪肉挖个洞来得爽,而且你盯着,老子硬不起来啊!”

纸鸢听着他俩的污言秽语,却是早已见惯不惯,盯着杨小志:“你到底是什么人?”

杨小志无奈道:“你们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我是乌瑟•奥维迪的义子……”看着纸鸢一副不甘的愤怒模样,才终于点头道:“行行,我说,我是一个写手,专写小黄文那种。”

没等她说话,杨小志又指了指在一旁抽烟的王玄应说道:“他叫王玄应,外号‘王爷’,你应该有印象,就是三年前斧头帮的帮主,现在是我小弟。”王玄应翻了个白眼。

纸鸢先是愕了愕,随即颓败,暗杀大王,她当然听过。

杨小志摊手道:“我不想为难你,我知道,你是萧十一郎的情人,所以你恨我,我也明白。不过,我真的没有恶意。本来按照王爷的意思,你要么跟那两个血滴子杀手一样,被沉进黄浦江,要么就成为我的女人……”

纸鸢很不雅地往杨小志脸上啐了口唾沫,如果不是她的手还被绑着,应该还会竖一个国际通用手势。抹了抹脸上的唾沫星子,杨小志无奈道:“蛮香的,我倒是不介意你吐我嘴里。”

王玄应却是顺手一个耳光,‘啪’地一响,把纸鸢的左边脸打出了五个红印。

“女人,就应该打!”王爷不客气地说了一句。

杨小志摇头道:“大老爷们儿的,跟一个女人过不去算啥事。”他伸手摸着纸鸢的脸蛋,像是在揉伤一样。

“不管你信不信,我这次来,真没打算把你怎么样。”杨小志说着:“只是来支会你一声,别再去做那些无用功,我还知道,你领了哥老会的军令状,回去也是死路一条,所以呢,只能把你带回家里。”

纸鸢冷笑道:“你以为我会信你的鬼话?”

杨小志无奈摊手道:“你不信也就算了,反正以后你就知道了。”

“不过呢,在这之前……”杨小志用手抓住了她的脚,纸鸢心中冷笑,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男人都是一个德性。

纸鸢也不打算抵抗,却见杨小志从她的小腿上取下了那把匕首,一边道:“虽然家里有那两位坐镇,你闹不出什么乱子,但刀具什么的,还是尽量少带,伤了自己多不好。”说着,把匕首揣进了自己怀里。

杨小志叹了一声:“红颜本就遭天妒,死一个就少一个啊,女人嘛,天生就是拿来被疼爱的……”

杨小志抓住了一只断线的纸鸢。

于是呢,就带回了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