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争强好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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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争强好胜(文)
第四十八章 争强好胜
也不能怪李美拒绝他(网游之激战世界)。
这哥们儿在李美面前说的话,简直就是前些日子李直和张猛的翻版。李美要是能动心才怪。我想现在,在李美的心里,早就已经把邹若平归到李直和张猛同一路的货色中去了吧?
我甚至无意发现李美很不高兴的看了我一眼,那意思是说:阿俊怎么尽交些这样的朋友?!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可能在她的心里,我多多少少的也快向李直张猛他们看齐了吧!
可是我却知道,邹若平和李直、张猛绝对不一样的!
别的不说,先说泡妞成功率,李直和张猛的失败率几乎是百分之百,而邹若平的成功率却几乎是百分之百,凡是被他看中的女孩子,到最后没有一个不上手的,不论对方一开始是多么抗拒!别看李美现在极为反感,给了邹若平一个大钉子,但最终会走到哪一步还真不好说!
再说各项技能,李直和张猛都是在一个方面极强,其他方面几乎是白痴,而这个邹若平却无论是拳脚、还是枪法,或是侦察与反侦察能力,都是样样精通,尤其是逃跑能力,更可谓是天下第一,无人能比!(要不然能在众多未来女警的围堵中逃之夭夭吗?)这次从美国跑回来,也是一个鲜明的例证!
果然,邹若平被拒绝之后,毫不气馁,“那没关系、没关系,反正我打算在国内待上很长一段时间,以后有的是机会,真是很高兴认识李美小姐这么美丽的女孩子!今天出门之前,看到家里种的玫瑰花开了,我还以为那将是我今天见的最美丽的事物了呢,见到李美小姐之后,我才发现我错的,真的错了,简直错的太严重了!我是真的没想到世上还有李美小姐这么美丽的女孩子,今天真是令人开心的一天啊!”
他这话是对着我说的,却又是在摆明了夸李美。
女孩子都是喜欢被人夸奖的,不管对方是真心还是假意,只要受到夸奖,女孩子们通常都会芳心窃喜。
果然,不得不说,邹若平的确有两下子,这种连我听了都肉麻的话,李美听了以后,脸上竟然映出了一抹红霞!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我想这也可能是李美头一次被人这么当面夸奖吧!
李美没说话,可是我却说话了。因为见到他之后,在我的心里,突然之间,灵光一闪,就酝酿出了一个计划!一个或许可以抓到白猫的计划!
我问道:“邹兄,你这次回国,打算干什么工作?”
邹若平打了个哈哈,“我嘛,最近刚刚注册了一家私人侦探社!没事替人查查第三者啊,偷拍几张照片什么的!干一些拆散别人幸福家庭的事情!这不是开侦探社要花钱吗?所以就过来取几个钱花!”
凯丰早在人民币业务对外资银行放开之前,就已经开始了本外币汇兑业务的。邹若平长年在国外,汇款当然多是外币。之所以到这里来,可能就是想把外币兑换成人民币。
我笑了笑,“邹兄开侦探社,那可真算得上是人尽其才了!不过……我好像听说国内好像这个业务还没有完全放开吧?怎么……邹兄干得还顺利么?”
邹若平道:“这个事情当然是不能明着干的了!我明着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只不过在暗地里接一些小案子罢了!没办法,一开始干的就是这个行当,到现在想改也改不了了!”
我连忙夸了他几句,说了些什么以他的能力,一定会把我们刑警队的饭碗全给抢走之类的云云。直把邹若平夸得晕头转向。
然后,我似不经意的说道:“还是邹兄的日子自由自在啊!现在兄弟我呀,可是被搞得焦头烂额呀!”
邹若平很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哦?还有什么事能把咱们警校公认的优等生乔俊同学给难住不成?”
我打了个哈哈,“别提什么优等生不优等生的了,都是老黄历了!我呀,最近遇到了一个案子,很是棘手!”
说到这里,我似突然想到一般,“唉?对了!说起来,这个案子里的窃贼行窃的手法和邹兄很有些相像呢!”
邹若平沉吟了一下,问道:“和我有些像?你该不会指的前些日子发生的那几件白猫失窃案?”
我哈哈一笑,“邹兄消息果然灵通,一点就透!就是那件白猫失窃案!”
邹若平惊道:“这个案子竟然是你在负责?!”
我点点头,“对啊!有什么不妥吗?”
邹若平缓缓道:“那你可就有点麻烦了!我已经注意到这个案子了,对方行窃的手法相当高明,虽然比起我来还差了那么一点,但是也算得上是顶尖级的水平了,对付起来不太容易!”
虽然这个家伙在自吹自擂,但我是知道邹若平的能力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也不能算是自吹自擂,如果行窃的不是白猫,而是这个邹若平,我自问要抓住他也还真不太容易!
不是我自谦,和我比起来,这个邹若平简直要高明太多了。我在警校充其量也就是个优等生(当然是按学校方面的评价标准),而他却是我们全体警校学员(注:尤其是男学员)心中的大神级人物,根本就是个天才!甚至是很多人崇拜的对象!一般来说,好学生通常都是干不过这些大神的!
而这,也正是我的目的所在!
这个家伙虽然不是警察,可毕竟也是从警校出来的,而且行窃手法和白猫多少有些类似,一样的高明无比。如果能让他站在一个窃贼的角度对此案进行分析的话,对此案无疑是有莫大帮助的!如果能说服这个家伙帮忙就更好了,说不定就能一举破获这个困扰我们多时的白猫失窃案呢!
可是,要说动这个家伙,却是要费些脑筋的(异界大贤者)。因为这个家伙对钱、对名之类的东西不放在眼里,做事完全只凭自己的喜好和兴趣。
觉得有意思就干,没意思就算对方在他面前堆上金山银山也请不动他。
所以我说道:“是啊!是挺让人头疼的。我们警方因为这事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专案组呢!我就是专案组有成员之一!邹兄这些年一直在国外,要不是这次回来,可能还不知道在国内这只白猫已经抢了邹兄的招牌了呢!现在国内的人呀,已经是只知道有白猫,而不知道有老鼠了!”
行窃前下通知,对一个窃贼来说,是一种极端自信,甚至是自负的表现。这也一直是邹若平引以为傲的事情。在他眼里,能干这种事情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现在白猫也这么干,对他来说无疑是个刺激!
我之所以这么说,目的就是要激起他的争强好胜之心。
果然,邹若平来了兴趣,“我说呢!前些日子有报道说本市出了一个行窃前先下通知的窃贼,我正纳闷这怎么那么像我呀,正想领教一下,没想到竟然是阿俊你负责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