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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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男女
杨小志在多伦多玩了两天,就收拾着准备回上海去了,黑荆棘这边的事,他没什么兴趣参与,尽管爱琴给了他承诺,但杨小志当然知道,爱琴不过是拉他当挡箭牌而已。这种卖力不讨好的活,杨小志自然而然抱着不见兔子不撒鹰的想法,怎么着爱琴也要先给点甜头才行。
不过红衣阁入驻多伦多的事,已经敲定了下来,红衣阁作为黑荆棘的盟友,正式成为多伦多黑帮集团之一。
临走前,杨小志和格里菲斯一起又去了趟多伦多的地下赌场,不过杨小志对赌和毒都没有兴趣,连安吉拉嗨粉杨小志都有些不满,想着让她戒掉,但毒瘾这种几乎深入骨髓的习惯,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赌博说起来,比毒品更恶劣,毒品伤害的是自己,赌博却能伤害一个家庭,杨小志见过一些赌得倾家荡产的人,那种已经陷入痴迷疯狂的赌徒,总以为自己下一把就能翻盘,但越陷越深,实在让人费解。赌博有一个千古不变的定律,概率和运气是只是一方面,在地下赌场里,谁出千出得好就能赢。
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掌握地下赌场的庄家,是不可能让你赢太多走的,超过一定的数目,赌场就会派人盯你,如果只是运气好,那好办,庄家出千就行,把你赢的钱全部卷回来。但你要是出千,那就对不起了,立马有人逮你现形,押到赌场的地下室,至少也要留下几根手指头才能走。
但赌场并不是只进不出,也会定期放一些水,让一部分人赢些钱,赢了钱的人,下次当然还想再来,是个放长线钓大鱼的路子。要相信世间的一句话,久赌必输,这种以小博大的心思每个人都有,但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
相比起黄和毒,赌这种事,那就是空手套白狼,没有任何投入,只需要一副赌具,就能把人的血全吸干。这才是很多黑帮立命的根本,毕竟扫毒是国家刑法有律令的,至于扫黄,国内的话很重视,不过从来没听到过什么扫赌吧?关起门来,麻将也好,扑克也罢,就算有警察来查,也说是自家人打牌,又有谁能管?甚至在国内还有专门供人赌博的棋-牌室,你说奇怪不奇怪。
很多人都喜欢念叨一句‘小赌怡情’,但赌毕竟还是赌,现在赌得小,但谁也不敢保证以后是不是赌得大。杨小志不会赌,也不喜欢赌,家里女人们打麻将虽然也是在赌,他也说过,娱乐消遣可以,但不能沉迷。沉迷赌博的人,精神面貌都不同——贪得小利者,耳目可憎。
格里菲斯倒也不能说沉迷,兑换了一万加元筹码后,大概玩了几把‘21点’和‘德州扑克’,也就输得没剩几个筹码了,格里菲斯随手把剩下的两个价值五百加元的筹码塞到了荷官大开的胸前,拍了拍手,转头对杨小志道:“虽然这里不像,**俱乐部,但你要是肯花钱,那些摆牌的荷官,也会跟你走的……”他的中文还不算流利,但意思却表达清楚了。
杨小志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和安吉拉玩得够久了,现在没那个精力……”
格里菲斯面色古怪地看了杨小志一眼,有些迟疑地道:“你怎么会……喜欢那种女人?我的意思是,她可不是那种良家妇女,黑荆棘里都知道她的行事风格……”
杨小志笑道:“女人不都是一样的吗?”
“见鬼,她可不一样……”格里菲斯嘟囔了一句:“我见过的女人里,只有她最让人恶心。”
杨小志无奈地耸了耸肩:“我知道她过往的事迹风评,不过在我们国家流传着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她虽然干了很多坏事,但环境导致,换成其他女人,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你也知道,我是个好色的男人,她漂亮,我就跟她好,这是我自愿的。我不介意她之前的事,因为我们国家还有另外一句话,亡羊补牢犹未晚矣,意思是,只要有那个心想要补救,时间并不是问题。”
格里菲斯重复念了一下杨小志的话,大概听懂了意思,才拍了拍杨小志的肩膀:“杨,你真是个哲学家!”
“不不不,我并不是哲学家,我只是个好色的男人而已。”杨小志摆手说着。
格里菲斯咧嘴一笑,说了一句也像是很有哲理的话:“好色的男人,都是哲学家。”
“好了,我也差不多该走了,祝你好运我的朋友,接下来才是真正的大战,黑荆棘和红衣阁的盟约仍然有效,对抗山口组和罗斯柴尔德这两个庞然大物,可不是轻松的事……”杨小志说道。
格里菲斯点了点头,说道:“我相信黑荆棘有能力渡过这次难关,也相信你可以带领我们走向胜利!”
杨小志摆了摆手,出了地下赌场,多伦多的市区很大,但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宜居城市的风景大同小异,这种文化城市,最适合的生活方式就像养老一样,早上起来跑跑步,跑完了就回家洗个澡,吃一顿饭,然后翻翻新闻报纸,或者约两三个好友去登山,准备好野餐的食物,背上旅行包徒步旅行。如果饿了,架个营火野外BBQ,也是很有情调的,如果想露营,搭好帐篷,晚上还能欣赏北半球最明亮的夜空,也不失为一件幸事。
很多人向往这种恬淡优雅的生活,但却没有几个人能真正达到,世人还是被许多外界因素牵绊着,条件困难的,为了每个月的租金账单发愁,即便是条件优越的,也要为了累积和扩大财富奔走。
这就是物质社会带给这个时代最大的创伤。
再过不久,这座城市将成为世界的焦点,也会成为地下世界最大的一个战场,上一次的上海风波,杨小志没有过问太多,但这一次,杨小志却要亲眼见证,说来也奇怪,上海风波因杨小志而起,但他没有参与。而这次,原本跟他没什么关系的争斗,却把他搅了进来。世事无常,大概就是这么个说法。
但在此之前,杨小志还要回
一趟中国……既然要打架,当然要把人先叫上!
……
吉尔伯特庄园,爱琴坐在露天的一个草坪上,享受着春意盎然的阳光,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人的心情也随着气候变化,爱琴此刻就很开心。
乌瑟去世后,爱琴首次感觉到这么轻松闲暇,俞胜兰才离开不久,对于女人来说,能有知心的闺蜜,无疑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尤其是爱琴这样的身份,能和她说得上话的,应该也只有俞胜兰了。
爱琴一直不太懂,为什么兰会喜欢那个不算太优秀的男人,不管从哪个方面分析,爱琴终究不明白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或许是因为,她是一个拉拉,还是个拥有生杀予夺掌控权的拉拉。
上次她偷看了杨小志和俞胜兰的闺房秘密,但也很难理解,性这个字眼,在她看来,不过是男人为了满足自身私欲,强加到女性身上的一种施暴行为。爱琴端起了面前的咖啡,小小地嘬了一口,有些失神地喃喃道:“但,兰好像……很享受。”
她虽然是个拉拉,但却是对性一窍不通的拉拉,因为她从来没尝试过这方面,偶尔洗澡的时候触碰到,都会觉得有点不适。作为一个从小被灌输天主教思想的拉拉,当然不会有婚前性-行为,甚至这辈子她都不可能和男人发生关系,她厌恶所有的男人——包括乌瑟。
虽然乌瑟是她的父亲,她也要为父亲报仇,乌瑟是一位好父亲,但却不是一个好丈夫,爱琴仍然记得母亲病逝时,母亲眼神里的绝望。爱琴之所以变成一个蕾丝边,大概也是由于太爱母亲,而母亲早逝的阴影,一直盘旋在爱琴心里。
爱琴要继承母亲的遗志,所以她情愿成为那一份诡异药剂的试验品,或许是上帝显灵,她没有因为排异而死掉,在注射那古怪的药剂后,拥有了一副让世界震撼的身躯。她可以轻松挡下利刃,而且自愈能力达到了一种近乎变态的水平,不管什么伤,就算被子弹洞穿,只需要注射一剂,就能立即痊愈!
但只要是药,就有副作用,爱琴每过一段时间就有暴走倾向,简直跟电影里的狼人如出一辙。而且,愤怒中的爱琴,拥有破坏一切的能力,谁都拦不下来,代号基地后来研究了改良配方,但效果却差了很多,所以这世界上终究只有一个代号零。
从十三岁开始,爱琴就成了世界第一杀手,到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五年,十几年的暴走和杀戮,把爱琴变成了一个只会杀人的机器,直到她遇上俞胜兰。
看到俞胜兰的第一眼,爱琴就觉得,这世界上恐怕只有俞胜兰才有和母亲匹配的气质,所以顺理成章,爱琴很亲近俞胜兰,甚至不惜为了她,从多伦多远渡上海。
男人和女人的感情很古怪,但女人和女人的感情更古怪!
爱琴捧着手里的咖啡杯,细细嗅着,杯子上面,好像……
还有兰的味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