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第十六章先走的,不是我

第十六章先走的,不是我


不败战神 农女阿莞 植物大领主 滔天 神枪无敌 网游之奶妈也疯狂 空间印记之轮回 当美型攻遇上总攻大人 淡定为妃 调教渣夫之嫡女长媳

第十六章先走的,不是我



兔子在网上碰上了久违的夹子两个人相聊甚欢。

但是后来还是不可避免的带着一点嘲讽色彩的聊到了将来。

“我将来可不坐咱们这一代的人开的车,不找咱们这一带的人看病……

其实他说的,很对。A曾经也说过,他们原来的导员,也是学临床的,上学的时候成绩特别好总是能考全系一二名的样子,但是最后因为医院没有人连亿元的大门都没进去,就是实习了一段时间无奈之下选择当了学生辅导员,同时,他们班一个平常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不怎么上课,只要考试就挂科,到最后都大挂,毕业之后就直接去医院接了他妈的班。他们导员一次去医院看病都被吓出来了:“你嘛~这都是当年挂科的给我看病,你说,我这,吓得我!还敢看病吗?”对,你们就拼爹吧!拼家事,你们就给你们的宝贝儿子宝贝女儿打理好工作吧,你们总有一天会发现,你们耽误的不仅仅是我们更是将来。

学校要开运动会?比赛跳大绳?

可能是吧?

大家都开始着手练习,之前,兔子从来没玩过这个,所以后来联系的时候看见大家一个一个的跳过去,心里就好像被绳子抽过一样,那种滋味不好受,兔子,本身就天生胆小,面对高速旋转的绳子,即使打一下不疼还是~兔子还有其他几个不太会的女生被体委称作,没有童年的孩子。好吧,即使通过两天的训练兔子也能稍稍微微在空6拍的情况下跟上了。但是后来体位还是很抱歉很委婉的跟兔子说了抱歉,兔子并不后悔毕竟努力也努过了实在是,会了的可以休息,不会的继续练习,兔子就凭着一股子蛮劲坚持了2个多小时,事实证明一下子增加这么大的运动量,腿部肌肉是受不了的,第二天疼得连地都下不了。确实是该放弃了,你说呢?但是宿舍里其他几个人并不这么想,她们仍然下楼去练习了,可能是兔子的起跳方式不太对吧,腿疼得厉害,不想她们恢复得那么好。大约是她们训练的时候有人说什么了?大家都训练完了以后,他们仍然坚持训练了很久才上来。其实在他们没回来的这段时间兔子在宿舍迎接了一个不速之客,她的到来就是为了传达体委的意思,兔子是老二,老三,老四都可以不参加了,老四可以去摇绳。本来对于兔子来说这件事就是很悲惨的,现在有人给了个免死令自然是开心。但是给她们按电话谁都没接。等着他们回来后一说大家突然就很愤慨,老大说都已经练好了,现在不跳了那不是白练了吗之类之类的。

兔子和老大,一向不合。所有的和其实都是两个人努力之后表象。

他们班一开始有两个男生也不太会跳,但是后来慢慢跟上了,但是兔子总是要空一会才敢上去,就这,老大也至于一个劲的数落兔子,什么什么你看人家那两个男生都可以,你就没进步,好歹兔子一开始还不会跳呢吧。兔子不乐意听了,据算是神也不能忍受5分钟之内碎嘴跟你念叨好几遍吧,就说:“我不要理你了!”

“你以为我愿意理你!”

之后兔子就不再理老大了。可是老大洗了盆草莓,就说:“你吃草莓。”

还真是有心计啊,其实每次都是给一巴掌给个甜枣~有心计的女孩,兔子只能跟她们面和心不合,一向如此。你看,兔子又矫情了吧。兔子没去参加班饭,就感觉老大回来之后总是有意无意的提起班饭怎么怎么好,甚至好多八竿子打不着的,都给胡楼上,言外之意总是想暗示兔子不参加错过了什么,其实,能错过什么?顶多了就是一群男男女女吃吃喝喝搂搂抱抱增进友谊?交着钱肆意挥霍,你认为这样对吗?

“班饭,还不就是吃吃喝喝玩玩所谓的游戏其实都是变相占便宜撒酒疯。”说什么对将来有用,根本就是打着幌子胡闹那?

宿舍里的老五,是个奇葩,是个比老二兔子还要奇葩的那么个孩子。

她是哈尔滨人,长相还可以就是会打扮,再加上一种高傲的感觉,就是女神级别的人物了。好多男生都喜欢她。刚开学的时候跟原来的男朋友分了手,好吧,接二连三的有男生追求,一团乱麻~还常常和学长出去看电影玩儿什么的。当然后来证实有一个男生追她是为了气自己的女朋友,不管怎么说吧!行情很好,最后她迫于无奈,跟一个很高很黑,啊,并不是指那个男生皮肤黑,而是那个男生每天都穿一身的黑的男生好了。好了之后才知道这个男生~竟然比老五还要小。且就叫他,小黑?

他看过场子,打过架,斗过殴,捅过别人。后来眼睁睁看见一个人在自己面前被人打得脑袋开花当时就见了上帝,才明白,自己如果还继续这样,总有一天自己也会这样在某一天死于非命。曾经交往过两个女朋友,第一个女朋友懂得太多了,在那方面懂得比他一个男生还多,让他有一种莫名的不安感。第二个女生是个乖乖女,又一次他坐火车去看她之前买了一大束玫瑰花,坐火车怕挤了就一直举在头顶举了一路,结果到那女孩寝室楼底下叫她出来说有东西给你的时候那女孩却说:“我们老师说了,晚上不能跟男生出去。”“就给你个东西。”

“那也不行。”

后来,黑子直接就急了。把玫瑰花撒了一地,然后给她打电话:“花给你放在楼下了,明天早上你再取吧。”

终于交上了一个比较正常的女朋友,好吧,其实不想承认他说的竟然是老五。其实老五,本来就还爱着上任,跟他,纯属是因为,想用他挡桃花。所以老五过生日的时候,黑子就非常悲剧的戴了绿帽子。

再后来,肯定就是分了。

啊?什么,你们想知道兔子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肯定不是老五说的啦。

就是兔子有一天跟A吃饭的时候碰上了黑子,这厮简直就是当时有点情绪失控?要不就是一直这么神经不怎么正常吧?赶紧把这一切的不平告诉了兔子,兔子并不震惊。只是震惊,老五怎么会找一个到处接她老底的男朋友呢?

A:“我闻到了你身上荷尔蒙的味道。”

“荷尔蒙也有味道?”

“有吧,不知道要不你上网查查?”

“切”

“话说我们原来的学校经常有打架斗殴的,有一个哥们跟着别人去打群架,结果打到一半警察来了大家都上车跑了,这哥们也上车跑了,本来就是跟着去的跟对方也没什么仇,也没怎么受伤,但是~关键就在这个但是身上,但是,他,他。”

“他,怎么了?”

“他,他,他,上错车了!他上的是对方的车,这家伙一顿好揍。打得跟国宝似的。”

即使她每天都拒绝我但是我还是每天都想看到她。因为她是我的梦想。

追她,已经不能用天来计算了,我已经认识她差四个月,八年了。我喜欢上她,七年了。这七年来,我做的唯有一件事,等待。等待可以让人消磨斗志。说真的,当初可是她,我的女神先跟我表的白,但是我当时竟然可笑的认为她,在耍我。以为她在开玩笑,弄得她恼羞成怒投入了她后桌的怀抱,有时候错过了一天,就要等好多年,我亲身经历了这个。以前从没有那个女生对我表达过好感,好吧,我自己也不明白当时的我脑子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也许我当初并没觉得,追她,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这件事情竟然可以一直牵绊着我,牵绊了这么多年。梦想是一种能够促使你坚持让你感受到幸福的东西。我想我在她的身上看到了。没有人能有很多个八年,我亲爱的。

我最关心的是:“我还可以再追你吗?”

自从那次她跟我表白之后又跟了别人之后,我才知道,嫉妒会让一个女孩在一个男孩心中的地位变得清晰起来。好吧,如果当初她能运用点心理学的知识来说,这件事还是满不错的呢,哈哈,她是有意引起我心中的不满和嫉妒,让我产生一种喜欢她的错觉。

我实际不愿意承认她给我编造的这个事实的。但是我,其实,在心底,不恩能否认确实有那么一点好强的尊严在作怪,但那也只是当初。后来我就更加确定我爱她,我爱上了

她,没有一点原因也没有为什么,尽管她常常会问为什么,但是请她原谅我,我是真的不知道。

我爱着她,却没发觉,她,已经变了。

曾几何时我甚至可以确定,我也一定是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是,我不能阻止的事就是时间的流逝,她,长大了。

是的,尽管我很不愿意承认,她长大了,她长大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知道到底是哪里不对,她就开始不喜欢我了,但是我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有的时候,我知道她,已经不爱我了,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心不在焉,我知道她一定不好意思说,但是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很多会忽略,以至于,什么都忘了,忘了自己,忘了要呼吸,忘了那些,星星点点的预兆。

她不爱我了,这是本世纪我听过的最悲惨的事情了。我爱上了一个已经不爱我的姑娘。

她后来,奋不顾身的爱上了别人,不给我留一丝余地,我甚至都不知道,后来知道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我的介入给她们的感情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我知道她是真的爱了,爱的很辛苦,爱到最后,她甚至可以包容那个男的的一切,就像我可以做的一样。她爱他,可能比我爱她,还要深刻,还要刺骨?我没想到,我最始料未及的是,最后她答应跟我在一起的原因其实是因为是他把我推给了她,而不是她自己的选择。我想我可能钻了个空子,趁着他们俩见不上面,就拼了命的追求她,以至于他甚至已经认为她对他不忠,而我则一股脑的认为我做的一切都是对的。我在追她。

他离开了她。就好像很久前她离开我一样。

她,当时情绪很不稳定,于是抓住了我这颗救命稻草,拼命地走出阴霾因为她马上就要高考了。

我是个窃贼,我窃走的也许是我最爱的人最想得到的幸福。

我相信我能给她幸福,能给她,永远,其他人,我都不相信,我只爱她,只希望她能回到我的身边,在所不惜,即使是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她的同情让她自己愿意回到了我的身边。

即使,我一直试图税负我自己事情的真相不是这样,但是这就是我们,这就是现实,这就是残酷的现实,这就是我,残破的爱情。一次次被当成备胎,一次次被扔下不留一丝情面,一次次,一次次,失去。

在消失的三年里,,我曾经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优秀,漂亮,可爱。根本就是万人迷,她叫晴儿。但是我的竞争对手太多了,不过后来快高考了这姑娘就剃了个头来明智,板寸啊,板寸,当时班上好多暗恋她的男生都大跌眼镜,也包括我。看来喜欢一个女孩,也包括喜欢她的头发,证明我不喜欢尼姑。呵呵。

奋斗,为了信念,为了明天,为了虚无缥缈的未来。

我知道她又有男朋友了,她一向。行情很好!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没办法忍不了啊~!爱上了一个行情很好的女生,注定要被遗忘!这是真理,而真理是不需要证明的。

我没有音乐细胞,也没有美术细胞,她是个全才,什么拉出来都可以和别人比试的那种。我知道她一直想找一个有共同爱好的,不管是什么,但是很抱歉我似乎对这些都不感兴趣。我没办法达到和她在某种程度上的契合。我唯一吸引她的,是我的孝顺,我爱我的妈妈,没想到她其实也是一个有严重恋母情结的人,直到高三,她还是每天晚上都和妈妈睡在一张**。那么小的时候就相识的两个人,大概关系早就超过了爱情了吧?她的事,我都记得,我的,她也记得,但是他总是说感觉我们之间欠了些什么但是又不知道是什么,没有恋爱的感觉!我都要拍案而起了,你想要什么恋爱的感觉?我就纳了个闷了,怎么就不是恋爱了呢?

但是,我唯一能明确的一点,其实是,即使我们俩在一起,这货,每天几乎都会闹分手。

自从大学后,就很久没有写过日志了。不因为别的,这快餐式的生活我也就是转转别人的文章。回想过去,辉煌的小学5年,当时学习是真的很好自主创新,颓废的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更是过的让人汗颜。大学生活也过去了快两年了,马上进入大三。或许现在所学的内容让我短暂忘记过去不好好学习的错误。但是,我不断后悔,如果我有一个好的起点,再有家里人的支持,那不是很好么?哪像现在看似学习不错,但是不过是一个小三本,一个很多人都不认同的独立学院。

我自卑,因为,我考的没有她好。

没错,我沉默了三年,但是,沉默不能代表我不存在。我沉默,是因为我在等待爆发。再一次抱着她的时候,我知道她一定会走,只是时间问题,但是我希望这一天,无论如何请晚一点。请晚一点,我亲爱的,我会永远等着你,但是请你别闹了,好好的度过这仅有的几天。

青春,总有再见的时候。

窗外的风,凉爽而不牵牵绊绊,忽而想起这些年的种种,我和那些人一起在命运中被时间鞭打着向前。

现在,回到原点,初中的青春原点。

“人有三六九等,肉有五花三层,没有这些鱼鳖虾蟹,哪来这些花花世界,我捧你时你是个玻璃杯子,我松手时你就是个玻璃茬子。不要把自己想的多么多么牛逼,靠,再厉害的香水也干不过韭菜盒子。”宿舍老三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震惊了我,本来他老人家就是跟他女朋友闪电般的相识,闪电般的八个小时啊,从相识到相恋,然后还深深的表达着爱意,我真是无奈啊。我都不相信就这么短时间能爱到什么地步?

从小学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也明白这是上的许多不透明不胜干净的一些东西,小学的时候在私立学校的生活对我来说简直是如鱼得水,很适合我,很自由很开放,但是后来的一年,我转学回来后却发现现实的生活根本是一团糟,老师一向看不上我,还常常打击我,弄不好还总是劝退我,我实在是很无奈,后来我爸妈也很后悔把我转学转回来。我右手后边的同桌在笔记本上撕下的纸上描了个小人,我回过头笑着给那个小人加了个喉结,那时候的我可是小小的帅哥一枚啊。我看见了她。

因为三个字“鹿回头”我重新拿起了钢笔写下曾经的欢声笑语辛酸泪水。

蒙的。

我其实还是比较喜欢足球。

但是我知道她不喜欢篮球,因为上学的时候,她曾经被篮球,足球轮番轰炸,我没告诉她,其实是因为她行情太好!

她和其他两个女孩子一起坐在篮架下,一个球就直直的飞向了她,快的只看见一条线。不是我砸的,那时候有一个男生比我开窍,第一个进入了她的小世界。她一直以“球引体”自居。也因此需要比平时快许多的速度通过球场抵达教室。她只投了一次球,中了,居然中了,这么头脑发达四肢不发达的女孩子,很高的身高只是她的外表,却没让她多一点运动细胞。

高考报考志愿,我鬼使神差的听了父母的话,去了成都,我做梦都没想到,她去了哈尔滨,离我,远了,不止一点,我们,一个南,一个北,简直就是,天南海北。我没办法阻止她,她是真正的想去哪里已经坚持着这个信念坚持了三年。我看着她一点点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我也变了,只不过,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我是越变越难看了越变越胖了。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能够展示我一下,带着她去买电脑,结果被坑了,我的形象啊彻底崩塌了,被坑了600块钱,我本来是想用这辛苦攒的钱来买个机械键盘的,现在全都泡汤了~泡汤了。

但是我知道,被寝室里孤立的我,没有资格在说什么了,我离开了寝室在外面租了房。

后来自己在外面喝酒的时候在想,我们是掉最初的幸福了吗?

那天我看了她写的一篇小作文: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物。

南非世界杯在众生盼望中开幕了。无数足球明星在绿茵上挥洒青春……而坐在电视机前竟然有点黯然。字典是被发明的那一刻开始,它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当

妈妈一辈儿面带微笑讲述他小时候与朋友们玩跳皮筋儿骑车去森林公园的往事时我竟一时语塞,想不出自己小时候都干了些什么。

最后,经过大脑的飞速搜索就只剩下一个黑洞洞的屏幕。最充满童趣的就是和朋友一起看电视。这一刻,我才发现电视已经甩着她婀娜的舞裙在我心甘情愿的情况下夺走了我的童年。儿时的幸福全被吸进了电视机黑洞洞的屏幕里。

很多无聊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爱好:上网聊天。我这个无聊的人也不例外。

当我在电脑前手指飞快的敲击着键盘的同时妈妈已经在准备饭菜,爸爸正在和他的围棋约会,三个人之间没有一句话。这是我突然意识到冷漠正挟某种知名的武器袭击者我们,是人与人失去了原本的交流。

再如家中养的那只懒猫,浑身懒肉,吃饭呼吸好像都成了他生命中多大的任务似的。

浴缸了的鱼儿整天介的优哉游哉的晃悠,不知道要去哪儿。

听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也就是说没奇妙就会忘记上个奇妙的过往。你看那浴缸中游得那些,他们早已忘记了谁是谁的妈妈,谁是谁的爸爸,,所以他们总是自顾自的游着,透过着玻璃做的笼子,我似乎看见了人类的未来。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我们的生活真的是更加美满吗?还是我们已经像鱼一样失掉了最初的幸福。

再早二三十年间,一个小区,一个大院儿,一个胡同儿的小孩儿全都互相熟识,随便一招手就会有一群小孩子蜂拥而至,一起吃冰棍,一起打鸟窝、爬树翻墙踢球,孩子间磕磕碰碰哭哭闹闹长大后全都成了“发小儿”知己,朋友,碰上烦心事,约出几个人一起聊聊处处主意什么都解决了。

而现在,一个小区假设有8栋楼共20多个孩子,即使是主力局也未必能叫全名字。的确,时代在改变,我们也在改变,一起爬树变成了一起打游戏,一起踢球变成了一起看电视。孩子之间的感情却怎么也到不了二十多年前的那帮。现代化多好啊,可好的有代价,他让孩子是掉了最初和伙伴一起度过的幸福童年;生活水平高也好啊,它让猫忘记了自己森林之王老虎师傅的身份,也让我们忘记了人类之间本该有的关系和爱护。

我们失掉了最初的幸福了吗?

操场上有几个男孩子一起踢球尖叫欢喜,这吵闹的躁动似乎预示着下一个幸福。

其实我还是跟喜欢她的《十年,老人》

记得在高中操场上的一个傍晚,一个云淡风轻有斜阳西下的傍晚,我在吃完晚饭会教学楼的路上听见背后一声清晰的童声:“鸽子”,猛地回头。孩子仰头向天,空中有几只鸽子飞过。

默然。低首。是,这世上再没有人会这样叫我了。自爷爷死后,再没别人这么叫过我。记得小学的时候,一直是爷爷接我下学,1米89的身高在人群中十分显著。那时的我被宠的不知所以,一见爷爷,一手把书包接过去的爷爷每次都会呵呵地说:“加了几块儿转啊?”我也一手接过爷爷手中的小绒鸟,糖葫芦或棉花糖,对这三样东西的热情一直延续到现在。

小时候暑假也常常是在爷爷家度过的。那是我蹲着一边逗蚂蚁,一边喂着兔子,爷爷就坐在不远处小区的花坛沿儿上摇着蒲扇看着我。有时爷爷带我出去玩常常要等听奶奶喊我们爷孙俩回去才悻悻的回去。

人,永远是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

爷爷虽然不凶但总是纠正这个纠正那个,握笔姿势拿筷子的姿势,所以小小的我总是很讨厌他。但事实上这个又掘又犟的老人对我的疼爱已无以复加。爷爷十分节俭,一件衬衫可以穿几十年还曾经发生过去亲戚家串门被赶出来的荒唐事。但他却愿意为我买饮料,去老远的肯德基买汉堡,全只是因为我这个小祖宗的存在。

后来我上初中了,只有周六日回爷爷家吃饭,我以为一切如常。去爷爷家的机会少了。有一次他突然出现在我初中大门门口等我放学,在那时的我看来是一件多么丢脸的事儿,竟会故意钻进人群让他找不见。

小时候有次撒泼,与爷爷对骂,这个老人都没跟我急,但其实这个在我这里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老人是众所周知的坏脾气。小时候养的兔子死了,哭着喊着让爷爷去很远的地方又买了一只,大冬天,回来时下了雪。爷爷推着车一只兔子一只烤红薯。爷爷笑着解释天太冷了,小兔子老往外蹦,有了热的烤红薯后就不蹦了。

多年后想起我手拿小粉笔给爷爷上课讲英语的事儿还想乐。想不到,小小的我因为“讲课”时爷爷奶奶正在讨论西红柿的价格而暴跳如雷,一把抓起钢笔丢过去。差点扎到爷爷的左眼的钢笔戳到玻璃上,后来钢笔尖就再没直过来。那一刻我心中的恐慌,后悔。好在没有酿成大错,而当时爷爷睁大眼睛的一瞬间却永远留在了我心中。

童年时的我酷爱蹦床,这才是后来我在舞蹈课上大跳被老师表扬的真正原因,大腿肌肉发达。而每次都是爷爷领我去“小公园儿”跳的。我总能跳一下午或一上午并乐此不疲。我怕水的原因。冰凉漆黑的四周,口中吐出的泡沫破碎的声音还有背后的一声“鸽子,别跑!”是我落水的唯一记忆。我为了看小公园里围着很多小孩子的水池,我挤呀挤,扑通~据奶奶讲,爷爷连衣服都顾不上托就下去把我救上来了。醒来时,记忆只有爷爷奶奶一起看着裹着被子的我。

很多东西都承载了我与爷爷的独家记忆:绿豆糕,小樱桃,水晶梨,水獭状吃梨法,钢镚儿,零花钱,日历,《米老鼠》杂质和米老鼠手表。

又是我市场不明白,那时的我为什么不明白,我已经被这个又宠我又惯着我又掘又犟的老头很深疼爱了这么久。

考上重点高中的那一年,爷爷病的只剩下握着我手的力气了,而我却常常不去陪他,为什么不,忙忙忙,补课?工笔画?也许只是借口。

我初二时就我病在床的爷爷后来因为肺炎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多爱聊天教训人和人拌嘴的一个老头儿,被上天剥夺了说话的权力。

我上高中后不久的十月初,他离开了我。哭不是重点,重点是爷爷病了太久让我总以为他还在某个房间的**躺着,这个不听医生话不配合治疗的任性老头儿,也许病早好了又出去瞎溜达又坐在花坛边儿上,看他的孙女儿抱兔子玩呢!

花坛拆了变成了停车场,老宅也拆了重建了大楼,小花园的水池被填成了花坛。

我不伤心,从不伤心,也许爷爷现在就在小学校门口等着接我回家,也许他只是玩的晚了,一时没找到回家的路,也许他又去给我买好吃的了。也许一切的也许全都是我的瞎想,他们在某一个时空里确实存在过,但,在现在这个时空,已经离我太远了。

现在我也离开了那个仰头可以看见白鸽的操场,不再逃避,不再相信“不相信就不存在”的自我安慰式鬼话,坦然面对这一切,并抬起头,爷,你听得到我吗,我一切都好。

十年,不思量,自难忘。

我只想说,312!先走的那个人不是我!绝对不是我!我敢保证。她还是要走,大半夜的打电话就分手,什么意思呀?

想了很久,才决定在天空上抹上一片空白。

每天都在忙碌终于是空中的自己轻轻招手,每天都在雨中洗过的天空中寻找快乐。只是为了充实自己,养家糊口就整日整日地沉浸在日复一日的辛劳中。

生若浮云,鸠儿是浮云中最为活泼的一朵。

它的出现让这片天空不再现的突兀而显得更为清新灵动而自然。天空中有了鸠十分稚嫩的身影,就像是一望无垠的雪地上出现了话多颜色的生机,好似戈壁滩上远远的不断给人希望的那一抹绿色,是悬崖峭壁边上那一株刚冒芽的小草。

鸠儿似乎给这片死气沉沉的天空带来了一点活泼的气息。

天空中是时不时浮现几朵纯白的云,云是灵动的,却总也不肯为自己的慢性子找一些借口。很多云的聚集,是天空顺势票下了一场淋漓的绵绵小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