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001掉了一只鞋,该死!

001掉了一只鞋,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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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掉了一只鞋,该死!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可是真正和你有缘分的,能够陪着你走到最后的人却寥寥无几。而在这寥寥无几中,能够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对你不离不弃,舍身相救的人就更是少之又少。

可我很幸运,阿哲就是一个和我有缘的人,而且是能够一直陪着我走到最后的人。

也是一个能够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最无助的时候,对我不弃不离的人。

阿哲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我和他同住在一条胡同里面,他家在胡同的南边,住的是别墅;

我家在胡同的北边,住的是经济适用房。

阿哲的爸爸是高干,有司机,有保姆,阿哲的妈妈走路的时候,总是鼻子孔朝天,对我们这些住在经济适用房里面的普通人家的孩子看也不看一眼。

可是阿哲是和我在一个班级上学的同学,就是这样一点,我们是带着一个同字的。

从幼儿园大班开始,阿哲就和我分在一起。

也可能是阿哲的妈妈走路的时候总是鼻子孔朝天,幼儿园里面的小朋友都不喜欢她,因为不喜欢她,就连累了阿哲,而我,就是这个幼儿园的女魔头,我是第一个和阿哲作对的人,并且把阿哲整治得服服帖帖,成了我的死跟班。

不知道阿哲的妈妈是否知道当她鼻子孔朝天走路,对我们不屑一顾的时候,她的儿子阿哲,在对我俯首帖耳,惟命是从。

阿哲长得秀秀气气,静静,虽说是个男孩子,可是很像女孩子的性格,做事很胆小,而我邹静,虽说是个女孩子,可是班里的小朋友都怕我,更不要说我们住的那一条胡同里面的无论是胡同前面还是后面,无论是住在别墅里面的阿哲,还是住在经济适用房里面的和我相似的人,他们都怕我,当然我说的是同龄人。

可是说来也奇怪,我对阿哲不是拳打脚踢,就是指手画脚,吆三喝四,可是阿哲竟然一点不恼,反而成了我的铁哥们,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即便是我把他打得一边哭,一边擦鼻涕,可是还是跟在我的身后寸步不离。

年幼时,我对阿哲说的最多的话是:“假女子,你干嘛总是跟在我屁股后面当跟屁虫,羞羞羞!”

可是阿哲像没有听见似的,从衣兜里面掏出一块巧克力,对我说:“给你,可甜呢,明天我还给你拿!”

少年时,阿哲还依旧跟在我的身后,无论我怎么挖苦他,损他,他都不恼。我对阿哲说的最多的是:“阿哲,你个雌雄一体的变异品,不要老缠着我行不行?”

可是阿哲笑了笑,很温和地对我说:“静,我给你背书包吧!”

在我和别人打架的时候,我对冲过来帮我的阿哲说:“你还是不是男人,给我把他撂倒喽!”

阿哲听了我的话,顿时像一头炸了毛的狮子般像我的对手扑了过去……

阿哲是同我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只要我闯了祸,总是要他来替我摆平!

他从来不问事情的起因是什么,是我的错还是别人的错只要是我的事,他都不管不顾,像一个守护着公主的侍卫般忠诚的为我处理所有后患……

随着年龄的一天天长大,阿哲虽然还是像以前那样和我寸步不离,可是明显有i自己的主张,有的时候甚至想造反,想提我当老大。

哼!做梦!我永远是他的统治者!

都说男人和女人没有真正的友谊,我就不信,我和我的男闺蜜阿哲就能证明给你们看!

阿哲是我的男闺蜜,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属于那种纯纯的铁哥们,就是无话不谈的那种。

我的心事对他毫不隐瞒,他的心思我也能一猜一个准。

他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我就能明白他在想什么;我的一句话:“我饿了!”,他也能知道我又馋了,想吃肯德基。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用嘴撇撇我,用手敲敲我的脑袋:“一会我顺路当稍给你买来,少吃点,别撑死了,别忘了,下周还我一顿麦当劳!外加一瓶可乐!”

你瞧!他就是这样小心眼!唯恐自己吃亏!

不过话又说回来,每次都是我赚他的便宜,至于下次还他的麦当劳和可乐,指不定是什么猴年马月的事情呢!我早就忘光了,即使是他突然提起,我也会装聋卖傻地说:“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记得了?有话不早说,我刚从肯德基出来,下周再说吧!”

不过他也不恼,总是揪揪我的头发:“耍赖!”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然有八婆八卦说我和他是恋人,怎么可能啊?简直是胡吣!

看看他的相貌就知道了,就他那样,英俊和他不沾边,潇洒和他无缘,高大和他的身高是反义词,整体来说就是稀里糊涂,马马虎虎能看出性别来就不错了,这样的一个男即使他抓着我的手,我也不会对他放电。

说起我心中的偶像一直在变,我第一个喜欢的男人是白眉大侠。

当时听的是评书,用收音机,我仅仅知道白眉大侠是白色的眉毛,武功很高,有这样一个男人陪在身边,什么妖魔鬼怪,地痞流氓,豺狼虎豹,我都不用担心,他背上我一飞,第一脚踩树上,第二脚就云里雾里了,多安全!

后来看电视,我的偶像变成了小李飞刀!

那武功比白眉大侠更上一筹。专门用飞刀扎坏人的哽嗓咽喉,从不失手,一招毙命。

关键是人长得太帅了,我每次看到小李飞刀一出场,就努力睁大我的一双无法睁大的小眼睛盯着他看,心想我要嫁就嫁这样的男人!太爽了,太酷了,太帅了,太有男人味了!

oh!mygod!

因此,当看到相貌平平的阿哲,我这么高的眼界,怎么能够喜欢上他呢?

笑话!

说起我的相貌其实也没有什么特点,掉到人群里面几乎看不见,小眼睛,小鼻子,矮矮的鼻梁,更气人的我的眉毛,淡淡的,少得很可怜的几根毛,似乎像大火烧过的圆明园,残缺不全。

不过还好,形容我的五官有一样是褒义词,就是形容女人的小嘴。这个词我能用。小鼻子,小眼睛听起来都是贬义词,但是一听到小嘴,似乎有了一点自信。

我长着一个颇觉自豪的小嘴,而且抿嘴一笑,还有两个小小的浅浅的酒窝,

因为除了这个,我实在找不到自豪的地方。

我的酒窝用我的话来形容是可爱;可是到了阿哲的嘴里一说就变味了:“别人的酒窝长在脸上,多好看,你的长在嘴角,馋人的表现!嘴小,吃东西却狼吞虎咽的,慢点不行吗,忙死啊,也没人和你抢!”

他就是这样打击我,气死我了!

阿哲总是说我缺少女人味,像个女汉子,我很不高兴我,我一定要培养自己的女人味,不为别的,就为了气气他。

到了恋爱的季节,我为了增加自己的女人味,养了飘逸的长头发,又买来几件自认为是时尚漂亮的新衣服,换掉了脚上的旅游鞋,穿上高跟鞋,可是因为不习惯,走路不太稳,一晃一晃的,总是要崴脚的样子。

我捯饬完,把阿哲叫过来,让他评价我的审美。

阿哲很快过来了!

他看到了我,先是打量一下我的头发和脸,似乎掠过一丝惊喜,不过这个家伙很吝啬,还没等我的虚荣心涨上来,那种表情瞬间一闪而过,接下来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我的鞋上。

他的表情似乎是有些担心,又似乎是强忍着笑,看到我穿高跟鞋不适应在硬撑的样子,不屑一顾地揶揄道:“穿不了就不要强穿,死要面子活受罪干嘛,又没有人看你!女人嘛,就是要有点女人味,穿什么衣服无所谓,关键是人。看你像个孙二娘,又泼辣又虎,有人要你才怪,哪个男人要是娶了你,就倒了八辈子血霉,他这一辈子可就苦了,不要费心思了,就等着当大龄剩女吧!”

“该死,你就是欠扁!”我听了他的话,气得发疯,我追上去想打他一拳,可是脚下的鞋子很不争气地不听我使唤,竟然掉了一只!

我的狼狈样可把阿哲乐坏了,幸灾乐祸地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