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那年那月的那个夏天
困情:我用命赌你会爱上我 好逑传 宠婚晚爱 惹火燃爱:老公,慢慢宠 唯吾毒仙 暗焰修罗 清朝求生记 争 余秋雨的历史散文 夜遇腹黑老公:刁蛮娇妻
思念那年那月的那个夏天
那年那月的那首歌从我耳边响过同学和朋友那么多曾一起歌唱快乐说分别也难分难舍——殷谦一其实,我一直承认,我算不上一个好女孩。
这种自我评价一直沿续到我上“大三”。
大学的前两年,我依旧“作恶多端”,和我上铺的姐们“狼狈为奸”,给那个一直阴冷着脸,一进宿舍让空气凝结在零点的女生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叫“Dondey”。
奇怪的是我们叫了她四年,而她竟然全然不知,足见她自恃高傲和独来独往的毛病有多深。
到了大学,我想我的生活应该不再是背课本研究试题应付考试。
我躲在图书馆“泡书”。
我只想做点自己喜欢的事,并把它们做得有鼻子有眼。
直到大三,举目四望,“天苍苍,夜茫茫,遍地都是成对羊”。
原来大家早已进入一个名花有主的时代,而我,像一株经历了恐龙时代幸存下来的倔强而不起眼的狗尾巴草,孤零而高傲地在风中摇摆。
更可怕的是我的英语四级排行榜上还赫然挂着五十九分。
看着这个面目可憎,欲上不能,欲下不甘的分数,我想到了我荒芜的大学英语。
我开始筹划怎么让我剩下的大学时光过得多姿多彩。
硕果累累。
我一直坚信,一个萝卜一个坑。
既然这世界上有一个我,那么就应该有一曲属于我的歌。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十二分地自信。
至于四级,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我会很快连本带息归还,因为我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
为这,我不得不忍痛割爱,暂时放下我喜欢读的书,分三成的精力主攻英语。
二我是一个从不轻易向别人“取经”的人。
可那个在大一英语就过六级的女生肖凡玉还是让我刮目相看。
其实和肖凡玉一个班两年多了,除了感到她有一张巧舌如簧的嘴巴外,惟一的印象就是“厉害”。
不知何故,男生私下里叫他“蚊子”。
那天,王教授在《创新思维》课上让大家依次写一句话,必须最后一个字押同样的韵。
我记得很清楚,我们那一组押的是“en”韵,而蚊子是我们组的最后一个人。
那时,蚊子不慌不忙地站起来,给了一个精彩的收尾:和尚尼姑梦里恩。
当时他班笑成了一片。
我心里连称“经典”,从此对这个女生多了几份注意,从对她的注意中,我发现其实是一个很有思想的女孩,比起我们,她更多地表现出过早介入生活的成熟。
三大半因为自己的名字太臭太平庸,我出生以后很快养成了一个习惯,总喜欢琢磨别人的名字。
后来我意外发现,其实名字是一大学问,身在其中,竟然其乐无穷。
其实第一次听肖凡玉的名字我就一直纳闷。
玉嘛,自当冰清玉洁、玲珑透亮,绝不含有韬光养晦之嫌。
以玉命名的人,或有大家闺秀的华贵雍荣,或有小家碧玉的纯情贤淑。
凡嘛,自当是只想做一个平凡人,平平淡淡过日子,在乎一份质朴的本真及这份本真带来的身心自由。
其实这人叫肖凡或肖玉都不错。
而凡玉结合在一起,就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我想起名的人一定是“高人”,至少是一个喜欢玩弄文字的人。
那天,我同蚊子无意聊到了她的名字。
“谁给你起的名字?”“我母亲。”
“职业?”“农民。”
我的嘴在空中划了半圆就很难再合上。
我想我揭了蚊子的伤疤,她定会尴尬会恨我,说不定还会用她那伶牙利齿的嘴骂得我落花流水。
而蚊子竟然补充说:“奇怪吗?我也曾无数次地想过自己的名字。
大概母亲在父亲去逝后,既希望我出人头地,又担心我招惹是非。
就只好叫我凡玉,希望我长大后以参悟她的苦心,各扬其长各避其短。”
蚊子的目光很深邃,让我有自己一瞬间由孩子变成大人的感觉。
令我吃惊的是,蚊子竟然第一次当着我这个陌生人讲自己的身世与想法。
她能二十七层净化别人的双眼,大概看着我不像贼眉鼠眼之辈,才愿意与我“同流合污”。
从此,我与蚊子的交往频繁起来。
那次,班里出外旅游,我与蚊子侃了一路。
在后来拍照时,蚊子挑了一块长满蒲公英的松树林,她手里握着一大丛蒲公英,招呼我过去给她拍照。
那时,我发现蚊子的笑容真的好灿烂。
蚊子说她喜欢蒲公英四海为家,飘泊不定的样子。
此女果真与众不同,我心里暗想。
从那以后,我与蚊子成了无话不说的知已。
四不久,蚊子要代表班里参加一场英文辩论赛,面对外语系高手云集的严峻形势,蚊子第一次说她感到有那么一点点紧张,她问我是退出来还是杀进去。
“去,为什么不去?万金易得,机会难求。
这叫知其不可而为之。”
我大声说,那言下之意是错过了这个村,可就再没这个店。
蚊子大喊:“拜托了,能不能讲得通俗易懂?”“那就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蚊子大声笑着央求:“拜托了,紧急关头,别弄枪舞棒!”看见蚊子有了轻松的笑脸,我开始言归正转,直奔主题。
“你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你难道不清楚,大作家不一定产于中文系。
你一定要像花木兰上战场,勇往直前。
如果还不自信,那么抓阄吧!”蚊子抓到了“Yes”。
我拿起窗台上的易拉罐敲打,同时唱曰:“网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定凯旋。”
那时,我看见蚊子的眼里泪光点点。
其实我给蚊子备选的两个纸团上都写着“Yes”。
我相信蚊子的实力,只是她还缺少一点点在高手面前的自信,缺少一个关心她的人和哪怕一句不经意鼓励的话语。
我在蚊子进入赛场的那一瞬,悄悄握住她的手说加油。
在晚上给蚊子的庆功会上,我们都喝得多了点。
我说我要像池莉那样,出一本自己的《怀念声名狼藉的日子》,来纪念我的大学生活。
蚊子说她要让卫慧、棉棉跳下去,写一部《一个西安宝贝的绝对隐私》。
五人与人之间,相遇是一种偶然,相别则是一种必然。
大四如期而至。
我去了江苏,蚊子回了故乡。
其实,我知道,蚊子也想出省,也想到外面创世界,可她害怕母亲一个人长久的孤凄。
聚散总是如此匆匆。
说走,那么简单,再聚却那么难。
日子把每个面孔都拖久了,再回首,已物是人非。
而以后能不能再见,何进何处相见已都成为时光流逝中偶然定格的一个长久的期待。
分别的那晚,蚊子和我抱在一起,泪流满面。
蚊子说:“兔子,别哭,我们是一棵蒲公英上的两粒种子。
被七月的风一吹,落到了两个不同的地方。
可是无论我们在哪里,我们都在同样的季节中同样开花,所以我们永远在一起。”
又是蒲公英花开的季节,蓝蓝的天上白云朵朵。
蚊子,你在故乡还好吗?