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节 如水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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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 如水的女人
“这位是我的外孙子,小博。”老太太笑咪咪地对钱金玉介绍。
左博宇看到坐在外婆身边的钱金玉,再看看她紧挨坐的阎诺,脸一下绿了,这个该死的女人,竟然又勾搭上自己的表弟。
“这位是小诺的媳妇,金子。今天的菜全是她做的,是位心灵手巧的好姑娘。”老太太拉他坐在自己的另一边。
“真是厉害。”左博宇脸色阴沉地坐下,盯着钱金玉。“你是小诺的媳妇?”
“准媳妇,还没结婚。小波哥,博杰没来?”阎诺得意对他挤挤眼睛。
“他回美国了。你认识这位小姐多久?了解她吗?”他直言不讳。
“我们认识快10年了吧?第一次是见面,好像是钱队给你送生活费,那时,你刚上大学。我记得你穿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扎一个马尾辫,我当时就惊艳,神魂颠倒。”阎诺看着钱金玉,嬉皮笑脸地说。
钱金玉只是微笑,没有接话。
“笨小子,认识10年,今天才带回家来。你天天都在做那样?”阎诺妈妈拿筷子狠狠地敲一下儿子的头。
“我当时就想追小金子啊!可是钱队就这么一位妹妹,就像个守财奴一样,看的紧紧,我找不到机会。”阎诺委屈地揉揉头皮。
“今天带回来也不晚。好事不在乎早晚,带回家就可以。”老太太笑眯眯地看着微微含羞低头吃菜的钱金玉。
“妈妈。您吃一片鱼片,嫩的很,也没有刺。”阎诺妈妈夹起一块炒鱼片,放进老太太的碗里。“就是普通的草鱼,您尝尝,没有一点泥巴味和鱼腥味。我都不知道,换个做法,会这么好吃。”
老太太夹起鱼片,放进嘴里,慢慢地细嚼,不住地点头。
“妈妈。这个炸排骨也好吃,肉很嫩,您老也能吃得动。”儿子把一块炸排骨放到老太太碗里。
“爸,妈。您们自己吃吧,这些菜都好吃。”阎诺劝父母。
“坏小子,想孝敬奶奶,就多带金子回来,星期天不上班,就回家来吃饭。”阎诺妈妈教导儿子,这样可以经常换换口味。尝一样菜比一样好吃,自己怎么就没想起这么做,这比镇上管子里菜好吃几百倍。
“我们会经常回来。”阎诺笑嘻嘻答应,加一块鸡肉放到钱金玉碗里。“多吃点。累坏了吧!等一下我洗碗,你休息。”
“小子。你们队长什么时间有空?我要见见他,你们也老大不小了,定个日子,把事情办了。”阎诺爸爸神情郑重地看着儿子。他知道钱国栋这个人,阎诺曾经告诉过他们,钱国栋为了救母亲,献出一颗肾,虽然母亲只是多活了半年,为了救母亲,兄妹把房子都卖了,他们一家人对这一对兄妹并不陌生。
“最近真的太忙了,等过一段时间。”阎诺没想到爸爸会这么着急。
“你们不是在一个办公室?我明天去曲靖,中午请他吃饭。”和这样人做亲家,让人感到舒心,必须抓紧。
“明天不行,昨晚发生一件大案,大家都忙翻了,哪有时间吃饭。”
“再没时间也要吃饭,就这样决定了,我明天去见钱队长。”他不和儿子罗嗦,决定不变。
钱金玉微笑看着阎诺爸爸,用勺子舀起一颗狮子头,放到他碗里。“叔叔,您尝尝。”
“噢,好!”对她慈爱地笑笑。两个女儿全不懂厨艺,有个儿媳妇会下厨,也不错。
“看见没,老爸开心地像个烂柿花,过年也没见他这么高兴。”小女儿吃味。
“哥不会挣钱,很会挑女人。”大女儿吃着炒鱼片,心里很钦佩哥哥。
“会挣钱,不会看女人,有屁用。嫂子,敬你一杯!谢谢你辛苦做这么多好吃的菜!”小女儿想想也对,看一眼奶奶身边的钻石男人左博宇,他老婆可是生个黄头发的小杂种。说着端起酒杯敬钱金玉。
“谢谢!都是家常小菜,一般般。”钱金玉有点无力招架,她不会喝酒。
“还一般般,太好吃了。嫂子,希望你早点嫁进我们家。”她真心诚意地笑道。
“这么多菜,还堵不住你的嘴。”阎诺拿只鸡腿,塞进妹妹的嘴里。取走钱金玉手里的酒杯,一口干了。“你不能喝酒,等会你开车。坐下吃菜。”
“你别这样。”看看有点尴尬的小妹,她低声说。
“别理她,来,吃块牛干巴。”阎诺护着钱金玉,瞪一眼两位妹妹。“你们不要见不得我过一次年,收敛点啊!要是吓跑了我媳妇,我和你们没完。”
阎诺妈妈看看两个女儿,没好气压低声音。“不帮你哥,也别扯后腿。你们的孩子都几岁了,他到现在可还没老婆,留点良心想想吧。”
“安分点。”阎诺爸爸发话。
两个女儿没再说话,哥哥的宝贝女友,还是离远一点好,他们要是有点问题,可真是担待不起。
左博宇冷眼看着舅舅舅妈几乎把钱金玉捧在手心,心里很是复杂。她是自己的女人,怎么能嫁给表弟,不可以。
吃过饭,切蛋糕,吃过蛋糕,大家来到院子里,面对空中的一轮明月,大家围成一个半圆。老太太缓缓地站起身,阎诺妈妈苦着一张脸坐到一架古筝前。
“妈妈。今天您休息。”阎诺拉起钱金玉。“让小金子替你伴奏。”
老太太转过身,惊喜地看着钱金玉。“你会弹古筝?”
“会一点。”钱金玉拧一把阎诺的肚皮,这家伙真不是一般的可恶。
阎诺只是咧一下嘴,嘿嘿地笑。“比我妈妈弹得好,我听过。”
“我就怕弹着个。”阎诺妈妈如释重负地忙不迭站起身,这是左博宇妈妈的古筝,每次老太太诗性上来,就要赶鸭子上架。
欢喜地立马让位给儿媳妇,把装备移交给钱金玉,小姑娘真是自己的大救星。钱金玉搏弄几下琴弦,这把古筝是精品,比自己的那把要好很多。
她微笑看向老太太。“奶奶。开始吧!”
“好!苏东坡的《水调歌头》。”老太太仰望着明月,眼睛微微地湿润。
钱金玉做了个深呼吸,双手放到琴弦上,随着指法娴熟地移动,动听悦耳的琴声溢出。
而阎诺背着一把宝剑,来到场子中间空地,随着音乐开始舞剑,身形犹如惊鸿起舞,潇洒飘逸,聆听着古筝伴奏的歌声看着剑舞,大家有种穿越时空的错觉。
“明月几时有
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
今夕是何年……”
钱金玉的眼前一片朦胧,好像回到了少年时代,爸爸吟诗,哥哥舞剑,自己伴奏,妈妈坐在一边剥玉米,一个个美丽的秋天的夜晚,就这样慢慢地过去……
收了最后一个音节,钱金玉含笑说:“奶奶,我为你和一首春江花月夜好吗?”
“好!”老太太惊喜地看着钱金玉。
钱金玉望着明月,眼睛里闪动着泪花,手指熟练地弹动古筝,开始吟唱那首流传久远的名曲。她的声音有点沙哑,带着淡淡地苍凉。
“春江潮水连海平,
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
何处春江无月明……”
钱金玉一边弹琴一边吟唱,她深情依依地望着明月,完全融进了那轮明月,忘了身边的一切,阎诺跟随音乐,不停地旋转挥舞,两人合作的天衣无间,默契地如同一人。
阎诺爸爸和老伴对视一眼,两人下定决心,赶紧把这个儿媳妇娶进门。出得厅堂,下得厨房,不张扬,不赶时髦,还多才多艺,可遇不可求。
“这个女人还有这一手,自己怎么不知道?没听她提起过,她还有多少自己不知道的?”左博宇心里生闷气。
阎诺和钱金玉先离开,客人陆续也走了,而左博宇没有走,他想劝阻舅舅,打消娶钱金玉做儿媳妇想法。
“舅舅。钱金玉不适合小诺,她太复杂。”就算是做卑鄙小人,也认了。他认真地看着阎诺爸爸,说钱金玉坏话。
“你认识她?”老人一怔,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她曾经是我同学的女朋友。”
“漂亮的小姑娘,交过男朋友很正常。”
“她心机很深,小诺和她在一起,会吃大亏。”
“你想干什么?小博。”阎诺妈妈听不下去,脸色一沉,责问左博宇。
“我看这个孩子很不错。交过几个男朋友没什么,大丫二丫都不是换了几个才结婚。”老太太喝一口水,微微一笑。“能弹出那么清丽的琴声,不会是坏到哪儿的姑娘。她比你妈妈弹的好很多,真是个招人疼的小姑娘。”
“我也感到这个女孩很不错。爸,你没看见她的眼睛,多漂亮,又大又亮。将来,生个孩子也会是个漂亮宝贝。”大女儿笑着说。
阎诺爸爸点点头,一脸沉思。
“她真的不行,爱钱如命。我们家养不起这种败家女,不能让她和小诺在一起。”
“你老婆好!素质高,文凭高。哼!她为你生个洋鬼子的野种。我哥喜欢谁,想和谁结婚,你管得着吗?”小女儿瞪着左博宇。“管好你自己吧!”
“我已经和那个女人离婚。”
“自己是个失败者,更没权利指手画脚。”小女儿满眼睛怒火,瞪着左博宇。有这样做哥哥的吗?自己痛苦婚姻失败,还见不得别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