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载将春色过江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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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载将春色过江南1
在矮丛杂生的荒原上,在维堡城的附近,主教堂牧师的新的很体面的庄子建在那里。墙是红砖的,还有锯齿形的三角墙;烟囱冒着浓烟。性情温柔的夫人和美丽的女儿坐在落地窗边,向外望着花园中的垂悬着的枸杞,望着那棕黄色的荒原。她们在看什么?她们在看一间很快便要坍塌的屋子上的鹳巢。那屋子的屋顶,要是那里还谈得上有屋顶的话,也只是一堆藓苔和藏瓦莲罢了。屋顶遮得最严的地方便是那鹳巢所在的那一块儿,它是唯一帮了忙的,是鹳把它维持下来没有散掉。
那是给人看,不是让人碰的屋子;我得小心点儿刮,风说道。就是因为鹳巢的缘故,那屋子才得以保存下来。否则,它在荒原上是够吓人的了。主教堂牧师不愿把鹳赶走,于是那陋屋才得以保下来,里面的苦命人才得以住在那里。她应该感谢这埃及鸟,或者说应该感谢往事。因为她有一次在波尔毕曾为它的黑色野哥哥的巢求过情。那时她,那苦命人,还是一个年轻的孩子,在高贵的花草园里的一朵漂亮的淡色风信子。这一切她都记得很清楚伊亚。
“啊!啊!”是的,人会叹息,就像风在水草、芦苇丛里叹息一样。“啊!在你下葬的时候,没有教堂的钟为你鸣响,多伊!波尔毕庄子的前主人落入土里的时候,穷学生孩子没有来唱圣诗啊!一切事物都有个终结,穷苦也一样!姐姐伊黛做了农夫的妻子;这对我们的父亲来说是最严峻的考验!女儿的丈夫,是一个可怜的农奴,主子可以让他受最严酷的刑罚的人。现在他已经在土里了吧?你是不是也一样!伊黛?啊,是的!还没有完呢,还有我这可怜的老太婆;我这贫苦的可怜人!解脱我吧,仁慈的上帝!”
这是伊亚在那因为鹳的缘故而未被推倒的破败屋子里所作的祈祷。
我带走了姐妹中最好的那个,风说道,她裁了一身她想穿的衣服!她装成一个贫苦的小伙子,受雇到一个船上去干活。她很少说话,也不将心事形之于色,但是她很愿意干自己的活,只是不能爬桅杆;于是,在人家发觉她是一个女人之前,我把她吹到海里去了,这大约是我做的一桩好事,风说道。
一个复活节的早晨,和多伊以为他炼出了赤金的那个复活节早晨一样,我在要坍塌的那几爿墙间,在鹳巢下面,听到了赞美诗的歌声,伊亚的最后的歌。没有窗子,墙上只是一个空洞;太阳像一个金团升起,把光射到了里面;多么明亮啊!她的眼睛碎了,她的心碎了!即便太阳不在这一天早晨照在她的身上,它们也一样会碎的。
“鹳为她作屋顶盖一直到她逝去!我在她的墓上歌唱!”风说道:“我在她父亲的坟上歌唱。我知道,我知道她父亲的坟在哪里,她的墓在哪里,除我以外没有别人知道。”新时代,另一个样的时代!古老的大道修过了私人的田野,安宁的坟墓被夷成大道;不用多久,蒸汽机便会领着一长串货车厢驶过原是坟地的地方,姓名全被遗忘。呼——呜!刮了过去!“这便是多伊和他的女儿的故事。要是你能够的话,你们诸位,请把它讲得更好一点!”风说道,转过身去!风不见了。丹麦锡兰岛和菲因岛之间的海峡。这篇故事讲的这个寨子是实有的,在现在的波尔毕城附近。据考证寨子是一个名叫斯蒂的骑士修建的。
“啪!”地一下打开折扇,单手搭上忆枫的肩膀,“嗯——玩个游戏好不好?”
“什么?”忆枫还没有从方才碧涟漪意味深长的话中回过神来,猛然接上这么一句,条件反射地点了点头。
“啊咧,那你闭上眼睛,倒数十秒钟,再睁眼会有意外惊喜哦。”花倾颜哄小孩一般勾着他肩头转过身去,看到忆枫依言闭起眼睛,薄唇满意地弯起,“那么,开始吧。”
“哦。”原本就并未睡醒的忆枫讷讷点头,“十,九,八,七……”
一阵风起,鼻端吸入某人特有的熏香,昏沉的忆枫陡然睁大了眼:“阿颜!死狐狸想去哪!”
入眼只捕得一片金衣华贵的衣角,咻地消失在树梢尽头。
又是不辞而别……忆枫苦笑了下,自己还真是屡次三番地上当,那家伙一身轻松什么都没有带,或许并不会离开得太远吧。
想了想,忆枫转身走向战啸的房间,还未敲门,便听得里面传出一个了然的声音:“他走了。”
原来,只有自己永远对离别束手无措。
摇摇头,那双手推开了战啸的房门:“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桃花不知不觉绽开了笑脸,似乎在这样静谧的时刻,任何离别都应该为此悄无声息。
一个碧绿的身影久久凝望着花倾颜离开的方向,无声叹了口气。
有心悦君君不知,那副精致的妆容,忽然之间黯然失色。
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往。
临近四月,扬州城内花香馥郁,满目繁华。
碧绿的小道上,一道金衣华贵的背影悠然前行,长长的墨发只在发梢系了条丝帩,调皮的春风一阵一阵,吹乱了一头乌丝。
花倾颜正径自观得兴起,索性一把扯下束发的丝帩,任满头青丝凌乱风中,那般洒脱气质,绝非普通人家的少爷公子所能比拟。
“花公子好兴致。”身后忽地传来一记女声,似乎也因江南的美景而心情愉悦,少了几分平日的冷傲。
花倾颜并未转身,微勾了唇角轻笑出声:“彼此。”
早在他离开两天后便察觉身后有人追随,因他一路并非心急,悠哉悠哉晃荡至今,来人想要追上他本也并非难事,何况他心中笃定了此行并无争斗,索性随她的性子,佯装不知罢了。
碧涟漪见他毫不惊讶,心中暗暗窃喜。是早就发现了自己吧?却从未点破*她现身,想必并不介意自己的行为。
“花公子一路游山玩水,好不快活,敢问此行目的为何?”碧涟漪想了一想,旋身站到他的身侧,故作镇定地忽略他方才的话中玄机。
“啊咧,放松而已,我也不知到底要停在哪里呢。”花倾颜有些心不在焉地回应了句,目光落在不远处的市井街道,“扬州城这么美,住上几天也不错。”
墨色的瞳仁深处笑意未减,隐隐有惬意的语气飘散在风里。
碧涟漪不再言语,只呆呆凝视着他俊美的侧脸,神思恍然飞到儿时初见时那惊鸿一瞥的震撼。
那一年,十四岁的自己嘱咐好与她素来亲昵的贴身丫头,第一次独自偷偷跑出碧玺宫,下了山坡,来到热闹喧嚣的街道。
自小就被爹爹强行管制着习武修行,从未有过一件女孩子心爱的珠宝配饰,连衣着都是男子装束,每天充斥着各种剑术拳法,而爹爹对她的要求也是极其严厉,稍有懈怠便会招来痛斥严罚。
这天爹爹做为宫主去出席一场盛大的武林大会,连带着平日教她的师傅也一并跟了同去,于是,早就想要出宫见见外面世界的自己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打晕了门口的守卫,一溜烟地冲下山去。
眼前的一切令她无比欣喜,少女心性的她欢天喜地地蹦跳着,这里挑挑那里选选,清澈的眼中充满兴奋。
“哎呀!”她的眼前忽然出现一个摆满脂粉首饰的小摊,馨香的味道和精美的样式一下吸引了她的注意,拿在手里细细摩挲,喜欢得不得了。这就是那些姐姐们用来梳妆打扮的饰物么?真是好看极了!
“小少爷,想要买给心上人的吧?随便挑选,看中了哪个就说出来,我这里都是上好的胭脂水粉,喏,就这朱钗,可是地道的和田玉……”卖货的小贩乐呵呵地忙着*,一边细细打量眼前的少年。看他衣着华丽举止有度,一定是个有钱的大买家。
“啊?哦,哦……”碧涟漪慌慌张张地压低声音应了一句,正欲转身走掉,目光忽然定格在一支雕刻繁复华美的银钗。
如果自己也能换上女装就好了……她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支银钗,说不出的喜欢。
可是,即便买了回去,也没有机会戴在头上吧,而且此次出宫,身上根本没带半分银两。
欣喜的脸色慢慢低落下去,她垂下眼,缓缓将它摆放在原来的位置,咬着嘴唇匆匆走掉。
很小的时候就了解到,爹爹不喜欢自己。
只因她出生时是个女娃娃,一向看重男子的爹爹对着娘大发雷霆,在娘的哭求之下才没有冷落她,只是从小都以男子的标准要求自己,甚至更为严厉。
娘一辈子只得一女,自然得不到爹爹的垂怜,八岁那年得了重病,弥留之际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是:“要争气……”
从那之后,本就沉默的自己变得更加封闭,每日除了练剑还是练剑,她知道,要想得到爹爹的喜爱,必须先练好武功,达到爹爹为她设定的标准,否则她的一声都将处在不受人喜欢的阴影里,无法出头。
想起这些,原本雀跃的心情又重新跌回谷底,她恢复了平素淡漠的眼神,只身一人在热闹的街道中行走,却不知自己可以去往哪里。
“小偷!抓小偷!”耳边忽然想起惊慌的叫喊,一名衣着朴素的妇人刚刚走出当铺,看着怀里空空的包裹急得流下泪来,努力追着一个逃跑的男子,“这是给他爹治病的钱,你还给我,快点还给我啊!”
她想也不想地掠起身形,顺着妇人手指的方向追了过去。
然而,不等她赶上,一道人影忽然越过了自己,飞快地将那小偷按在地上,一把拿过他手里的钱袋,语气悠闲:“不义之财,如何心安?”
小偷愤慨地挣扎,无奈被他单手缚住了双臂,根本无法动弹。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小小年纪,却有着一双波澜不惊的眼,清俊的脸上笑容淡淡,锦衣华服,倘若不是方才那飞快的身形,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哪户人家的纨绔公子。
“给你,还给那位大婶,喏,街边的那个。”怔神间,少年已经放掉了那个小偷,忽然笑眯眯地向自己走来,将装满铜板的布袋交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