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情丝
名门隐婚:独宠嚣张小萌妻 多情媚主的小猫 冷王弃妃 网游之全服公敌 暗黑启示录 你是招租还是招男朋友 重生之再为宠妃 霸明 樱帝学园高等部①修改版 败犬闺秀
第29章 情丝
再有十几天就是中秋节了。多半是心里的感觉,总觉得这个时候的月亮比其他任何时候都圆。
这个节日很重要,至少在狼王谷里非常的重要,比春节还重要。他们崇拜月亮,所以他们喜欢有关月亮的一切。
而这也是我来狼王谷以后,见的最盛大的欢庆仪式,比我们的婚礼还要盛大。差不多提前十五天的时候,人们就开始忙碌准备了。
孩子们也不用上课了,我就跟在栖陌的后头,乐颠颠的忙着。这个时候绝对的属我最无知了,甚至连魄儿和皑儿都不如。她们两是黎家的遗孤,无父无母,所以和我们一起过节。
这事儿令我非常的纳闷儿,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兰国的书室里有黎国古老祭拜的记录,却没有对黎国中秋节风俗的描述。
据我分析,可能是写书的人性情阴暗,嫉妒这样美好的节日,所以一字不提。也可能是兰国王室嫉妒黎国的祥乐,所以情愿不惜代价的‘焚书坑儒’。不过,以我对兰国王室的了解,后者的可能性居多。
因为有这样的民谣为证,兰国的郁金香再美也比不过黎国的金蜓,延风的宝剑再硬也敌不过黎国的血月,北国的汗血马再神也赢不了黎国的银狼,临海的河豚再香也赛不过黎国的烤羊,玉碎的椰子再甜也抵不过黎国的葡萄。
最后还有一个极其狂妄的总结,天下再大都不如黎国的一角。
我从来都不知道栖陌是个能手,她竟然做的一手的好饭,尤其是各种各样的糕点。知道我喜欢云水酥,她就一口气做了好多。
我问她缘由,原来都是她母后教她的,她母后说,女孩子要学着做饭,等着以后做给自己心爱的人吃,做给自己的孩子吃。
我一听这话就傻了,我云水白苍活了十八年,会的也不算少吧。可偏偏,不巧的很,就是不会做饭。
十岁以后,我就是一个人了。无父无母,没有一个亲人在身旁,每天陪着兰郁公主读书。好在那些日子是不太苦的,至少还能做到衣食不缺,也用不着我自己下厨。现在看起来还是少了些功课没有做呢。
所以我勤勤恳恳的学习了两天,最后举一反三,推陈出新,做出了此生第一个糕点。
我专门挑了长长的秋草叶包裹。秋草做茶的只不过是它的叶尖儿,而长长的叶子基本是废了的,充其量是作为牛羊牲畜的食物。
那些种植秋草的人家,每年都会有用不完的秋草叶,想来是挺浪费的。
我对秋草情有独钟,没想到用它包裹糕点,做出来的糕点还没入口,先会闻到秋草的清雅,让人胃口顿开。
叶子里面裹着的和云水酥差不了多少,只是我做的更软,更糯。事实上,是我如何也做不出酥脆的感觉出来。完全是歪打正着了,反正吃着不错,也就将错就错了。
当然,第一个有口福尝它的人是拓跋长涉。
当时他笑着说:“你确定这是云水酥?”
我尴尬不已,讪笑着小声的问:“是差了一些,不过,还是能吃的吧?”眼睛眨啊眨啊的,多么多么殷切的祈盼他的一句好啊!
他又吃了一口,还不忘煞有其事的咂咂嘴:“如果不说这是云水酥,吃起来倒是不错的!”
不
错,不错就是能吃,能吃就很好。
“要不然我另起个名字吧。新的糕点横空出世,而且除了我没人会做,赶明儿我就多做些出来拿去卖了赚些银子,把我的传家簪子从你的手里赎回来!”那时的我就像是货真价实的守财奴,满眼满眼都是银子闪闪的光芒,满脸满脸写着都是爱财无罪!
他扶额无奈,却是款款的笑着说:“那簪子是无价的,再多的银子也买不起!”
在我还有些惊诧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坏坏的在我嘴上啄了一下,转身离开,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留下又气又恼的跺着脚的我。
我的东西,在他的心里是无价的呢。呵,傻吧傻吧,我都幸福的快死了,还在乎变的愚笨些吗。
后来的后来,民间流传着一种与云水酥齐名的糕点……长涉眉。不过,我倒是真的没有赚回多少银子,不过是一个食物罢了。他于我而言亦是无价的,我只希望每一个会做长涉眉的人都会记着他,记着我们的故事。
除了准备食物,还要准备很多的花朵,尤其是金蜓花。
不过拓跋不夕,也就是残箫似乎更钟情于白堇。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那么多的白堇,足足铺满了他的屋子,要知道这个时节,就算是多雨湿润的兰国也不见得有很多白堇花。
在我的印象里,这种花本就罕见,并且这花的性子实在是独一无二,多湿一分不开,多干一分不生,多晒一分难活,多阴一分难存。
也不知道这个世上,气质如茕菊,性情如白堇,让天下一个优秀的男人断箫的女人会在哪儿,我能否遇得到。
十天的时间过得很快很快,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已经是八月正中了。
是夜,我和拓跋长涉携手而出,并肩而立。
他玉色长袍在今夜的月下显得愈发耀眼,像月光一样冰冰凉凉的温润,却是夺了世间所有的风华。额上简单的玉带,并没有妨碍他不羁的发,反而飘扬的愈加肆无忌惮,那气势和着他新添的夜色披风,让人不敢直视又移不开目光。
我玉色的衣衫随风摆开,与他的飞起的衣衫相互交缠,难舍难离。
人人都说,黎王衣上那幽深的琥珀狼眼,始终深情望着的是黎后衣上那圣雅的蓝色睡莲。人人都说,那蓝色睡莲只有在琥珀狼眼的注视下才会尽情绽放。
人人都说的话,是真还是不真呢?
我抬眸望向他,许是真的有心有灵犀这么回事吧,他的眸光与我相撞,交织交缠,已经分不清那里的情有多深,那里的甜苦有多浓。
今夜到底是有遗憾的。
明日我就要沿着人们走了几千年的丝路离开,走出他的视线,走出他的怀抱。
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到团圆是几时?
领着众人拜月以后,人们开始就开始歌舞庆祝了。到处都是欢声笑语,热闹到不行。三三两两的围坐在一起,喝酒吃肉,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他在篝火的那端,我在篝火的这端,隔着跳跃摇曳的火焰,我看见他也在轻轻的微笑。那笑实在是太迷幻了,我缓缓的伸手远远的触碰。好害怕那只是我的幻想,虚无如同海市蜃楼,还未多看一眼便已经消失到无迹可寻。
还好还好,那笑容还在,在红色的火光间愈发明媚耀眼。
他笑,我亦是笑,笑的眼睛都疼了,不一会儿就模糊成了一片。
栖陌察觉,关心的问:“三嫂,你怎么了?”
我擦了擦眼泪,淡笑着说:“没什么,沙子迷了眼睛!”
栖陌也是个通透的姑娘,这话怎么能够骗的了她。不过话已至此,多问无用。她的大眼睛眨着,水汪汪的好看极了,她说:“三嫂,明日我们就走了,你多陪陪三哥吧!”
我点头,示意她好好玩,然后转身没入了身后的黑夜。
不一会儿,我就被拥入了熟悉的怀抱,清淡的秋草气息席卷而来,我一直很纳闷,不是酒的秋草为何能让人迷醉。
我埋头在他的胸膛,再也抑制不住的痛哭了起来。只要有他在,我永远是爱哭的那个人,眼泪是无止尽的河,流出来了就再也收不住了。
我哽咽着抱紧他,我说:“怎么办,长涉……怎么办!我舍不得!可以不可以不走?我不想,我不想走!陪我,陪我去,好不好!为什么不能陪我去?好远好远啊,我一个人,不敢走,长涉,我不敢走!”
任性,是的,我任性的哭着,只有在他的面前,我才有这个权利,我才可以不管不顾。
不管承不承认,我都只是一个女人,一个想被好好保护的女人。
可是,仿佛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情都在旁敲侧击着一个事实……我没有那么好命。今天,连他也告诉我,一个人也要坚强地活。凭什么啊?我不是还有他吗!
他竟然狠心的让我一个人去处理临海国的生意,他竟然狠心的把我推离了他,推上了一条绵绵长长的丝路。
可我也知道,他做的是对的,从我嫁给他的那天起,我就知道,这些都是我该承受的。没有任性的资格,没有娇气的本钱。
可是我忽然不想走,不想离开他。我好害怕害怕,这种生离的滋味儿真是比剜了人的骨头,掏了人的心还难受。
他长叹一声,大手轻柔的揉着我的发,低头轻轻的吻。似乎有温热又冰冷的**划入了我的发,一滴,两滴,三滴……
那,那是他的泪吗?何时起,换做他的泪滋润我不断的情丝?
我抬头,想拂去他眼角渗出的泪。却早已被他滚烫的吻覆盖……用了命的在爱。那一刻的他近乎疯狂,他似是要有千万的言语要说与我,却是堵在心里一句都不能说。
所以,他让我直接贴近他的心脏,直接贯入他的灵魂,他让我自己体味,他让我同他合二为一,让我再尝一遍他的苦,他的凉。
我的手描绘着他的眉眼,一寸一寸的刻入心房。他的眼角却是再次渗出了泪来,我轻轻的吻了上去,咸涩的味道充斥着喉咙,传递的是他比我还不舍,他比我还心慌。
我的泪也不甘示弱,永远比他汹涌,转瞬已经漫过脸庞,染上他贴近的眉眼。滑到脖颈里,钻入他倾泻下来的发间。
明明是紧紧的相贴,气息、汗液无一不相融,却还是想的厉害,明明是紧紧的相拥,却还是觉得好远。
他疯狂的要,我倾尽所有的给,只希望这样到死才好。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