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正文_第19章 土地

正文_第19章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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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19章 土地

我数了一下,这已经是他第七次道歉了。

本来,一个中国人对着另一个中国人说英文已经够让人别扭了。一顿晚饭,他不过接了两个加起来前后不超过三分钟的电话,却已经前后向我道了七次歉了。礼貌当然是美德,但过了度,就让人觉得疲劳。

他向我介绍说他祖籍山东,但在台湾出生,大学毕业后来了美国。天还没冷,他已经换上了厚呢黑西装,脖子上的BURBERRY围巾绑得密不透风。虽然高大的身材和他的祖籍依旧有着关联,但精致的金丝边眼镜连同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发型,把他齐鲁之地的雄浑气概全给盖没了。

但凡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地主。不管原意是讽刺他的旧式作派,还是羡慕他逐年累积的财富,地主也的确当得起这个头衔。

除了是长青藤理工科毕业的博士,在五百强的公司里身居要职,他所有的财富精力和时间都无一例外地投向了土地。在高速公路进出口或繁忙马路交界处,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整片的买下。在手里捂上个三五年,只要等来更大的发展商想把空地变成商场或办公楼,便是套现的时候。

像他崇拜的股神巴菲特一样,地主向来喜欢做长线。一来可以减少贸然进出场的风险,二来以耐心为代价而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守着土地等待兔子撞树的同时,地主还投资商业用的仓库和民用的住宅。每年光是房租一项,利润就相当可观。

在派对上,朋友引见我们认识。我做的是金融,而他擅长房地产投资,对彼此而言,都是不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开始。对于这样小心翼翼的人,当然我也只能小心翼翼地待。所以两人的交情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局限于金融房产投资的电邮交换。

直到有一次,我把在国内度假时拍摄的新疆秋色寄给后,他的感慨不知从哪里一下子冒出来了。“啊,多希望我能像你一样,背上行囊,去到世界上我不曾去过的角落。“,等等。

虽然是用英语写的,但其行文优美还是显而易见。经我鼓励后,他告诉我说,他其实从小就喜欢文科。历史,文学,艺术,向来让他着迷。在他以后的电邮里,和我说的多半是他新近看过的书或电影。

一来二去的交流,使我很快发现,两个人之间的品味有着明显的不同。有一本他向我推荐的英国电影可把我给郁闷坏了。电影名字我忘了,说的是一个在华丽宫殿里长大的贵族子弟,为了家族利益,娶了一个冷漠却极其富裕的女人为妻。结果不幸福的婚姻导致妻子和别人私奔,而男主角骨瘦如柴地躺在异国他乡的疯人院里,在等待死亡来临之前,忏悔着他的一生。

除了高贵优雅中挥之不去的阴郁,我当时并不太明白他喜欢这部电影的原因。但不久之后,他邀请三五个好友到他家晚餐的时候,我似乎在他的豪宅里找到一点模糊的关联。

说它是毫宅,不是因为建筑或装修的华丽,而是它占据着市中心最昂贵的土地。在寸土存金的地界,他房子的占地面积不是用平方米,而得用英亩记算。

铁门背后,一栋孤零零的房子矗立在绿荫荫的草地中央。但除了绿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栋住宅无法带给人任何愉快或悦目的感觉。两层楼的建筑耸着一个高得古怪的顶,向根避雷针似地戳向天空。除了门窗,墨绿色的爬山虎几乎占据了楼面房的全部,唯有接近房顶处的露出几处房梁,被漆成类似黑巧克力的深咖啡色。

房子里面虽大,但天花板出奇的低,窗户也特别狭小。坐在被划分成无数块一小格一小格菱形花纹的玻璃窗前,我总是神思恍惚地觉得自己是在大卫.科泊菲尔的姑婆家作客。房子应该从一两百年前就已经站在这里,以后逐年逐月地风化衰老。

现在的朋友圈里,没人见过他前妻,估计他们离婚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空荡荡的房子里如今只住着他一个人。原本和他相依为命的儿子,今年夏天也去外地上大学了。

当主人递给我们每人一份寡淡到几乎没有味道的三文鱼和两根瘦得可怜的芦笋做晚餐时,他有意无意地提到,房子之所以那么大是为了他儿子招呼小朋友来玩的时候,有可以留宿或玩耍的空间。

参观楼上楼下房间的时候,儿子的照片在书架上,墙壁和楼梯的拐角处,随处可见。一个纯净到像露珠一样的小男孩,张大了两只圆滚滚的大眼睛在骑马,打网球或穿着燕礼服在弹钢琴。

做为女人,我对房子里没留下半点痕迹的前任女主人很好奇。趁他一个人去酒窖拿红酒的机会,我问他房子里怎么没挂女主人的照片?

“你是说领导?”

对在西方氛围多年的他,选用一个带政治色彩的字眼来称呼自己的妻子,我觉得很奇怪。但我猜我们说的是同一个人,点了点头。

“领导早回巴西去了。她原本家里就是那边的华侨,有自己的农场,好几代了。这里那么小,她住不惯的。”

对于几英亩的生活空间还嫌小的女主人,我难以理解。但男主人在聚会结束前对土地的看法却表达得清清楚楚。“股票起起落落,还是做房地产的好。到底那是实实在在的土地,无论发生什么,永远会在那里。除了土地能保值,上面的木头砖块摸得着,看得见的,多少让人放心些。”

几个月后,他电邮里告诉我,他用现金买了银行的拍卖屋,占了别人贷不到款的便宜。二十八套房子要让他好好忙一阵子了。

我回信恭喜他积累到第二十八栋投资房。

一分钟之内,他回邮纠正我,不是一共二十八栋,而是这一次就买了二十八栋。一个投资商两年前开发的连排别墅,被贷款压得撑不住了。要买,要求一起过,一次性付清现金。他提起房子的时候好像买的是收市前的廉价鸡毛菜一样轻巧。

地主最后用他并不常见的幽默和我声明,以后要去忙他的“**“去了。大概怕我看不懂,一向的英文信里,出现了用中文繁体字写的“**“两个字。既然人家忙着他的**,别人自然是不好打扰的。接下来有好一阵,没他的消息。

等我从外地出差回来,发现公司电话和邮箱里有几个讯息,都是地主来的。说的都是同一个意思: 有事,能否出来一叙?

那么着急,似乎不符合地主慢悠悠的个性。吓得我赶紧电话过去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电话里没说,只约我本周末在高尔夫球会所里的餐厅见面。

周五的下午我没上班,和他一起吃的午饭。除了告诉我他刚从国外回来,一直等到我吃完正餐后的草莓蛋糕,而他第一杯的红酒也见底之后,他才走入正题,和我说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这其实也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从前和现在混杂在一起,不连贯却又关联着的几个故事。

地主有一个习惯,每年父亲生日前后,再怎么忙,他也要飞回台北。住在哥嫂家,哪里也不去,陪着年迈的父亲度过一个星期。

一年一次的会面让地主清楚看见衰老在父亲身上留下的变化。如同深秋悬吊在枝头的黄叶,日渐一日地凋零萎缩。树下的人纵然百般感叹,却又无计可施,只求老天不要刮风下雨,不要过早带走飘摇中最后的那片叶。

走入老年后的父亲,从开始的找不到钥匙钱包,发展到后来在街上记不得自家的门牌号码。被确诊为老年痴呆症后的父亲,不认识面前高大的儿子,却认得照片上旧宅门前的那对石狮子。父亲他会指着石狮子,一本正经告诉别人,“我住在那里。”

明明坐在自己台北的家中,父亲却嘟囔说要回家。地主明白父亲是想念大海对过那片亘久不变,却又无法带走的土地了。

地主口中的父亲,是地主见过的最接近圣人的人。父亲除了饱读诗书,温良恭俭让占全之外,还异常地刻己隐忍。什么事都为别人着想,从来把自己放在最后。在家里如此,在他任职的中学也如此。

当内战快打到家门口的时候,父亲带着家眷和班上几十个面临被抓去当壮丁危险的半大不小的男孩们,有铁路的地方坐火车,没铁路的地方行走,裹挟在逃难的人群中,从山东到千里之外的广州,一共走了五个月。

等到了码头,却发现唯一让孩子们能上船过海的可能,是去当兵。父亲跪在地上哭着求,眼睁睁看着和自己从峰火中一路走过来的孩子,哭喊着被大兵和刺刀带走。

父亲的精神头从此就垮了。“孩子是该去读书,而不是去当兵的呀。”

他对不起临别时,跟在后面老远一路,对他一再作揖嘱托,一再泪流恳求的乡亲邻里。

直到四十年之后,两岸开通,众人回乡探亲时,父亲沉着脸,说他再无颜面回去。从此这样的话题在家里再无人提起。

地主是到了台湾以后才出生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告诉他,在蓬莱仙岛的对过,有一片自家的果园,大到看不到边。伸脚一跳,就可以拽下树梢尖尖上的那只半红半绿的苹果。往衣服上擦擦,一口咬下去,脆得格崩格崩响。还有莱阳梨,薄得透明的皮,里面包的就是一团蜜,滴答滴答往下流。你们小孩子可怜,没口福。台湾的那个,也能叫苹果,梨。

地主对于家乡的土地,除了生出类似对于童话的向往,并没有真实的理解,因为他在一间两席大的房间里长大,父母兄弟四个人挤在窄巷深处。一板之隔的漱洗声,对孩子的打骂声,通宵达旦的麻将声,毫无避忌地从一家穿透到别家,人和人之间没有一点空隙。

在这里,唯一能找到的土地是墙角边篱笆下的泥缝。主妇往门外泼出一盆漂着菜叶的污水,或是哪个顽皮小童对着墙角撒的尿,偶尔会让土地里长出绿叶来。

地主看着鲜嫩的绿好奇。每天喝的奶,剩下最后一口,再加点水稀释,淋在叶子上。叶子果真一天比一天高大。等叶子长得比巴掌还大的时候,妈妈认出那是芋艿叶。妈妈说,再过些日子,等它再长大些,地下的芋头可以挖出来吃。

等绿叶舒展到比脸盆还宽还大,长到孩子腰还高的时候,地主对土地的关注和希冀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以至一大早起来,地主发现地上的叶,地下的根统统不见,只地面留下一个拳头大小的空洞,心里难过了好久。

妈妈也跟着感慨,土能养人。只要有地,不论多难的光景,日子总能过下去。可怜呐,如今离开了家乡,离开了土地,东奔西走没有着落,人也跟着轻贱。

原本从老家携带出来的金银细软,逃难到台湾已经所剩不多。带不走的是那片从祖上传下来,只有在梦里才能回得去的土地。魂魄还存活在从前,身子却困顿于现在的母亲,今昔比的结果造成她长日里唉声叹气。四十出头便离世了。

来到台湾之后的父亲变得少言寡语。地主记忆里的父亲经常把自己定在书桌前。台面铺着宣纸砚台,旁边堆着线装的文史书籍。孩子们很少敢去打扰沉溺在诗书里的父亲。但有一样例外,只要一提起故乡那片遥远的土地,爸爸会开心得像个孩子,话多得讲不完。小哥俩趁机围坐在父亲身边,听爸爸讲很久以前的故事。开春播种前被松开的土,肥得冒油。卷起裤腿光脚踩下去,黑色的土浆噗哧噗哧从脚趾缝里冒出来,漫过脚背,挠得人心里直痒痒。秋天树上的果子多到吃不完,采下来做果酱。加糖加水大锅大锅蒸腾着热气,闻在鼻子里,甜得让人晕乎乎如同睬在云里。就连天下出来的雨,滴到嘴里都是甜丝丝的。

地主说他愿意用尽他所有的土地和积蓄,去买回这样一刻和父亲相处的快乐时光。从几年前开始,父亲已经认不出他了,有时还会责问哥哥为什么领一个外人到家里来住。虽然地主一再澄清,一再道歉。“爸,我是你的小儿子。孩子不孝,不能在你身边奉养你老人家。可我真是你的儿子啊。”但在衰老父亲的眼里,对地主有的只是戒备和惧怕。

地主这次去台湾,不是陪父亲过生日,而是赶去见老人的最后一面。

地主怀疑,父亲在世上逗留的最后那晚多少回复了某些记忆。插着氧气管的父亲躺在**,很难讲出话来。但见到从远方回来的儿子,父亲左边的眼睛里分明流出了一颗眼泪。

衰老不堪的父亲,用他颤动的嘴唇对地主一再重复着三个字。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地主难过得跪倒在地上,抓住父亲的手,把头埋在医院洁白的床单里。

“爸爸,没有对不起。没有对不起。”

在地主对我的讲述里,最含糊其辞,或者说最让他困扰的部分就是关于“对不起“这三个字的注释。

当时那样的场景,父亲不可能留下对这三个字的完整解释。谁也不说,但分享着彼此记忆和情感的父子俩,对于从没点破的模糊,却又本能感受到其中的含意。

就这个家庭而言,一切痛苦的根源,和所有美好的记忆,全都来自于土地。

如果没有对昔日土地的留恋,就不会有失去土地后的难受,也就不会生出对再次拥有土地的希冀。祖上世代传下来的土地,在父亲这一代嘎然而止。因失去后的委屈困顿而激发出来的雄心壮志只有着落在下一代身上。

从小喜欢文史的地主,被父亲逼着去学了理工。在尝尽了“百无一用一书生“的苦之后的父亲一再告诫儿子: “要学,就要学点有用的真本领,将来才能安身立命。”

大学毕业后原本可以在本地找到工作的儿子,被父亲逼着去出国深造。“你还年轻。鲲鹏展翅,扶摇直上九万里,如何可以像鸟雀一般困在家中。“顺从了父亲的意思,地主一走之后,从此和父亲的缘分就只剩下每年一周的相聚。

即使是在美国拿到博士学位的地主,在父亲眼里依旧是长不大的小孩,连婚事也需要父亲替他一手安排。祖辈的世交多年前去了巴西,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那里经营出一片天地。“相信我,一切安排都是为你好。那里有山有水,有鲜果密布的丛林,也有撒满牛羊,属于自己的土地。”

对于这段维持得并不长久的跨国婚姻,地主从来绝口不提。别人无法评估他对此付出的代价,但婚姻带给他讨人喜欢的儿子和土地的事实,却也无法否认。

即使是地主本人,他也搞不清楚,父亲在自己生命里所做的一系列决定,到底是耽搁了自己还是成就了自己。承载着水的土地,使水凝聚成型的同时又无可避免地限制了水的流向。偶尔看到绝美的新疆风景照片,或是读到文学作品里呈现出另一种生活方式的可能性的时候,地主不是没有感慨的。但以地主的家教而言,这样的质疑和感叹,多少有点对父辈的不敬,所以顶多在心里如同微弱的萤火一闪而过。

习惯依附于父亲的意志和情感的地主,如同攀缠在树上的藤条,在大树轰塌之后,突然失去了依托。直到从葬礼出来,地主的脑子里仍然是一片混乱。

父亲临终一再向自己道歉的一幕,实在让他难以释怀。原本要回美国的他,居然神使鬼差地踏上了他从未涉足故乡的土地。

那可能是让地主感觉更加混乱的一次旅行。

虽然是不相识的面孔,但他们和自己分享着先祖留下的姓氏。

虽然用词表达不一样,但他们发出的是如梦呓一样遥远的乡音。

老一辈的人早都已经不在了,陪着他的是姑妈的儿子。五十多岁,洒成深咖啡色的脸,沟沟坎坎皱巴得如同风干后的大枣。家里穷得连载着地主四周逛逛的三轮车都是从县里借来的。

顶着冬天里干燥寒冷的风,地主被身下并不平坦土地颠得浑身难受。堂哥一手扶着车把,时不时伸出另一只手,指着远处,“那里,那里,还有那里。”

即使不善言辞的堂哥,话只说了一半,地主却明白了。就在这里,曾经,他的父亲,伸出手臂站在风里,对着眼前望不到边际,亘古不变的土地哭泣。

地主极目四望,他没看见一跳就能摘到手的红苹果,也找不到熟透了掉得满地都是的莱阳梨。冬日的农田里一片荒芜,看不出这里曾经种过什么,或者将来要种些什么。

暮色里,堂哥还在吃力地骑着三轮。周围是一望无际,纵然人事沧桑,却依旧亘古不变的土地。

地主感到一阵晕旋。如果所有的一切是为了土地,为何父亲始终不愿踏回这片让他魂牵梦绕的乡土?当地主代替父亲,阔别家乡六十年之后,终于回到最初的土地面前,为何找不到一点可以拿来亲近缅怀的依据?而自己那么多年来,含辛茹苦在巴西,在美国积攒的土地,似乎也无法给临终的老父亲带来丝毫的安慰。

“父亲如今不在了,这一切还有什么用?”故事讲到最后,地主问我:“难道我以前所有的努力都是错的吗?”

从中午到黄昏,地主开着高尔夫球车,载着我,在几乎没人的草坡山丘上毫无目的地乱开一气。他不再黑白分明的眼睛里,不曾流下浑浊的泪水。一向严肃拘禁的脸也很少流露出任何特殊的表情。只是从他颠颠倒倒,时快时慢的表述,和突然把车开到草地一边,猛一急煞车的举动中,可以感受到他心情的起伏。

我本来可以用尘归尘,土归土的套话来劝地主节哀。而真实的我却想告诉他,从今之后,他自由了,从此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但这样对着热孝中的人说话,听上去怎么都有点隔岸观火的不厚道。

劝人的事,我最不会做。何况高尔夫球车停在草坡上很久了,天也快黑了。我对地主说,“我们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