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十二章近在咫尺

第十二章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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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近在咫尺

陆氏集团就在白源街十字路口处,这个地段属于繁华的地段,光是租金就得上千万更别说是在这个建楼了。

听说陆氏集团为了将总公司安置在这里可是花了大价钱的,光是给商贩店铺的补偿金就得上亿,更别说是整条街都建成了陆氏集团。其实像他这种大型的公司完全没有必要把总部建设在繁华的商业地段,大可以建立在城郊,既省钱又能让员工有上班的心情,当然了钱对于陆氏集团来说说最不缺的东西,据说陆氏家族可是世界首富,他们的所开设的企业已经遍布了全球。

天还没有亮的时候,牧歌穿了一身黑色的紧身衣,背着器材来到了陆氏集团对面的楼上。

要想打败你的敌人,必须要深入的了解他,这是祖父交给自己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牧歌将高精准狙击枪支起来,她将自己背包里的供给放在一边,然后静静的趴在狙击枪前。

她的背包里只有几块巧克力和几瓶矿泉水,这些都是用来补充体力的,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究竟要在这里待多久,也不知道陆青今天会不会出现。

来之前她已经观察好了地形,只有这座楼是最好的狙击地点。

这是一个宾馆,她盗用了公司人员废弃的身份证开了房,然后选定了这间视野开阔又隐蔽的房间。宾馆的后面是大大小小的违章建筑,外面还搭上了大大小小的窝棚,里面住着的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有煤矿工,建筑工或者环卫工,他们干的都是力气活。牧歌从后面绕过来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身份,这些都是祖父交给自己的。

她小的时候就经受了祖父的特殊训练,祖父总是在空闲的时候带着她去看形形色色的人,祖父告诉她,看一个人,不仅要看他的穿着,更重要的是他的眼睛,和面部表情,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而面部表情是反映人内心最直白的图影。

这个甚至成了她和祖父之间的游戏,他们一起上街总是打赌看看谁猜的更准,牧歌看到一个清秀干净的女人从身边走过便猜这个女人是个学生,祖父摇了摇头,他告诉牧歌这个女人一定是个吧女,她虽然穿的清纯,可是她的手指甲染着妖娆的眼色,并且她的眼神**不羁。祖父告诉自己,看一个人要动用自己所有的感官和想象力,用心的去看去听去闻,久而久之你的眼光会越来越准。

牧歌现在只要搭眼一看就能看出对方是什么人。那些外来务工人员对牧歌有些好奇,他们总是拿眼睛瞟自己,牧歌若无其事的走过,她在心中已经规划好全身而退的逃跑路线。来宾馆的时候,牧歌顺手拿了一套普通的女人衣物。

现在已经是上午九点了,可是陆青依旧没有出现,没想到这个男人这么拖拖拉拉的,开公司最重要的是信誉,而信誉的前提是立威,如果一个上司都做不到守时,又怎么能在员工面前立威?真不知道这个陆青是靠的什么把公司做大做强的。

牧歌一动不动的瞄着外面的景象,渴了就稍微的喝点水,可是她的视线却没有偏离对面的大楼。

只见一抹张扬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视线,没错那个男人一定是陆青,虽然他的头发被漂成了酒红色,已经不是照片上的短发,但是只需一眼牧歌就笃定那个男人是陆青,他几乎被众星捧月般的拥护着走进大楼。

牧歌的视线随着那抹张扬的酒红色移动,他抿着双唇迈进了电梯,身边的人有秩序的进入,并且以防御的姿态分布在他的周围,没想到他还是这么小心翼翼的人。

好在陆青的办公室正好在自己的射程之内。

只见陆青脱下西装,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他的眉头紧锁仿佛是遇到了什么难题。紧接着进来了一个带着墨镜的男子,那个男子恭恭敬敬的听着陆青说着什么,只见陆青气愤的拿起桌子上的电脑砸了个稀巴烂,他将电脑丢在地上,然后踩着。似乎还没有发泄够,他狠狠的在墨镜男子的身上踹了一脚。墨镜男子依旧恭敬的站在他的面前。

只要他再靠窗户一点,牧歌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陆青射杀。

陆青踱步走到了窗户前,牧歌欣喜若狂,果然是老天助她,这正是个好机会,就在陆青将要扣动扳机的那一刻,瞄准镜里的陆青仿佛生了一双千里眼,他那狭长的丹凤眼妖媚一笑,牧歌瞬间觉得万物失了颜色,仿佛世界上只剩下这一抹璀璨的光芒。

牧歌打了自己一下,怎么关键时刻犯了花痴病,她再次扣动扳机的时候却发现对面已经没有了陆青的身影。

糟糕,自己八成已经被人发现了。牧歌以最快的速度将普通衣物套在身上,她将阻击枪背在身上然后迅速的跑到走廊里。

楼梯上出现了异样的响声,没想到陆青的人来的还挺快。

此时施工人员正在给宾馆粉墙壁,牧歌看了看那根粗粗的绳子,便将整个身子探出窗外,她将地上的灭火器材扯烂,然后将金属灭火器筒在绳子上拧了一个结,她的双脚蹬在墙面上,抱着灭火器筒顺着绳子飞了下去。

巨大的冲力带去狂风,直冲脑门,她踉跄的落了地,然后迅速穿梭在帐篷之间。

已经有几个黑衣人追了过来。他们犀利的目光在人群中扫射。

牧歌觉得那些人一定经过严格的训练,也就是说她既然能认出他们,他们一定会一眼将

她看穿,况且她身上还有这么个大家伙。

牧歌朝着巷子望了望,她所在的位置是一个狭小的院子,院子里是一口口的大缸,院子里飘着一股咸菜味道,估计这是家腌咸菜的小商贩。

牧歌悄悄的潜入,她将自己的狙击枪藏在了疙瘩咸菜缸里。

只见一个长得粗壮皮肤黝黑的汉子走了过来,他将牧歌上下打量一番,

“干什么的?”

总不能说自己是买咸菜的吧?况且黑衣人寻找人的声音已经越来越近了。牧歌大脑一片空白,她正愁着不知道说什么。

只见那个壮汉亲昵的说道,

“是小童吧?你们老板刚才给我打电话了,让你顺路把咸菜捎回去。”

牧歌连忙点头,

“对对对,我这就跟你去拿。”

她跟着壮汉进了屋子,她透过窗户缝看到一群黑衣人在院子里扫了一下,然后就向别的地方去找了,牧歌心里松了一口气。

她转过身来却看到壮汉的眼神有些异样,他的眼睛发光,就像一头看到猎物的狼,他留着口水搓着手,

“根本就没有小童这个人,他们找的是你吧?”

牧歌连连后退,她稳稳的握住了身后的一根木棍,

“你想干什么?”

壮汉一步一步的靠近,脸上露出猥~琐的笑容,看的牧歌觉得恶心,

“干什么?你问的真好笑,孤男寡女还能干什么?况且我刚才是帮你捡回了一条命不是吗?你该怎么回报我呢?“

牧歌的眼睛里含着冰冷的笑意,她忽然抽出木棍准确的砸在了男人的额头上,男人额头上瞬间冒出鲜血,疼的男人嗷嗷直叫,

“女侠,我错了,小的错了,你饶了我吧。”

壮汉跪下来给牧歌磕着头,牧歌本来就没想惹事,况且事情闹大了,把那些黑衣人引来可就不好了。

“你好自为之吧。”

牧歌转身离去,没想到磕头的壮汉却突然抓起地上的木棍朝着牧歌抡过去。

牧歌已经感觉到了这阵风,她灵巧的躲过,然后抬起腿就狠狠的踢在了壮汉的脖颈上,只听咔啪一声,壮汉歪着脖子倒在了地上。

有的人就是这样的可恶,明明放他了一条生路,他偏偏要自取灭亡,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

牧歌擦了擦手,然后将几麻袋的咸菜连同自己的阻击枪一块放在三轮车上,她胡乱的卤水撒在自己的头发上,衣衫上,这样看上去更像个卖咸菜的。

她将自己的秀发包在一块脏脏的花布里,然后蹬着三轮车向外走。

果然在巷子口上站着几个黑衣人。

他们的眼光一直盯着自己,甚至不放过牧歌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

牧歌平静的蹬着三轮车,她熟练的吆喝着,

“卖咸菜啦!有买咸菜的么。”

她吆喝的有模有样,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她是卖咸菜的呢,果然一个老太太停下来买了几个疙瘩咸菜。

对于民间的吆喝牧歌信手拈来,看了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牧歌已经能够模仿的惟妙惟肖,这可是以前的功课。祖父说这是一个侦察兵最起码的素养,在必要的时候混入人群,这是最好的保护,只有将自己快速的融入周围的环境才能快速的逃离危险。

黑衣人不再看自己,牧歌知道自己安全了,她慢悠悠稳稳地蹬着三轮车继续吆喝着,她渐渐的远离了黑衣人,远离了那条街,这个时候她迅速的将自己头上的花布扯下放在附近的垃圾箱里,然后揽了一辆车消失了。

陆青的白色衬衫半开着,他的身上坐着一个身段玲珑的女人。那女人卖力的抖着胸往陆青的身上蹭着。

房门打开了,进来了六个黑衣人,为首的那人身材消瘦,但他是个国字脸,更显得脸上除了一双硕大精光的眼睛就是骨头,这个人确实与俊逸无关。

他低着头,

“大哥……”

陆青将身边的女人推开,他的动作有些粗鲁,那个女人险些歪倒在地,可是陆青的声音却带着蛊惑的温柔,

“乖,回去等我。”

那女人似乎得到奖赏一般,满足的离去。

陆青端起身旁的红酒喝了一口,

“李青,我让你给我找的人呢?”

李青将头埋的更深了,身后的黑衣人也弓着身子,

“她跑了。”

陆青将手中的杯子捏碎,仿佛跟捏土块一般的轻而易举,红色的**顺着他的手掌流出,不知道是鲜血还是红酒。

残阳似血,一地的碎光,回光返照的光芒照在陆青酒红色的头发上,他整个人更显的张狂而妖娆,

“只要我想抓住的人就没有跑得出我的手掌心的,查!给我好好的查。”

一行黑衣人有秩序的退了出去。

李青将手里的花布揉搓着,虽然上面有了咸菜卤水的味道,但是凭着他灵敏的嗅觉,他还是能问道洗发水的味道,他让手下的人将市面上的所有洗发水都买了下来,然后一瓶一瓶的闻,最后将目光锁定在当前最火的椰子洗发水上,这款洗发水是马拉西亚进口的,一般流行与贵族名媛,不是一般人能买的起的,因为它的价格让人望而止步。

“给我查查最近国内订了几批,然后都流向了哪里。”

只见他身边一个用手绢捂着鼻子的男人嫌弃的说道,

“李青,你这招管用么?”

李青笑了笑,

“如水,难道你不相信我?”

“也是,你的鼻子比狗的还灵。“

如水带上白色的手套将洗发水装进箱子里,然后用胶带将箱子缠的结结实实,他仿佛不放心似的,又在外面套了一个塑料袋。

李青皱着眉头,

“你的病越来越厉害了,我建议你去看医生。”

如水朝着他翻了一个白眼,

“不知道吗,我是处女座,处女座的人都有洁癖的,我这才是正常好不好?”

李青不以为意的摊摊手,如水什么都好,看上去长得温文尔雅,如同他的名字,温柔如水,而且又会失传已久的缩骨功,只是他有严重的洁癖,这点是最让李青看不上的,一个大男人这么爱干净干什么,像个娘们似得,这句话是狂风说的,因为他们这几个人里,如水和狂风的性格南辕北撤,两人谁看谁也不顺眼,只有在陆青面前是和谐的,可是私底下,两人可是没少打了口水仗。

牧歌气喘吁吁的回到家,从早上到现在她的肚子里还没有吃点粮食。

宋元看到狼狈的牧歌有些疑虑,他担忧的问道,

“小姐,你这是怎么了?”

牧歌摆摆手,故作轻松的说,

“没事的,宋叔不用担心我。”

宋元不依不挠的说道,

“还没什么?一身的卤子味,小姐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牧歌一副嬉笑的模样,

“宋叔你也知道的,公司里齐豫哥哥的追求者很多,我一去就得到了他的照顾,那些女人当然争风吃醋啦,所以她们经常用小诡计来整我的。我这一身的卤水就是她们泼的。”

宋元更担心了,

“小姐你以后不要去他那里上班了,太危险了,你难道没有看新闻吗,现在的女人太疯狂了,甚至当街就泼对方硫酸。”

宋元知道牧歌是为了齐豫才去他的公司上班的,他故意将事情说得很严重,以打消小姐的念头。他看牧歌坐在那里发呆,以为她在考虑自己说得这个问题,于是继续说道,

“要是小姐真想做点事情,不如就去打理老爷太太留下的化妆品店吧,毕竟我一个男人打理有些不合适,我想这些由小姐亲自打理比较好,这样也算我把老爷太太留下的家业完完整整的交给小姐了。”

牧歌朝着宋元甜甜的笑了笑,

“宋叔,我相信你。不过我暂时不想考虑这些。”

她现在有更为重要的事情要做。

宋元还想说什么。牧歌撒娇的说道,

“宋叔,我饿了,我想吃小菊做的三文鱼,桂花小煎饼还有糖醋花生。”

宋元无奈的摇了摇头便去吩咐小菊去做饭了。

牧歌泄气的仰在沙发上,她一直在想一个问题,陆青是怎么发现自己的,难道他真的是孙悟空转世生了一副火眼金睛不成?回想着那些伸手敏捷的黑衣人,看来陆青的身边高手如云,自己想接近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自己要从长计议了。

小菊将牧歌点的那几盘菜端了上来。

牧歌亲热的拉着小菊的手,她很喜欢小菊,她的身上有一种朴实的芳华,

“小菊,坐下来吃吧,宋叔,你也坐下吧。”

小菊连忙推辞,她因为太过着急脸都红了,

“不要啊小姐,我就是一伺候人的,怎么能和主子坐在一起呢。”

宋元落落大方的坐下了,他看牧歌让的紧,就对小菊说,

“叫你坐你就坐吧,小姐没把你当外人。”

小菊看了宋元一眼,然后红着脸坐下来。

牧歌拿出了父亲生前珍藏的拉菲红酒,她给宋元,小菊倒上了,

“你们平时帮我照顾家里,真是辛苦了。”

小菊慌忙站起来,又红着脸坐下,

“小姐,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您太客气了。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

牧歌握着她的手笑着说,

“不用紧张,你做的很好,我挺喜欢吃你做的菜。不过我可能要出去一段时间,希望你和宋叔帮我照看一下家。”

宋元愣住了,他紧张的握紧红酒玻璃杯子,

“小姐,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牧歌故作轻松的笑着说,

“哪里有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出去散散心,正好我大学的同学开了一个度假村,让我过去帮忙呢。”

宋元知道牧歌在齐豫的公司并不开心,难得她想出去散散心,他喃喃道,

“也好,也好,你就去吧,家里有我照顾就行了。”

小菊慌忙说道,

“还有我。”

宋元瞪了小菊一眼,真是多嘴。小菊局促不安的摆弄着围裙。

牧歌看到别扭的两人笑着端起了红酒。

她觉得其实宋元和小菊挺合适的,真想看到两人走在一起的那一天,只是自己还有没有这个运气呢?

此去,又是另一番凶险,此去,绵绵无绝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